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上诉状
借条上诉状范本合集三篇

借条上诉状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原告:********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宅地:********电话:******被告:********住宅地:******电话:******诉讼恳求:********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元、利息元;2、判令被告担当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X年2月25日,被告与原告商订借款一事,被告向原告借款金额6万5千元,商定还款日是X年4月30号归还2万3千元,X年6月30号归还4万2千元。
X年4月30日到期后,被告在X年5月16号通过银行支付3000元到原告账户。
尚欠元未支付。
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依法应当担当还本付息义务。
为爱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附:********1、身份证复印件2、借据3、本诉状副本一份此致*****人民法院原告人:***********年**月**日借条上诉状范本(第二篇)合同标题:借条上诉状范本正文: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________元,约定还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拖欠还款导致乙方起诉甲方,现甲方根据法律规定提出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方作为被告,提出上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特此上诉状。
甲方(借款人):日期:摘要:本合同为借条上诉状范本,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及还款期限,确认拖欠还款导致乙方起诉,甲方根据法律规定提出上诉。
合同内容清晰明确,权利义务明确,履行各项法律程序。
借条上诉状范本(第三篇)合同借条上诉状范本(第三篇)1. 当事人信息:甲方(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地址:乙方(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地址:2. 借款事项: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写)人民币(小写)金额。
借款纠纷上诉状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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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上诉状模板范文【1】上诉人(原审被告):甲,女,1944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370。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乙,男,1969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兖州市,身份证号370。
原审被告:丙,男,1968年5月11日出生,汉族,住兖州市,身份证号370。
原审被告:丁,女,1968年6月30日出生,汉族,住兖州市,身份证号370。
原审被告:戊,男,1937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兖州市,身份证号370上诉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不服兖州市人民法院(20xx)兖商初字第36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上诉理由: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原审法院认定:“被告丙丁系夫妻关系,其向原告借钱60000元,属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被告甲虽没接到原告借与的现金,但其在借条‘借款人’处签名的行为,视为对偿还债务的自愿加入,应与丙丁共同承担偿还原告债务的责任” 是错误的,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原审法院仅仅依据本案唯一证据“借条”就认定了当事人双方的借款合同成立并判决原审被告丙丁及被上诉人承担偿还责任,而《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同时结合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精神,可以看出出借人应对存在借贷关系、借贷内容以及已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民间借贷案上诉状6篇

民间借贷案上诉状6篇民间借贷涉及经济纠纷,处理起来比较麻烦负责,但是一份优秀的民间借贷上诉状却能让您的民间借贷上诉状变的简单易懂,那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我共享的民间借贷案上诉状最新6篇,假如能帮忙到您,我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民间借贷案上诉状篇一出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胯款方(乙方):身份证号码:本合同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公正、本身乐意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 。
胯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出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 向出借方支出服务费。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2.按月结息,利息支出日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
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商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商定的除外。
第六条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如显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确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供应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3.其他:第七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1.照实供应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3.依照本合同的商定取得借款本金,并定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3.有权依照本合同的商定收取胯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依照商定行使抵押权。
民间借贷上诉状【5篇】

民间借贷上诉状【5篇】民间借贷案上诉状篇一下面为你提供一篇民间借贷合同起诉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_________________民事起诉状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借款__________元及利息__________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被告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又在同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间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约定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归还,并出具借据一份。
到期后,以上借款被告未能归还。
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归还未果。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_____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民间借贷案上诉状篇二借条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出借人)共计借给__________(借款人)人民币(大写数字)__________圆整,即¥__________元。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被告): ***, 男, 1963年1月24日出生, 汉族, 辽宁省庄河市人, 现住辽宁省***小长山乡英杰村。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男, 1949年1月31日出生, 汉族, 辽宁省***人, 住辽宁省***广鹿乡沙尖村。
上诉人因及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不服辽宁省***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长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现依法提起上诉。
1、诉讼请求:请求撤销辽宁省***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长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一、原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1.原告的儿子***原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现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领导, 也是本案的实际控制人(2015年6月8日的借条也是***亲笔书写), 及原审法官原为同事关系, 从而影响了本案的公正审理。
原审法官依法应当回避, 却在被告申请的情况下依然没有回避, 并作出了错误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4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5条第2项之规定。
原审判决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现上诉人再次申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回避本上诉案件, 将该案移送大连市以外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移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2、该案事实不清, 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 甚至主体关系都不明确, 争议也较大, 不应适用独任审判, 根据《独任审判员工作细则》规定, 该案件不适用独任审判制度。
因此, 原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使上诉人的程序权利及实体权利均受到不公正侵害。
二、原审判决中所认定的基本事实错误。
1.原审判决认定的“2015年6月8日, 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及原告***达成借款协议, 被告为原告出具借条一份”错误, 上诉人***并不是因资金周转需要资金, 而是因为2015年2月9日, 上诉人及被上诉人的儿子***(借款协议上为***签名)有借款行为, 此后, ***向上诉人索要欠款, 在上诉人暂时无力偿还的情况下, ***手书借条一份, 逼迫上诉人签字。
借贷债务纠纷诉状(3篇)

