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保险行业信用风险展望
中国平安行业分析

中国平安行业分析
中国平安是一家综合性金融服务集团,涵盖保险、银行、投资管理等多个行业。
以下是对中国平安保险业务的行业分析。
首先,中国保险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潜力。
目前中国的保险保障水平相对较低,保险普及率较低。
然而,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需求将会大幅增长。
而中国平安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将能够充分受益于这一市场机会。
其次,中国平安通过多元化经营策略降低了市场风险。
中国平安不仅仅是一家传统的人寿保险公司,还积极开展汽车保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等多个保险业务线,并在金融服务领域开展银行、券商等业务。
通过在不同业务领域的分布,中国平安能够分散经营风险,并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此外,中国平安注重科技创新,推动保险业务的数字化转型。
中国平安投资大量资源开发智能化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动保险业务的线上化。
例如,通过推出移动应用程序和在线销售平台,中国平安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并提升客户体验。
这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然而,中国平安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市场份额分散程度较高,加之行业监管较严格,中国平安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其次,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随着保险保障责任的增加,中国平安需要有效管理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综上所述,中国平安作为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具有广阔的发展潜力。
通过多元化经营和科技创新,中国平安能够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并满足不断增长的保险需求。
然而,市场竞争和风险管理仍然是中国平安需要面对的挑战。
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1.08•【文号】保监发〔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8〕6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攻坚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强化保险机构责任意识,支持保险机构更加安全高效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积极支持依法合规开展投资保险机构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优势,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各类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法律和规定,依法合规开展投资业务,鼓励保险机构购买地方政府债券,严禁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向保险机构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
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对保险机构投资业务中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
二、妥善配合存量债务风险处置保险机构应当妥善处理涉及地方债务的存量投资业务,逐笔排查是否合法合规。
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整改,依法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中国保监会。
担保公司的行业发展趋势与前景展望

担保公司的行业发展趋势与前景展望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担保公司逐渐成为金融行业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担保公司作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机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担保公司的行业发展趋势,并展望其前景。
一、行业现状与趋势担保公司的发展在我国已有数十年的历史,但直到改革开放以来才得到了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的担保公司数量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担保公司达到了约1500家,总资产超过4万亿元。
这充分体现了担保行业的迅猛发展趋势。
行业发展背后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的需求。
担保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机构,能够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填补了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用空白。
在我国的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促进了其发展。
同时,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不断开放和改革,担保公司也逐渐受到国际资本的关注,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投资。
在行业发展趋势方面,首先是多元化发展。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担保公司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信用担保服务,而是逐渐涉足更多领域,如保险担保、房地产担保、融资租赁等。
通过多元化的发展,担保公司能够降低风险并提供更广泛的服务。
其次,科技的应用也成为行业的重要趋势。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担保公司开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风控能力和运营效率。
通过科技的应用,担保公司能够更好地识别风险、开展信用评估,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最后,合规管理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担保公司要在合规范围内运营。
