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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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版本

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版本

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所有基金会。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基金会财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

第四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应由具备相应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基金会理事长和秘书长直接领导下,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统一管理基金会的财务工作。

第七条基金会应当设置财务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实行岗位分离制度,确保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八条基金会应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

第九条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基金会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预测收入和支出,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投资收益、政府补助收入等,各项收入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捐赠管理制度,明确捐赠接收、管理和使用的程序和规范,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加强投资管理,根据基金会章程和投资政策,进行保值增值投资,确保基金会财产的稳健增长。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四条基金会支出包括项目支出、人员支出、日常运营支出等,各项支出应按照基金会章程和财务预算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申报、审批、执行和监督的程序和规范,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加强成本控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十七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采购、使用、处置的程序和规范,确保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

寺院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

寺院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

寺院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寺院的社会责任,发挥其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寺院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民间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其宗旨是以佛教思想为指导,践行慈善精神,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基金会的设立、管理和运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服从政府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基金会的法定地址设在寺院所在地。

第四条基金会的财产、收入和支出依法合理使用,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条基金会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权实施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众募捐。

第六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七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社会捐赠、资产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基金会的理事会成员由具有较高社会声誉且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组成,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基金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一条理事会设主席一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主席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二条理事会设常务副主席一人,由主席任命并报批后生效,负责协助主席管理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若干人,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理事会由法定人数以上的理事组成,决策需要半数以上理事同意。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基金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对基金会工作进行审计。

第十五条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主任由理事会任命,下设秘书若干人。

第十七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财务透明制度,接受相关监督机构的审查。

第三章慈善项目第十八条基金会的慈善项目应当遵循基金会的宗旨和守则,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以提升社会公益为宗旨。

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

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

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维护基金会财务安全,保障基金会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要遵循合法、规范、透明的原则,保证基金会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第三条基金会的会计核算要做到真实、完整、准确,确保基金会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第四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基金会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对活动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六条基金会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基金会的财务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财务管理;3. 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4. 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5. 提供财务信息报告。

第八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开展财务工作。

第九条基金会应当设立财务监督委员会,对财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财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监督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2. 审查基金会的财务报表;3. 提出财务管理建议。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1. 财务制度:明确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原则和规定;2. 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全年度预算和年度决算;3. 财务核算制度:规范基金会的财务核算流程;4. 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基金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5. 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金会的内部控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基金会的预算应当包括:1. 支出预算:包括项目支出、管理费用等;2. 收入预算:包括项目收入、捐赠收入等;3. 财务预算:包括资金余额、日常运营等。

第十三条基金会的决算应当包括:1. 支出决算:对全年度支出进行核算;2. 收入决算:对全年度收入进行核算;3. 财务决算:对基金会的资金情况进行总结。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当建立财务档案,保存财务资料和文件,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和安全。

慈善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慈善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和合规运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报销审批等方面。

第三条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合规、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全面规范基金会的经济活动。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慈善基金会每年根据工作计划和需求编制当年预算,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遵循合理、科学、严谨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经济性。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基金会的经济实力和项目需求,合理分配资金支持各项慈善事业。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八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

第九条慈善基金会应定期对资金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流动和使用,避免资金挪用和浪费。

第四章报销审批第十一条慈善基金会设立专门的报销审批程序,对项目经费、差旅费等进行审核和审批。

第十二条报销审批应遵循真实、合理、合规的原则,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完善的票据管理制度,确保报销行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四条慈善基金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对基金会的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披露。

第十五条财务报告应遵循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第十六条慈善基金会应接受外部审计,对财务报告进行独立审查,确保财务数据的可靠性。

第六章稽核监督第十七条慈善基金会应设立内部稽核机构,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十八条稽核监督应遵循独立、客观、全面的原则,对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九条慈善基金会应接受外部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公开透明。

第七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慈善基金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企业基金会规章制度

企业基金会规章制度

企业基金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基金会的运作,维护基金会的声誉,保证基金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是企业基金会的基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基金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企业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其宗旨是开展公益事业,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条企业基金会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企业章程的规定,保证基金会的合法、规范和有效运作。

第五条企业基金会应当坚持独立、自主原则,保持与企业的独立性,确保基金会资产的安全和稳健增值。

第六条企业基金会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公益项目的实施情况。

第七条企业基金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基金会事业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企业基金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具体设置如下:(一)董事会:是企业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监督和检查基金会的日常运作。

(二)监事会:是企业基金会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基金会的管理活动,保障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三)秘书处:是企业基金会的行政机构,具体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协助董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和董事组成,任期为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条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任期为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具体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工作。

第三章职权划分第十二条董事会具有以下职权:(一)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二)审议并通过基金会的重大决策;(三)任免基金会的高级管理人员;(四)审定基金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五)审核并报告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六)解决基金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监事会具有以下职权:(一)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基金会的管理活动;(二)查验基金会的财务账册和财务报告;(三)提出对基金会进行整改的建议;(四)接受基金会成员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

