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车证件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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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单位要取得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再办理车辆道路运

输证2、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条件:车辆5辆以上,符合要求的停车场地、

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备设施,车辆要求安装行驶记录或定位系统(罐车应当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车辆驾驶员和装卸管理人员以及押运人员要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假如油罐车手续齐全,你只需要驾驶证,押运员资格证,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

格证就能运输了。

4、除了(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外还需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押运员资格

证,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车辆危货运输许可证,危货车辆罐体检测合格证,交强险及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在运管处办理。

5、开油罐车需要手续.开油罐车油罐车需要A2驾照.起码要两年驾龄。两年

内不可能办到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由于办理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必需先取得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两年后才能参加考试。

6、1、道路运输证申请表原件二份

7、2、该车辆照片3张(尺寸9.0×6.2㎝,彩色,45度角拍摄)原件三份

8、3、危险货物车辆中的罐体车,需提供合格有效的罐体质量检修讲演书原

件一份

9、4、车辆维修合同(必需是一类维修企业)原件一份

10、5、有效从业职员安全责任书(驾驶员、押运员)原件二份

11、6、承运人责任险(提供车上货物责任险保单)复印件二份

12、7、从业职员资格证(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原件二份

13、8、GPS安装证实材料原件二份

14、9、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二份

15、油罐车需要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营运证。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治理划定》第八条材料提供:

16、油罐车上户分歧错误个人、首先你要找个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公司挂

靠,上户时持危险品运输资格证,押运证(这两个证根据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地方办营运证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油罐车还有汽车底盘合格证,整车合格证,罐体检测讲演,车辆上户发票。在办理之前先要了解清晰,不要急于把购置税和保险交了,最好先过检测线。所以要做好上户泛起题目预备。一般挂靠公司都有可以帮你办理但只要钱出到了位,关系找到了位,也是很顺利的.

危险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申办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0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第9号)

办理程序

申请条件

、①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2、②有经所在地设区

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3、③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报警电话GPS卫星定位仪);

4、④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申报材料

①业主提交申请书文本;②经营者(车主)身份证明;③“申请条件”所需的全套明细资料

事项名称办理货运经营车辆《道路运输证》

申报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单位:工商执照副本、个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2、营运车辆新增,过户核准表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张、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

4、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5、营运车辆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6、车体照片2张及电子版数据(具体要求附后)

7、新增车辆提供车辆技术参数表复印件一张;转籍、过户车辆提供转籍、过户转出证明、《道路运输

证》待理证、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8、专用运输、大件运输车辆符合相关规定并核查车辆,提供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审批程序受理、审核、交费、发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

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5.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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