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古代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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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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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判词首句“勘破三春景不长”中“三春景不长”是双关语。字面上指暮春,即春末,所以说景不长。实际上指惜春的三个姐姐即元春、迎春、探春这“三春”的遭际悲苦,所以说“景不长”。第二句“缁衣顿改昔年妆”,缁衣指的是尼姑穿的黑色服装。这两句是说惜春从她三个姐姐的遭遇中,看到封建统治阶级的好景不长,决心摆脱世俗,遁入空门。第三、四句"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具体指出贾府小姐惜春最后出家为尼,再也不是公府千金而是过着"缁衣乞食"的生活。当然,这里的"乞食"并不一定就指像乞丐一样讨饭,但生活艰难,颠沛流离的命运是难以逃脱的。这首判词写惜春由三个姐姐的不幸遭遇预感到,自己将来也不会有好结果,决定出家为尼。但这条逃避现实的道路凄凉孤独,仍然是行不通的。诗里流露的同情与惋惜,明显地反映了作者的矛盾心情。
8.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
首句写到"桃李春风结子完。"这里"李"、"完"暗示出李纨的名字。李纨与贾珠结婚,生了一子,丈夫不到二十岁就一病而亡。她的青春就像春风中的桃李花一样,一到结了果实,也就衰谢了。第二句"到头谁似一盆兰"与画面一样同指贾兰。这句说在贾府的末代子孙中,谁也比不上贾兰有"出息"。第三句"如冰水好空相妒"中"如冰水好"写李纨年轻丧夫尊礼守节,抚孤成立,这种品德在封建统治者看来是像冰水一样得洁净美好。"空相妒",指虽然贾兰中了举,李纨也博得了"贞节"的美名,但这无法挽回贾府的衰败,只能徒然遭人妒忌罢了。第四句"枉与他人作笑谈"的意思是白白地供给别人当作笑料来谈论李纨一生奉行"三从四德",是一个封建社会贤女节妇的典型。丈夫夭折以后,"望子成龙"便成了她唯一目的。贾兰中了举,暂时满足了她的愿望,但是贾家的衰败又属必然,局面已成,无法挽回。李纨最终也只落得"槁木死灰",成为封建礼教的殉葬俑。曹雪芹将这位封建礼教的忠实奉行者安排在"薄命词"里,讽之为"枉与他人作笑谈"的"虚名儿",这实是对封建礼教极妙的讽刺。

古代判词拾趣

古代判词拾趣
过2年。 0
罗 网里 , 身还 藉探 花 郎 。 脱 ”
王 刚 中心 想 , 人 才 思敏 捷 , 此 而
且 诗 中有 悔 过 之 意 , 是 难 得 , 又 很 便 指 着 门 口的珠 帘 子 对金 媚 兰说 :你 “
减刑 过 滥过 快在 近年 来较 为普 遍 。
定 能 达 到 预 防 犯 罪 的 目的 。北 京 大 学 ”
称。
刑罪犯 一般服刑 1 年即可 出狱 , 的只 5 有
有 十 一二 年 。
延长 坐 牢时 间
北 京 大 学 刑 法 学 教 授 陈 兴 良打 过 比 方 , 果 说 我 国刑 罚 的 整 体 威 慑 力 是 10 如 0 分 , 刑 贡献 了 8 分 , 刑 贡 献 了 2 分 。 死 O 生 0
片断 , 遂令 失节致 参差 。 王刚 中听 ”
同样 与会 的刑 法学 者高 铭 喧表示 ,
中国想从立 法上 逐步废 除死 刑罪 名 , 需
要分几步走 , 先是 非暴力犯罪 、 济犯 首 经 罪 , 后才是 跟人 命有 关 的犯罪 。跟吏 最 治相关 的贪污贿 赂犯 罪 的死刑废 除 , 同 样 尚 待 时 日。
外 界熟 知 的例子有 , 上海 富商 周正 毅第

也 以此为题赋诗一首吧。 金媚 兰略 ”
加 思 索 , 即念 道 :绿 筠 劈 成 条 条 随 “ 直 . 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连 眼 眼 齐 。 只 为 如 花 成 红
刑 法 学 教 授 储 槐 植 说 。 他 参 加 了 7 初 月
次 入 狱 , 名 干 警 非 法 为 其操 作 减 刑 落 4
犯罪时不满 1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 8 刑, 相应 地 , 于一定 岁数 的老 年人 , 对 也

