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XX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合作社章程范本

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作社名称本合作社定名为“XXX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二条合作社性质本合作社是由(农民/其他相关群体)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合作社宗旨本合作社的宗旨是:为成员提供经济服务,促进成员共同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合作社地址本合作社注册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成员第五条成员资格凡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的(农民/其他相关群体),经申请批准后,均可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
第六条成员权利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设施;(三)按照章程规定分享合作社盈余;(四)对合作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成员义务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按照合作社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或股份;(三)参与合作社的各项活动,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四)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成员大会合作社设立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三)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合作社设立理事会,是成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二)制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三)组织实施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四)提名和罢免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五)决定成员的入社、退社、除名;(六)决定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条监事会合作社设立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二)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效益;(三)监督理事会和经理的工作;(四)建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五)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
苗木专业合作社章程

苗木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道县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是由广大农村青年科技示范致富户、青年农民科技创造者、广大农民群众自愿组织的跨行业、跨区域的农村科技合作经济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合作社的社员是由专业青年农民、广大科技示范致富户、农村开发大户,在农村科技发展中具备一定科技创新意识,科技开发示范基地人员及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建立可持续的发展机制,对产前、产中、产后实行技术、信息、市场服务,做强、做大产业链. 第二条:合作社受当地政府和社员的监督,配合科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搞好苗木、先进技术示范推广,为社员提供全程苗木技术指导和全方位服务,解决社员生产苗木的后顾之忧。
第三条:农村科技合作社的指导思想:以发展特色、优质、高效业苗木为主导,以科技兴农、新品种推广,坚持面向社员、面向科研院所、面向市场、面向龙头企业,实施科技名牌苗木培育战略,构建产业发展的桥梁和纽带.第二章宗旨目标任务第四条: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宗旨:团结和带领专业合作社社员调整产业苗木结构,加快科技进步,增加社员收入。
为社员提供全方位科技技术服务信息,加速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全力维护和保障社员的合法利益,为专业合作社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保证.第五条: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目标:提高社员的科技文化素质,通过政策、技术、市场信息服务等措施,保证生产效益最大化,使每一个社员都成为先进技术的传播者,使每一个苗木专业产业区最终达到科技富民的农家乐园。
第六条: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任务:(一)积极宣传上级和当地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社员生产、加工、销售政策,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围绕产业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组织研究、引进、示范、推广对专业产业科技技术进步有重大带动作用。
(二)积极拓展与各部门的合作空间,大力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苗木专业。
建立可持续的发展机制,对产前、产中、产后实行标准化、组织化技术服务,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三)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收集和发布科技产业科技和市场信息,为社员提供及时准确的生产、销售信息服务,确保产销渠道畅通,保护社员合法利益。
种植合作社合同模板(3篇)

第1篇甲方:(合作社名称)乙方:(种植户姓名)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市____区____街道鉴于:1. 甲方为____市____区____街道的种植合作社,主要从事农作物的种植、销售及相关业务。
2. 乙方为____市____区____街道的种植户,拥有一定的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
3.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入甲方合作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合作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可自动续签____年。
第二条合作内容1. 乙方加入甲方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的成员,享有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
2. 甲方负责提供种植技术指导、市场信息、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等服务。
3.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农作物的种植、管理和收获。
第三条合作方式1.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提供优质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 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高乙方种植技术;- 协助乙方进行产品销售,确保产品销售渠道畅通;- 提供农业保险,降低种植风险。
2. 乙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按照甲方提供的种植技术进行农作物种植;- 按时缴纳合作社管理费;- 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配合甲方完成相关种植任务。
第四条合作收益分配1. 合作期间,乙方种植的农作物,甲方负责统一收购,并按照市场行情和合作社规定进行定价。
2. 收益分配方式如下:- 合作社扣除管理费、农资成本、技术培训费用、保险费用等后,剩余收益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领取收益。
第五条合作终止1.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双方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 合作终止后,乙方应将种植的农作物清理完毕,并退还甲方提供的农资产品。
3. 合作终止后,双方应结清所有款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考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照范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旳规定,本范本仅供参照。
本示范章程中旳楷体倾斜文字部分为解释性规定或示范性范例,其他字体部分为示范性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状况,参照本示范章程制定和修正本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年月日召开设置大会,由全体设置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组员旳合法权益,增长组员收入,增进本社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注:所有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人发起(其中,农民组员人,占组员总数旳%)。
于年月日召开设置大会。
本社名称:合作社,组员出资总额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组员、寻求全体组员旳共同利益为宗旨。
组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重要按照组员与本社旳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组员为重要服务对象,依法为组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旳购置,农产品旳销售、加工、运送、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旳技术、信息等服务。
重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状况填写。
如:(一)组织采购、供应组员所需旳生产资料;(二)组织收购、销售组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旳产品;(三)开展组员所需旳运送、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旳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征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旳经营范围为准。
】第五条本社对由组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获得旳其他资产所形成旳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旳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旳公积金,按照组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两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组员所有旳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旳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组员旳份额,作为可分派盈余分派旳根据之一。
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模板

