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正式)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7298-56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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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保证认证质量,促进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相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相关的活动,是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认可、培训、注册等工作。
第四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遵循自愿原则,任何组织都可提出申请。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部际协调机构,负责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委员会下设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和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ISO14000系列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认委)负责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及认可后的监督管理。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资质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照相关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并完善环境管理体系,使之符合国际通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认证活动。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以求得认证的合格性和可靠性。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资质主要涉及如下内容:1. 法律合规性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首先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环墶保护法律和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且要求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不得有违法违规的行为,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2. 环保设施完备性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还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配置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污染物治理设施、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危废处理设施等,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并确保排放达标。
3. 管理规范性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要求企业建立并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建立环境政策、设定环境目标、实施环境管理计划、监测环境管理绩效等,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符合相关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并能够持续得到改进。
4. 资质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还要求企业取得相关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质,如ISOxxx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在经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严格审核和评定后,确保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国际通用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
5. 环保责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还要求企业对环境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加强环保宣传、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和改善,为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资质要求包括法律合规性、环保设施完备性、管理规范性、资质认证和环保责任等方面,企业需要全面满足这些要求,才能取得相关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质,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6. 持续改进除了上述要求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还需要不断进行环境绩效的监测、测量、评价和审核,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性和持续改进。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推动企业环境管理的持续改进和优化,提高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效果,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第三条认证机构资质进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机构应具备合法注册、能够独立进行评审和检测的资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开展认证工作。
第四条申请认证条件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环境管理职责和组织架构;2.建立并有效实施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3.具备必要的资源,包括物质、人员和技术支持等。
第五条认证过程1.申请:企事业单位向认证机构递交认证申请,包括相关资料和费用;2.评审:认证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评审;3.认证决定:认证机构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认证决定,包括认证通过、需要改进和不予认证等;4.认证持续评审:认证机构对已认证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审和检测,以确保其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
第三章文件管理第六条文件编制企事业单位应根据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要求,编制相关的文件,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第七条文件控制1.文件的发放和控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文件的版本控制和有效性;2.变更管理:对已发布的文件如需进行更改,应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包括评审、批准和发布等环节;3.废止管理:对不再使用的文件,应及时废止并进行记录。
第四章环境目标和计划第八条环境目标设定企事业单位应根据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设定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环境目标,并进行有效的跟踪和评估。
第九条环境计划制定1.环境计划应根据环境目标制定,包括具体的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等;2.环境计划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整改,确保实施效果的达到预期。
第五章环境绩效评价第十条绩效评价指标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条件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条件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条件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政府和企业都开始重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确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能够遵守环境法规和规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ISO 14001是一种国际通用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它为企业提供了一种系统化的方法来管理和改善其环境绩效。
通过获得ISO 14001认证,企业可以向外界证明其具备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并且能够持续改进其环境绩效。
要申请ISO 14001认证,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企业必须具备一定规模和经营时间。
ISO 14001认证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组织,包括制造业、服务业、政府机构等。
无论是大型跨国公司还是中小型企业,只要有意愿改善其环境绩效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都可以申请ISO 14001认证。
其次,企业需要建立和实施一套符合ISO 14001标准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
这包括制定环境政策和目标、识别和评估环境方面的风险和机会、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建立监测和测量机制等。
企业还需要培训员工,确保他们理解并能够履行相关的环境管理职责。
此外,企业还需要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以确保其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
内部审核是指企业自行对其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以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管理评审是指高层管理人员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其符合ISO 14001标准要求。
最后,企业需要聘请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审核。
认证审核是指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独立评估,并根据ISO 14001标准要求给予认证结果。
只有通过了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审核,企业才能获得ISO 14001认证,并获得相应的认证证书。
总之,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工具,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其环境绩效,降低环境风险,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相关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相关要求
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要求对环境因素的全面识别呀!就像医生给病人做全面检查一样,咱得把各种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都找出来。
比如工厂的废气排放、废水排放,这些不搞清楚怎么行呢?
2. 还要有明确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呢!这就好比跑步比赛要有终点线,知道朝哪里努力呀!像设定减少多少能源消耗,那就是我们要努力达成的小目标。
3. 法律法规的遵守那可是必须的呀!这就跟我们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一样,违反了可不行。
要是乱排污水,那不是等着受处罚吗?
4. 管理方案得切实可行哦!不能光喊口号,得有具体的行动步骤。
比如说要治理噪音污染,就得有一步步怎么做的计划才行。
5. 培训可不能少呀!员工们要是不知道环保要求怎么干活呢?这就像给战士配上武器,让他们能在环保战场上奋勇作战。
6. 内部审核可重要了呢!就像给自己做体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某公司不就是通过内部审核发现了一些潜在的环保风险嘛。
7. 持续改进不能忘啊!环境问题在变,我们的方法也要跟着变呀!想想看,如果一直用老一套,能适应新情况吗?