加强内控管理,建立风险应对机制,是确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同时,行业协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促进行业更加有序和稳定的发展。
二、前景展望展望未来,担保公司的前景仍然充满机遇和挑战。
首先,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担保服务的需求将不断增加。
中小微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对于融资支持和信用担保服务需求巨大。
中国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1.29•【文号】保监发〔2015〕16号•【施行日期】2015.0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保监发〔2015〕16号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现将《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1月29日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保险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领域。
保险业信用体系是以法规制度和契约标准为依据、以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以树立和弘扬诚信文化理念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约束的行业治理机制。
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行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对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保险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15-2020年。
一、基本现状和形势要求(一)基本现状近年来,保险业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实施了《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和办法,保险业信用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建立了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系统、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全国车险信息共享平台、财产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助查询平台等监管信息系统,保险业信用记录共享平台初步搭建。
中国人寿财务报告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或“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国有寿险公司之一,成立于1949年,总部位于北京。
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同时提供资产管理、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多元化服务。
本文将对中国人寿的财务报告进行深入分析,旨在揭示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风险状况,为投资者和分析师提供参考。
二、财务状况分析1. 资产负债表分析(1)资产结构分析根据中国人寿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总资产达到3.4万亿元,较2021年增长10.2%。
其中,保险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分别占比51.8%和48.2%。
具体来看,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流动资产:1.2万亿元,占总资产比例的35.3%。
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保费等。
- 长期投资:1.8万亿元,占总资产比例的52.9%。
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债券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
- 固定资产:1.4千亿元,占总资产比例的4.1%。
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 其他资产:1.6千亿元,占总资产比例的4.7%。
主要包括其他应收款、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2)负债结构分析中国人寿2022年度负债总额达到3.3万亿元,较2021年增长9.5%。
负债结构如下:- 流动负债:1.2万亿元,占总负债比例的36.4%。
主要包括应付保费、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等。
- 长期负债:2.1万亿元,占总负债比例的63.6%。
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3)所有者权益分析中国人寿2022年度所有者权益为1.1万亿元,较2021年增长12.6%。
所有者权益结构如下:- 实收资本:3.3千亿,占总所有者权益比例的30.2%。
- 盈余公积:1.3千亿,占总所有者权益比例的11.9%。
- 未分配利润:5.5千亿,占总所有者权益比例的50.0%。
2. 盈利能力分析(1)营业收入分析中国人寿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8214.4亿元,较2021年增长5.8%。
我国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面临的问题及改善途径-精选文档

我国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面临的问题及改善途径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际通行的贸易促进手段,对世界经济贸易全球化过程的加快起着不可低估的推进作用。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拥有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国家和地区已超过60 个,10%以上的世界贸易总量都是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完成的。
一些发达国家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率已经达到20%- 30%左右,甚至有些国家已达到40%以上。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经济战略的实施,目标出口国逐渐转向新兴国家,由于部分国家的财政危机和新兴市场国家信用等级的不明确性,使我国出口企业面临很高的出口收汇风险以及出口信用风险。
