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医院物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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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价管理实施细则最新

医院物价管理实施细则最新

一、总则1. 为了规范医院物价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院良好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省、市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2.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物价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下设物价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物价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医院各科室设立兼职物价员,负责本科室物价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物价管理内容1.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2)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需按规定程序申报,经物价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 药品价格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药品价格。

(2)药品采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采购价格合理、透明。

3. 医疗耗材价格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医疗耗材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医疗耗材价格。

(2)医疗耗材采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采购价格合理、透明。

四、物价管理流程1. 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疗耗材价格调整,需按规定程序申报,经物价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医院物价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疗耗材价格进行审核、监督和管理。

3. 医院各科室兼职物价员负责对本科室物价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整改。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1. 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对医院各科室物价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2. 对违反物价管理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实施细则如有与国家、省、市有关物价管理规定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省、市规定为准。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医院物价管理制度是指医院为了合理规范医疗价格,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就医院物价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物价制定医院物价的制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确保合理、公平、透明。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参考成本:医院应根据设备、人员、药品等实际成本,以及市场价格和同类医疗机构的价格水平进行参考,制定合适的物价。

2.公开透明:医院应将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公示在显眼位置,以方便患者了解。

3.政府监管:医院物价制定要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和审核,确保符合政策规定。

二、物价调整医院物价调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避免任意涨价和频繁调整。

具体要求如下:1.按政府规定:医院物价调整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越权调整。

2.审批程序:医院物价调整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3.公开信息:调整后的物价应及时公示,以便患者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三、收费程序医院收费程序要规范、透明,确保患者合理消费。

具体要求如下:1.预交费用:患者在就医前应根据病情和治疗方案预交费用,以确保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2.明细账单:医院应向患者提供明细账单,详细列明各项收费内容,便于患者查阅和了解。

3.申诉渠道:医院应设立申诉渠道,为患者提供投诉、咨询和申诉的方便途径,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

四、价格监控医院应建立价格监控机制,定期对医疗价格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价格的合理性。

具体要求如下:1.价格调查:医院应定期进行价格调查,了解市场行情和同类医疗机构的收费情况,及时调整自身的物价。

2.价格审核:医院物价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政策法规。

3.价格公示:医院物价应在显眼位置公示,方便患者了解和监督。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医院的收费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同时,医院也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政策,确保医疗服务的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物价管理工作,稳定医疗市场价格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行政部门等所有单位。

第三条医院物价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追究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医院物价管理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医疗服务特点、医疗技术复杂程度、质量水平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物价政策和标准。

第二章物价政策和标准制定第五条医院物价政策和标准由医院管理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市场供需情况进行制定。

第六条医院物价政策和标准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原则和方法;(二)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标准;(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机制;(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和公告;(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执法监督。

第七条医院管理层应当定期评估和调整医院物价政策和标准,确保其科学合理。

第三章物价公示和公告第八条医院应当将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公示在明显的位置,向患者进行公告。

第九条医院物价公示和公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一)医疗服务项目的名称;(二)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三)医疗服务项目的计价单位;(四)医院信息、联系方式以及有关监督举报的渠道。

第四章物价管理流程第十条医院物价管理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物价政策和标准制定;(二)价格公示和公告;(三)收费环节控制;(四)相关数据记录和统计分析;(五)物价调整和评估。

第十一条各科室、部门应当按照医院物价管理流程开展工作,确保工作的合规和高效。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医院物价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管理层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罚款;(四)降低岗位职务;(五)停职检查;(六)辞退。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医院管理层应当建立健全医院物价监督和检查制度,定期对医院物价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物价监督和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价格公示和公告的落实情况;(二)物价政策和标准的执行情况;(三)相关数据记录和统计分析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医院物价管理办法

医院物价管理办法

医院物价管理办法标题:医院物价管理办法引言概述:医院物价管理是医院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物价管理可以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医院物价管理办法是指医院为了规范物价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权益而制定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物价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物价制定原则1.1 价格公开透明医院物价管理办法应当明确物价的制定原则,确保价格公开透明,患者和社会公众能够清楚了解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1.2 合理定价医院物价管理办法应当遵循合理定价原则,根据医疗服务的成本、质量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科学确定价格水平,确保医疗服务价格合理合法。

1.3 定价依据医院物价管理办法应当规定定价依据,明确医疗服务价格的计算方法和依据,保证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二、物价监督管理2.1 价格监督机制医院物价管理办法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防止价格垄断和恶意涨价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2.2 价格调整程序医院物价管理办法应当规定价格调整程序,明确价格调整的依据和程序,确保价格调整的合理性和透明性,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利益。

2.3 价格投诉处理医院物价管理办法应当规定价格投诉处理程序,建立价格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患者和社会公众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费用清单公示3.1 费用项目明细医院物价管理办法应当规定医疗服务费用项目明细,明确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确保患者了解医疗服务的具体费用内容。

3.2 费用清单公示医院物价管理办法应当要求医院在显著位置公示费用清单,包括各项费用的名称、标准和计费方式等信息,方便患者了解和核对费用。

3.3 费用优惠政策医院物价管理办法应当规定费用优惠政策,明确对特定群体和贫困患者的费用减免和优惠政策,保障他们的医疗权益。

四、医保政策执行4.1 医保政策宣传医院物价管理办法应当规定医保政策宣传措施,加强对医保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帮助患者了解医保政策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人民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人民医院物价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人民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物价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物价管理委员会下设物价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物价管理工作。

三、物价管理制度1.价格公开制度(1)我院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开收费标准。

(2)在医院显著位置设立价格公示栏,公布医疗服务价格目录、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3)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2.价格审批制度(1)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由物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报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审批。