基金会规章制度

基金会规章制度

基金会规章制度篇一:基金会管理制度“爱心助梦”志愿者基金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是由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发起,xxxx等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参与建立的。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基金由兰州大学参与本基金会建设及管理的各个学院青协同学本着自愿、有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基金使用金额数目,由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确定。

第二章.基金来源第四条.基金会基金一部分由兰州大学信息学院等各院青协捐出,另一部分由社会爱心人士、企业捐赠。

第五条.参与建设基金会的各院青协组织的募捐等活动所得物资也可自愿地捐赠至本基金会。

第三章.基金机构组织和相关职责第六条.本基金会实行轮换轮换管理制度,具体由各个参与学院青协负责管理,参与各院在一定时间段(两周)内负责基金会一切事项(包括物资管理、基金纳入及支出、基金申请等)。

第七条.基金财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是参与建设和管理基金会的各个学院青协。

负责保管、收发基金,并做好相应的台帐工作。

第八条.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各个参与学院青协部长。

负责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协调各负责人活动。

第九条.基金监督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各个参与学院团委。

负责监督一切关于本会基金的使用工作,以保证捐赠额始终处于阳光程序的操作中。

第四章.基金管理和监督第十条.基金会的基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负责人和其他同学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十一条.本基金会所有捐入、赠出及资金详细用途会在基金人人网主页予以公示。

第十二条.信息学院青协对此基金的管理负总责,本基金全体参与成员对基金会可使用监督权。

第十三条.参与各院青协自愿将捐赠物资交于基金财务人员。

第十四条.本基金的使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公式制度,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

第十五条.全体捐款人均可向基金财务负责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查询或疑义,基金财务负责人应当如实答复。

基金会规章制度手册

基金会规章制度手册

基金会规章制度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基金会运作,保证其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手册。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手册适用于基金会全体成员,包括理事会、执行团队、职员及志愿者。

第二章基金会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一节理事会第一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确定重大决策。

第二条理事会成员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理事组成。

董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基金会向外界负责。

第三条理事会成员应积极参与相关活动,保证基金会正常运作,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工作进展。

第二节执行团队第一条执行团队由首席执行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和组织具体的项目活动。

第二条首席执行官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者,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基金会的各项工作,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节职员与志愿者第一条职员与志愿者是基金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基金会的需求和任务,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基金会活动第一节培训与教育第一条基金会将组织各类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对特定领域的认知和专业素养。

第二条培训与教育活动主要包括专题讲座、学术交流、研讨会等形式,旨在促进知识传播和学术研究的蓬勃发展。

第二节公益项目第一条基金会将开展各类公益项目,旨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改善社会环境和促进社会进步。

第二条公益项目将从教育、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等多个方面开展,具体项目由基金会根据需求与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节资助与捐赠第一条基金会将资助和捐赠符合基金会宗旨和发展方向的相关项目和个人,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资助和捐赠的项目应经过基金会的审核与评估程序,并进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利用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一节经费来源第一条基金会的经费来源包括捐赠款、投资收益等。

第二条捐赠款应当依法合规,确保资金的来源合法、透明,不得违法和违规操作。

第二节经费使用第一条基金会的经费应根据项目和活动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

爱心基金会管理规章制度

爱心基金会管理规章制度

爱心基金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爱心基金会的管理工作,提高爱心基金会的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爱心基金会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理事、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第三条爱心基金会的宗旨是传播爱心、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爱心基金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条爱心基金会的管理工作应当秉持公开、公正、公正、公正、公开、公开、公开、公开、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秘书长等人组成。

理事会是爱心基金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决定爱心基金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爱心基金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由秘书处、财务处、项目部等部门组成。

办公室主要负责爱心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第七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由志愿者、爱心人士等人组成。

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爱心基金会的工作,保障爱心基金会的公信力。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董事长是爱心基金会的最高领导,负责领导爱心基金会的各项工作。

董事长应当制定爱心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秘书长是爱心基金会的执行主管,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秘书长应当协助董事长开展工作,有效组织和管理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财务处负责爱心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审计验收、资金管理等。

财务处应当保证爱心基金会的财务安全和透明度。

第十一条项目部负责爱心基金会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申报、项目评估、项目跟踪等。

项目部应当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成效评估。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爱心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爱心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促进爱心基金会的发展。

第十四条爱心基金会鼓励员工参加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五章审计监督第十五条爱心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对爱心基金会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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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规章制度
篇一:基金会管理制度
“爱心助梦”
志愿者基金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是由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发起,xxxx等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参与建立的。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基金由兰州大学参与本基金会建设及管理的各个学院青协同学本着自愿、有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基金使用金额数目,由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确定。

第二章.基金来源
第四条.基金会基金一部分由兰州大学信息学院等各院青协捐出,另一部分由社会爱心人士、企业捐赠。

第五条.参与建设基金会的各院青协组织的募捐等活动所得物资也可自愿地捐赠至本基金会。

第三章.基金机构组织和相关职责
第六条.本基金会实行轮换轮换管理制度,具体由各个参与学院青协负责管理,参与各院在一定时间段(两周)内负责基金会一切事项(包括物资管理、基金纳入及支出、基金申请等)。

