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费用计算规则

监理费用计算规则
监理费用计算规则

监理费用: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服务费及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1)监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监理服务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执行。依据该收费方法计算方式得出本工程监理服务费费率:

季度监理服务费=季度累计维护工程计量金额╳监理服务费费率(2)监理服务费的支付:

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实际支付监理服务费为季度监理服务费在扣除审计预留金5%和质保金5%之后的部分。

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以累计工程结算价为计费额,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实际监理服务费总价并支付。(以上监理服务费计算已经下浮了20%,在计算实际监理服务费总价时不重复下浮)(3)审计预留金在工程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质保金在工程完工后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无息返还。

(4)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以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附表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注: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工程监理延期补充协议

工程监理延期补充协议 根据2009年10月11日株洲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监理方株洲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合同日期为2009年9月4日-2010年8月4日止,经双方协商,继续聘请株洲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委托人(甲方):株洲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人(乙方):株洲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臻品?仙居岭项目 工程规模: 臻品?仙居岭项目1、2、3、4栋砖混结构,5、6、7栋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为48811m2。 一. 乙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认真履行职责,直至本项目完工.必须继续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具体规定。 二. 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延续,直至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完毕,包括原合同规定的内容。绿化、道路等工程不再另行聘请监理。 三. 本协议有效日期为:2010年8月4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费用按月包干结算的方式。 四. 监理费用:按月计算,包干价格为2.4万/月.乙方必须保证监理人员5人以上,如遇工程进度加快,乙方必须机动增加监理人员,以保证工程质量。 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10年____月____日 2010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 监理延期服务费计费说明 根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XX住宅小区改造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编号:XX[2007]002)中标准条件第三十一条的合同内容、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三十九条的合同内容延期报酬的约定,工程发生非监理责任的工期延后,每月向监理方支付费用按实际发生,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原则,我司提出以下监理服务费计算原则如下: 1、根据监理合同有关监理服务费和延期服务条款的约定,应按比例计算延期服务费用为: 附加工作报酬标准=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2929000元/730日=4012元/日 月平均工作报酬标准=4012/日×30.5日=122376元/月≈12万元/月;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费标准规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29000万元计算,未考虑浮动幅度值,按此标准计算施工监理服务费约为每月14万元。对照结果,在委托监理合同签定中我司已做出最大让利优惠,目前“ XX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2007年12月22日至2009年12月22日)将到期,期间因受奥运及其他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工期延长,我司积极配合。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及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望贵局对我司所提交关于《XX住宅小区改造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协议》延期协议的函尽快给予审核批准,谢谢! 北京XX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下页为XX住宅小区改造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延期协议书 编号:XX[2007]002

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及组成部分

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及组成部分 工程监理费是指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建立工作所需的费用,不同工程,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不同。计算公式如下:监理费=(监理费计算基价万元×取费系数)万元×高原系数×专业系数×专业工程复杂系数×(1-n%下浮比例)建设工程监理费主要由监理直接成本、监理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四部分组成。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监理企业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所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一下内容: (1)监理人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附加工资等。 (2)用于监理工作的常规检测工器具、计算机等办公设施的购置费和其他仪器、机械的租赁费。 (3)用于监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包括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书报费、文印费、会议费、医疗费、劳保费、保险费、休假探亲费等。 (4)其他费用。 2.间接成本 间接成本是指全部业务经营开支及非工程监理的特定开支,其具体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以及后勤人员的工资、奖金、补

助和津贴。

(2)经营性业务开支。包括为招揽监理业务而发生的广告费、宣传费、有关合同的公证费等; (3)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报刊、会议、文印及上下班交通费; (4)公用设施使用费。办公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5)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 (6)附加费。报刊劳动统筹、医疗统筹、福利基金、工会经费、人身保险、住房公积金、特殊补助等; (7)其他费用。 3.税金 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令总额,如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监理单位属科技服务类,应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4.利润 是指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活动收入扣除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各种税金之后的余额。由于监理单位是高智能群体,监理服务是高技能的技术服务,因此监理单位的利润应当高于社会平均利润。 工程监理费是构成工程概、预算的一部分,因此,在工程概、预算中要单独列出。 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监理收费计算方法

收费计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Y= Y1 + ×(X-X1) 说明: 1、X 1,Y 1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中计费额的 区段值;Y 1,Y 2为对应于X 1,X 2的收费基价。X 为某区段间的插入值;Y 为对应于X 由插入法计算而得到的收费基价。 2、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3、计费额大于100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例】若计算得计费额为600万元,计算其收费基价。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计费额处于区段值500万元(收费基价为16.5万元)与1000万元(收费基价为30.1万元之间),则对应600万元计算额的收费基价: Y (收费基价) X (计费额) Y2 Y Y1 X1 X X2 Y2-Y1 X2-X1

