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gmp认证检查标准

gmp认证检查标准GMP认证检查标准。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是指良好生产规范,是一种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等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体系。
GMP认证是对生产企业的生产流程、设备、人员素质、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的过程,其目的是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一、GMP认证的检查标准。
1. 生产设施和设备,GMP认证的检查标准之一是生产设施和设备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包括生产车间的布局是否合理、设备是否符合GMP要求、生产环境的洁净度是否达标等方面。
2. 生产流程和操作规程,GMP认证还将检查企业的生产流程和操作规程是否合理、科学。
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储存、配比、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否符合GMP要求。
3. 人员素质和培训,企业的员工素质和培训也是GMP认证的检查标准之一。
企业需要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并且定期进行培训,以保证生产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稳定性。
4. 质量管理体系,GMP认证还将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包括质量控制点的设置、质量记录的保存、异常品的处理等方面。
5. 卫生条件和环保要求,GMP认证还将检查企业的卫生条件和环保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包括生产场所的卫生情况、废水、废气的处理等方面。
二、GMP认证的意义。
GMP认证不仅是对企业生产管理水平的一种检验,更是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一种保障。
通过GMP认证,企业可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增强市场竞争力,树立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
同时,GMP认证也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生产管理行为,促进企业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产品。
三、GMP认证的实施。
为了通过GMP认证,企业需要全面梳理生产流程和管理体系,确保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在实施过程中,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设备的维护保养水平,确保生产环境的洁净度和卫生条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原材料和成品的检验等控制措施,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GMP认证检查条款

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一、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5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92项,一般项目167项。
二、药品GMP认证检查时,应根据申请认证的范围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并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
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称为“缺陷项目”。
其中,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一般缺陷”。
四、缺陷项目如果在申请认证的各剂型或产品中均存在,应按剂型或产品分别计算。
五、在检查过程中,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重缺陷处理。
检查组应调查取证并详细记录。
六、结果评定
(一)未发现严重缺陷,且一般缺陷≤20%,能够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提供缺陷整改报告及整改计划,方可通过药品GMP认证。
(二)严重缺陷或一般缺陷>20%的,不予通过药品GMP认证。
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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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随着生物药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对医疗用品产品质量的要求也逐渐提高。
而为了保证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具有一定的质量保障,对于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目前国家采用的是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GMP,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我国药品管理工作中一套稳定、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旨在规范药品生产销售环节,保证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生产出具有一定质量保障的药品产品。
在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等方面都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主要分为药品生产企业GMP 认证和GSP认证两个环节。
其中,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主要用于管理和检查生产环节,其工作内容包括药品生产工艺制定、药品质量控制、药品生产设备管理、药品车间卫生和附属生产条件、药品生产管理、药品质量验收等方面。
具体来说,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包括以下基本方面:一、管理人员及药品生产企业的职业方案与管理手册该方面需要明确公司的管理层和职能部门,以及药品生产企业的职业方案和手册等资料,便于监管部门随时了解企业的生产以及管理情况。
二、药品生产企业的物理环境条件与药品生产车间卫生条件该方面检查生产环境是否干净、无杂物,是否满足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
三、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与环境设备的合格检测报告该方面要求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生产企业要求的生产工艺,配备相应的生产和检测先进设备,并提供相应的合格检测报告。
四、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操作指导书及工艺标准要求该方面需要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相应的生产操作指导书和工艺标准要求,以生产药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
五、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制品质量文件管理制度该方面要求生产企业必须有完整规范的药品制品质量文件管理制度,并提供相关的药品质量文件信息。
六、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质量控制体系和统计分析方法该方面要求生产企业必须有完整的药品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的统计分析方法,以确保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药品GMP检查指南原料药(新版)

