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DOC 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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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煤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煤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安全责任制度1. 煤场负责人是煤场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和管理煤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2. 煤场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能够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对其履行监督责任。

3. 煤场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煤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职责和权力。

4. 煤场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 煤场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二、煤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严禁酒后上岗,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 严禁私自调试或维修设备,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操作。

3. 严禁在煤场内私自携带火源和易燃物品,杜绝一切火灾事故。

4. 严禁在煤场内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区域并用专用烟灰缸进行控制。

5. 严禁越过围栏或警示线,进入禁止进入区域。

三、煤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对煤场内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操作设备,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操作设备。

3. 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切断电源,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4. 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发生时应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避免事故发生。

5. 严禁乱拉乱拽设备,严禁随意调整设备参数。

四、煤场堆存管理制度1. 煤场堆存过程中应保持场地整洁,避免杂物、石块和其他危险物清理不及时造成人员伤害。

2. 按照合理的堆存高度和密度进行堆存,防止堆高过高、堆密过大引发倾倒、滑坡和雪崩等事故。

3. 定期检查堆存区域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

4. 严禁在堆存区域内进行火源操作,防止引起火灾事故。

5. 堆存区域周围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上应明确标明禁止进入和注意安全的提示语。

五、煤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每个作业区域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充装。

2. 煤场内应设置明显的灭火器和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以便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找到灭火器和逃生通道。

3. 每个作业区域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确保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矿区的自然环境,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的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职工,包括矿长、安全主任、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现场是指煤矿开采、运输、处理等环节中的各类施工现场、作业现场以及相关设备的现场。

第二章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职责第四条煤矿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的组织、协调和控制。

第五条安全主任是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煤矿技术人员是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技术支持人员,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设备的维护和维修。

第七条操作人员是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的直接参与者,负责操作煤矿安全生产设备,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第八条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基本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矿井出入口安全管理制度2. 施工作业区域划分管理制度3. 行车作业管理制度4. 电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5. 火灾防护管理制度6.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7. 废弃物管理制度8. 应急管理制度9.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0. 事故管理制度11. 群众安全预防制度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的出台和修订,应经煤矿负责人、安全主任等各级管理人员的批准,并报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章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流程第十条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的管理流程应包括:1. 施工前准备:包括现场准备、工作计划、安全措施等;2.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指导等;3. 施工结束后的安全整改和总结:包括现场清理、设备检测、事故分析等;4. 事故应急和处理。

第五章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措施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1.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2. 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设施;3.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 加强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6. 建立安全奖惩机制,鼓励安全行为,惩罚违规行为;7. 强化组织管理,确保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8. 加强安全技术研究和应用。

某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某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某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矿山是一个危险的工作环境,安全生产管理对于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至关重要。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一个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范本,旨在帮助矿山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系统。

一、总则1. 为保障矿山生产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矿山的所有员工和相关合作单位。

3. 矿山领导层应当充分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安全责任1. 矿山领导层应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并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

2. 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工作。

3. 全体员工都有安全生产的责任,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

三、安全生产管理1. 矿山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明确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2. 实施严格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充分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可靠。

4. 加强对高风险岗位和作业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5.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事故应急管理1. 矿山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管理系统,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和应急预案。

2. 组织开展定期的应急演练和事故模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及时汇报和记录所有事故和事故隐患,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和分析。

五、安全责任追究1.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和处理。

2. 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员工,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3. 对于安全管理不力的责任人员要进行相应的问责和调整。

六、安全宣传教育1. 矿山应开展常态化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2. 制作宣传资料,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讲座,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

3. 制作安全宣传标语和海报,张贴在醒目的位置,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七、管理体制1. 矿山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制定详细的管理职责和操作程序。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标准规范为基础,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矿要一以贯之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改进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本矿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作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五条本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本矿应当根据煤矿的特点和规模,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成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限和责任。

第七条本矿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应急预案等管理文件。

第八条本矿的矿长、安全主任、班组长等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履行好安全管理的职责,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

第九条本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人员对于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本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的颁布、实施和监督,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一条本矿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和权限,落实日常安全工作及应急响应工作。