8. 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得有吧!要是突然发生了污染事故,没准备可怎么行。
就像家里得备着灭火器以防火灾一样。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相关要求真的很重要啊,做好了这些才能真正保护好我们的环境,让我们的地球更美好!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呀!。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是一种专门进行组织管理体系认证的第三方机构,通常以审核组织的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国际标准要求为主要工作内容。
在认证过程中,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对组织的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审核,以确保组织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运行和达到预期的目标。
以下是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常要求的内容:1.资质要求: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和资质,通常需要有相关的管理体系认证审批资格。
该资质通常由国家认可机构颁发,如国家认可委员会(NAC)或其他相关部门。
2.专业能力要求: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审核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管理体系标准进行评估和审核。
通常需要通过考试或培训,取得相应的认证或资质才能担任审核员。
3.审核过程要求: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制定审核方案和程序,并对组织的管理体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核。
通常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对组织的管理体系进行实地考察和相关记录的审查。
4.对证书和标识的管理要求: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对颁发的认证证书和标识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通常要求认证机构与组织签订合同,明确证书的使用范围和期限,同时要求组织在使用证书时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5.组织机构和人员要求: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以保证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常需要设立认证委员会或相应的组织架构,以及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审核员和支持人员。
6.保密和诚信要求: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对组织的信息进行保密,确保审核过程的公正、客观和独立。
通常要求签署保密协议,对任何获取的组织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
7.终身责任要求: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认证机构对颁发的认证证书承担终身责任,对证书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
通常要求建立有效的证书管理和跟踪体系,及时处理和回应组织和相关方的投诉和纠纷。
总之,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具备相关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对组织的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和验证,并确保组织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运营和达到预期的目标。
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最全)

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最全)一、认证的目的与意义ISO 14001认证的主要目的是帮助组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通过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组织可以更好地管理其环境风险,满足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认证要求1. 环境方针:组织应制定明确的环境方针,表明其对环境管理的承诺。
2. 环境目标与指标:组织应设定具体的环境目标与指标,以衡量其环境绩效。
3. 环境管理方案:组织应制定详细的环境管理方案,包括资源分配、职责与权限、培训与意识、沟通与交流等。
4. 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应识别并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5.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组织应识别其活动、产品和服务对环境的影响,并对其进行评价。
6. 应急准备与响应:组织应制定应急准备与响应计划,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7. 检查与纠正措施:组织应定期检查其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8. 管理评审:组织应定期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改进。
三、认证流程1. 内部审核:组织应进行内部审核,以评估其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ISO 14001标准要求。
2. 选择认证机构:组织应选择合适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3. 现场审核:认证机构将对组织进行现场审核,以验证其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 认证决定:认证机构根据现场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授予组织ISO 14001认证证书。
5. 监督审核:认证机构将定期对组织进行监督审核,以确保其持续符合ISO 14001标准要求。
四、认证的好处ISO 14001认证为组织带来诸多好处,包括:1. 提高环境绩效:认证有助于组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满足法律法规要求:认证确保组织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4. 降低成本:认证有助于组织降低能源消耗和废弃物处理成本。
5. 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认证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条件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条件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是一项国际标准,旨在帮助组织建立、实施和维护一个符合环境要求的管理体系。
获得ISO 14001认证将向组织的利益相关方证明其致力于减少环境影响、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并持续改进其环境性能。