第七条.基金财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是参与建设和管理基金会的各个学院青协。

负责保管、收发基金,并做好相应的台帐工作。

第八条.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各个参与学院青协部长。

负责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协调各负责人活动。

第九条.基金监督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各个参与学院团委。

负责监督一切关于本会基金的使用工作,以保证捐赠额始终处于阳光程序的操作中。

第四章.基金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基金会的基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负责人和其他同学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十一条.本基金会所有捐入、赠出及资金详细用途会在基金人人网主页予以公示。

第十二条.信息学院青协对此基金的管理负总责,本基金全体参与成员对基金会可使用监督权。

第十三条.参与各院青协自愿将捐赠物资交于基金财务人员。

第十四条.本基金的使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公式制度,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

第十五条.全体捐款人均可向基金财务负责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查询或疑义,基金财务负责人应当如实答复。

第十六条.各院团委负责人作为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对于本基金管理使用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实施全程监督。

第五章.基金用途
第十七条.本基金用于帮助校内经济有困难的同学以及校外需要帮助的人员。

第十八条.本基金不得用于活动经费,如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车费、电话费、工作餐费用等。

第五章.基金申请和审核
第十九条.申请:由活动组织人根据活动本身情况认真详细地写申请书,至少活动开始前一周提交给基金主要负责人,应详细注明资金用途。

审核:
1.基金申请人将申请书交于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由负责人登记。

2.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对申请人组织的活动做相应的了解,并予以审核批准。

3.由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进行二审,并提出书面意见。

4.整理后统一交给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中的其他成员审批。

第六章.公示
第二十条.基金会建立人人网、新浪微博主页,对基金会的实时情况进行公示,明确每一笔资金的流向。

第二十一条.每学期放假前一周将进行爱心基金会的学期汇总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本管理办法由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基金监督审批负责人负责最终解释权。

兰州大学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20XX年3月10日星期日篇二:基金会管理制度章程
深圳“xxxx”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金会全称:深圳市“XXXX爱心基金会”第二条:基金会口号:爱在XX手牵手,情系家人心连心。

第三条:基金会的目的:倡导团结友爱,人文关怀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集大家的力
量,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员工及家庭,共建和谐企业。

第四条:基金会的成立:基金会组成是由公司总部提倡,全体员工监督,自我内部管
理,接受全体员工的爱心捐款和违规违纪的罚金以及废品变卖所得的资金筹集。

第五条:基金会的宗旨:奉献爱心、传播友爱、扶危帮困、共建和谐。

第六条:基金会的管理:遵守道德风尚,在公司基金管理会的成员共同监督和指导下
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基金会设管理委员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基金管理由公司领导、财务
部人员、分店代表人员组成。

第二条:基金接受企业员工和其他爱心人士的捐赠,公司统一发放“爱心基金登记本”
由收银处保管,,平常上至公司下至分店员工违规违纪扣罚的款项均应登记在本子上,大家相互监督,违规违纪以奖罚单为依据,每月月底由基金会会长或副会长联同公司财务部及门店经理检查登记本,清点款项,清点完毕后门店进行登记,财务人员带走爱心基金会款项存入基金帐户。

第三条:员工损助:为提升员工素质和体现爱心凡任职本公司员工每月每人最低捐助
标准为1元/月,公司股东为每人每月300元。

为方便统一登记请有爱心和意欲捐赠的员工与每月员工大会上实施爱心行动。

经理负责保管爱心款项统一登记。

每月月底基金会组成员与分店经理进行交接。

第四条:本基金会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每月底清点时门店必须登记由经理、
基金会会长或副会长签名。

受赠资金直接用于符合本会宗旨及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一条:基金使用:本基金主要用于本公司在职员工及其家庭因遭遇重大天灾,人祸
困难且自身难以解决者,专款专用,本着“量入为出、应有节余”的原则使用资金。

第二条:资助对象的产生和程序:
(1)公司内部:由被救助人向基金会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本人的证明材料,
交由直接所在部门经理审核。

(2)部门经理提交审核后的书面申请,基金会会长召集公司领导组织会议,
对申请人的材料以及调查的情况如实汇报。

(3)确定为可资助后由基金管理组负责提交资助对象的资助方案和具体款
项数额,并同时公开资助人提交的费用单据和受益人的感谢信和收款签名单据。

(4)公司外部:在职员工的亲生父母和子女如有重大疾病或需资助,由在职
员工提交书面申请交由经理审阅签名。

(5)必须提交在职员工和资助对象的关系证明,基金会管理组收阅书面申请
后核实资料并召开会议。

(6)确定资助后由基金会负责拟定资助方案和款项数额,同时公开费用清单
和受益人的感谢信和收款签名单据。

注‘送人玫瑰,手有余香’,该基金资助对象必须是对本基金有过捐赠和登记的才享有申请资格。

第四章会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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