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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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_法律规定(3篇)

见义勇为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面临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益受到侵害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制止违法行为或救助受害者的行为。

见义勇为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我国,见义勇为不仅是一种道德行为,更是法律所鼓励和保护的。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探讨见义勇为的相关内容。

二、见义勇为的法律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公民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制止违法行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对制止违法行为有功的,给予奖励。

”由此可见,见义勇为的法律定义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制止违法行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见义勇为的法律规定1. 法律鼓励见义勇为我国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制止违法行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这些法律规定为见义勇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2. 法律保护见义勇为我国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

”这意味着,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如果因制止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害,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3. 法律奖励见义勇为我国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奖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英雄烈士、模范人物、先进人物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此外,许多地方性法规也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奖励,如发放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四、见义勇为的法律实践1. 案例一:张某在制止盗窃过程中,被盗窃分子刺伤,经抢救无效身亡。

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研究

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研究

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研究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在危险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为了救助他人、保护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行为。

这种行为具有高度的社会价值,对于维护社会和谐、促进人类文明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见义勇为行为也常常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并对行为人、被救助人、社会公共利益等各方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从法律上来讲,见义勇为属于一种法律行为。

在国家法律制度下,个人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除了属于其个人利益外,还属于全社会的利益。

因此,见义勇为行为是一种具有公共利益性质的法律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见义勇为行为时,应当考虑到行为人和被救助人的权益。

从法律效果上来说,见义勇为行为不应该对行为人造成不利的法律后果,而且还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和鼓励。

在行为人进行见义勇为行为时,可能会遇到种种困难,甚至面临生命危险。

对于这种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国家法律制度一般给予一定的特殊规定。

在中国法律制度中,对于行为人在见义勇为行为中所产生的个人损失,国家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造成的其他损失,也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

1.行为人的权利见义勇为行为属于一种保护公共利益的法律行为,在法律上说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在这种行为中,行为人的权力应当得到充分的保护和支持,特别是在不成发生人身伤害情况下,行为人应当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2.被救助人的权利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被救助人的利益同样是需要得到法律保护的。

如果救助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会对被救助人造成影响,那么行为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为被救助人提供适当的赔偿。

3.公共利益的保护见义勇为行为不仅有助于救助受害人或避免其他不良后果发生,更是有助于维护公共利益的保障。

在这种行为中,个人权益与公共权益通常是相互关联的。

因此,国家应该加强具体的监管措施,防止因见义勇为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4.被救助人的赔偿问题三、结论在法律制度下,见义勇为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但它却是一种具有极高社会价值的行为。

见义勇为法律规定

见义勇为法律规定

见义勇为法律规定见义勇为是指在紧急情况下,见到他人遇险,出于善意和正当行为,主动施救并付出一定的风险或损失的行为。

针对见义勇为行为,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首先,我国《刑法》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因救火、救险、防止他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其他公共利益事由,紧急情况下紧急救助他人,造成不应当承担的损失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条款明确了见义勇为行为的合法性,并规定见义勇为者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我国《民法典》也对见义勇为作出了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因救火、救险、防止他人遭受危险或者其他公共利益事由紧急救助他人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也就是说,见义勇为者在行使救助行为时,被救助人可以请求赔偿。

此外,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民事赔偿中见义勇为有关问题的司法解释》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和法律效力作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该司法解释,见义勇为行为包括主动采取救助行动,以及在紧急救助中发生意外而致人伤亡的行为,只有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免责:1.紧急情况下;2.正当行为;3.付出风险或损失;4.救助的对象需要救助;5.救助的对象不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害;6.救助行为对救助的对象产生了实际效果。

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享有合法权益,并对其受到的损失给予相应的法律保护。

同时,该司法解释还规定,如果见义勇为行为造成了损害,由救助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总之,我国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紧急情况下,见到他人遇险并出于善意和正当行为救助他人的行为是合法和受保护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时务必符合相关条件,才能享受相应的免责和法律保护。

见义勇为法律奖励案例(3篇)

见义勇为法律奖励案例(3篇)

第1篇在我国,见义勇为历来被崇尚和表彰。

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维护,我国政府设立了见义勇为奖励制度。

本文将介绍一起典型的见义勇为法律奖励案例,旨在展现正义与勇气的光辉。

一、案例背景2018年7月,某市某小区发生一起火灾,火势迅速蔓延,严重威胁到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火灾发生时,小区居民李某正在家中休息。