(二)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三)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事故。

(四)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步骤,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

(五)安全培训制度:明确安全培训的对象、内容和方式,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所有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本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环境,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人员包括煤矿经营者、煤矿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监察机构和所有员工。

第二章煤矿安全责任第五条煤矿经营者是煤矿安全的首要责任人,应当制定煤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六条煤矿安全领导小组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核心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管理的全面协调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监察机构是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负责对煤矿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八条所有员工是煤矿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煤矿的安全规章制度,主动参与安全活动,积极配合安全监察。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制定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细则,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煤矿经营者应当组织安全检查,对煤矿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安全培训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第十二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三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对员工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员工了解煤矿的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监督第十六条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对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通知煤矿经营者,并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

煤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煤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煤业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煤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安、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煤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煤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业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制定并实施煤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五)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六)其他与安全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煤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四)事故案例分析;(五)应急处理措施;(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第十三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四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二)依法依规;(三)责任追究;(四)教育整改。

矿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矿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为了加强矿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矿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矿用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 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矿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对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4. 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3. 加强对特殊工种和重点岗位员工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分级、整改。

3. 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矿长、总工程师对本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全面负责制,分管安全、生产、机电运输、的副矿长实行分管负责制。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负责制。

第三条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切实落实副矿长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现场跟班盯守制度。

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是____次,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是____次,其他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____次,每少一次罚款____元。

第四条井下每班必须要有____名矿领导在现场带班。

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每班进行巡回检查的次数不少于____次;在盯守中必须做到不漏系统、不漏作业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并按“五定”原则处理。

第五条带班矿领导对违章作业不制止,重大隐患视而不见,发现隐患不采取措施视为不负责的表现。

第六条带班矿领导负责相关记录的填写。

带班矿领导中途脱岗,罚款基数以____元为基数,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罚款承担____%。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瓦检员)必须跟班检查。

如中途脱岗,罚款基数以____元为基数,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罚款承担____%。

超过____分钟取消当月吨煤工资。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执行下列职责:1、对瓦检器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带瓦检器或失效瓦检器带入井下的罚款____元。

带好钢卷尺、钢丝钳、补风筒胶等专用工具,未执行罚款____元/次。

2、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即对所管区域的各工作面、井下硐室、主巷、回风巷等,沿整个工作面全长定点检查煤帮、工作面、采面上偶角、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含量分别在进班作业前、班中、交班前各一次。

未执行罚款____元/次。

3、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各一次,放炮地点____米范围内瓦斯严禁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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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家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治部分甘家沟煤矿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八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管理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三、管理职责1、矿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煤矿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生产煤矿的粉尘、煤气、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矿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煤矿,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煤矿;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矿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4、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1、矿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对员工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

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本人。

2、矿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3、各单位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矿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

五、报告程序1、凡发现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时,应当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报告,当确诊为职业病的,由综合办公室及时向煤矿领导汇报,同时向河津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2、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河津市疾病防控中心诊断。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运城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4、当矿安全管理办公室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建立员工职业病健康档案。

5、各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本单位的疑似职业患者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患者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矿承担。

六、本规定解释权属煤安全管理办公室。

职业病危害警示及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煤矿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1.矿所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 矿安全管理办公室与已进、新进煤矿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 矿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矿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 矿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6、矿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7、矿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煤矿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矿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矿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四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煤矿级、煤矿、区队级和班组级。

煤矿级由煤矿综合办公室进行培训,综合办公室应依据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培训全部事宜;煤矿培训由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科组织进行,区队级由区队队长组织,班组级由班班长组织。

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各单位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6、矿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7、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8、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矿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

煤矿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实施。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矿安全管理办公室。

每年按煤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为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

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企业机电设备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

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

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设备检修计划机电队编制。

报主管煤矿长批准后下达。

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

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1)由机电副矿长全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

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

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

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

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机电副矿长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六月份由机电副矿长组织进行,并报矿长批准。

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机电队向机电副矿长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

重大革新由机电副矿长报矿长批准。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

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

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

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

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机电队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

机电队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

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

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机电队或机电副矿长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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