由此,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出口风险管理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管理方式之一,越来越受到出口企业的重视。
因此了解出口企业利用出口风险现状以及投保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提高出口风险投保渗透率,从而扩大外贸出口业绩是本研究的目的所在。
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现状为了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中国信保一直致力于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和海外租赁保险,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深化与各国的互利合作。
2008 年经济危机以来,中国信保渗透率大幅增加(如表1 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2005 年-2015 年的渗透率),从2008 年的4.4%,增加到2015年的19.17%,一直呈上升趋势。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过世界平均15%的水平。
即便如此,中国信保的渗透率仍然与某些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例如法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渗透率已经达到40%左右。
这说明我国出口企业国际贸易风险意识还比较淡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
为落实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中国信保确立了机电、高新技术、汽车、轻工、纺织、农产品和医药等七大重点支持行业,采取积极的承保政策,承保资源优先向七大重点行业倾斜,引导企业调整出口产品结构。
近两年,除轻工业制品外,其他六大行业的承保金额都有所增加,而轻工业制品的承保金额下降了23.7%。
不良资产行业发展情况全解析 附不良资产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展望

《中国地方资产管理行业白皮书(2019)》是由普益标准、全国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学术机构联合编写的第四份针对地方AMC行业的年度发展白皮书,是国内针对地方资产管理行业第一部较为完整和成体系的研究成果,也是国内外了解地方AMC的一个窗口。
1不良资产行业宏观行业分析2019年,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去杠杆、调结构的背景下,国内经济仍处于深度转型中。
在经济增长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影响下,此前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积聚的信用风险、现金流压力加速显现。
即使监管层持续高压约束行业规范,不良资产管理规模依然保持增长。
1、银行机构:贷款增速持续增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提速商业银行贷款增速持续高增长,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大。
2019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为万亿元,同比增长8.14%,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万亿元, 同比增长11.9%,比年初增加万亿元,同比多增亿元。
2019年,央行的宏观调控措施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LPR报价机制,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应;二是三次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沛,引导货币供给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三是调节境内外资金供需,促发汇率的自动稳定能力,保持内外部货币量的均衡;四是积极推进建设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健全双支柱调控框架;五是完善系统性重要银行评估办法及监管规定;六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促进经济良性循环。
2019年,为了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监管层鼓励银行对普惠金融单列信贷规模、实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
截至2019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万亿元。
其中,单户授信总额I(X)O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万亿元,同比增长24.6%。
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万亿元,同比增长为8.4%。
中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投资偏好与展望

2)股票及基金投资是保险投资提高利差收益的重要手段。保险资金进行资产配置, 一方面主要通过固收类 产品覆盖负债成本,赚取固定利差,另一方面通过股票及基金类投资,提升投资收益率,增厚利润。2008 年股灾后,险企股票投资比例整体下滑,目前稳定在 10-15%,是我国继公募基金之外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 从投资特点来看,一是险资投资股票, 偏好股息率较高且估值较低资产,以金融、地产为代表。二是险资举 牌,偏好能产生协同效应的上市企业,如平安入股华夏幸福,国寿增持万达信息。 3)以另类投资为代表的其他投资:其中以非标债权资产为主,保险资金久期长、规模大,而非标资产偏好长 期资金,且收益较高,和险资特点高度匹配。险资投资非标一方面能够有效提升保险资金投资结构、优化收 益、拉长久期,另一方面能够 支持基建等国家建设项目,提供稳定资金来源。2012 年监管放开以来,另类 资产投资比例迅速提升,2017 年后占比维持在 35-40%左右,是仅次于固收投资的第二大投资方向。从投资 特点来看,一是在险资投资的安全性要求下,非标投资仍相对注重资产质量, 在满足资产质量的基础上兼顾 收益率。二是受资管新规影响,非标供给明显减少,非标投资面临供需矛盾, 优质的非标资产对于险资具备 较高吸引力。 4)不动产投资是保险另类投资的重要标的之一。2010 年,原保监会颁布《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 放开保险不动产投资。 在当前监管要求下,保险不动产投资集中于在商业地产、办公地产、养老、医疗、自 用不动产等领域。 从投资方式可以分为股权、债权以及物权: 1)股权包括持有项目公司股权、股权投资计划、私募股权基金等;
