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乡镇环保工作制度

乡镇环保工作制度乡镇环保工作制度「篇一」1、加强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2、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实施网格化环境管理,建立辖区内污染源档案。
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3、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和居民、村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强化辖区内秸秆禁烧、畜禽水产养殖等污染防治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协商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5、负责监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环境污染防治,组织实施社区、集中安置区的污水处理、农村垃圾收集和转运。
指导农村农药、化肥使用。
乡镇环保工作制度「篇二」一.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科学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类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实行“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运作模式。
二.村庄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对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制止、劝告和举报。
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四包”和主要主支干道保洁员清扫收集的制度。
四.村庄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安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沙石、砖块等材料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转动,不得长期占用路段。
生产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和农户负责清运到村委会指定的填埋场进行处理,严禁倾倒道路边和河道里。
乡镇环保工作制度「篇三」一、网格长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本网格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二)组织研究和制定本网格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计划和任务、责任台账,并组织、监督落实到位。
(三)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本网格内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环境保护氛围。
乡政府环境保护制度

乡政府环境保护制度篇一:乡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乡环境保护机构设置1、环境保护机构是乡人民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工作机构,乡环境保护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在当地环保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2、乡环保机构有固定、单独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备;3、环保机构主任由乡一名副乡长兼任,并设有1-3名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受当地环保局的委托对乡、各村及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4、乡环保机构从所管辖的各村均聘请了一名环保义务监督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乡环境保护机构主要职责1、普及、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全乡各族人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乡环保科技进步,推进乡环保产业的发展,推广乡环保科技产品和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利用。
2、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委托,依法对乡、各村及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3、负责制定、上报乡、各村内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4、负责对乡、各村内污染源的监督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并建立排污单位档案;5、负责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监督和上报;6、负责对乡、各村内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调查上报,并建立档案;7、对新、改、扩建项目、投产使用后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和上报;8、参与制定乡环境保护规划,保护和改善各村环境质量,指导乡提高污染防治能力;9、负责乡、各村内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情况的上报;10、保障乡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高乡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水平;11、承办乡环境保护信息的撰写、上报,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环境保护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2、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努力献身乡环保事业;3、遵守社会公德和环保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举止文明,仪表端正,坚持原则,处事公道,以礼待人,以理服人;4、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执法,不越权,不渎职,廉洁自律,不徇私情,做到:(1)不索取和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劵;(2)不接受与执行公务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物馈赠和宴请;(3)不参加与执行公务相关单位或个人邀请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活动;5、不得擅自介绍、推荐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收取回扣、中介费及各种变相的好处费;不准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宣传材料、资料、制定治理厂家、强行推销环境保护设备、参加不必要的各类收班费、以各种名义形式收取咨询费等。
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坚持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以保障和促进我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的综合平衡,坚持节水优先、治污为本、综合利用。
三、加强土地承包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对草地、林地和湿地的保护管理,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四、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节约资源,降低物耗、减轻污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五、积极发展和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用能源技术,鼓励支持农村群众参与以沼气、太阳能为主的能源综合利用活动,大力建设生态文明新村。
六、依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杀、采集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活动;焚烧秸秆,消除“白色”污染,科学合理的使用化肥、农药。
七、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积极扩大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提倡施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功实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保障农产品的生态安全。
八、坚持退耕还林、还草的农业生态保护工程,坚持植树种草,搞好山区荒地生态绿化规划,有计划地做好造林防沙工作,发展生态园林经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乡镇环保保护制度措施

乡镇环保保护制度措施近年来,全球环保问题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我国作为一个大国,自然也要积极应对环保问题,采取措施来保护生态环境。
乡镇作为基层管理单位,负责管理本地区的环保问题,他们制定的环保保护制度措施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些乡镇环保保护制度措施:制定环境保护规定乡镇应制定环境保护规定,确立环保保护的基本方向、目标和任务,明确属地管理、跨界联防、全民参与和法制保障等原则和措施,完善环境保护政绩目标责任制。
制定规定过程中需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代表的意见,确保规定的公平、公正、透明。
建立环境保护机构乡镇需要成立环境保护机构,设立环保专职人员或培训环保从业人员,在乡镇属地责任范围内组织协调开展环境保护监督、调查、评价、管理和修复。
环境保护机构应定期会议,汇报乡镇各方面环保工作情况,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和工作计划以及环境保护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环境保护投入乡镇需要根据实际需求,增加环境保护的投入,包括环保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用品采购、环保人员培训等。
同时,对具有重要环保作用的举措和投入给予鼓励、支持,如推广可再生能源、环保科技等相关产业。
联防联控,加强环境防治乡镇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应与周边地区开展联防联控,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加强环境防治工作。
同时,要建立疫情应急机制,及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环保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
乡镇需要多途径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如设立环保信息牌栏、发布环保公告、开展环保主题活动、在学校开展环保教育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氛围。
总的说来,乡镇环保保护制度措施是为了全面、系统地保护生态环境,在制度、机构、投入、联防联控和宣传教育等方方面面发挥作用。
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参与这些措施,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
乡镇环保工作制度格式

