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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本场地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场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场地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场地安全工作负总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人员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检查(1)定期对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

3. 消防安全(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4. 交通安全(1)严格控制车辆进出,严禁无关车辆进入场地。

(2)设置明显交通标志,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5. 施工安全(1)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施工安全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 环境保护(1)加强环境保护意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2)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确保场地环境安全。

四、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1)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2)保护事故现场,配合调查。

2. 事故调查(1)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根据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处理(1)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场地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场地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场地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场地内人员、财产和设施的安全,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场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1. 成立场地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场地公共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 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场地公共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场地公共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2)场地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3)外来人员进入场地,需接受安全检查,并登记个人信息。

2. 设施管理(1)场地内各类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拆除场地内的设施设备。

(3)禁止在场地内乱扔垃圾,保持场地整洁。

3. 用电管理(1)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2)禁止使用非标电器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3)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 防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禁止在场地内吸烟、使用明火。

(2)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5. 应急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和入场人员的安全意识。

2. 加强对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监督检查1. 定期对场地公共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场地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场地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场地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场地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场地设施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场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责任1. 场地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场地设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场地设施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3. 作业人员对个人操作范围内的场地设施安全负直接责任。

四、安全管理内容1. 场地设施安全检查(1)定期对场地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2. 人员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3. 应急预案(1)制定场地设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处置等程序。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安全标志与警示(1)在场地设施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设置隔离设施,防止人员误入。

5. 机械设备管理(1)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熟悉设备性能和安全操作要求。

五、安全奖惩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场地设施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具体实施要求1. 各部门要按照本制度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 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场地设施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社区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社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场地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所有公共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广场、健身设施区、儿童游乐区、停车场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1. 社区居委会负责制定社区场地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社区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具体执行社区场地安全管理制度,对社区场地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场地设施完好、安全。

3. 社区居民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社区场地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设施安全(1)社区场地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2)禁止私自改动、损坏社区场地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门。

(3)社区场地设施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提醒居民注意安全。

2. 人员安全(1)社区场地应设立专人值班,负责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不安全行为。

(2)禁止在社区场地内吸烟、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3)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社区场地。

3. 防火安全(1)社区场地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明火照明等。

(2)社区场地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更换。

(3)社区居民应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学会使用消防设施。

4. 防盗安全(1)社区场地应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居民财产安全。

(2)禁止在社区场地内随意摆放贵重物品,如需摆放,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3)发现可疑人员或情况,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门。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社区场地安全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场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场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场地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场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场地所有员工、临时工、外来人员及各类设施设备。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场”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场地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场地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班组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场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为场地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第八条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外来人员应遵守本场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第十二条各部门、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十三条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四条场地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办公场所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场所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办公场所场地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办公环境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1.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负责。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处理安全事故。

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办公场所的安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办公场所的消防、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2. 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 办公场所的门窗、锁具应完好,下班时必须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4. 办公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应保持完好,禁止擅自挪用、损坏。

5. 办公场所的通道、楼梯、消防通道等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6. 办公场所的电梯、扶梯等特种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7. 办公场所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电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禁止私自改装、拆卸。

8. 办公场所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泄密。

9. 办公场所的食堂、茶水间等公共场所应保持卫生,禁止乱扔垃圾、乱倒污水。

10. 办公场所的安保人员应加强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四、安全培训与教育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 办公场所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五、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当事人应立即停止操作,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2. 安全管理部门应迅速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 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大小,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大小,进行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

场地出租的安全管理制度

场地出租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场地出租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租户、工作人员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场地所有出租业务。

二、安全责任1. 场地出租方(以下简称“出租方”)对本场地出租安全负总责,确保场地出租安全管理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租户在租用场地期间,应遵守本制度,配合出租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场地出租前的安全检查(1)出租方应在场地出租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场地符合安全要求。

(2)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安全通道、警示标志等。

2. 场地出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出租方应定期对场地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租户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动场地设施。

(3)租户应按照规定使用消防设施,不得随意移动、遮挡消防设施。

(4)租户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 场地出租后的安全管理(1)出租方应与租户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