当他发现火情后,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不顾自身安危,勇敢地冲进火场,试图救出被困人员。

二、见义勇为行为1. 通报火情:李某发现火情后,立即拨打119报警,为消防部门及时到达现场提供了重要信息。

2. 救助被困人员:在火场中,李某发现一名老人被困,他不顾自身安危,勇敢地冲进火场,将老人背出火场,成功救出。

3. 协助消防部门灭火:在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后,李某主动协助消防员灭火,为消防部门扑灭火灾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法律奖励1. 某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李某“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奖金。

2. 某市公安部门为李某申报“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并推荐其参加评选。

3. 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李某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推荐其参加评选。

四、社会反响李某的见义勇为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广大人民群众纷纷为他点赞,称赞他是正义与勇气的化身。

同时,这起案例也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推动了见义勇为奖励制度的完善。

五、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见义勇为奖励条例》规定,对于见义勇为行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李某的行为符合该条例的规定,依法应予以奖励。

2. 案例意义:李某的见义勇为行为不仅挽救了被困人员,还展现了公民的责任与担当。

这起案例对于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3. 奖励力度:某市对李某的奖励力度较大,体现了政府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重视。

这种奖励机制有助于激发更多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维护。

六、启示1. 增强法律意识:公民要充分了解见义勇为奖励制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自己的力量。

见义勇为后果法律(3篇)

见义勇为后果法律(3篇)

第1篇一、见义勇为的法律后果1. 正面后果(1)法律保护: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见义勇为者在实施防卫行为时,只要其行为属于必要防卫,就不承担刑事责任。

(2)民事赔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见义勇为者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时,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3)精神鼓励:我国对见义勇为者给予精神鼓励,如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等。

2. 负面后果(1)个人安危:见义勇为者在维护正义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不法侵害者的报复,甚至遭受人身伤害。

(2)法律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见义勇为者的行为可能被误解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见义勇为的法律保障1. 法律明确界定见义勇为行为我国《刑法》和《侵权责任法》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了法律依据。

2. 强化见义勇为者的权利保护(1)完善见义勇为者权益保障制度:我国应建立健全见义勇为者权益保障制度,对见义勇为者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2)加大见义勇为者表彰力度:对见义勇为者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提高其社会地位和荣誉感。

3. 优化见义勇为者赔偿机制(1)完善赔偿标准:根据见义勇为者的损失程度,制定合理的赔偿标准,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建立多元化赔偿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见义勇为者赔偿,如保险公司、慈善机构等,减轻其经济负担。

4. 强化司法保护(1)提高见义勇为者案件的审判效率:对见义勇为者案件实行快审快结,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2)加大打击侵害见义勇为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对侵害见义勇为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三、结论见义勇为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研究

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研究

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研究引言见义勇为是指在面临他人生命、健康、财产等重大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下,自发主动采取相应行动,运用合法手段制止侵害行为或者挽救受害人损失的行为。

这种行为凭借着勇气和担当精神,既彰显了个体的高尚品质,也有可能给本人和他人带来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

在法律体系下,见义勇为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一项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拟对见义勇为行为在民事法律领域的问题进行研究,明确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效应,探讨见义勇为行为对于民法责任的影响,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观点。

一、见义勇为的法律效应见义勇为是一项积极向上的社会行为,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基本公民权利。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见义勇为行为作出了积极的肯定和保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见义勇为行为人在依法采取措施制止他人侵害时,应当尽量减少损害并帮助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在其受益范围内给予适当报酬。

如果见义勇为行为人受到了损害,应当予以适当的补偿。

这一规定明确了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效应,为见义勇为行为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二、见义勇为行为与民法责任的关系见义勇为行为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基本公民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见义勇为行为也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和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对见义勇为行为与民法责任之间的关系并不清楚,甚至出现了一些误解和误解。

实际上,见义勇为行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免除民法责任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见义勇为行为都能够免除责任。

见义勇为行为并不等于所有的伸张正义的行为都能够免除民法责任。

依据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见义勇为行为人因制止或者抑制他人正在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而给予受害人造成了损害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这表明了见义勇为行为人只有在制止他人正在侵害公共利益的情形下,才能够免除民法责任。

