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证明事项告知承制清单、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证明事项告知承制清单、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1.04.22•【字号】•【施行日期】2021.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证明事项告知承制清单、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证明事项告知承制清单(第一批)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1〕18号),现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进行公布: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4月22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一、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1〕18号)。
二、告知承诺事项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含危险货物、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学历证明三、办理程序1.申请人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由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对申请人员信息,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风险承担。
2.申请人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经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申请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之一。
3.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收集整理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将有关信息提交考试培训机构组织考试,按照承诺许可办理要求,及时办理证件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四、风险承担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昆明市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信息目录,上传信用云南。
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终止办理或者撤回许可决定。
2024版大件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2024版大件运输许可办事指南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全称)乙方:(全称)鉴于甲方需要进行大件运输,且乙方具有相关运输资质和服务能力,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大件运输许可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运输许可事项1.1 甲方同意乙方为其办理大件运输许可,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许可证、超限运输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信息、运输路线、时间等相关要求,办理相应的运输许可。
1.3 乙方应在办理运输许可过程中,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运输过程安全、顺利。
二、办理流程及时间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货物信息、运输路线、时间等相关资料,以便乙方办理运输许可。
2.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办理完毕运输许可相关手续。
2.3 乙方在办理运输许可过程中,如有需要甲方协助的事项,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三、费用及支付3.1 甲方应支付乙方办理运输许可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许可证费用、手续费等。
3.2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费用。
3.3 如有额外费用产生,双方应协商解决。
四、保密条款4.1 除非依法应当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供本协议外,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签订过程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货物信息、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如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运输许可手续,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道路运输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

道路运输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道路运输许可证是指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进行许可管理的证件。
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是道路运输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合法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客运等业务的前提条件。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首先,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交强险保单、车辆商业险保单、车辆技术等级鉴定证书、车辆车身广告审批文件、车辆车厢内部结构示意图、车辆外部颜色照片、车辆外部广告照片、车辆车厢内部照片、车辆车厢内部广告照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
其次,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是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必备材料之一,需要填写详细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车辆数量、车辆类型等内容。
填写申请表格时,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内容。
接着,提交申请材料。
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按照要求提交到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在提交材料时,要注意携带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然后,进行审核和核准。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企业资质、车辆合法性、从业人员资格等方面的核实。
审核通过后,会对申请进行核准,并颁发道路运输许可证。
最后,领取道路运输许可证。
在审核核准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领取道路运输许可证。
领取时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总之,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是一个相对繁琐的过程,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逐一提交。
在整个办理流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并领取道路运输许可证。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办理流程,祝您办理顺利!。
23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备案办事指南

23.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备案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备案二、事项类型其他权力三、设定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四、办理机构歙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维修办五、办理条件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
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六、申请材料1. 主要维修项目收费价格;2.维修工时定额;3.工时单价和常用配件现行价格。
七、办理流程1.受理:审查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时限:2日);2.审核:审查资质和材料真实性(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维修办,时限:5日);3.审批:最终确认是否允许(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人,时限:3日);4、办结:准予备案(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时限2日)。
八、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九、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十、收费依据无十一、收费标准无十二、表格下载否十三、办理形式线下十四、办公时间工作日9点至17点十五、办理地点详细地址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县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十六、结果样本无十七、咨询渠道十八、责任追究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2、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3、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4、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十九、乘车路线4路公交车政务中心下二十、在线申报否二十一、预约办理是二十二、咨询电话、监督电话、投诉电话。
道路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及流程

道路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及流程(1-1)基本信息事项名称: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审批性质:行政许可审批时限:承诺件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审批方式:审批是否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是收费情况: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川价发[2005]110号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4元。
应交材料(一)《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二)企业章程文本;(三)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六)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应交材料备注说明审批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三)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第八条。
流程(一)申请企业持申请材料向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审批。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批复,并书面说明理由。
备注办理地点巴中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0827)5280280交通运输局地址:巴中市巴州镇状元桥街346号投诉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0827)5280708市交通运输局:(0827)5266328(1-2)基本信息事项名称: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审批性质:行政许可审批时限:承诺件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审批方式:审批是否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是收费情况: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川价发[2005]110号文,客运线路标志牌工本费,纸质每个4元,铝质每个55元。
应交材料(一)《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二)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影响等;(三)进站方案。
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流程