2)债权典型模式是由保险资管、信托、券商资管等发起设立计划,再由险资认购,投向不动产项目; 3)物权主要形式为直接投资房地产,赚取租金或资产增值,当前规模约为 1800 亿,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约 为 1%。 展望未来,保险资金运用面临巨大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我国保险深度、密度均未达到世界平均水平、行业 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保费的高速增长给保险资金的运用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 长期利率下降的大背景下, 长久期的优质资产缺乏、提升投资收益面临资产稳健安全与资质下沉的矛盾。未来我国保险投资或将呈现三 方面趋势: 一是加大长久期债券配置力度,随着全球利率水平持续走低,债券投资收益压力加大,险资发挥期限优势赚 取流动性溢价将是未来债券投资的重要方向; 二是在合规基础上,资产配置将更趋多元化,随着监管对于险资投资范围逐步放开,权益投资、REITs 等领 域投资机会将有望扩大; 三是另类资产在保险配置中的比例将会继续上升,在传统投资资产不确定性增加、超额收益获取难背景下,长 期资金或将继续加大配置低流动性、高收益的另类资产,尤其是资本占用率较低的不动产和基建项目,未来 仍将是保险资产配置的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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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信用风险展望2019年中国保险行业信用风险展望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保险行业组主要观点:2018年,我国保险公司境内新发债务规模大幅回升,行业整体信用级别较高且保持稳定;保险业严监管态势持续,银保监会成立,混业监管对行业呈长期正面影响;监管行政处罚力度加大,监管环境趋严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车险三次费改落地,规范销售中介费用,成本端结构深化调整,利好龙头企业;财险市场规模稳健增长,2018年保费增速企稳,市场集中度稳步上升;人身险监管成效显著,行业回归保障本源转型效果显现,人身险市场集中度有所回升,行业进入分化期,大养老大健康产业加速发展,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整体风险维持较低水平;保险资金投资规模持续扩大,投资端仍面临多重风险。
2019年,预计监管环境将维持偏紧态势,坚持引导保险行业回归保障本源;车险费改进一步深化,人身险公司产品结构、渠道转型将持续;投资端仍需关注保险公司投资业绩的波动,以及流动性风险、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放大;保险行业整体维持较低风险水平。
行业展望:稳定2019年中国保险行业信用风险展望一、2018年保险业发行债券情况回顾2018年我国保险公司境内新发债务规模大幅回升,行业整体信用级别较高且保持稳定从发债情况来看,由于保险业务特性及监管对保险公司债务融资上限的严格控制,加之2017年以来利率上行趋势,保险公司的债务融资需求相对不大,2017年我国保险公司境内发债呈下降趋势。
2018年以来,受前两年行业改革转型积累的压力和资本需求加大,保险公司境内发债情况大幅回升,共发行9只债券,其中财险公司发行4只、人身险公司发行4只、保险集团发行1只,均为10年期可赎回的资本补充债券;从发行品种来看,2015年监管允许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拓宽了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有助于缓解保险公司的资本压力,2016年~2018年11月末,保险公司发行债券均为资本补充债;从发行规模看,2018年1~11月保险集团发行规模较大,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80亿资本补充债,人身险公司和财险公司发行规模均较上年有较大回升。
图1 我国保险公司境内发行债券情况(分债券品种)图2 我国保险公司境内发行债券情况(分发行人类型)截至2018年11月末,我国保险公司存续债券共67只,包含37只次级定期债券(含次级定期债务,下同)和30只资本补充债券,合计存续规模2,431.93亿元;除1只次级定期债券期限为15年期外,其余66只债券的期限均为10年期。
从债券到期期限分布来看,未来五年内到期兑付压力较小,但2024年~2026年,以及2028年将是债券到期的高峰期,到期规模分别为356.03亿元、654.00亿元、440.00亿元和605.00亿元,占存续债券总规模的比重分别为14.64%、26.89%、18.09%和24.88%。
总体看,保险公司存续债券到期分布结构相对分散。
图3 截至2018年11月末我国保险公司境内发行的存续债券的到期期限分布从存续债券的主体级别来看,截至2018年11月末,我国保险公司存续债券涉及的主体有40家,根据wind资讯数据,已知主体信用级别的有25家(不含中债资信的评级),其中AAA的有17家,AA+的有4家,AA的有3家,AA-的有1家,发债主体信用品质整体较好;发债主体中除安邦人寿因被接管而维持“负面”的评级展望外,其余主体展望均为稳定。
图4 截至2018年11月末保险公司境内发债主体级别注:以上级别统计中不含中债资信的评级。
从2018年1~11月的评级变动来看1,保险发债主体有1例主体信用级别调整情况,有2例债项评级调整情况,分别系中债资信将平安财险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15平安财险”债项级别由“AAA-”上调至“AAA”;因长安责任保险财务状况大幅恶化、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负数及大股东利用非自有资金增资被银保监会问询等原因,中债资信将长安责任保险主体级别由“A”下调为“A-”,将其发行的资本补充债“16长安保险”2债项级别由“A-”下调为“BBB+”。
总体看,2018年以来,我国保险行业境内发债企业整体信用状况较好,且保持稳定。
二、2018年保险业政策和监管情况回顾保险业严监管态势持续,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银保监会成立,混业监管对行业呈长期正面影响。
2017年,我国保险业加快行业改革步伐,监管出台了“1+4”系列监管文件,从产品开发、销售管理、合规管理、投资行为等多个方面出台多项监管措施,促进险资回归实体经济,落实和服务于实体经济。
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随着2018年4月8日银保监会正式挂牌,保险业监管迎来新的里程。
近年来,保险业与银行业联系愈发紧密,在新监管机构主导下,保险与银行混业监管,有利于弥补分业监管短板,同时考虑到我国银行业监管体系更为成熟,混业监管将对保险业呈长期正面影响。
2018年以来,保险业监管趋严态势持续,监管层相继发布、实施多项监管措施,主要集中于保险资金运用、产品设计和核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和保险资管专项产品等,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补齐监管短板。
在保险公司管理层面,加强保险公司股权监管,有效防治先前“资本围抢保险牌照热潮”导致的市场乱象,同时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