而如果见义勇为行为并非是在制止他人正在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或者因行为不慎给他人造成了损害,那么见义勇为行为人就有可能需要依法承担民法责任。

见义勇为的法律界定及保护现状是怎样的

见义勇为的法律界定及保护现状是怎样的

见义勇为的法律界定及保护现状是怎样的见义勇为,明⼼见性。

见义是明⼼,勇为是见性。

见义勇为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的⼈⾝、财产安全,不顾个⼈安危,同违法犯罪⾏为做⽃争或者抢险、救灾、救⼈的⾏为。

见义勇为的法律界定及保护现状是怎样的?下⾯,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见义勇为的法律界定及保护现状是怎样的⼀、见义勇为⾏为的法律界定1,⾏为⼈并不具备法律约定的义务。

所谓法律约定的义务是指⾏为⼈与救助对象之间存在法律规定的救助责任。

如果⾏为⼈的⾏为客观上产⽣了救助效果,但是存在与救助对象的法律约定,那么这种⾏为就不能够算作见义勇为。

换句话说,只有⾏为⼈的⾏为超越了法律约定的职责或不具备法律约定的救助义务以外,才能够成为见义勇为。

2,⾏为⼈主观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

原则上说,见义勇为⾏为要求⾏为者必须在主观上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并且由此产⽣的⾏为,这种意愿必须带有正义感,才符合见义勇为的标准。

即使⾏为者的⾏为客观上产⽣了上述结果,但是主观上仅仅是出于维护⾃⾝利益,那么也不能构成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的基本法律特征。

见义勇为⾏为的法律特征⼤致可以分为如下三个⽅⾯。

1,见义勇为⾏为没有法律义务或约定义务。

对于约定⼈来说,义务具有强制性和功利性等特点。

如果⾏为⼈的⾏为基于约定或法律的基础上,这就是⾏为⼈的分内职责。

因此,判断见义勇为⾏为应当以道德的标准加以衡量,主要考察⾏为⼈的⾏为是否出于⾃愿、⾃觉和⾮功利性。

2,见义勇为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的⼈⾝、财产权利。

这⼀特征是见义勇为的本质表现,是“义”之所在。

因为,见义勇为的道德标准是公⽽忘私,舍⼰救⼈。

伦理价值是尚义轻利。

3,见义勇为必须具有不顾个⼈安危的情节。

在认定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必须要找到⾏为⼈为公共利益不顾个⼈⼈⾝和⽣命安全的⾏为。

当然,对于不顾个⼈安危的标准是可以有多种理解⽅式的,只要⾏为⼈实施了旨在同违法犯罪⾏为作⽃争或抢险救灾等⾏为,⽆论⾏为的效果和程度,都可以视为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的法律规定(3篇)

见义勇为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非自己的法定职责范围内,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为。

见义勇为行为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维护社会正义和道德风尚的重要体现。

为了鼓励和保障见义勇为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奖励和保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见义勇为的认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采取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 认定标准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如下:(1)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在非自己的法定职责范围内;(2)见义勇为行为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3)见义勇为行为是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4)见义勇为行为是合法的,符合社会公德和道德风尚。

三、见义勇为的奖励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保护。

”2. 奖励形式(1)物质奖励: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品或者物质补助;(2)精神奖励: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荣誉称号、荣誉称号证书、荣誉勋章等;(3)荣誉职务: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相应的荣誉职务或者晋升职务的机会。

四、见义勇为的保护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应当依法给予保护,不得歧视、报复。

”2. 保护措施(1)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如工作、生活、教育等方面的权益;(2)对因见义勇为行为受到损害的见义勇为人员,依法给予医疗、康复、赔偿等帮助;(3)对因见义勇为行为受到打击报复的见义勇为人员,依法给予保护,追究打击报复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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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民道德法律化是当前强化道德软约束的有效手段,公民道德法律化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能性,但是公民道德法律化在更多意义上是指公民道德获得法律支持的一种方式或途径,公民道德法律化的过程中应保持合理的限度。

关键词:见义勇为;侵权责任法;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一、公民道德法律化的必要性
基于我国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将公民道德法律化是有其必要性的。