最短的古代判词

最短的古代判词

最短的古代判词(1)嘿!有个古代判词超短,就俩字“流放”。

这可不得了,一旦被判定流放,那人就得背井离乡,去那荒郊野外。

就像被一脚踢出了家门,还不知道能不能再回来。

被流放的人可能是犯了大错,比如得罪了权贵。

他们只能带着简单的行囊,踏上那漫长又艰辛的路途。

一路上风餐露宿,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危险,像野兽啊,强盗啊。

这“流放”二字虽短,却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走向,就像把人丢进了一个未知的黑暗深渊,充满了无奈与凄凉。

(2)哇哦!“斩立决”这判词也很短。

一听就知道很严重,马上就要人头落地。

在古代,要是犯了杀人越货或者谋反之类的大罪,就可能收到这样的判词。

刽子手拿着大刀,在刑场上等着。

被判刑的人估计吓得腿都软了,周围的百姓围观看热闹。

这三个字一出口,就像敲响了死亡的钟声。

那场面肯定很紧张,空气都好像凝固了。

这“斩立决”就像一道冰冷的命令,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直接把人推向了死亡的边缘。

(3)哎呀!还有“杖责”这个判词。

意思就是用棍子打屁股或者身体其他部位。

要是有人犯了点小错,比如在集市上偷了个小物件,或者和人吵架动手了,就可能被判处杖责。

被打的人得趴在凳子上,行刑的人高高举起棍子打下去。

那滋味可不好受,打完后屁股肯定肿得老高,走路都一瘸一拐的。

这“杖责”虽然不像“斩立决”那么严重,但也能让人吃不少苦头,就像被父母狠狠教训了一顿,只不过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很是丢脸。

(4)嘿呀!“罚银”这判词也常见。

如果有人犯了一些不太严重的经济类错误,或者违反了一些官府的小规定,就可能被要求罚银。

比如商人在秤上做手脚,被发现后,官府就会根据情况让他交一笔银子。

对于有钱的商人来说,可能还好点,但对于那些小本生意的人,这罚银可能就会让他们肉疼好久。

这两个字就像从他们口袋里掏钱的手,让他们为自己的错误付出经济代价,也算是一种小小的惩戒。

(5)哟呵!“禁足”这个判词也很短。

要是哪家的公子哥或者小姐犯了错,比如私自跑出家门去玩,或者和不该交往的人见面,就可能被官府或者家里长辈判禁足。

迎春的判词

迎春的判词

迎春判词迎春的判词是:画一恶狼,追扑一美女,欲啖之意。

其书云: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翻译:画中一匹恶狼,正在追扑一个美人,想要吃了她,书中写到:你是那只忘恩负义的《中山狼传》中的狼,得志时就猖狂无比。