Y=16.5+(30.1-16.5)÷(1000-500)×(600-500)=19.22(万元)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 序号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万元)备注 1 500 16.5 3.3% 2 1000 30.1 3.01% 3 3000 78.1 2.6% 4 5000 120.8 2.4% 5 8000 181.0 2.26% 6 10000 218.6 2.18% 7 20000 393.4 1.96% 8 40000 708.2 1.77% 9 60000 991.4 1.65% 10 80000 1255.8 1.57% 11 100000 1507.0 1.51% 12 200000 2712.5 1.36% 13 400000 4882.6 1.22% 14 600000 6835.6 1.14% 15 800000 8658.4 1.08% 16 1000000 10390.1 1.04% 注: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执行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费率计算收费基价,计算额处于两个数值之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最新监理取费标准__670号文

附: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直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由于监理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监理合同延期补充协议书范本 签约版

(甲方)发包人: (乙方)监理人: 监理合同延期补充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简称“发包人”)为一方,与理合同协议书》的延期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均参照原《监理合同协议书》执行。原《监理合同协议书》中第三条约定: 监理服务期: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个月,施工阶段监理个月,交工验收阶段监理个月,缺陷责任阶段监理个月)。 由于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以来,受到征地拆迁、金融风暴、地方诉求、设计变更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原计划的监理服务期已经无法完成施工合同及变更设计的工程量。为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双方签订此补充协议: 1、监理服务期延期期限: 原监理服务期截止日次日(年月日)起,预计至年 月日止。若提前完工则按实际服务期限计算费用,若年月 日项目未完工将不再另行增加费用,缺陷责任期顺延。 2、监理服务形式、范围、内容等: 按照原合同约定条件执行。 3、监理服务延期期间监理费用: (1)在监理人延长监理服务期间,按照原合同约定(合同专用条款条; 条;等相关条款)计算,并经友好协商后本次延期费用为元(大 写:),延期费用含非监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以及设计变更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程量等。

(2)支付方式: 待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且颁发交工证书后支付服务费的; 在缺陷责任期满并颁发缺陷终止证书且工程项目经审计合格后天内支付剩余服务费的。 4、监理服务人员及变更: 均按照原合同约定条件执行。 本补充协议书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人: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监理费计算

监理费用计算 一、相关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 2007年7月5日是,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同年7月15日起执行。 2007年3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同年5月1日起执行。 1计算公式: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附表一)×专业调整系数(附表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表三)×高程调整系数(附表四) 2、文件关于浮动幅度值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附表一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万元)差入值 (万元/10万元) 1 500 16.5 0.2720 2 1000 30.1 0.2400 3 3000 78.1 0.2135 4 5000 120.8 0.2027 0 8000 181.O 0.1880 6 10000 218.6 0.1748 7 20000 393.4 0.1574 8 40000 708.2 0.1416 9 60000 991.4 0.1322 10 80000 1255.8 0.1256 11 100000 1507.0 0.1206 12 200000 2712.5 0.1085 13 400000 4882.6 0.09765 14 600000 6835.6 0.09114 15 800000 8658.4 0.08659 16 1000000 10390.1 注:计费额大于.l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l.039%的收费率计 算收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监理合同延期补充协议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JL2合同段施工监理 延期补充协议书

发包人: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人: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 监理合同延期补充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为一方,与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以下简称“监理人”)为另一方共同协立的《监理合同协议书》的延期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均参照原《监理合同协议书》执行。 原《监理合同协议书》中第三条约定: 监理服务期:34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1 个月,施工阶段监理30 个月,交工验收阶段监理3 个月,缺陷责任阶段监理24 个月)。 由于工程自2010年12月8日开工以来,受到征地拆迁、金融风暴、

地方诉求、设计变更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原计划的监理服务期已经无法完成施工合同及变更设计的工程量。为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双方签订此补充协议: 1、监理服务期延期期限: 原监理服务期截止日次日(2013年9月8日)起,预计至2014年12月31日止。若提前完工则按实际服务期限计算费用,若2014年12月31日项目未完工将不再另行增加费用,缺陷责任期顺延。 2、监理服务形式、范围、内容等: 按照原合同约定条件执行。 3、监理服务延期期间监理费用: (1)在监理人延长监理服务期间,按照原合同约定(合同专用条款5.2条;6.2.1条;6.2.3等相关条款)计算,并经友好协商后本次延期费用为3149757元(大写:叁佰壹拾肆万玖仟柒佰伍拾柒元整),延期费用含非监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以及设计变更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程量等。 (2)支付方式: 待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且颁发交工证书后支付服务费的85%; 在缺陷责任期满并颁发缺陷终止证书且工程项目经审计合格后28天内支付剩余服务费的15%。 4、监理服务人员及变更: 均按照原合同约定条件执行。 本补充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优质文档]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 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年5月1日开始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监理人,监理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和监理人可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节省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协商确定奖励监理人。 第八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

