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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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2篇)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2篇)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商业贿赂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体系,对于商业贿赂行为的治理既需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又需要从源头上加强预防。

为了更有效地治理商业贿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就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一、加强法律监管1. 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法律体系,细化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和惩罚措施。

2. 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涉嫌商业贿赂的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法严惩。

二、加强行业自律1. 涉及商业贿赂的行业组织应建立自律规范,明确职责与义务,加强行业自律监督。

2. 加强行业合作,建立行业内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排查力度。

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1. 开展商业贿赂法律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2. 建立从业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对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从业人员进行严格处理。

四、加强监督制度建设1. 建立全面的商业贿赂监督体系,加强对商业贿赂行为的监测和检查。

2. 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各界人士积极揭发商业贿赂行为,提高监督力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1. 加强商业贿赂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反商业贿赂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警惕性。

2. 开展反商业贿赂宣传活动,强调商业诚信的重要性,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针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治理工作需要多方面的合力,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只有通过法律监管、行业自律、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监督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等多方面的综合措施,才能有效净化商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健康稳定。

希望各界人士能够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为商业贿赂问题的治理贡献自己的力量。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2)为贯彻市局《___开展治理商业___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杜绝___,规范经营,促进我场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现结合我___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坚持以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以“___”为主要内容的___荣辱观,并按照市局“治理商业___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统一布置,认真开展一次以自查自纠,教育整改为主要内容的治理商业___专项整治工作。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操作方案(2篇)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操作方案(2篇)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操作方案商业贿赂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正常竞争环境的丑恶现象,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企业诚信形象。

为了有效治理商业贿赂现象,建立健全的防范机制,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操作方案。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反腐败管理制度,包括明确的行为规范、内部控制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

制定《商业贿赂防范指引》,明确了商业贿赂的种类、防范方法和惩处措施,以明确标准指导企业员工的行为。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企业商业贿赂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组织反商业贿赂培训班、讲座,提高员工对商业贿赂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引导员工维护企业诚信形象,远离商业贿赂。

四、加强合作与交流加强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建立稳定互信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实现全员参与、全面合作的商业贿赂治理格局。

五、加大惩处力度对发生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惩处,加大处罚力度。

建立失信企业名单,对商业贿赂行为较为严重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引导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强大执法威慑力。

六、推动制度完善不断推动商业贿赂治理制度的完善,及时调整和改进操作方案。

根据实践经验和治理效果,对操作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优化商业贿赂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

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通过有效的操作方案和措施,可以逐步减少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商业贿赂治理工作需要各方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建设廉洁的商业环境,共同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操作方案(2)为贯彻落实___、___开展治理商业___专项工作的部署,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和廉洁从业、健康发展,根据《___国资委___〈治理产权交易中商业___工作实施方案〉___》(国资发纪检〔___〕46,就在开展治理商业___专项工作中,做好治理产权交易环节和交通建设领域商业___工作提出如下操作方案。

治理工程建设商业贿赂的措施

治理工程建设商业贿赂的措施

治理工程建设商业贿赂的措施加强思想教育,健全自律机制当前,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是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应紧密结合企业特点,加强宗旨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增强自觉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制商业贿赂意识。

①抓好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

企业领导人员拒腐防变能力的强弱,将直接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因此,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理想信念、道德修养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管住自己”的能力。

②加强商业道德建设。

要求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严格依法办事,正确把握正常经营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带头抵制和杜绝商业贿赂。

③建立廉洁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依托“大宣教”工作格局,筑牢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持续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建立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内部治理商业贿赂内控机制: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领导体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企业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不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长岗位职责、总经理岗位职责等,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机构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

②制定企业内部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

为抓好权力制衡这个关键,特别是企业生产经营、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项目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制定相应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建立起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③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公司在各项经营活动当中,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形式,避免暗箱操作,达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目的。