如花如柳般富贵人家闺阁中的女子,只有一年(在你手中)便命丧黄泉。

注释:①子:旧时对男子的尊称。

②系:是。

③子系:又合而为“孙”字,指孙绍祖。

④中山狼:宋谢良《中山狼传》载,春秋时赵简子猎于中山,有狼被简子所逐,狼求救于东郭先生,东郭先生轰走了赵简子,掩护了狼,过后,狼反要吃掉东郭先生。

后来因把忘恩负义的人称为“中山狼”。

这里比喻孙绍祖。

⑤金闺:华美的闺房。

⑥花柳质:比喻迎春体质娇弱,经不住摧残;并暗切“迎春”的名字。

⑦一载:一年,指嫁到孙家的时间。

⑧黄粱:指“黄粱梦”的故事,唐沈既济《枕中记》载,落魄书生卢生,在邯郸旅店中,遇道士吕翁,自诉贫困,意图宦达。

吕翁授之以枕,使其入梦。

卢在梦中历尽荣华富贵,年过八十而死。

死后梦醒,主人炊黄粱尚未熟。

⑨赴黄粱:比喻死亡。

简析:“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这一判词就是她悲剧命运的概括。

迎春小时便死了母亲,父亲贾赦与邢夫人对她并不怜惜。

首句“子系中山狼”中“子系”二字合成“孙”的繁体字,指的是迎春的丈夫孙绍祖。

“中山狼”用的是《中山狼传》的典故,喻凶狠残暴而又忘恩负义的人。

这里是比喻迎春丈夫孙绍祖的险恶狠毒。

“得志便猖狂”写得意后便为非作歹,横行霸道。

孙绍祖在家境困难时曾经拜倒在贾门府下,乞求帮助。

后来,孙绍祖在京袭了官职,又“在兵部侯缺题升”,一跃成为“暴发户”。

贾家衰败后,孙绍祖向它逼债,任意践踏迎春。

父亲欠了孙绍祖家五千两银子,于是就用她抵了债。

孙绍祖是一个行为不轨之徒,好色、好赌、酗酒,无所不为。

“子系中山狼”一句就谈孙的本性,“子”是古代男子之称,“系”,是。

“子”“系”合而为“孙”,点了孙绍祖。

“中山狼”借明代马中锡《中山狼传》的典,指出孙是忘恩负义之人,具有狼的狠毒本性。

古代断案的绝妙判词

古代断案的绝妙判词

古代绝妙判词古代官府断案的判词多数墨守成规,刻板冗杂,但亦有不少妙言断案,妙趣横生的判词。

1、宋代崇阳县县令张咏发现管理钱库的小吏每日都将一枚小钱放在帽子里带走,便以盗窃国库罪把他打入死牢。

小吏认为判得太重,遂高喊冤枉。

张咏提笔写下判词:“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小吏无话可说。

2、明代天启年间,有位御史口才颇佳,一名太监心怀嫉妒,设法取笑御史,便缚一老鼠前去告状:“此鼠咬毁衣物,特擒来请御史判罪。

”御史沉思片刻后判曰:“此鼠若判笞杖放逐则太轻,若判绞刑凌迟则太重,本官决定判它宫刑(阉割)。

”太监自取其辱。

3、明代宗室朱宸濠府上养有一鹤,为皇帝所赐。

一日,仆役带鹤上街游逛,被民家一狗咬伤。

仆役到府衙告状,状词写道:“鹤带金牌,系出御赐。

”知府接状,挥笔判曰:“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

”判词精妙在理,仆役只得服判。

4、清乾隆年间,一寡妇想改嫁,但遭到家人与邻居的阻挠,她就向官府呈上状子:“豆蔻年华,失偶孀寡。

翁尚壮,叔已大,正瓜田李下,当嫁不当嫁?”知县接状,挥笔判了一个字:“嫁!”5、清代郑板桥任山东潍县县令时,曾判过一桩“僧尼私恋案”。

一天,乡绅将一个和尚和一个尼姑抓到县衙,嘈嘈嚷嚷地说他们私通,伤风败俗。

原来二人未出家时是同一村人,青梅竹马私定了终身,但女方父母却把女儿许配给邻村一个老财主做妾。

女儿誓死不从,离家奔桃花庵削发为尼,男子也愤而出家。

谁知在来年三月三的潍县风筝会上,这对苦命鸳鸯竟又碰了面,于是趁夜色幽会,不料被人当场抓住。

郑板桥听后,动了恻隐之心,遂判他们可以还俗结婚,提笔写下判词曰:“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

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

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

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

”。

古代的判词

古代的判词

农村·农业·农民2014.11A农村·农业·农民2015.9A 古代的判词因马啸法院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引用大量法律条文,权威、严肃、严谨,冗长难懂,若不是当事人或法律专业人士,恐怕难有人对此感兴趣。

古代的判决书亦然,但也有一些古代官员写的判词妙趣横生,百年之后读来依然有趣。

冯梦龙的《智囊》记录了不少这类的判词。

南昌有位祝知府清正廉洁,当时宁王府上有只仙鹤,被老百姓的狗咬死,王府家奴告到知府衙门:“鹤有金牌,乃出御赐。

”要求赔偿。

祝知府判云:“鹤带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岂干人事?”狗主人被当堂释放。

王府家奴想仗势欺人一把,祝知府不畏强权,十六个字的判词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又两家的牛争斗,一头牛被顶死,牛主告到知府衙门,祝知府判云:“两牛相争,一死一生;死者同享,生者同耕。