第一条名称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全称),以下简称“本社”。
第二条性质本社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由(发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宗旨本社以服务(服务领域)为宗旨,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充分发挥合作社在(服务领域)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互助合作,实现社员增收、产业增效、农民致富。
第四条地域范围本社的活动地域范围:(具体地域范围描述)。
第五条住所本社住所:(具体地址)。
第六条合作社标识本社标识为:(合作社标志图案及说明)。
第七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本社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一)提供农业技术咨询服务;(二)组织社员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三)开展农业项目投资;(四)开展农业合作与交流;(五)其他与合作社宗旨相符的业务。
第八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本社采用“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方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监事会监督。
第九条合作社的成立本社的成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五名以上(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员;(二)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四)有必要的经营资金。
第十条合作社的设立程序(一)发起人向全体社员提交设立合作社的申请;(二)召开社员大会,通过设立合作社的决议;(三)选举产生合作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四)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五)公告合作社成立。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变更本社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章程的修改;(二)合作社名称、住所的变更;(三)经营范围的调整;(四)组织形式的变更;(五)合并、分立、解散等。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终止本社的终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二)社员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合并、分立而终止;(四)依法被撤销或宣告破产。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清算本社终止前,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作社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档案管理本社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社员名册、财务报表、业务合同、决议记录等档案资料。
绿化苗木种植合作协议样例

绿化苗木种植合作协议样例1. 合作背景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共同签署,旨在就绿化苗木种植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2. 合作内容2.1 合作双方将共同投资并合作进行绿化苗木的种植及相关业务。
2.2 合作双方将共同制定种植计划,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投资和分工。
2.3 合作双方将共同承担绿化苗木种植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
3. 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计算。
4. 合作权益分配4.1 合作双方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享绿化苗木种植所产生的收益。
4.2 合作双方应保证合作期间的利益最大化,共同努力推动项目的发展。
5. 合作投资5.1 合作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共同出资,用于绿化苗木种植项目。
5.2 合作双方应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6. 保密条款6.1 合作双方应对涉及本合作协议的商业机密和商业信息进行保密。
6.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作协议的任何内容。
7. 争议解决7.1 出现本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合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8. 协议变更与终止8.1 本合作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合作双方书面同意。
8.2 本合作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2)一方严重违约。
9. 其他9.1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作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以上为绿化苗木种植合作协议样例,双方应在充分理解并同意所有条款后进行签署。
苗木免税申请书模板