要申请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组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法律法规合规性:组织必须遵守适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括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要求。
该要求旨在确保组织对环境管理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2. 环境目标和计划:组织需要制定明确的环境目标,并为实现这些目标制定相应的计划。
这些目标和计划应符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和经营范围,以及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期望。
3. 环境管理系统文件:组织需要建立和维护一套文件,记录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相关过程的规定。
这些文件包括环境政策、环境手册、程序、工作说明书等。
4. 过程控制和监控:组织需要建立有效的过程控制和监控机制,以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这包括对关键环境方面的监测、检测和记录,以及对关键环境绩效指标的跟踪和评估。
5.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组织需要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以监督和评估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此外,组织还应进行定期的管理评审,以确保环境目标的实现和持续改进。
6. 培训和沟通:组织需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意识提高,以确保他们理解环境要求和组织的环境政策。
组织还应积极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共享环境管理的信息和成果。
7. 环境绩效评价和改进:组织需要定期评估其环境绩效,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以不断提高环境管理体系的效果。
这包括对环境风险的评估和管理,以及对环境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测和改进。
通过满足以上条件,组织可以向认证机构提交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
认证机构将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ISO 14001标准的要求。
认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三年,期间认证机构将定期进行监督审核,以确保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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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B-AC31:2004ISO/IEC导则66:1996 第 1 页 共 16 页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发布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实施日期:2005年01月01日目录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对认证机构的要求 (4)4.1 认证机构 (4)4.1.1 基本规定 (4)4.1.2 组织结构 (4)4.1.3 分包 (6)4.1.4 质量管理体系 (6)4.1.5 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和撤销认证的条件 (7)4.1.6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8)4.1.7 文件 (8)4.1.8 记录 (9)4.1.9 保密 (9)4.2 认证机构人员 (10)4.2.1 基本规定 (10)4.2.2 对审核员和技术专家的资格准则资格要求 (10)4.2.3 选择程序 (10)4.2.4 审核人员的聘用 (11)4.2.5 审核人员的记录 (11)4.2.6 审核组所用的程序 (11)4.3 认证要求的变更 (11)4.4 申诉、投诉和争议 (11)5 认证要求 (12)5.1 认证申请 (12)5.1.1 程序信息 (12)5.1.2 申请 (13)5.2 审核准备 (13)5.3 审核 (14)5.4 审核报告 (14)5.5 认证决定 (15)5.6 监督和复评程序 (16)5.7 认证证书和徽标的使用 (16)5.8 调阅外部相关方与组织的交流记录 (16)发布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实施日期:2005年01月01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对第三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以使其有能力和可信地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重要的是本文件所包含的要求应形成文件,并被视为对任何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
注1:在有些国家,把验证环境管理体系与规定标准的符合性的机构称为“认证机构”,而在另外一些国家,则称为“注册机构”,有的国家称为“审核与注册机构”或“认证/注册机构”。
为了便于理解,本文件将其统一称之为“认证机构”。
这不宜理解为带有限定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ISO/IEC导则2 :1996与标准化及有关活动相关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idt ISO9000:2000)GB/T19011-2003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 ISO19011:2002)GB/T24050-2000环境管理 术语 (idt ISO 14050:1998)3 术语和定义ISO/IEC导则2、GB/T19000、GB/T24050中的有关术语适用于本文件,此外还包括以下定义。
3.1 组织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业、政府机构或研究机构,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结合体,无论其是否法人团体、公营或私营。
注:对于由一个以上运行单元组成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元视为一个组织。
发布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实施日期:2005年01月01日3.2 认证机构依据已发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体系中要求的任何补充规定,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和认证的第三方机构。
3.3 认证文件表明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体系中要求的任何补充规定。
3.4 认证制度具有自己的程序规则和管理规则,并依此进行审核,以颁发认证文件和随后保持资格的一项制度。
4对认证机构的要求4.1 认证机构4.1.1基本规定4.1.1.1认证机构运作所遵循的方针和程序应是非歧视性的,并以非歧视的方式对这些方针和程序加以实施。
不得使用违反本文件的程序来阻碍或阻止申请人的认证申请。
4.1.1.2认证机构的服务应向所有的申请人开放,不应附加不正当的财务或其他条件。
不应以组织的规模或是否是某一协会或社团的成员以及获证组织的数量作为申请和认证的限制条件。
4.1.1.3对申请人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遵循的准则应是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或是与其职能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所给出的要求。
