新时代-蓝海119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形式出台,旨在规范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业务的经营管理措施,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构成了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业务的外在标准和内部法律效力,明确了公开募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多少和实施条件,以及相关的基本要求,为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以下为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具体规定:(一)公开募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规模和条件1、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规模视信托财产规模及受托客户基本要求等情况而定;2、公开募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机构投资者应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2)机构投资者的身份应经信托公司识别认定;(3)机构投资者投资的资金要求应遵守国家规定程序并提供必要的凭证。
(二)关于信托财产的基本要求1、信托财产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监管规则及其他规定;2、信托财产必须符合金融市场有关规定;3、信托财产必须符合相关投资规律,即投资必须受到客观条件和目标投资者特定投资行为限制。
(三)关于管理制度的要求1、信托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信托处理程序;2、信托公司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信托计划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3、信托公司要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定期披露信托计划涉及财务工作及资产配置状况。
自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出台以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业务发展的比较快,引起了投资者的高度重视。
信托公司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管理工作,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又能提高客户参与信托投资的热情和安全性,扩大了信托投资的投资空间,前景广阔。
当然,信托公司在筹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时,仍需注意国家及有关法规变化,以及投资领域潜在风险,妥善处理法律与经济权益冲突, 认真履行各项责任,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只有积极落实管理办法,才能使信托投资实现理想的好收益,给社会带来新的发展。
厦门信托泛亚一号产融合作

产融合作开拓信托蓝海:厦门信托泛亚一号稀有金属信托计划成功发行来源: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2014年12月29日,厦门信托泛亚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成功发行宣告成立。
本次信托计划是由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投资标的为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委托受托交易业务,总规模为5.5亿,(分期发行,首期发行限额5500万,合计上限不超过5.5亿),期限为24个月,优先级投资者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8%,单份信托合同最低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投资者对本次信托计划反响热烈、认购踊跃。
此次信托计划的发行是泛亚交易所与2013年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作推出华澳-泛亚稳健策略产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后,再次与信托机构合作推出的以稀有金属交易品种铟作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属交易所,中国客户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现货交易所。
2011年4月21日交易所正式开市交易,已上市品种包括铟、锗、钴、钨、铋、镓、白银、钒、锑、碲、硒、铑、镝、铽等14个品种,其中铟、锗、钨、铋、镓等品种的交易量、交收量、库存量均为全球第一。
截至2014年11月底,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累计成交额超过3050亿,全国各地交易商总数超过17万个,资产管理规模超过430亿,稀有金属贸易总量近40万吨,为实体经济导入民间资本超过347亿。
目前交易所正以每月新增客户1万,每月新增客户资产管理规模20个亿的速度发展。
同时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始终致力于建立行业领先的安全风控体系,在原有三重资金安全保障体系+五重货物安全保障体系基础上,在业内率先引入流动性平准基金,进一步提高了交易所业务的流动性保障,进一步完善了交易所的风控体系,进一步增强了交易所在中国现货交易所领域的领先优势。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国际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前身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厦门市财政局下属的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组建而成,成立于1985年1月,已稳健成长了29年。
新时代信托蓝海信托计划

新时代信托蓝海信托计划工作目标1.探索信托业务创新模式在新时代背景下,信托业务需要与时俱进,探索与金融科技、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等领域深度融合的新模式。
我们将深入研究国内外信托业务的创新案例,结合市场需求和监管政策,设计具有前瞻性的信托产品。
2.提升信托服务质量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升信托服务的专业性和个性化水平。
通过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强化风险控制体系、提升员工专业素质等措施,确保信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加强信托行业研究与交流定期组织信托行业的内部研讨和外部交流活动,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和前沿理念,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影响力。
工作任务1.信托业务创新研究成立专门团队,负责跟踪和研究信托业务的创新趋势,每季度至少完成一份信托业务创新研究报告,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2.信托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制定详细的信托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包括内部管理流程优化、风险控制体系强化、员工专业素质培训等方面,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3.信托行业研究与交流活动组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信托行业的研讨会,邀请业内专家和学者进行主题演讲,同时开展行业内交流和合作,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任务措施1.建立信托业务创新研究机制设立专门的研究小组,由金融、法律和市场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定期发布信托业务创新研究报告,为公司提供业务创新的方向和策略。
2.实施信托服务质量提升工程针对内部管理流程、风险控制体系和员工专业素质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提升措施,并设立监督机构,确保提升工程的执行力度和效果。
3.开展信托行业研究与交流活动组织定期的研讨会和交流活动,与业内专家、学者和同行进行深入交流,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专业水平和影响力。
风险预测1.创新风险信托业务创新可能面临市场接受度不高、监管政策变化等风险。
在创新过程中,需要充分评估这些风险,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2.服务质量风险提升信托服务质量可能需要投入较大的资源和时间,且效果可能不易立即显现。