(2)出租方应定期对租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租户的安全意识。

(3)出租方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记录场地出租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4. 应急预案(1)出租方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联系方式。

(2)发生安全事故时,出租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损失。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出租方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租户、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安全意识。

2. 新租户在使用场地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3.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机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运动场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运动场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运动场地安全、有序、高效地使用,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运动场地,包括但不限于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等。

第三条运动场地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运动场地管理第四条运动场地由体育部门负责管理,包括场地设施维护、场地使用安排、安全检查等。

第五条体育部门应定期对运动场地进行检查,确保场地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

第六条运动场地设施设备应保持整洁、完好,禁止私自拆装、改造。

第七条运动场地使用时间应合理分配,优先保证体育课程教学、体育竞赛和师生员工的体育锻炼需求。

第三章运动场地使用规定第八条运动场地使用前,使用者需向体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运动场地使用时,使用者应遵守以下规定:1. 穿着适宜的服装和鞋子,禁止穿着高跟鞋、皮鞋、钉鞋等进入运动场地。

2. 严禁在运动场地内吸烟、饮酒、乱扔垃圾。

3. 不得在运动场地内进行与运动无关的活动,如聚会、聊天等。

4. 不得在运动场地内乱跑、打闹,确保运动环境安全。

5. 不得在运动场地内使用滑板、滑轮等非运动器材。

6. 不得擅自占用运动场地,影响他人正常使用。

第十条使用运动场地时,应爱护场地设施,不得损坏、涂鸦、乱刻乱画。

第四章运动场地安全措施第十一条体育部门应制定运动场地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二条运动场地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禁止吸烟、禁止乱扔垃圾等。

第十三条运动场地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急救箱、消防器材等。

第十四条运动场地使用时,体育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第五章运动场地损坏赔偿第十五条使用运动场地时,若因使用者不当行为导致场地设施损坏,使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运动场地设施损坏后,体育部门应及时修复,确保场地正常使用。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体育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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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安全管理制度1
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练场地主要用于学员场地训练,教练车停放,必须保证训练场地和车场秩序良好、训练安全并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

二、非教练车辆一律不得私自驶入教练场地,更不允许影响正常训练。

三、教练车每天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并锁好门,升好玻璃,并把钥匙交到教学处指定的位置。

四、教练员下班以后,不得私自把教练车开出场地,如果违反规定,出事以后由自己负责。

五、教练车在场地训练时,教练员必须在场指导,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训练安全,场地训练结束时,教练员要保持场地清洁卫生。

六、学员等待训练时,应到安全地带或休息处等候。

七、教练员每天早上,上班各自检查自己的教练车(水、机油、电解液、油)
八、教练员在教学员时,要做到;讲文明、讲道德、讲素质、讲礼貌。

尊重学员人格,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九、让每位学员学的开心,开的放心。

十、领导派车时,教练员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201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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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管理制度流程1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了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由企
划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部审核;
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部初审后,由企划部门负责
复核结算资料;4、企划部门将工程结算资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
步审核报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行联系;6、工程部、企划部负责审核过程的配合、解释、协调和监督工作,并对审核初稿进行审查;7、工程部负责将审核报告由施工单位认可签章,施工单位对审核报告提出异议的由工程部安
1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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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结算资料后20天内完成。

4、工程部审定的结算经施工单位认可后填写“工程结算审定单”,签字并经施工单位签认后报企划部门复核。

企划部在结算审核完成后应先与工程部、分管领导沟通,无误后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5、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送竣工资料,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总价1%。

6、工程部、分管领导7日内完成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定单的复核,签署意见后报项目总指挥审批。

7、项目总指挥在审批当中,对有异议的结算退
回工程部,由企划部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审核。

8、委托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在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报告上签章。

9、扣款项目在结算封面上注明扣款单位名称及金额后转入计划财务部。

五、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
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一式七份,分别送集团公司基建部部、计划部、审计
一份。

2
单位
二0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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