同时,随着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评估开始试运行,有效促使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保险业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对于车险业务,进一步推进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并对费率方案报送进行监管,针对手续费提出“报行合一”,有效管控业内费用竞争乱象。
在承保端,加强了对于保险销售层面监管力度,打击防范保险欺诈,规范代理人资质,并严格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切实改进保险理赔服务,大力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力求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在投资端,监管进一步明确保险资金运用形式,保险资金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赋予保险机构更多的投资自主权,促进保险业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对于目前火热的长租市场,明确了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市场的有关要求,强化风险管控;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加大保险资金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
此外,我国加快落实保险业对外开放进程,放宽外资保险机构设立限制及其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了中外合作领域,促进了市场竞争,外资保险市场份额有望提升,随着未来外资保险公司将在中国保险市场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有利于保险业优化经营理念,进一步推动保险市场深化改革。
1 仅统计有公开披露的评级,数据来自wind资讯。
2大公国际对长安责任保险主体评级为AA-,“16长安保险”债券评级为A+,未下调。
表1 2018年以来监管发布的保险相关监管政策和措施整体看,2018年以来,保险行业从严监管持续,监管层相继发布、实施多项监管措施,同时,银保监会的成立拉开了混业监管的序幕,将对保险业呈长期正面影响。
2018年以来,监管行政处罚力度加大,监管环境趋严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从监管处罚来看,联合评级对原保监会处罚案例进行统计(统计口径下同),2018年以来,原保监会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截至2018年11月末,原保监会已对各保险公司作出23条行政处罚;其中,针对财险公司的行政处罚共20条,主要系针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以及编制提交虚假报表的行为进行处罚;针对人身险公司的行政处罚有3条,相对较少,主要系针对保险产品设计方面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其中2018年2月,安邦保险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同时保监会自2018年2月23日起对安邦保险实施为期一年的接管。
银保监会成立后,截至目前,仅对1家人身险公司进行新的处罚。
此外,各地保监局对人身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做出了多项处罚,主要集中于不符合规定的保险条款、欺骗投保人、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行为。
2018年以来,监管行政处罚主要集中在财险行业。
经联合评级统计研究分析,2018年针对财险公司行政处罚中,共16例存在编制提交虚假资料行为,其中6例系财险公司(或其分公司)为了更改综合费用率指标,进行财务报表违规调整或处理,另外10例系公司报送的农业保险自查报告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存在农业保险档案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
对于2017年电话销售频现的风险事件,在监管部门持续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下,各项监管政策有效督促了保险公司重视和改进保险服务,2018年以来仅1例财险公司行政处罚系因为2015年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
表2 2018年以来保险公司受行政处罚情况(单位:次)在处罚力度方面,2018年以来,监管处罚力度有所增强,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和太保财险福建分公司因存在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被监管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华农财产北京分公司、中华联合财险湖南分公司、人保财险湖南分公司因报送的农业保险自查报告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存在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被监管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接受农险新业务1年。
总体看,2018年以来,监管行政处罚主要集中在财险行业,趋严的监管环境对保险公司的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利于保险行业未来健康、持续发展。
车险三次费改落地,规范销售中介费用,成本端结构深化调整,利好龙头企业,市场集中度或将进一步提高在2016年车险费改全国推广的基础上,2017年6月,保监会启动商业车险二次费改,从定价系数和风控指标两方面深化改革,取得较为明显改革成果,行业成本端结构改善,龙头企业竞争优势明显,市场集中度逐步提升。
2018年3月15日,原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的通知》,商业车险第三次费率改革宣告开始。
本次费改针对四川、山西、福建、山东、河南、厦门、新疆七个地区,进一步下调系数调整范围下限,其中四川地区自主核保/渠道系数定价范围下限均下调至费改以来最低水平——0.65,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进一步扩大。
在市场化竞争环境下,商业车险费率将进一步降低,对于实力雄厚的大型财险公司而言,在规模优势、客户积淀和品牌效应等方面竞争优势凸显,行业集中度将延续上升趋势。
此外,2018年7月20日,我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商业车险费率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中,针对销售中介费用进行规范监管,成本端费用率增长空间进一步压缩,有利于成本端结构深化调整,提高赔付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