新时代-蓝海119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信托计划的设立及管 理,从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受益人的收益水平。 利率风险
项目亮点 收益可观,流动性好
期限1年,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为8.5%/年,是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2.6倍左右,是具有投资价值的金融 产品之一Leabharlann 投资标的优质、风险较低02
投资标的为优质金融股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或者优质债权,资质好,收益稳健、风险较低。
受托人实力雄厚,金融股权操作经验丰富 新时代信托注册资本金8亿元人民币,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为自治区各级政府及企业融资达574.31多亿元
信托期限
1年
投资起点
委托人在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预期年化收
益率
100万元≤认购金额 ,预期收益率 8.5%/年
利益分配
在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
发行期
2013年 月 日至2013 年 月 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资金的实际募集情况进行调整
风险控制 金融股权质押或信托受益权转让
01
项目介绍 交易结构
主要项目介绍 主要拟投项目1-A银行:
A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其所在省/自治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为A市商业银行,2007 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A银行。目前,A银行共设有14家分支机构,共105个营业网点,员工6000多 人。此外,还成立了27家村镇银行。
02项目介绍项目亮点受托人实力雄厚金融股权操作经验丰富新时代信托注册资本金8亿元人民币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为自治区各级政府及企业融资达57431多亿元人民币2004年以来成功发行城市基础设施企业股权投资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教育产业机械制造房地产等多个信托计划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
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1.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前应当认真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和其他信托文件。
2. 投资者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认购资格时,方可以认购信托单位;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即视为已允许承受信托文件规定的各项风险。
3. 受托人、委托人代表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信托计划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信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
4. 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投资于信托计划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Ⅹ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公司【】银行股分有限公司【】证券股分有限公司Ⅹ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ⅩⅩ信托·【】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个月投资于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 A 股股票、新股申购、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等人民币1 元不低于【】万元,不高于【】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不满30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不超过50 人,机构投资者和单笔认购资金300 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优先信托单位次级信托单位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ⅩⅩ信托·【】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写。
信托计划说明书阐述了ⅩⅩ信托·【】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信托计划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信托合同摘要、风险警示等信息,投资者在做出认购信托单位的决定前应子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以及其他信托文件。
受托人承诺信托计划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信托计划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对信托计划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9年第1号)

篇一:《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第1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年第1《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主席:刘明康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第九条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第十三条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二)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八)还款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第十四条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第十五条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第十六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第十七条贷款人应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流动资金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部分非法人投资产品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系统的公告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部分非法人投资产品加入全国
银行间债券交易系统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日期】2012.12.13
•【文号】中汇交公告[2012]85号
•【施行日期】2012.12.13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债券
正文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部分非法人投资产品加入全国银行间
债券交易系统的公告
(中汇交公告〔2012〕85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关于非法人投资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准入备案通知书及相关投资管理人的联网申请,我中心共完成19支证券投资基金、23支企业年金、28支信托产品、33支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和55支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名单详见附件)的交易员培训和设备配置等工作。
从即日起,上述非法人投资产品可参与我中心组织的债券交易。
特此公告。
附件:非法人投资产品联网名单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附件:
