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劳动合同书签订后的操作流程

劳动合同书签订后的操作流程一、引言劳动合同是雇佣双方在就业关系中确立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
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完成,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条款和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本文将介绍劳动合同签订后的操作流程,以便雇主和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二、合同备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在签订后的15日内备案。
雇主应将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和员工的个人信息等资料提交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备案。
备案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保护双方的权益。
三、合同履行1. 薪酬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雇主应按时支付员工的薪酬。
通常,薪酬支付的频率是每月一次,具体日期根据合同约定或公司规定。
雇主应确保薪酬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拖欠或延迟支付。
2. 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合同中通常包含工作时间和休假的规定。
雇主应确保员工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履行职责,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休假。
同时,雇主还应提供相关的假期制度和请假流程,以便员工能够合理享受休假权益。
3. 工作条件和保护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员工的工作条件和保护措施。
雇主应提供符合法律标准的工作环境和设备,并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如有必要,雇主还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防护用品,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四、合同变更和解除1. 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变更,如职位调整、薪酬调整等。
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书面确认变更内容,并及时进行备案。
变更后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新的合同条款履行义务。
2. 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因多种原因解除,如合同到期、双方协商解除、违约等。
无论是哪种情况,双方都应依法履行解除程序,并进行相应的结算和交接工作。
解除后,雇主应及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五、争议解决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争议。
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和合作,尊重法律程序和裁决结果。
六、总结劳动合同签订后的操作流程涵盖了合同备案、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
劳动合同的生命周期指的是

劳动合同的生命周期是指劳动合同从订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包括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双方的权利义务都会发生变化。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生命周期入手,详细解析各个阶段的特点和注意事项。
一、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劳动合同的过程。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信息。
劳动者则应当如实告知用人单位自己的健康状况、技能水平、工作经历等个人信息。
二、履行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分别履行自己的义务和享有相应的权利。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循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提供劳动保护,缴纳社会保险,安排劳动者休息和休假等。
同时,用人单位还有权对劳动者进行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劳动者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积极参加工作,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等。
同时,劳动者还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包括延长和缩短劳动合同期限。
2. 工作内容的变更: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变更。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2号--

津人社局发〔2010〕12号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时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职业危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与录用条件和签订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内容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发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通知书》(见附件1)限期订立劳动合同,逾期劳动者仍不同意订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出《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见附件7),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者按照约定或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办结工作交接时,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应结未结工资福利待遇。
(三)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与劳动者协商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出《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见附件7)。
劳动者按照约定或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办结工作交接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和应结未结工资福利待遇。
(四)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将劳动合同书交劳动者保存一份,并由劳动者本人签收。
(五)用人单位应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和职工名册,及时动态记录职工劳动合同订立、变更、履行、续订、解除、终止等情况,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和职工名册应包括职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劳动合同变更和履行的小案例