机构与人员药品GMP认证(原料药)检查评定标准一、药品GMP认证(原料药)检查项目共172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47项,一般项目125项。
二、药品GMP认证(原料药)检查时,应根据申请认证的范围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并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
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称为“缺陷项目”。
其中,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一般缺陷”。
四、缺陷项目如果在申请认证的各剂型或产品中均存在,应按剂型或产品分别计算。
五、在检查过程中,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重缺陷处理。
检查组应调查取证并详细记录。
六、结果评定(一)未发现严重缺陷,且一般缺陷≤20%,能够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提供缺陷整改报告及整改计划,方可通过药品GMP认证。
严重缺陷或一般缺陷>20%的,不予通过药品GMP认证。
一、机构与人员*0301 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看企业组织机构图,查生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功能设置(图示),是否涵盖生产、质量、物料仓储、设备、销售及人员管理等内容,并有负责培训的职能部门/人员。
1.有企业的组织机构图。
1.1组织机构图中体现企业各部门的设置、隶属关系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其中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分别独立设置。
1.2组织机构图中体现质量管理部门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
1.3组织机构图中明确各部门名称及部门负责人。
2.岗位职责。
2.1制定了各级领导的岗位职责。
2.2制定了各部门及负责人的职责,特别是质量管理部门有独立的权限,并能对生产等部门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临督和制约。
2.3制定了各岗位的岗位职责。
2.4岗位职责的制定能体现GMP的所有规定,权力、责任明确,且无交叉,无空白。
0302 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工作能力,应能正确履行其职责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管理为生产服务施,可设在行政区)。 总布局洁净厂房置上风向,锅炉、提取、生物脏器
处理、动物房等置下风向;危险品、化学品库独立 设置。
19、(0901)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 气洁净度级别进行合理布局。
29、(1205)净选药材的厂房应有必要的通风除尘设 施。
78、(2401)厂房必要时应有防尘及捕尘设施。
79、(2402)中药材的筛选、切制、粉碎等生产操 作的厂房应安装捕尘设施。
对中药材前处理及提取生产区的厂房设施要求: 1)、(2401)产尘量大的生产操作间(区)应设 置防尘或捕尘设施。 2)、(1204、1205)药材净选厂房须设置拣选工 作台,其台面平整不产生脱落物(金属台面、水 泥台面、木台面),产尘量大时应安装通风除尘 系统(排风机、收尘罩、除尘风管+除尘机)。
3)、(1202)药材炮制中蒸煮、炒制、炙制、煅制 操作间(区)其面积空间应适应批生产操作、清 洁及维护的要求,并具备通风、排烟除尘设施。
4)、(2402)(应为2302)药材的筛、切制、粉碎 生产操作间(区)须安装捕尘设施(除尘系统: 收尘罩+除尘风管+除尘机)。
5)、(1203)中药提取、浓缩生产厂房面积及空间 应能满足设备有序安置,便于生产操作及清洁、 维护(不应有人不能进入的死角),并具备通风 排汽降温的设施。
8、(0601)企业应建有对各级员工进行本规范和专业技术、 岗位操作知识、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和 培训档案。
9、(*0602)企业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 理法律法规培训。
16、(0609)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包括维修、辅助人员) 应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的 培训及考核。
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是指良好生产规范,是一种保证药品、食品、化妆品等生产过程安全、卫生、高效的管理体系。
GMP认证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GMP标准的一种评定和认证体系。
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是指对企业进行GMP认证检查评定时所需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首先,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和执行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此外,还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设备的管理、生产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生产环境的控制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其次,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包括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原材料的验收和入库管理、原材料的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确保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确保原材料的来源可追溯。
另外,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包括生产工艺的规定和控制、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生产记录的管理和保存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确保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和连续性。
最后,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检验和检测制度,包括对成品产品的抽样检验、检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检测记录的管理和保存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企业应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总之,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GMP标准的一种评定和认证体系,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和产品质量检验和检测制度。
企业在进行GMP认证检查评定时,应严格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和高效。
GMP认证对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竞争力,还可以提升企业的声誉和市场地位。
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一、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5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92项,一般项目167项。
二、药品GMP认证检查时,应根据申请认证的范围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并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
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称为“缺陷项目”。
其中,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一般缺陷”。
四、缺陷项目如果在申请认证的各剂型或产品中均存在,应按剂型或产品分别计算。
五、在检查过程中,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重缺陷处理。
检查组应调查取证并详细记录。
六、结果评定
(一)未发现严重缺陷,且一般缺陷≤20%,能够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提供缺陷整改报告及整改计划,方可通过药品GMP认证。
(二)严重缺陷或一般缺陷>20%的,不予通过药品GMP认证。
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
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1.药品G M 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一、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5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92项,一般项目167项。
二、药品GMP认证检查时,应根据申请认证的范围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并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
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称为“缺陷项目”。
其中,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一般缺陷”。
四、缺陷项目如果在申请认证的各剂型或产品中均存在,应按剂型或产品分别计算。
五、在检查过程中,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重缺陷处理。
检查组应调查取证并详细记录。
六、结果评定(一)未发现严重缺陷,且一般缺陷≤20%,能够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提供缺陷整改报告及整改计划,方可通过药品GMP认证。
(二)严重缺陷或一般缺陷>20%的,不予通过药品GMP认证。
2.GMP概述提纲一、GMP简史二、GMP概念三、法律依据四、性质五、目的六、控制要求七、中心思想八、目标九、特点十、GMP的的对象十一、解释权十二、施行日期一、GMP简史20世纪50年代初(新中国成立不久)联邦德国格仑南苏制药厂生产一种叫做沙立度胺(反应停)的药品。
当时用于治疗孕妇妊娠呕吐,上市6年,先后在28个国家使用,出现畸胎12000余例。
经调查发现。
服用该药品的100%的致畸胎。
此次事件的严重后果在美国引起不安,美国公众强烈关注药品监督和药品法规。
1963年美国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GMP。
1973年日本颁布GMP,1974年WHO(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公布GMP。
1988年日本制订原料药GMP。
目前已有100多国家实行GMP制度。
我国,1982年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制订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试行),1984年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1988.3卫生部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2.12进行了修订,1995年开展GM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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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司文件
药管安[1999]93号
关于印发《药品GMP认证检查
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治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治理部门:
实施药品GMP认证是药品监督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药品生产全过程实施监督治理的法定制度,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人民用药的可靠措施。
为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1998年修订)》及其附录,规范
认证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我局制定了“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药品生产监督 GMP 认证标准通知
抄报:本局局领导。
抄送: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药品认证治理中心,本局有关司室。
存档(2)。
附件:
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 试行 )
一、检查评定方法
1、依照《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1998年修订)》及其附录,为统一标准,规范认证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制定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25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56项,一般项目169项.
3、药品GMP认证检查,须以申请认证范围,按照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确定相应的检查范围和内容。
4、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应逐项作出确信,或者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如不合格则称为严峻缺陷;一般项目如不合格则称为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项目或检查中发觉的其它问题严峻阻碍药品质量则视同为严峻缺陷。
检查员对此应调查取证,详细记录。
5、结果评定:
二、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