乡镇环保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管理、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本乡镇环保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治保障的原则,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战略,推动绿色发展,提升环境质量。
第四条乡镇政府是本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乡镇政府应当设立环境保护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负责本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环境保护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强与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联系和协作,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环境保护措施第八条乡镇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乡镇环境保护规划,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十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第十一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二条乡镇政府应当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产生。
第十三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和恢复植被,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四、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查处。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环境保护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在城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对于提高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可以作为参考的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以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镇环境保护工作,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涉及环境监测、环境规划、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属于镇政府的职责范围。
第三条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环境责任,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必须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第二章镇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第五条镇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立环境保护局,局长由镇政府任命,负责镇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六条环境保护局设立环境监测科、环境规划科、环境卫生科、环境宣传科等职能科室,负责实施具体的工作。
第七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推动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镇环境监测工作第八条镇环境监测工作是确保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任务是监测和评估环境质量,制定环境保护对策。
第九条环境监测科负责镇内的环境监测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收集、整理和分析监测数据,编制环境监测年度报告等。
第十条镇环境监测工作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监测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镇环境规划工作第十一条镇环境规划工作是保障城镇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主要任务是制定环境规划和控制总体方案,为环境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二条环境规划科负责镇内的环境规划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编制镇环境规划,制定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指导和监督环境治理工作等。
第十三条镇环境规划工作应坚持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的原则,推进城镇生态化建设。
乡镇环保管理制度

乡镇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环保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加强乡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境内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包括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环境修复、环境应急等方面。
第三条乡镇环保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乡镇环保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是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的部门是乡镇环保局。
第五条乡镇各级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行使职责,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
第二章环境监测第六条乡镇环保局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监测空气、水质、土壤、噪声等环境要素,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
第七条乡镇环保局应定期组织环境监测和评估,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第八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环境应急准备。
第十条乡镇环保局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互通监测数据,形成合力。
第三章环境治理第十一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其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大对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治理力度,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三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强对农村环境的治理,推动农村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第十四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强对建筑施工、城市绿化等方面的环境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章环境修复第十五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大对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工作,通过生物修复、物理化学修复等手段,恢复土壤和地下水的自然状态。
第十六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强对受污染水域的修复工作,清理水体底泥,并进行水质改善,恢复水域生态环境。
第十七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强对受污染地区的生态修复工作,重新植被、修复生态系统,恢复受污染地区的生态平衡。
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障乡城市民生活环境卫生,提高城乡环境品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乡镇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第四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督执法机制,加大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五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追究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责任。
第六条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的立改废查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具体执行。
第七条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乡镇环境卫生管理职责第八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巡查、督促居民生活污水、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
第九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环境卫生档案,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环境质量报告。
第十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居民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居民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
第十一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居民的环境投诉,认真核实处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行为。
第十三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环境卫生督查,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第十四条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督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问题的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第十六条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行为,保障居民的环境权益。
第十七条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环境监测评估工作,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情况。
第四章乡镇环境卫生整治第十八条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应当按照乡镇环境卫生规划要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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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xx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
xxx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
1、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全体干部群众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企业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把xx建成环境优美的一流乡镇。
2、镇环保办全面负责本镇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环境状况,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间的工作。
3、镇环保办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
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企业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6、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7、辖区内的企业要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循环水车间要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篇二: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坚持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以保障和促进我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的综合平衡,坚持节水优先、治污为本、综合利用。
三、加强土地承包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对草地、林地和湿地的保护管理,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四、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节约资源,降低物耗、减轻污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五、积极发展和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用能源技术,鼓励支持农村群众参与以沼气、太阳能为主的能源综合利用活动,大力建设生态文明新村。
六、依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杀、采集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活动;焚烧秸秆,消除“白色”污染,科学合理的使用化肥、农药。
七、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积极扩大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提倡施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功实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保障农产品的生态安全。
八、坚持退耕还林、还草的农业生态保护工程,坚持植树种草,搞好山区荒地生态绿化规划,有计划地做好造林防沙工作,发展生态园林经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篇三:xx乡镇环保所工作职责
xx乡镇环保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拟定镇环境保护计划,审核镇城建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协助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镇内企业环境保护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