附件: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1总则 1.0.1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附表一)。 1.0.2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和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 1.0.3 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1.0.4 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收费。 1.0.5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1.0.6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施工阶段监理基本服务内容的价格。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附表二)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1.0.7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基准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规定的基价和1.0.5(2)计算出的施工监理服务基准收费额。发包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调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合同额。

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及组成部分

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及组成部分费是指委托单位对工程实施建立工作所需的费用,不同工程,取费标准不同。计算公式如下:监理费=(监理费计算基价万元×取费系数)万元×高原系数×专业系数×专业工程复杂系数×(1-n%下浮比例)费主要由监理直接成本、监理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四部分组成。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监理企业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所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一下内容: (1)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附加工资等。 (2)用于监理工作的常规检测工器具、计算机等办公设施的购置费和其他仪器、机械的租赁费。 (3)用于监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包括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书报费、文印费、会议费、医疗费、劳保费、保险费、休假探亲费等。 (4)其他费用。 2.间接成本 间接成本是指全部业务经营开支及非工程监理的特定开支,其具体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以及后勤人员的工资、奖金、补助和津贴。

(2)经营性业务开支。包括为招揽监理业务而发生的广告费、宣传费、有关合同的公证费等; (3)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报刊、会议、文印及上下班交通费; (4)公用设施使用费。办公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5)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 (6)附加费。报刊劳动统筹、医疗统筹、福利基金、工会经费、人身保险、住房公积金、特殊补助等; (7)其他费用。 3.税金 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令总额,如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监理单位属科技服务类,应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4.利润 是指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活动收入扣除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各种税金之后的余额。由于监理单位是高智能群体,监理服务是高技能的技术服务,因此监理单位的利润应当高于社会平均利润。 工程监理费是构成工程概、的一部分,因此,在工程概、预算中要单独列出。

电力工程监理费计算方法

电力工程监理费计算 1 电力工程监理费计算依据: 1.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监理费概算编制办法》 1.2《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国家发改委2007-07-26发布。 2电力工程监理费计算方法 2.1电力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基准价×150%。——(1) 2.2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基准价根据线路长度按照表 3.5.3.3-2标准计算 表3.5.3.3-2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标准(万元/km)

2.3电缆线路工程监理费基准价=安装工程费×2.15%。——(2) 2.4变电工程监理费基准价=(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3) 费率按照表3.5.3.3-1变电工程监理费费率计取 表3.5.3.3-1变电工程监理费费率 2.5系统通信工程监理费基准价=(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1.93%。 ——(4) 2.6电力工程监理费在个工程阶段的比例为:勘测阶段:3%,设计阶段10%,施工 阶段85%,保修阶段2%。 例如:平原地区110kV架空线路工程,线路长度15km,其中同塔架设线路5km,试计 算监理费。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基准价=0.6万元/ km×10km+0.75万元/ km× 5km=6+3.75=9.75万元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基准价×150%=9.75万元×150%=14.625万 元。 其中勘测阶段监理费:14.625万元×3%=0.43875万元; 其中设计阶段监理费:14.625万元×10%=1.4625万元;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费:14.625万元×85%=12.43125万元;其中保修阶段监理费:14.625万元×2%=0.2925万元。

监理延期费用补充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监理延期费用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监理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实际工期已经超出合同约定且工程延期是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由于目前工程严重拖期,我公司按合同约定坚守岗位,尽职工作,并且工期延长带来的经营压力日趋增大,在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和相互理解与尊重的态度,便于整体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补充并共同遵守执行。 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投资: 一. 乙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认真履行职责,继续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 托监理合同>>的具体规定。 二. 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补充。 三. 本协议有效日期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费用按________结算的方式。 四. 监理费用:总费用人民币。按计算,包干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最后一月尾款在交工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五. 如本协议期限内工程仍未竣工且拖期原因并非监理人原因造成,此后发生的监理服务及费 用双方另行商议。 六.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筑监理取费标准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 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