”要是严格地按照法律判决一家赔偿另一家,可能根本赔不起,又是十六个字的判词,既解决了问题又化解了两家的矛盾。

这位没有留下名字的祝知府真是个天才。

《鹤林玉露》记载,北宋名臣张咏为崇阳令时,一天他看到一名小吏从国库中出来,鬓旁头巾下夹着一文钱,便责问他,小吏承认是从国库中取的。

张咏命令杖打这名小吏。

小吏大怒道:“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张咏提笔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便亲自斩了这名小吏。

《唐语林》载,有一鞋匠与乐工是邻居,鞋匠的母亲去世,乐工演奏音乐的声音不断,鞋匠非常愤怒,与乐工发生争执,遂将乐工告到衙门。

乐工辩解道:“此某业也,苟不为,衣与食且废。

”官员写判词道:“此本业,安可丧辍?他日乐工有丧事,亦任尔齿鞋不辍。

”这个判词写得让人喷饭,你丧母固然悲痛,但也不能不让人家乐工吃饭,那么为了公平起见,等乐工母亲死了,你也可以继续做鞋,这不就扯平了吗。

还有很多判词是以诗词的形式写成的。

《尧山堂外纪》卷五十二载,灵隐寺有僧名了然,与妓女李秀奴相好,日久天长银钱耗尽,李秀奴拒绝再与之交往,了然仍然迷恋不已。

古代十大最妙的判词

古代十大最妙的判词

判词,乃古代官府断案的判决书。

在中国古代,作为地方官很重要的一项公务就是审判案件。

结案时,自然要草拟案情,作出判决。

但是大多数判词是刻板冗琐的,但也有少数才华横溢且诙谐幽默的官员,给后人留下了一些短小精悍的判词佳句,使人读之不禁拍手称妙。

因此,判决书虽系公文,但经常也有判词妙趣横生。

下面便是从浩瀚的史料中撷取的古代官场最雷人的十大判词。

NO.1 水滴石穿北宋真宗年间,崇阳县县令张咏发现管理钱库的小吏每日都将一枚小钱放在帽子里带走,便以盗窃国库罪把他打入死牢。

小吏认为判得太重,遂高喊冤枉。

张咏提笔写下判词:“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小吏无话可说,只得认罪服法。

NO.2 室女为妻也不妨南宋时期,马光祖担任京口县令时,有一个书生翻墙进入所爱少女房间,于是被押至官府。

马光祖问过案由之后,便出题《逾墙搂处子诗》对书生进行面试,那书生秉笔疾书:“花柳平生债,风流一段愁。

逾墙乘兴下,处子有心搂。

谢砌应潜越,韩香许暗偷。

有情还爱欲,无语强娇羞。

不负秦楼约,安知漳狱囚。

玉颜丽如此,何用读书求。

”马光祖一见,大加赞赏,不但不责罚书生的非礼之举,反填一首《减字木兰花》词,判二人结婚:“多情多爱,还了平生花柳债。

好个檀郎,室女为妻也不妨。

杰才高作,聊赠青蚨三百索。

烛影摇红,记取媒人是马公。

”NO.3 判它宫刑明代天启年间,有位御史口才颇佳。

一名太监心怀嫉妒,便想方设法取笑这位御史,便缚一老鼠前去告状:“此鼠咬毁衣物,特擒来请御史判罪。

”这位御史沉思片刻后判曰:“此鼠若判笞杖放逐则太轻,若判绞刑凌迟则太重,本官决定判它宫刑。

”古代宫刑就是阉割,太监自取其辱,无地自容。

NO.4 禽兽相伤,不关人事明朝时,江西南昌宁王府朱宸濠府上养有一鹤,为皇帝所赐。

一日,仆役带鹤上街游逛,被百姓家里的一狗咬伤。

狗的主人吓坏了,连忙跪地求饶,周围的百姓也为之讲情。

但那位仆役不顾众人,硬是拉扯着狗的主人到府衙告状。

状词上写着八个大字:“鹤系金牌,系出御赐。

判官判案故事及幽默判词

判官判案故事及幽默判词

判官判案故事及幽默判词如何标记批注? 鸟语花香香书馆欢迎您判官判案故事及幽默判词判词,乃古代官府断案之公文,同于现今之判决书。

本是历史时期的“官样文章”,但偶尔亦有妙趣横生、新鲜可喜者,亦不乏精妙之语、发人深思之词。

清朝康熙年间,福建泉州城外的“风月庵”中住有一位年轻貌美的小尼姑,该尼姑与一位姓孙的公子相爱,想还俗嫁给孙公子为妻,但又怕人说三道四。

思前想后,便向州府呈状,请官府恩准。

州太爷接状一看,觉得有些可笑,便在小尼姑的呈状上批道:“准准准,准你嫁夫君。

去禅心,超梵心,脱袈裟,换罗裙,免得孙(僧)敲月下门。

”清乾隆年间,一寡妇想改嫁,但遭到家人与邻居的阻挠,她就向官府呈上状子:“豆蔻年华,失偶孀寡。

翁尚壮,叔已大,正瓜田李下,当嫁不当嫁?”知县接状,挥笔判了一个字:“嫁!”清代郑板桥任山东潍县县令时,曾判过一桩“僧尼私恋案”。