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流程道路运输许可证是指由国家交通部门颁发给道路运输企业合法从事公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准入证件。
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下面将详细介绍其办理流程。
首先,申请者需要前往所在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获取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申请表。
申请表中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经营范围、运输车辆数量以及线路等相关信息。
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其次,填写完申请表格后,申请者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提交。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和审核。
初步审核通过后,申请者需要交纳相关的申请费用,并进行缴费的证明。
接下来,申请者将被要求参加道路运输许可证颁发部门组织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并参加相关考试。
这是为了确保申请者具备必要的运输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然后,申请者还需要进行运输车辆的技术检验。
这一环节包括对运输车辆的机械状况、安全设施等进行检验,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
检验合格后,需要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最后,经过以上步骤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综合评估。
如果申请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且所提交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进行批准,并颁发道路运输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过程中,申请者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
此外,申请者还需积极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相关安排和要求,并及时补充所需的材料和信息。
总的来说,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包括申请表填写、资料审核、交费、参加培训考试、车辆技术检验以及综合评估等步骤。
申请者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只有经过综合评估通过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才会颁发道路运输许可证,使申请者可以合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

今天为大家讲道路运输许可证,需要跑物流的公司或者个人要看起来~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
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此次修改是将原《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合并统称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02年8月1日起,上述4种旧证同时废止。
要注意都合并之后就统称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啦。
审批流程:第1步:申请申请人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第2步:受理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二、办理流程1.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2.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3. 提交材料;4.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5. 申请材料汇总、审批;6.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办理所需材料申请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企业章程文本;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
若拟投入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2.企业章程文本;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5.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公交车线路运营许可办事指南

附件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标准模板—公交车线路运营许可办事指南(简版)华宁县交通运输局年月日发布1 / 5公交车线路运营许可办事指南(简版)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具有公交客运企业法人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公交车线路运营许可申请。
一、审批条件申请线路运营许可的,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符合下列条件的材料:(一)有客运企业法人资格;(二)有符合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数量、车型的运营车辆;(三)有满足线路运营需求的资金、停车场地和配套设施;(四)有与运营相适应的驾驶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五)有线路运营方案和健全的运营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华宁县宁阳路号办事窗口:华宁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客运股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三、申请材料公交车线路运营许可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新办增项到期复查依申请变更(生产条件变更)其他依申请变更补证依申请注销公交车线路运营许可申请书原件纸质√√公交车线路可行性报告原件纸质√√进站方案原件纸质√√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原件纸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纸质√√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原件纸质√√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纸质√√交警部门出具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原件纸质√√经办人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纸质√注:复印件应选用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四、审批时限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五、审批收费无六、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批结果:城市公交线路《道路运输证》送达方式:直接领取华宁县宁阳路号交通运政管理所客运股七、咨询及监督渠道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咨询及投诉地址:华宁县宁阳路号交通运政管理所客运股八、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华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网站下载(—“网上办事”—“华宁县交通运输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或建盖临时构筑物、设施许可网页下载或直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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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名称: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含设子公司、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一、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一)从事省际、市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县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向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县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
数量限制:依据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二、申报条件:(一)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2)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3、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企业,应当有符合《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
具体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制等。
4、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三、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2、企业章程文本;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说明;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四、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客车实载率和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沿线公路情况、安全设施调查勘察情况及客运安全保障措施,长途客运线路驾驶员休息、轮换的时间、地点、凌晨2点至5点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方案等;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6、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7、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8、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10、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范围、车辆数量及要求、客运班线类型;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事项名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含设子公司、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
申报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车辆技术要求:(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3、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当满足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4、重型货运车辆(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车辆)及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行业标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物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5、不得使用运输危险货物的罐式车辆或者运输有毒的、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车辆运输普通货物;其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具、药品、医用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个体运输业户应有安全运营承诺书。
申报材料: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3、车辆证件:已购置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明以及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表,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还应提供车辆生产企业随车附带的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证明;拟投入车辆的,应提供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投入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等级、投入时间等;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或者个体运输业户安全运营承诺书;6、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材料。
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以上排列顺序装订成册。
办理时限: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物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道路货物经营许可决定书》,明确许可事项,并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不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三、事项名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受理部门: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申报条件: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监控等设备;3、有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设备;4、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报材料:1、《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3、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4、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5、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7、以上制度应经企业安全管理的技术人员的签章认定或经由资质的安全考评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8、安全、消防、装卸、计量、监控等相关设备、设施按国家规定需相关部门检测合格的。
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以上排列顺序装订成册。
办理时限:申请从事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事项名称: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含经营主体、站址变更)受理部门: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申报条件:1、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2、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执行;4、根据《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出站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等。
申请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2、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3、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4、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5、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以上排列顺序装订成册。
办理时限:申请从事道路运输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