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外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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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管理部门:法制与综合业务处1.文字说明:1.1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指根据管辖权限,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要求,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工作的部门。

包括宁夏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以及分支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

1.2宁夏局直接管辖的案件,由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综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1.3调查阶段:宁夏局由法综处负责组织调查,分支局由其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

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出具《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并加贴封条或者加施封识。

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需要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解除登记保存、1.7行政处罚审批:案件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审批表》,经法综处审查,报本机关主管领导批准。

对给予数额较大罚款、不予处罚或者其他情节复杂、性质严重的重大案件,应当以集体讨论的形式进行审查,做出决定并记录。

集体讨论应当有局领导、法综处、调查部门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业务部门人员参加,参加人数一般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外部流程图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外部流程图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外部流程图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外部流程图:一、立案阶段1.1 申请立案1.1.1 当事人向文化市场管理机关提交行政处罚立案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1.1.2 文化市场管理机关受理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要求当事人补正材料。

1.2 立案审查1.2.1 文化市场管理机关进行立案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事实依据。

1.2.2 如发现问题,文化市场管理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补充证据材料。

1.2.3 审查完毕后,文化市场管理机关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1.3 立案通知1.3.1 文化市场管理机关作出立案决定后,依法向当事人发出立案通知书。

1.3.2 立案通知书应当包括立案决定的理由、事实认定、法律依据等内容。

二、调查阶段2.1 调查取证2.1.1 文化市场管理机关组织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包括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证据材料等。

2.1.2 如需要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文化市场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2 调查报告2.2.1 调查人员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撰写调查报告。

2.2.2 调查报告应当详细说明调查事实、调查过程、调查结果等内容。

三、处罚决定阶段3.1 违法事实认定3.1.1 文化市场管理机关根据调查报告及其他证据材料,认定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3.1.2 违法事实认定应当包括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结果等具体情况。

3.2 处罚依据确定3.2.1 文化市场管理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适用的处罚依据。

3.2.2 处罚依据应当明确列示,并说明依据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3.3 处罚幅度确定3.3.1 文化市场管理机关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处罚幅度。

3.3.2 处罚幅度应当依法确定,并按照法定的处罚档次进行界定。

3.4 处罚决定3.4.1 文化市场管理机关根据违法事实认定、处罚依据和处罚幅度,作出处罚决定。

3.4.2 处罚决定应当明确罚款数额、整改要求等内容,并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图发现案源 ,填写案源登记表简 易 程 序一 般 程 序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单位处以立案 ,办案人员填写立 不予立案,办案人员填写不 案审批表并按程序审批予立案审批表并按程序审批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 ,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进 行调查、 收集证据。

可依法采取检查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收集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的,办案人员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 处罚建议书,填写行政 处罚建议 有关事项审批表并报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批.违法事 实违 法 事 实 成不成立 或立,当场作出填写案件核审表 组)集体讨论决定拟处理意见 违法行 为 行政处罚决定 轻微并 及 前告知当事人法制机构 核审 ,符合评审标准的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小作出处罚决定 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时纠正 没 有造成 危 害后果 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根据办案机构和法制机构意 见或案件评审委员会意见作出拟处理决定不予行 政知当事人有陈处罚述申辩的权利违法事实不成立, 予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拟作出处罚的,向当以销案; 违法行为轻 的,移交有权机关;违法行为事人 制发 行政 处 罚微,不予行政处罚,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按照《行政处罚法》(听证) 告知 书最终作销案处理关。

最终作销案处理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 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 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并当场送达当事人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事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决定的,告 实、理由、依据以及 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 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 述和申辩的权利 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召开 听证会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和证据,认真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采纳。

一般行政处罚类流程图

一般行政处罚类流程图

一般行政处罚类流程图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般行政处罚类的流程图和流程解析。

流程图st=>start: 开始e1=>end: 结束op1=>operation: 罚款通知书发出op2=>operation: 当事人陈述申辩cond1=>condition: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cond2=>condition: 当事人是否已缴纳罚款?cond3=>condition: 当事人是否提起行政诉讼?op3=>operation: 行政强制措施op4=>operation: 罚款催缴通知op5=>operation: 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op6=>operation: 送达生效文书st->op1->cond1cond1(yes)->cond2cond1(no)->e1cond2(yes)->cond3cond2(no)->op1cond3(yes)->e1cond3(no)->op3op3->op5->op6->e1op4->op5流程解析1.开始:行政处罚的流程一般从当事人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开始。