从历史上看,《秦律》和《汉律》都将不孝看作是违法、犯罪的事情,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唐律》也以“纳礼入律”的形式把儒家的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把儒家的道德原则转化成法律原则。

我国古代的道德法律化在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它毕竟是为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服务的,难以培养出具有独立、自由、民主意识及理性精神的现代公民,而且这种法律不同于现代社会的法制,它在一定意义上蜕变成了人治。

有鉴于此,我们现在所说的公民道德的法律化是以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为基础的,它根植于现代法治的精神。

从道德作用的机制来看,公民道德主要是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内心信念等实现的,是一种“软约束”,这对于那些道德修养较高的公民来说,可以起到良好的作用,可是对于那些道德修养较低的公民来说则约束作用有限。

而法律则不同,它是经国家制定和认可,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实施的“硬约束”,任何公民都要无条件地服从。

因而,这种通过法律明确规定社会倡导什么,反对什么,有助于社会达成共识,形成新的道德标准。

二、正当防卫的类型
(1)侵权行为中,见义勇为者遭受损失时,侵权人,被侵权人各自应当对见义勇为者承担的责任。

我们先看看最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关于见义勇为行为第二十三条:“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在实际案例中,合理补偿的价款可能还不够支付见义勇为者自身的医疗费用。

在极端情况下,见义勇为者重伤导致残废时,更不会有人照顾他的下半生。

怎样才能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呢,最简单的办法是保证受益人必须赔偿见义勇为者的全部损失,无论多少。

建议法条规定: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根据见义勇为者受伤情况给予全部补偿。

受益人无法补偿的部分,由国家见义勇为基金会补偿。

因此国家应该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门补偿见义勇为者所受到的损害。

(2)侵权行为中,侵权人遭受损害时,见义勇为者和被侵权人应该各自承担的责任。

在这里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这样描述:“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用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即正当防卫人造成侵权人的损害,只要正当防卫没有超过限度,见义勇为者即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这实际上相当有利于见义勇为者。

(3)侵权行为中,被侵权人遭受损害时,侵权人和见义勇为者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在见义勇为者的行为和被侵权人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时,如果见义勇为者是出于一般过失,即因疏忽大意产生的过失或已经预见却轻信可以避免而产生的过失,那么见义勇为者应该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

如果见义勇为者是出于重大过失或故意,那么见义勇为者与侵权者构成了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连带责任。

在见义勇为者的行为和被侵权人的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时,那么见义勇为者对被侵权人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4)紧急避险类型中,可以分为人为造成的紧急避险行为和自然原因造成的紧急避险行为。

在人为造成的紧急避险行为中,我们也可以分为四种行为人,引发险情的人,紧急避险
人,受益人,受害人。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若避险行为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用的损害的,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我认为这里不仅仅应当适当补偿,而是受益人必须在收益范围内分担损失。

即如果受害人损失大于受益人收益,受益人的收益必须完全用于赔偿。

如果还是不能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时,必须由见义勇为基金会承担余下的赔偿责任。

当紧急避险人也是受害人时,应先由引发险情的人赔偿损失,引发险情的人无法赔偿损失时,由受益人在收益范围内赔偿损失,如果还是无法清偿时,由见义勇为基金会赔偿损失。

总结如下:引发险情人以自己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补偿,尚不能清偿时,由国家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补偿。

而紧急避险人只在避险过当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自己没有避险过当时,不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补偿。

在自然原因造成的避险行为中,我们可以分为三种行为人,紧急避险人,受益人,受害人。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在这里,我觉得存在一定问题,受益人应当在受益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补偿,如果依然无法清偿时,由国家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补偿,同样,紧急避险人只在避险过当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紧急避险人在没有避险过当时,无须对受害人进行补偿。

(5)非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见义勇为行为,这种类型的行为人可以分为被侵权人、见义勇为者和侵权人。

因为此时的状态一般存在与侵权行为或自然事故已经结束,见义勇为者对受害人展开救助的情况。

此时如果见义勇为者的行为与受害人的再次受损有直接因果关系,就要看见义勇为者的过错程度,如果见义勇为者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虽然预计但轻信可以避免的过失,则以再次受损范围内的损失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见义勇为者是因为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则必须以见义勇为者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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