一天,乡绅将一个和尚和一个尼姑抓到县衙,嘈嘈嚷嚷地说他们私通,伤风败俗。

原来二人未出家时是同一村人,青梅竹马私订了终身,但女方父母却把女儿许配给邻村一个老财主做妾。

女儿誓死不从,离家奔桃花庵削发为尼,男子也愤而出家。

谁知在来年三月三的潍县风筝会上,这对苦命鸳鸯竟又碰了面,于是趁夜色幽会,不料被人当场抓住。

郑板桥听后,动了恻隐之心,遂判他们可以还俗结婚,提笔写下判词曰:“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

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

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

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

”清朝一乔姓人家,家境殷实,有俩个儿子,父亲去逝8年,母亲苦苦把俩个孩子拉扯大。

大儿子乔奇英已18岁,小的乔奇杰15岁, 也算平安度日。

俩孩子聪明好学,深得张宝善老师的喜爱。

有个名叫赵德海的人,也是读了好多书,但他放弃仕途,到县衙谋个刀笔吏(字写错了用刀刮掉)的职。

因为当时社会风气不好,官员到处搜刮民脂民膏,那怕是干个刀笔吏同样可以权谋私,只要百姓托他们办点事就得进贡,谁要得罪了他们,就遭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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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古代判词
封建时代的地方官,很重要的一项公务就是审判案件,其中不乏一些短小精悍诙谐幽默的判词佳句,使人读之不禁拍手称妙。

宋朝时,崇阳县令张咏在一次检查钱库时发现,管库的小吏每天回家时都将一枚小钱放进帽子的边缘里带走,张咏便以盗窃国库罪将小吏拘押审问,小吏认为自己仅拿一文钱,说什么也不应该判刑。

而张咏却提笔判道:“一日一钱,千日一贯,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小吏听到判词,思忖着自己管库20余年,一日一钱累计起来数字巨大,只好认罪服法。

明朝时,江西南昌宁王府饲养了一只丹顶鹤,为当朝皇帝所赐。

一天,宁王府的一位仆役带着这只鹤上街游逛,被一户平民家饲养的黄狗咬伤。

狗的主人吓坏了,连忙跪地求饶,周围的百姓也为之讲情。

但那位仆役不顾众人劝阻,拉扯着狗的主人到府衙告状。

状词上写着八个大字:“鹤系金牌,系出御赐。

”知府接状,问名缘由,挥笔判曰:“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

”判词堪称绝妙,入情入理,仆役无言以对,只得作罢。

一年仲春,湖南长沙农村两户农民的牛顶斗在一起,一牛死去,一牛受伤。

两家主人为此大吵大闹,不可开交,当地的县令也难断此案。

这天,两家主人听说太守祝枝山察访民情路经此地,便拦路告状。

祝枝山问明情况,当即判道:“两牛相斗,一死一伤。

死者共享,生者共耕。

”双方一听,觉得合情合理,于是争端平息,两户人家来往比以前更加亲密。

清代郑板桥任山东潍县县令时,一天,乡绅将一个和尚和一个尼姑抓到县衙,说他们私通,伤风败俗。

原来二人未出家前青梅竹马私定了终身,但女方父母却把女儿许配给邻村一个老财主做妾。

女儿誓死不从,削发为尼,男子也愤而出家。

谁知在来年三月三的潍县风筝会上,这对苦命鸳鸯竟又碰了面,于是趁夜色幽会,不料被人当场抓住。

郑板桥听后,遂判他们还俗结婚,判词曰:“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

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

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

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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