非法人投资产品联网名单。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A A A A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受托人:A A A A信托有限公司保管人:X X X 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C C C C投资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经纪商:B B B B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目录第一条释义 (1)第二条信托计划名称 (3)第三条信托计划类型 (4)第四条信托计划目的 (4)第五条信托计划管理团队 (4)第六条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 (5)第七条信托计划的规模和期限 (11)第八条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益人 (12)第九条信托受益权 (12)第十条信托计划的推介和成立 (12)第十一条信托单位的认购 (13)第十二条信托受益权的赠与及继承 (16)第十三条信托财产的保管 (16)第十四条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 (17)第十五条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 (18)第十六条信托计划的风险警示 (21)第十七条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 (25)第十八条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27)第十九条法律意见 (28)第二十条声明与特别说明 (28)特别提示本信托计划受托人──AA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经营信托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
受托人保证“AAAAAA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信托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受托人承诺本信托计划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信托计划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信托计划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受托人承诺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依据本信托计划规定及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计划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计划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计划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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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该信托计划为某知名信托公司发起设立的E信托受益权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截至目前,该信托计划投 资持有某国内未上市全国性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标的银行”)2,966,545,000股的股份,占该银行总股本的 19.26%。 标的银行情况经营稳健,信誉良好。
项目亮点 收益可观,流动性好
期限1年,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为8.5%/年,是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2.6倍左右,是具有投资价值的金融 产品之一。 投资标的优质、风险较低
02
投资标的为优质金融股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或者优质债权,资质好,收益稳健、风险较低。
受托人实力雄厚,金融股权操作经验丰富 新时代信托注册资本金8亿元人民币,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为自治区各级政府及企业融资达574.31多亿元
如果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计划的预期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流动性风险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信托计划持续期内不能提前终止。 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信托财产遭受损失;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具体以信托合同为准。
03
01
项目介绍 交易结构
主要项目介绍 主要拟投项目1-A银行:
A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其所在省/自治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为A市商业银行,2007 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A银行。目前,A银行共设有14家分支机构,共105个营业网点,员工6000多 人。此外,还成立了27家村镇银行。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标的银行资本净额720亿元,资产总额9190亿元,存款余额7425亿元,各项贷 款余额5402亿元;信托资产价值充足,流动性好,投资风险低。根据标的银行2011年年度报告显示,实收资 本154.02亿元,净资产527.06亿元,每股净资产3.42元,每股收益为0.62元。 2012年6月30日,每股净资产 3.82元。
人民币,2004年以来成功发行城市基础设施、企业股权投资、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教育产业、机械制造、房地 产等多个信托计划。截止到2012年6月底,资产管理规模达830亿,2011年实现信托业务收入超3亿元。新时代 信托培养了一支优秀的金融股权投资管理团队,建立了成熟的金融股权投资风控体系,积累了大量的优质金融 股权项目。 风险揭示 信用风险
信托规模
暂定为人民币6000万元,满5900万元可成立,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信托期限
1年
投资起点
委托人在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预期年化收
益率
100万元≤认购金额 ,预期收益率 8.5%/年
利发行期
2013年 月 日至2013 年 月 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资金的实际募集情况进行调整
新时代信托 ·【蓝海1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概要
信托目的
通过本信托计划的实施,新时代信托将合格的委托人自愿交付给新时代信托并加入信托计划 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发挥新时代信托的专业理财能力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为受益人获 取收益。
受托人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保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风险控制 金融股权质押或信托受益权转让
本信托计划以信托财产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一定数量的特定资产收益权。特定资产为金融股权收益权、 以金融股权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信托受益权或者优质企业债权。
新时代信托在将信托资金投资于特定资产收益权时,严格履行尽职调查之责。如投资交易对手未按约 定履行,则新时代信托有权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在市场上出售、司法拍卖或其它有效方式处置特定资产。 项目监管 对每个项目根据项目风险特性的不同制定具体投资方案,遵循以下共同原则: (1)信托资金运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投资于具体项目时,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控制运用资金金额,为项目单独设置符合监管要求的 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拟投资项目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并对已投资的项目运营进行持续监管,建立防 火墙制度。
本信托计划以信托财产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一定数量的特定资产收益权。特定资产为金融股权收益权,或以 金融股权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信托受益权。故涉及投资交易对手履行交易约定的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信托计划的设立及管 理,从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受益人的收益水平。 利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