12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详解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1总则 1.0.1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附表一)。 1.0.2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和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 1.0.3 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1.0.4 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 收费。 1.0.5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1.0.6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施工阶段监理基本服务内容的价格。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附表二)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1.0.7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规定的基价和1.0.5(2)计算出的施工监理服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合同额。 计费额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8 .O.1.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即工程概算投资额。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4 0%以上的工程项目,其建筑安装工程费全部计入计费额,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按40%的比例计入计费额。但其计费额不应小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其相同且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于工程概算投资额40%的工程项目的计费额。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服务的,以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的,应扣除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 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格折换成人民币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延期监理费的计算方式【最新版】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延期监理费的计算方式 案情简介 2010年7月,甲公司为受托方,乙公司为委托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一份,约定甲公司担任重庆某农产品加工及物流配送中心工程一期工程监理人,总投资4500万元(暂定),工期6个月。合同中《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一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1、本工程暂定投资4500万元,监理费暂定**元,在约定投资和工期范围内监理费按监理费取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45%计取。2、监理费60.57万元(暂定)。3、所有监理费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额外工作和延期监理费用:(报酬=附加工作日×合同报酬/监理任务日)。按同等时间和造价比例支付。 2012年6月,双方达成补充协议,约定:一、原合同监理工期为6个月(2010年8月18日开工-2011年2月18日竣工),工程实际竣工验收时间是2011年11月30日,延期9.4个月,按照合同专用条件第三十九条第3项约定,委托人应支付乙方监理延期费用94.893万元(延期9.4个月×暂定合同总价60.57万元/6个月),委托人于本

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给监理人。本协议与原合同有不一致的以原合同为准。2012年12月31日,案涉工程造价编审确认为76260092.85元。 双方对案涉工程监理费为95.43万元和已付款为190.3152万元无异议。对延期监理费如何计算有异议。甲公司认为延期监理费=延期9.4个月×(监理合同)总价95.43元/6个月=149.507万元。乙公司认为延期监理费=延期9.4个月×暂定合同总价60.57万/6个月=94.893万元,不同意在延期监理费中按照最终投资额计算合同报酬。双方遂成争议。 诉讼策略 在乙公司拒绝按照最终投资额计算合同报酬的情况下,甲公司决定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于笔者在建设工程领域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甲公司委托笔者作为代理人为其维权。接受委托后,经过对甲公司提交的证据的认真分析,承办律师认为本案既存在对甲公司的有利之处,即:工程延期时间和总投资额均已确定,较为容易计算出延期监理费的金额;也存在对甲公司的不利之处,即: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为甲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版本,乙公司可能在诉讼中提出延期监理费计算公式中的“合同报酬”属约定不明,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是“暂定合同总价”,另一种是“最

委托监理延期费用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委托监理延期费用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 监理人: 根据年月日委托方和监理方签订的“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延期费用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共识,以便共同遵守。 一、监理方的工作范围及所监理的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约万元人民币。 二、有关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书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现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 2、设计文件、图纸、资料; 3、与本工程相关的第三方合同; 4、委托监理合同。 第二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图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 2、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委托人如不能在工程资料归档前支付清所有合同内监理费和监理延期费用,监理人有权拒绝交付工程监理资料。

第四条根据监理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三十九条第3项”之规定:施工单位法定正式开工日期为年月日,主合同工期为12个月,监理服务期限为主合同工期,即监理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服务期限截止日期为年月日。监理延期费用从年月日开始计算。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延期费用报酬: 1、年月日,至年月 日,,监理延期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本延期费用不包括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如需缴纳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应按照实际情况另行支付。 2、年月日至本工程所有工程资料归档之日止,每月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作为监理延期费用,本延期费用不包括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如需缴纳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应按照实际情况另行支付。 第五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 第六条监理延期费用支付方法和支付时间。 1、年月日至年月 日,监理延期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本延期费用不包括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如需缴纳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应按照实际情况另行支付。该延期费用在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2、年月日至本工程所有工程资料归档之日止,每月10日前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作为监理延期费用,本延期费用不包括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如需缴纳税金和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

附: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

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直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由于监理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按

(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_监理取费详细计算方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 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建立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方法(参照标准)》的通知

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方法(参照标准)》的通知 中电企协监字[2014]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结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业的特点,特制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方法(参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分会 2014年1月20日 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附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方法(参照标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方法 (参照标准) 一、计算方法参考的有关政策、标准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文); 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工信计资[2012]8号文)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工信计资[2012]号文); 3、《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5号令); 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国家标准; 5、国家GB/T19668系列规范;

6、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 7、《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方法(征求意见稿)》(中电企协监字[2013]01号文); 8、《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收费规定(参照标准)》(沪设监协12009]1号文)。 本计算方法还参考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关取费研究资料,以及取费计算方法征求意见收到的修改建议和意见。 二、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与运行维护中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的取费,以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的取费。 三、取费原则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是专业性很强的技术性服务工作,取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合理计取、难易有别、分段计取”的原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内容。 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取费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取费 = 监理服务取费基价×工程项目类型调整系数×工程项目复杂度调整系数×(l ±浮动幅度值) 2、监理服务取费基价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是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的一种形式。监理服务取费是以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投资总值为取费额,取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监理服务取费基价。监理服务取费基价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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