2.罚款通知书发出:行政机关根据违规情况,向被处罚当事人发出罚款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罚款。

3.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接受或申辩罚款通知书。

如果当事人不接受,行政机关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4.当事人是否已缴纳罚款?:如果当事人接受罚款通知书并及时缴纳罚款,流程结束。

5.当事人是否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不接受罚款通知书且认为罚款不合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罚款保证金。

6.行政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罚款保证金,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例如拍卖财产,进行扣押或查封等。

7.罚款催缴通知:行政机关可以定期发出罚款催缴通知,督促当事人尽快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案件简易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案件简易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案件简易程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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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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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流程图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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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容项目审批运行环节定岗定责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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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方式
一、城市居民(包括暂住户)、学校按用水量计价征收。

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代收。

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中不包含垃圾处理费。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医院等,按上年年末实际在册职工人数征收。

企业中属旅店业、餐饮业、娱乐业(含网吧)、广告装璜业按其营业额的一定比例征收,收取对象为单位。

属财政拨款单位由市、区财政局负责代征。

属营业税、增值税交纳单位由税务部门负责代征。

三、建筑施工单位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征收。

由市建管处负责代征。

四、建筑垃圾按垃圾量征收。

征收对象为建设单位或个人。

由市渣土管理机构负责代征。

五、工商管理部门自办的集贸市埸按经营面积征收。

征收对象为业主,由工商管理部门负责代征。

社会办集贸市埸、经营摊点按经营面积征收。

征收对象为业主,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代征。

六、营运客车按座位数征收。

征收对象为单位或车主,由市运管处负责代征;其中,城市公交车辆由市建委负责代征。

每半年收取一次。

七、其他由市财政局负责代征。

代征单位可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不超过的手续费,手续费具体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一、价格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运行流程图1.乱收费行为的处罚;2.拒绝配合价格监督检查等违法行为处罚;3.妨碍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的处罚;4.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处罚;5.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6.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处罚;7.低价倾销,价格歧视行为的处罚;8.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哄抬价格行为的处罚;9.对价格欺诈行为的处罚;10.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行为的处罚;11.牟取暴利行为的处罚;12.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处罚;13.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价格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运行流程图二、节能监察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3.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4.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5.违反法律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6.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7.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法律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8.重点用能单位未按法律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三、粮食局行政处罚类运行流程图1.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粮食经营者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2. 陈粮出库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3.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高于)规定的最低(最高)库存量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及清单

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及清单
实施主体
高县统计局(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1.法律《统计法》第三十七条: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的;
(3)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4)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5)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2.“三定规定”《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高府办发〔2011〕18号)。
1.法律《统计法》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予以通报。
自由裁量标准

办理部门
统计分析监测股(高县统计执法大队)
监督电话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宜宾市统Fra bibliotek局或高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高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投诉。

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1. 引言1.1 背景1.2 目的1.3 适用范围2. 案件立案阶段2.1 税务机关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2.2 形成案件立案决定书2.3 通知案件当事人并提供相关材料2.4 案件登记并案件编号2.5 案件分派给执法人员3. 立案审查阶段3.1 执法人员进行案件审查3.2 查证违法事实3.3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3.4 案件审查报告的编写3.5 负责人审查案件审查报告3.6 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4. 行政处罚决定阶段4.1 案件立案后指定调查员4.2 调查员进行调查取证4.3 调查员撰写调查报告4.4 调查报告审核并上报主管领导4.5 主管领导审批决定是否行政处罚4.6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编制4.7 送达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5. 处罚实施阶段5.1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可以选择申请听证 5.2 进行听证程序(如适用)5.3 确定最终处罚决定书5.4 通知当事人支付罚款并在规定时间内执行5.5 进行罚款的缴纳和记账5.6 监督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6. 结案和归档6.1 确认罚款已支付并执行完毕6.2 编制结案报告6.3 所有相关材料归档6.4 案件销号6.5 自动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当事人附件:1. 案件立案决定书模板2. 相关证据材料清单模板3. 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4. 处罚实施通知书模板5. 听证申请表格模板6. 结案报告模板7. 结案通知书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税务行政处罚:指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的处罚措施。

2. 立案审查: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并立案。

3. 行政处罚决定:税务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和违法事实作出的处罚决定。

4. 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书面文件。

5. 听证:指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当事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进行听证程序,进行相关证据和意见的陈述。

6. 结案报告:对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做出的结案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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