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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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事故,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辉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封丘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郭自强;组员:王杰琼、史冬华、李俊鹏、张瑞、祝玲、黄鑫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事件预案和人员培训、应急演练、检查督导方案;应急事件突发时,负责启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事件预案并指挥、协调应急事件的处置。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分类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指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在实验室操作、运送、储存等活动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丢失等造成人员感染或暴露,和(或)造成感染性材料向实验室外扩散的事件。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划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和Ⅲ级(一般),依次用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级)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临床症状和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并造成传播或有进一步扩散的可能。

(二)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I级),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实验室发生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泄漏,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或造成其它人员感染。

3、省畜牧局认定的其它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三)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II级)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为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并造成传播或有进一步扩散的可能。

2、实验室发生第三类、第四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意外丢失,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外扩散或造成其它人员感染。

3、省畜牧局认定的其它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四、本预案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专业处置、密切配合;

依法办事、科学规范。

五、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各实验室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风险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进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预警信息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信息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领导小组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畜牧行政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1、责任报告单位。各实验室均有责任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2、报告时限和程序。实验室发现生物安全事件,应在2小时内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于突发、可造成重大社会

影响和危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畜牧行政部门。

3、报告内容

(1)事件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名称、涉及病原体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感染或暴露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2)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①初次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密切接触者人数、畜禽数主要的临床症状、涉及病原体、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初步判定的事件级别、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②进程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③结案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领导小组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六、应急程序与处置

(一)出现重大及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级、II级)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

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局领导小组负责现场及一切处置工作的指挥、调度。

1、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立即关闭事件发生的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控,并组织专业消毒人员消毒现场;核实并提供在相应潜伏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名单;配合市领导小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提供实验室布局、设施、设备、实验人员等情况。

(二)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II级)

1、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被感染人员就地隔离,尽快送往定点医院;立即关闭事件发生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控;对在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进行相关疫苗的预防接种;配合市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七、应急及处置终止

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终止响应: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已妥善治疗、安置;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新的病人和病畜禽;明确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得到控制;经上级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八、善后处置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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