借贷债务纠纷诉状(3篇)借贷债务纠纷诉状(精选3篇)借贷债务纠纷诉状篇1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原告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附:_________________1.本诉状副本_____份(按被告人数确定);2.证据__________份;3.其他材料__________份。
这就是债务纠纷诉状的范本了。
借贷债务纠纷诉状篇2杭州市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民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民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纠纷审被告上诉状精选3篇

民间借贷纠纷审被告上诉状(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上诉人(一审被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省*****市*****县*****街道*****房,身份证号:****************。
电话:****************。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男,汉族,19*****年**月**日生,住*****省**市*****县*****街道*****路*****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省*****县人民法院(X)*****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恳求:********事实与理由:********此致*****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间借贷纠纷审被告上诉状(第二篇)法院:民间借贷纠纷审被告上诉状原告:[原告姓名]被告:[被告姓名][案号]摘要:本案为一起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案件。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原告作为借款人,被告作为出借人。
然而,由于某种原因,借贷迟迟未能按时还款,导致双方发生纠纷。
原告在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部分胜诉。
被告不服原判,特向贵庭提起上诉。
事实与理由:1. 原告和被告于[借贷日期]签订了一份借贷合同,约定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金额],并约定于[还款日期]前偿还。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利率、偿还方式等关键条款。
2. 原告在借贷期限届满前,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偿还,提出延期还款的要求,并与被告达成书面协议。
3. 虽然双方存在书面协议,但被告在收到延期还款要约后并未作出正式回应,反而多次催款并采取不当手段对原告进行威胁,导致原告受到了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
4. 原告在此追求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被告充分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原告因被告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同时要求被告承担本诉的全部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应当为其所受到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特向贵庭提起上诉,恳请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民间借贷上诉状范文3篇

