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高等教育介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国高等教育介绍-- 德国高校!!!

德国高等教育历史悠久,实力雄厚,有多所世界著名学府,古老的海德堡大学成立于1386年,是德国高校的长者;19世纪由洪堡兄弟成立的洪堡大学为人类文明培养过25名获诺贝尔奖的伟大学者。德国高等教育是19世纪世界高教发展的楷模。当前,德国高等教育事业正在传统的基础上改革创新,许多古老的学府开始焕发新的活力。

德国许多大学均有数百年的历史。近代德国高等教育改革先驱者威廉••冯•洪堡特

(1767-1835)提出的“研究与教学相统一”的原则至今仍被推崇为大学治学的指导思想。综合大学主要是培养科学后备力量,其毕业生通常都有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科学研究能力。伴随现代工业经济的飞速发展,需要培养大量具有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能力的专门有用人才。因此,近二、三年应用技术大学应运而生,其教学密切联系实际,毕业生除掌握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外,实践能力很强,因此受到企业的欢迎。

艺术院校提倡发展个性和创作自由,最大限度地培养和发挥个人的创造性。

德国高等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可自行决定聘任教授和招收学生。同时实行“学术自由”。除少数必修课外,学生完全可以根据专业要求和自己的志趣安排学习计划。“保姆式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在入学后往往感到茫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能适应这种情况。因此,想到德国去读大学,除经济条件外一定要有优良的学习成绩,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生活能力,高度的学习自觉性和健康的体魄。否则,即便入了大学出很难完成学业。为尽快适应这种情况,扎实的德语知识和熟练的运用能力更是必不可少的。

到1998年,全德有高校344所,其中综合大学92所、师范学院6所、神学院16民,艺术学院46所;高等专业学院152所、高等行政专业学院31所、混合大学(Gesamthochschule)1所。344所高校中,私立学校75所。1996/1997冬季入学新生为26.9万(其中7%为外国留学生)。159所大学中的100所和176所专科学院中近150所可接受外国留学生。目前在校生180多万,占总人口的2.25%。高等学校绝大多数由国家办,但国家也鼓励私人和民间组织办高等教育,并给以必要的指导和资助。

⒈高校的任务和作用

《高等学校总法》规定,高等学校的任务是通过科研与教学来扶植和发展科学艺术,使学生在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或艺术创造能力等方面得到训练,以适应未来职业的需要。

⒉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和经费来源

德国是联邦国家,16个州在高等教育教育领域有立法和行政管理权,当然也为此投资。为保证各州高教发展能基本协调一致,《基本法》于1969年赋予联邦政府以高等教育原则立法权。1975年德国诞生了第一部《高等学校总法》,该法确定了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框架。各州也相继根据《总法》调整了自己原有的高教法。除总体立法权外,联邦在高教方面的发言权有限,参与范围主要是向学生提供读书贷款、与有关州共同资助高校建设和促进高校科研及对外合作。

除法律外,协调高校发展的主要机构有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大学校长联席会议及联邦和各州教育规划和促进科研委员会。高校发展的重要咨询机构是科学评议会,有关高等教育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方针方案通常要由该机构事先从专家的角度做出评议,该评议会也经常主动

就高教的重要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传统德国大学享有行政自治权和学术自主权,即高校根据其章程选举产生的管理机构可以就本校或本系的事业做出决定,不过高校行政方面的自主权在过去40多年中已受到政府的很大限制,因为学校的财政受控于政府,政府通过控制学校经费运转直接干预到学校的行政决策。因此,德国高校的自主权实际上主要表现在学校教学科研人员在学术问题上如选择课题,确定研究方法,争取社会资助和评价及传播科研成果等方面。

⒊高校招生

德国没有全国或全州的高校入学考试,13年制或相当13年制完全中学的毕业生在其中学毕业的同时即获得普通大学入学资格。按各州达成的协议,高校有义务接受所有取得这一资格的年轻人上大学。目前有三分之一的适龄青年上大学,每年新生25万人上下。

一般来说,新生可以自由选择所学专业,但随着入学人数的逐年增加,不少专业已人满为患,导致某些专业不得不实行入学名额限制,这主要是涉及医学、法学、企业经济学和心理学等热门专业。

德国大学不仅招收完全中学毕业生,那些职业高级学校毕业的学生也有机会进入高等专业院校学习,以保证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贯通。如今,高专以其学制短和学习内容实用性强等特点也吸引了许多具有上大学资格的年轻人来此就读。

⒋高等院校的种类

⑴综合大学(Universitat)

主要是指传统的多学科大学和工业大学,是高等教育的核心,至今仍是其最重要的部分。根据1993年统计,德国规模最大的前五名大学依次是:慕尼黑大学(学生63369人)、柏林自由大学、科隆大学、明斯特大学和汉堡大学。西部大学的学生数一般都在万人左右。大学的专业领域通常包括神学、人文科学、法学、经济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医学。工业大学原本只设理工学科,但是现在多数已扩大其它专业如社会科学和医学以及其它非专业基础课程,已具有传统综合性大学的特点。综合大学是一种学科较多、专业齐全、特别强调系统理论知识、教学科研并重的高等学校。此类大学设有工科(Ingenieurwissenschaft)、理科(Naturwissenschaft)、文科(Geisteswissenschaft)、法学(Rechtswissenschaft)、经济学(Wirtschaftswissenschaft)、社会学(Sozialwissenschaft)、神学(Theologie)、医学(Medizin)、农学(Agrarwissenschaft)以及林学(Forstwissenschaft)等学科。

它包括有:理工大学(Technische Universitat,TU)、师范大学(Paedagogische Universitat / Hochschule,PU/Ph)、混合大学(Gesamthochschule,GH)以及体育大学、行政管理和国防大学等。

⑵师范学院(PAEDAGOGISCHE HOCHSCHULE)

是在1945年以后由原来不属高校范畴的师范学校和师资培训机构发展而来,主要是培养小学和初中师资,而完全中学和职业学校的师资则主要由大学的师范系培养。

⑶艺术学院(KUNSTHOCHSCHULE)

主要开设造型、雕塑和建筑等专业。

⑷音乐学院(MUSIKHOCHSCHUL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