如需对这些文件在某特定认证项目中的应用作出解释时,则应由相关的公正的委员会或具有必要的技术能力的人员进行说明,并由认证机构发布。
4.1.1.4认证机构应仅在拟认证的范围内规定其认证要求、进行审核和作出认证决定。
4.1.1.5 组织有责任保持并评价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性。
认证机构应对此做必要的检查和抽样,以确认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在此方面运行的有效性,认证机构应确认组织已对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性作出了评价并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时采取了纠正措施。
4.1.2组织结构认证机构的组织结构应能对其认证提供信任。
认证机构尤其应做到:发布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实施日期:2005年01月01日a) 保持公正;b) 对其所做的有关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和撤销认证的决定负责;c) 确定对下列工作全面负责的管理层(委员会、小组或个人):1)按本文件的规定实施审核和认证;2) 制定认证机构运作的方针;3) 作出认证决定;4) 监督其方针的实施;5) 监督认证机构的财务; 6) 需要时授权委员会或个人代表管理层开展规定的活动;d) 有证实其为法律实体的文件;e) 具有一个保证公正性的组织结构并形成文件。
文件中应有确保认证机构运作公正性的条款。
该组织结构应使密切相关的各方均能参与制定有关认证制度内容和运作方面的方针和原则;f) 确保认证决定由非实施审核的人员作出;g) 具有与其认证活动相应的权利和职责;h) 具有充分的安排,以解决其运作和/或活动所引发的责任;I) 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认证制度运作所需的资源;j) 在一位高级主管领导下,根据认证工作的类型、范围和工作量配备充足的人员,他们应具有与所实施的工作相适应的必要的教育、培训、技术知识和经历;k) 具备4.1.4条款所描述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本机构有能力运行对组织进行认证的制度;l) 具有区分对组织认证和本机构其他活动的方针和程序;m) 确保高级主管和全体人员均免受任何有可能影响认证结果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n) 具有正式的规则和组织结构,对所有参与认证过程的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加以规定。
该委员会不应受到任何有可能影响认证结论的商业、经济和其他压力;(见注1)o) 确保相关机构的活动不影响认证活动的保密性、客观性或公正性,并且不提供:发布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实施日期:2005年01月01日1) 其认证对象所提供的服务;2) 为获得或保持认证的咨询服务;3)设计、实施或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的服务(见注2);p) 具有公正,独立地处理来自组织或其他方面的关于认证或其他相关活动的投诉、申诉和争议的方针和程序。
注1:各方利益均衡、任何一方不处于支配地位的组织结构视为满足条款n)的要求。
注2:在不影响认证过程和决定的保密性、客观性或公正性的情况下,可直接或间接地提供其他的产品、过程和服务。
4.1.3分包当认证机构决定将与认证有关的工作(如审核)分包给外部机构或人员时,应签署一份包括保密和利益冲突在内的书面协议。
认证机构应:a) 对分包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且保留其对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或撤销认证的职责;b) 确保分包的机构或人员具备能力并且满足本文件的有关要求,以及不直接参与或不通过其雇主参与有损认证机构公正性的组织环境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或保持活动;c)获得申请人或获证组织的同意。
注: 当一个认证机构利用与其签署协议的另一个认证机构所提供的工作结果来作出认证决定时, 应满足a)和b)的要求。
4.1.4质量管理体系4.1.4.1对质量负有执行职责的认证机构管理层应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对质量的承诺并形成文件。
管理层应确保该方针在组织的各层次得到理解、贯彻和保持。
4.1.4.2认证机构应依据本文件中的有关要求针对工作的类型、范围和工作量运作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并能提供给认证机构的人员使用。
认证机构应确保有效地实施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程序和作业指导书。
认证机构应指定一名可直接向最高执行管理层汇报的人员,不管他在其他方面的职责是什么,他应有明确的权限,以:a) 确保依据本文件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b) 向认证机构管理层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以供管理评审并作为质量管理体发布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实施日期:2005年01月01日系改进的基础。
4.1.4.3质量管理体系应以质量手册和相应的质量程序的方式文件化,手册应至少包括或涉及:a) 质量方针的阐述;b) 对认证机构法律地位的简要说明,包括所有者的名称,如果另有控制者,也包括控制者的姓名;c) 影响认证质量的高级主管和其他认证人员的姓名、资格、经历和权限;d) 表明从高级主管到各层次的权限、职责和职能分配的组织结构图,尤其要表明负责审核的人员和做认证决定的人员之间的关系;e) 认证机构的组织结构的说明,包括条款4.1.2.c)中所阐述的管理层(委员会、小组或个人)的详细情况及其组成、权限和程序规则;f) 实施管理评审的方针和程序;g) 包括文件控制在内的管理程序;h) 与质量有关的各职能部门及相应人员的职责,以使每个人的职责权限能让所有相关人员了解;i) 对认证机构人员(包括审核员)的录用和培训以及对他们的表现进行监督的方针和程序;j) 分包方的清单以及对其能力进行评价、记录与监督的详细程序;k) 处理不符合项和确保采取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的程序;l) 实施认证过程的方针和程序,包括:1)颁发、保持和撤销认证文件的条件;2)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所用文件的使用和适用情况的验证;3)对组织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和认证的程序;4)对获证组织进行监督和复评程序;m) 处理申诉、投诉、争议的方针和程序;n) 根据GB/T19011的规定实施内部审核的程序。
4.1.5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撤销认证的条件4.1.5.1认证机构应规定批准、保持、缩小及扩大认证的条件,以及全部或部分暂停或撤销发布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实施日期:2005年01月01日组织认证范围的条件。
认证机构应特别要求组织及时通报对环境管理体系拟实施的变更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符合性的变更。
4.1.5.2认证机构应要求组织具有符合适用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文件化环境管理体系。
4.1.5.3认证机构应具有程序,以:a)批准、保持、撤销和(适用时)暂停认证; b)扩大或缩小认证的范围; c)当出现严重影响组织的活动和运作的变更(如所有权、人员、设备变动)时,或者对投诉或其他信息的分析表明获证组织不再满足认证机构的要求时,要对其进行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