民间借贷上诉状范文篇一尊敬的法院:我是原告(借款人)XXX。
由于我们在借贷过程中遇到了一些纠纷,我现在向贵庭提起上诉,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
首先,我要概述一下纠纷的背景。
原告与被告(借款方)在XX年XX月签署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借给被告一定金额的贷款,并约定还款期限。
然而,在还款期限截止后,被告拒绝了还款并且还拖欠了一定金额。
原告多次和被告协商要求还款,但是被告一直无动于衷。
因此,原告被迫向贵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要提出的是我作为借款人维权的基本立场。
作为借款人,我从借款的产生到最后的还款都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完成了自己的义务。
而被告却没有按时进行还款,并且还拖欠了一定金额,严重违反了借款合同的约定。
我对于贷款本金的归还有权要求被告偿还,并要求被告支付由于拖欠而产生的利息和违约金。
同时,我还要求贵法院要依法对被告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严惩其违约行为,以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我将提出若干个证据以支持我维权的主张。
首先,原告可以提供合同书作为证据,以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确实存在借款关系。
其次,我还会提供银行交易记录,以证明被告并未按时进行还款并且拖欠了一定金额。
最后,原告还可以提供与被告的协商记录和通讯记录等,以证明原告已经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并要求还款,但是被告一直无动于衷。
最后,我要通过上述证据及其合法性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要求贵法院公正地裁决这起纠纷案件。
我敦促贵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和违约金,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费用。
总之,希望贵庭认真对待本案,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判决,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上诉。
原告:XXX日期:XX年XX月XX日篇二尊敬的法院:本案是由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如下:一、事实背景:甲方为本案的原告,乙方为本案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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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 x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街道xxx村人,住xx市xx区xxxx路xx公寓x号楼xxx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街道xxx村人,住xxx村xx街xx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项;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第一,一审判决中称“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间上诉人先后分五次向被上诉人借款xxxxx元”,但是其中发生在20xx年xx月xx日借款金额为xx万元的借条,其借款用途是用于上诉人赌博,这点被上诉人以及中间人xxx知情,由于被上诉人知道用于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是不受保护的,从而要求上诉人在借条中违背事实写出了该借款用于工程周转,并且在一审开庭时上诉人也多次强调该借款实为赌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一审法院在明知xx万为赌资的事实后置若罔闻,仍判令上诉人归还该笔借款是错误的。
第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五张借条,其中仅就20xx年xx月xx日的欠条中约定了利息,因此其余四张借条中除去赌资借款外的后三张借条均不应当支付利息。
20xx年xx月xx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在一份关于借款本金及利息计算的承诺书中签字,该承诺书正文并非上诉人所书写,上诉人仅仅在承诺人处签字,未对承诺书正文进行细看及核实。
因为当时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两个月内将现住房进行抵押贷款,以贷款偿还被上诉人。
碍于双方多年朋友情谊,上诉人同意被上诉人提议,在匆忙之中未考虑其他便在承诺书中签字,因此承诺书中对欠款利息的约定,上诉人并不认可。
2、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规定作出上诉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的判决,纯属理解和适用法律错误。
《意见》第六条只说明民间借贷中双方明确约定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四倍,各地法院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银行利率四倍的范围内具体掌握。
并且《意见》的规定应是在双方明确约定利息多少的情形下针对约定利率是否过高由法院来进行评判,而不是像一审法院这样在未约定的情形下直接判令上诉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
这显然是一审法院曲解司法解释本意,滥用法官自由载量权的结果。
同时,一审法院判决中对利息计算数额有误,计算方式极不严谨,被上诉人诉称的xxxxxx 元借款产生于不同日期,其中有两笔借款产生在2014年x月x日和20xx年x月xx日,一审判决中计算利息时将该两笔借款利息计算时间从2013年xx月xx日起算是明显有误的。
上诉人曾向被上诉人借款是客观事实,上诉人应当承担还款义务责无旁贷,但上诉人不该承担他不应当承担的还款义务。
同时被上诉人在还款过程中态度积极,还一度将现住房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但是由于被上诉人极力阻止致使贷款未能成功。
从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出发,上诉人理应向被上诉人偿还34万元借款本金,但除第一张借条外的其他借款不应向被上诉人支付利息,至于逾期利息也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综上所述,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撤销一审法院的不当判决,支持被上上诉人:
年月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日篇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商业银行
被告:张a,
被告:张b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张a立即归还借款本金123679.45元;支付利息及罚息17068.37元(计算至2015年4月20日);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等损失5200元;
上述合计145947.82元;
2、判决被告张b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3年12月23日原告与被告张a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被告张a以装修店面为由向原告借款35万元,借款期限自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3日;月利率为15‰;还款方式采用等额本息的方式进行还款。
为确保债务如期清偿,被告张b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被告张b对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发放借款,已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被告未能按约还本付息,原告多次催款,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托,被告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现原告为维护已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恳请依法支持原告方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铁路运输法院
起诉人:商业银行
2015年月日
1篇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 ***,男,1963年1月24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庄河市人,现住辽宁省***小长山乡英杰村。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49年1月31日出生,汉族,辽宁省***人,住辽宁省***广鹿乡沙尖村。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长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辽宁省***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长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1、原告的儿子***原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现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领导,也是本案的实际控制人(2015年6月8日的借条也是***亲笔书写),与原审法官原为同事关系,从而影响了本案的公正审理。
原审法官依法应当回避,却在被告申请的情况下依然没有回避,并作出了错误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4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5条第2项之规定。
原审判决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现上诉人再次申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回避本上诉案件,将该案移送大连市以外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移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2、该案事实不清,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甚至主体关系都不明确,争议也较大,不应适用独任审判,根据《独任审判员工作细则》规定,该案件不适用独任审判制度。
因此,原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使上诉人的程序权利与实体权利均受到不公正侵害。
二、原审判决中所认定的基本事实错误。
1、原审判决认定的“2015年6月8日,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与原告***达成借款协议,被告为原告出具借条一份”错误,上诉人***并不是因资金周转需要资金,而是因为2015年2月9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儿子***(借款协议上为***签名)有借款行为,此后,***向上诉人索要欠款,在上诉人暂时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手书借条一份,逼迫上诉人签字。
因此,2015年6月8日的借条,并不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也不是因资金周转需要,更不是由上诉人出具。
2、“此后,被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分4次向原告偿还了借款140万元”错误,上诉人共分五次向***偿还借款150万元。
3、原判决遗漏案件重要事实,即上诉人实际仅收到借款180万元,在没有任何证据证实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有资金交付行为的情况下,原审法院径行认定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借款270万元,明显违反证据规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的规定。
因此,原审判决查明的基本事实错误,其认定内容错误。
三、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1、根据《合同法》第2条合同相对性原则,本案的主体系发生在上诉人与案外人***之间,与被上诉人***没有法律关系,原审法院却错误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借贷关系,于法无据。
2、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另根据《合同法》第200条规定。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
本金的认定应以借款人实际收到的款项计算,本案中,上诉人实际只收到借款180万元。
3、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第5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召开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证据认定的要求,对形式有瑕疵的“借条”,出借人应对款项给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
另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6条之规定。
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有款项支付行为的情况下,让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承担270万借款责任,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错误,原判决程序违法,且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判决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请二审法院全面查明事实,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