劳动合同变更和履行的小案例小张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平面设计师,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刚进公司的时候,合同里规定小张每天的工作时间是早上九点到下午六点,中间休息一个小时,每周工作五天。
小张呢,就每天开开心心地按照这个时间来上班。
他工作可认真了,按照公司的安排,每个月都能完成规定数量的设计任务,公司呢,也按照合同每个月的15号准时给他发工资,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的初期那是相当和谐。
比如说,有一次客户要求加急做一个海报,小张为了能按时完成任务,还主动加班了几个小时,公司呢,也按照加班的规定给他算了加班费,这就是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的样子啦,大家都守着合同里的约定办事。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但是呢,公司业务越做越大,和国外的一些客户有了合作。
有一天,老板把小张叫到办公室说:“小张啊,咱们公司现在接了不少国际项目,为了能更好地和国外客户对接,咱们的工作时间得调整一下。
以后呢,咱们按照弹性工作时间来,不过你每周的工作时长还是40个小时不变哈。
这样你有时候可能早上不用九点来,但是晚上可能就得稍微晚一点走,方便和国外有时差的客户沟通设计方案。
”小张一听就有点懵了,这可和原来合同里写的不一样啊。
老板就笑着说:“小张啊,你放心,这个变更呢,公司会给你一些补偿措施的。
咱们会每个月给你额外加500块的交通补贴,毕竟你可能有时候下班晚,回家不方便嘛。
而且这个变更只是为了适应公司现在的业务发展,对你的职业发展也是有好处的呀,你能接触到更多国际上的设计理念呢。
”小张想了想,觉得老板说的也有道理。
不过他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就说:“老板,这个变更我能理解,但是咱们得签个补充协议吧,把这个新的工作时间和补贴都写清楚。
”老板一听,连忙点头说:“行,行,还是你做事严谨,那咱们就签个补充协议。
”就这样,小张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变更的补充协议。
然后呢,小张就按照新的工作时间安排开始工作啦。
虽然有时候下班晚了点,但是每个月多了500块补贴,而且确实像老板说的,他接触到了很多国外很前沿的设计想法,自己的设计水平也提高了不少呢。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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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劳动合同的变更
3.2.3变更的程序与法律后果
1.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1)预告变更要求。 2)一方作出答复。 3)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2.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依法变更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从变更合同的协议所约定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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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劳动合同的变更
3.2.2 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
1.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 1)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变更 2)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变更 3)客观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变更 2. 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则 1)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 2)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 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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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劳动合同的履行
3加班加点要劳动者同意,并加班加点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1)加班加点要劳动者自愿
2)加班加点的限制
3)按照规定发放加班费
4.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法指令的拒绝权 5.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批评、检举和控
告的权利 6.用人单位变更仍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
1.灵琳:“主体变更是否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劳动保障世 界》2008年第2期第46页
2.王全兴 黄昆编著《中国劳动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8年1月3版。
3.郭捷主编:《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1 月版。
4.黎建飞主编:《劳动合同法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全解》,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起发生变更。如果约定的变更日期是在变更的手续全面完成日之前,那么,在 前一日期至后一日期之间,劳动者应当得到因为劳动合同的变更而增加的利益。 3. 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合法性探讨 1)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安排 2)无书面变更协议是否导致变更无效 3)劳动合同中附加了用人单位有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约定是否 有效
劳动变更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劳动变更的法律依据和程序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法律约定,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本文将探讨劳动变更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需遵循以下法律依据:1. 双方协商劳动合同变更首先是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进行协商。
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协商内容可以涉及工资、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方面。
2. 法定权力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雇主有权依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
在变更合同时,应当保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的权益。
3. 双方协议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
协议内容应清晰明了,明确规定变更的事项和方式。
二、程序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出变更申请当雇主或雇员希望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向对方提出变更申请。
变更申请应明确变更事项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2.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收到变更申请后,双方需要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提出各自的要求和考虑,并进行妥协和让步,最终达成共识。
3. 签订变更协议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应详细说明变更的事项和方式,并由双方在变更协议上签字确认。
此协议即为双方约定的变更劳动合同的依据。
4. 履行变更协议一旦变更协议签署完成,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雇主要履行支付工资、提供工作条件等责任,而雇员也要按照协议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5. 监督和维权一旦变更后出现争议或违约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等途径进行维权。
在维权过程中,双方可以提供变更协议作为证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劳动合同变更是雇主与雇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的重要步骤。
双方在遵循法律依据的前提下,通过充分的协商和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签订变更协议来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劳动合同订立及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劳动合同订立及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7篇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7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事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忠实履行各自义务。
2.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擅自离职、转岗或从事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得到同意。
5. 甲乙双方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1.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有权根据公司战略调整、部门调整或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和职责。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积极配合工作调整。
2. 若因乙方个人能力不适应原工作岗位需要调整,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岗位调动或临时安排其他工作。
乙方应积极支持并配合甲方的调动安排。
3. 劳动合同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应视为原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劳动合同变更涉及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核心条款的,双方应重新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变更后的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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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及原则
(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三)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劳动合同变更概念及原则
(二)变更的典型原因
(三)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变更
(四)协商一致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及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应承担义务的行为。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任何第三方不得非法干预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应遵循如下原则:
(1)亲自履行原则,即由于劳动合同是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因此没有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不能由第三人替代履行;
(2)全面履行原则,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各自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且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3)协作履行原则,即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一方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以使劳动合同约定的目的得以实现。
(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1.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第29条)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30条)
(支付令:是《民事诉讼法》里的一个督促程序(债务人还债)。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①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②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典型案例]36岁的谭女士是一名公司高管,2007年5月,她被一家猎头公司推荐到南京某民营拍卖公司工作,担任该拍卖公司的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协助一位同被猎头公司挖来的常务副总经理工作,约定的年薪是税前7.5万元。
同年6月6日,谭女士持拍卖公司发给她的《职位提供信》前来上班。
6月20日,谭女士与公司签订了《上岗协议书》,公司明确了她的职位,并要她对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其工作业绩由常务副总经理考核确认。
7月上旬,谭女士发现自己突然怀孕,妊娠反应严重,但尽管如此,她仍坚持上班和出差,
并圆满完成了公司的相关拍卖任务。
8月27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口头通知谭女士回家休息,并称工资待遇不变。
但从9月份起,公司就停发了谭女士的工资,并且之前未足额发放的工资也不补发,谭女士多次找公司交涉,但均无果。
2008年2月,谭女士带着起草好的《追索劳动报酬支付令申请》到鼓楼区法院立案大厅,由于法院需要对证据材料进行相应的审查,当日没有正式立案。
3日上午法院通过审查,认为谭女士的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并于当天下午受理了其申请。
谭女士的申请共提出了6条主张,其中包括欠薪、浮动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追索总额为33520元。
2月6日,法院依法向拍卖公司发出支付令。
(3)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31条)(加班费:《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①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
2.法律责任:
(1)经济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5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②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③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④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①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②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③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④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
1.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不属于拒绝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行为: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
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2条)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劳动合同变更概念及原则
1、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劳动合同,依照
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合同变更行为较为普遍,如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工资、工作地点的变动、工作内容的变动等等。
一般来说,这些调动对劳动者来说,大多是向好的方向变,如增加工资。
但也有劳动合同的变更使劳动者收入、待遇等不如从前的情况,而这往往会损害劳动者权益,发生劳动纠纷。
2、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意,一经订立便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变更的典型原因
1.用人单位的变更
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是单位内部结构的调整导致工作岗位需求变化。
2.劳动力价值的变更
随着时间的推移,员工的劳动力价值可能会提升,也可能会降低,那么用人单位就会根据劳动者劳动力价值的变化对其工资条款进行调整。
3.社会经济的变更
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一般说来,三年不给员工涨工资,就相当于给员工降一级工资。
(三)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变更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
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33条)
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
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动合同法第33条)
(四)协商一致变更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典型案例:李雄在公司研发部门工作,因其知识陈旧,造成工期延误,公司决定将李雄带到维修部门。
但是,李雄拒不服从公司的安排,继续在研发部门工作,始终没去维修部门报到。
公司认为李雄调动通知后不到岗位报到的行为属于旷工,于是按旷工将其辞退,导致劳动争议。
争议焦点:公司的解除决定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应当完善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对员工拒绝调整行为予以合法应对。
对此应该如何处理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案例中,企业在其劳动纪律中并没有对不服从调动作为严重违纪予以辞退的规定,结果被争议机构认定为败诉。
因此,对员工拒绝用人单位合理调整岗位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完善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予以应对。
问题:1,、劳动合同双方各有哪些义务?
2、劳动合同变更的典型原因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