(2)价格调整时,应提前公示,并听取患者、医务人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3.价格自律制度(1)我院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2)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服务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4.价格监督检查制度(1)物价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价格政策的落实。

(2)设立价格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医务人员及社会各界的价格举报。

(3)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四、价格执行与监督1.价格执行(1)我院医疗服务价格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2)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主动向患者说明收费标准,并按规定收取费用。

2.价格监督(1)物价管理委员会对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价格政策的落实。

(2)设立价格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医务人员及社会各界的价格举报。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人民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医疗服务物价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服务物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确保医疗服务价格合理、合规、有序。

三、管理体制(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二)医院成立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三)设立医院专职物价员,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的具体管理工作。

(四)各科室设立兼职物价员,负责本科室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职责(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工作。

3. 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自查、评估和整改工作。

4. 负责医疗服务价格争议的调解和处理。

(二)医院专职物价员职责:1. 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的测算、审核、审批和发布。

2. 负责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3. 负责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宣传、培训和解释工作。

4. 负责医疗服务价格争议的调解和处理。

(三)科室兼职物价员职责:1. 负责本科室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和监督。

2. 负责本科室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

3. 负责本科室医疗服务价格争议的调解和处理。

五、管理措施(一)医疗服务价格测算:1. 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测算标准。

2. 结合医院成本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资料,测算医疗服务价格。

3. 定期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测算和调整。

(二)医疗服务价格审核:1. 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确保医疗服务价格合理、合规。

2. 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审核,确保其合理性和合规性。

3. 定期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审核和评估。

(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1. 在医院显著位置设立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栏,公布医疗服务价格。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物价管理,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涉及物价管理的活动,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定价、药品及医用材料价格管理、收费管理等。

第三条医院物价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二章医疗服务项目定价第四条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应依据国家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结合医院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机制,定期对价格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价格与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相适应。

第六条医院应对外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向患者提供明细清单,确保患者知情权。

第三章药品及医用材料价格管理第七条药品及医用材料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药品及医用材料价格监控机制,定期对价格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价格异常波动问题。

第九条医院应向患者提供药品及医用材料的明细清单,确保患者了解所用药品及材料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

第四章收费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项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收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收费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收费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收费投诉,维护患者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物价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医院管理层审议通过,并按照相关规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与医院其他相关制度相悖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医院物价管理部门日期: [填写具体发布日期]。

医院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物价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确定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医院经济运行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范围第二条医院物价管理工作范围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调整和监督,医疗物资、设备的采购与价格管理等。

第三章价格制定第三条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应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第四条医院应根据医疗服务项目的特点,制定不同的价格档次,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患者需求。

第五条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必要时应向相关部门报备,并将调整情况及时通知医院内外部相关人员。

第六条医院价格调整应实行公开透明原则,医院应在显著位置公示价格调整信息,包括调整的原因、对象和做出决策的程序等。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应有监督机制,医院应设立物价管理部门,负责价格的制定、调整和监督等工作。

第八条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院物价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医院管理层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十条如发现医院物价管理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责,确保医院物价工作的规范性和正常运行。

第五章设备、物资采购与价格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设备、物资采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确保设备、物资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医院设备、物资采购应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第十三条医院设备、物资的价格管理要求合理,确保设备、物资的价格稳定及合理利润的争取。

第十四条医院设备、物资价格管理应与供应商进行有效沟通,合理协商,维护供应商与医院的良好合作关系,确保供货的稳定性。

第六章部署与落实第十五条医院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工作细则,明确责任人和操作程序。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对物价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确保物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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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

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

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

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

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应在显着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

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

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

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

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

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

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

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

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

在医院门诊大厅显着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

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报审计科审核,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申报应按规定程序申报。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的规定
手术科可收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需的特殊缝线、特殊止血材料除外内容;凡未列入除外内容或在相关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行收费的医疗器
械、医用材料等,手术科均不得在项目之外另行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消耗品,可按照医院实际购进价格加一定的加价率计收。

八、明确医疗收费管理职能。

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财务科、审计室、药剂科、设备科、信息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协作,不定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自查工作,药品零售价和医用耗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规定作价原则、作价方法核定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明确管理职能:医用耗材价格由设备科按规定加价率负责定价,报物价管理员审核,经物价管理员签字认可,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在授权的医用耗材价格库中进行调整,并签字确认;药品调价由药剂科按国家规定专人负责调价。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各科室录入员及各科室物价管理员把关。

在医疗收费管理中,因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或相关科室未及时调整价格的,造成违反收费标准,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九、住院病人的住院时间确定
⑴“住院时间计算: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即不论当天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出院时,不论当天何时离开,不计收当天住院床位费;”
⑵在院内需转科的病人,当天只能收取一次的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上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入科室收取,下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出科室收取),转科病人不可以多收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和护理级别;
⑶病人在办理出院当天,护理费、住院诊查费可按物价费文件规定:如病人出院当日接受医院提供的上述各项医疗服务,医院可收取相关费用;如医院当日未向出院病人提供上述各项医疗服务,不得收费。

十、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⑴、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

⑵、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在显着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⑶、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通过适当方式告知患者。

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⑷、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⑸、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十一、各科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医院管理人员《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⑴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

⑵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违反收费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和个人私自收费的。

⑶没有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有提供医疗服务而未收取费用的或漏收费的。

⑷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

⑸科室和个人私自进药、卖药,及药品购买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⑹其他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

并且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医药价格调整、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等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收费行为;要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还要建立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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