苗木免税申请书模板:尊敬的国家税务局税务分局:您好!我是XX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特此向贵局提交苗木免税申请书。
请您予以审查和批准。
一、基本情况1. 我合作社成立于XX年X月X日,注册地为XX市XX区(县),主要从事苗木种植、销售和绿化工程。
2. 合作社秉承绿色、生态、可持续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提供优质的苗木产品和服务,为我国绿化事业贡献力量。
3. 合作社拥有苗木种植基地XX亩,主要种植品种有XX、XX、XX等,年产量达到XX万株。
4. 合作社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办理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号为XXXXXXXX。
二、免税理由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苗木花卉产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XXXX〕XX号)规定,苗木花卉种植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
3. 我合作社种植的苗木均为自产农产品,符合国家免税政策规定。
4. 近年来,我合作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多地提供绿化苗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三、申请内容1. 请贵局对我合作社种植的苗木收入免征增值税。
2. 请贵局对我合作社销售苗木过程中涉及的运输、包装等环节,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
四、承诺与保证1. 我合作社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苗木产品质量。
2. 我合作社将如实申报销售收入,主动缴纳其他应缴税款。
3. 我合作社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我国绿化事业贡献力量。
敬请国家税务局税务分局审查和批准我合作社的苗木免税申请。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联系地址:XX市XX区(县)XX路XX号此致敬礼!XX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XXX日期:XX年X月X日。
合作社章程模板

合作社章程模板一、总则(一)为规范合作社运作,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本合作社名称:XX农业专业合作社。
(三)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四)宗旨: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产品销售,推动农业现代化。
二、社员资格与入社条件(一)凡具有XXX市户籍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农民均可申请加入本合作社。
(二)社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
(三)新社员需向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正式社员。
三、组织机构设置与管理部门职责(一)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等组织机构。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日常事务处理和决策,对社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监事会对社员大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工作执行情况,保障合作社资产安全。
四、股权设置与收益分配(一)社员按照出资额确定股权比例。
(二)每年根据合作社盈利情况进行利润分配,社员按其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
五、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一)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二)会计人员由理事会聘任,负责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
六、合作方式与业务范围(一)本合作社以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为主要业务。
(二)社员可自愿将自有的土地、林地等资源入股合作社,共同开展农业生产活动。
七、违约责任与退出机制(一)社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损害其他社员的合法权益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社员在退社时应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在完成财产清算和交还生产资料后方可退出。
如造成经济损失,须依法赔偿。
八、合作协议与合同(一)本合作社将与其他相关企业或个人签订合作协议,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二)社员之间可签订生产、销售等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九、本章程修改程序(一)本章程可在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进行修改。
(二)修改章程应由理事会提出方案,并经过半数以上社员同意方可生效。
十、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社员大会。
十一、其他(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正式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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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XX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XX市XX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XXXX年XX月XX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XXX等XX人发起,于XXX年XX月XXX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XXX市XXX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XXXX万元。
全体成员的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出资形式出资时间XXX XXX 2O, 货币 XXX年XX月XX日XXX XXX 2O, 货币 XXX年XX月XX日XXX XXX 20, 货币 XXX年XX月XX日XXX XXX 20, 货币 XXX年XX月XX日XXX XXX 20, 货币 XXX年XX月XX日本社住所:XXX市XXX镇XXX村XX组法定代表人:XXX邮政编码:XXXXXX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贮藏以及与种植苗木有关的技术培训、交流信息等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组织采购、供应成员种植苗木所需的树苗、化肥等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种植的苗木;组织开展成员种植苗木所需的加工及病虫害防治服务;为成员引进种植苗木所需的新品种、新技术;开展成员种植苗木所需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
(以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苗木种植,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
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四十以上的成员,在本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决策方面,可以享有一票附加表决权。
附加表决权的总票数最多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的20,。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主动要求退社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通过理事会向成员大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
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二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继承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八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本社每年召开二次成员大会。
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提议;(三)理事会提议;四)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在1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
第二十一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
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二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本社设理事长一名,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3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1人。
理事、理事长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七)拟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经理和2名成员代表列席,成员代表不足2名的,全体人员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执行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执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卸任理事须待卸任3年后方能当选监事。
第二十七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本社理事长或理事可以兼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