④建立公司内部廉洁、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廉洁自律作为党员干部评优表彰、晋级受奖作为考核指标,对于廉洁自律做得好的,坚持在政治上重用,优先提拔;对于廉洁自律做得不好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或提拔资格,形成干部廉洁自律的正确导向,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方案治理商业贿赂是企业管理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对于预防和打击商业贿赂,企业需要制定整改方案。

下面是一个3000字的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方案。

一、引言商业贿赂是指企业为了获取商业利益而向他人提供财物、服务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商业贿赂不仅违反法律法规,破坏市场竞争,还损害企业形象和信誉。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方案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二、整改目标1. 建立健全的反贿赂制度与机制。

2. 培养员工的廉洁意识和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3. 提高企业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4. 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形象。

三、整改措施1. 建立反贿赂制度1.1 制定反贿赂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并通知全体员工。

1.2 设立反贿赂专职部门,负责制定、推行和管理反贿赂制度。

1.3 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匿名举报贿赂行为,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1.4 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反贿赂政策和制度。

1.5 对涉及贿赂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职、解聘、追究法律责任等。

2. 加强风险管理2.1 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定期对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重点关注易发生贿赂的环节和岗位。

2.2 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采取必要措施降低贿赂风险,比如加强内部控制、审批制度规范化、监督和审计机制建设等。

2.3 合理分配和使用资源,防止资源之间的不公平分配导致的贿赂行为。

2.4 加强对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管理,签订合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纪律管理,防止贿赂行为的发生。

3. 培养员工廉洁意识3.1 组织廉洁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廉洁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3.2 加强内部沟通和员工参与,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凝聚抵制商业贿赂的共识和力量。

3.3 建立奖惩机制,对廉洁表现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加强对外沟通和合作4.1 减少与高风险地区的业务往来,减少贿赂风险。

4.2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吸取国际经验和最佳实践,提高对商业贿赂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学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学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学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背景
学校治理商业贿赂是当前我国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贿赂日益猖獗,各行各业都难以幸免。

学校作为国家的重要机构,必须积极参与到反腐倡廉工作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廉洁校园。

二、指导思想
学校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坚持科学的指导思想,即以坚决反对商业贿赂为宗旨,以推动学校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依法治校为基础,以全面提高学校治理水平为保障,落实中央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学校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环节。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党性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切实践行廉洁自律要求,做到廉洁从政、廉洁办学,提高领导班子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制度体系,是防范商业贿赂发生的治理手段之一。

学校要制定严格的反商业贿赂制度体系,将制度贯穿于学。

2023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操作方案

2023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操作方案

2023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操作方案操作方案-2023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一、背景和意义商业贿赂是一种普遍存在并且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的问题。

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势在必行。

本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和举措来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建立廉洁、公平的商业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建立完善的商业贿赂治理体系,减少商业贿赂案件发生,提升社会公信力和企业声誉。

2.原则:依法治理,全面预防,打击有力,保护举报人权益,加强合作。

三、重点任务和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审议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明确商业贿赂行为和处罚措施,并对相关领域的执法标准和程序进行细化和明确。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面向企业和公众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商业贿赂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

开展专题讲座、企业内部培训和宣传片制作,利用广告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强化企业反商业贿赂的责任意识。

3.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反贿赂管理制度,包括明确贿赂行为禁止规定、职工培训方案、内部监测和举报渠道等。

推动企业建立对贿赂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并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确保制度得以落实。

4.加强监管和执法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检查机制,加强对涉嫌商业贿赂的监测和调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商业贿赂犯罪。

5.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反腐败组织和相关国际机构的合作,参与国际合作机制,分享经验和信息,加强对逃避国际追诉的商业贿赂犯罪分子的追逃与追诉工作,打击境外商业贿赂行为。

6.保护举报人权益建立健全的举报制度和保护机制,鼓励举报商业贿赂行为。

对举报人进行保护,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经核实的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并对经核实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四、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1.筹建反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最新自查报告范文范本模板】特警支队××大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改措施

【最新自查报告范文范本模板】特警支队××大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改措施

特警支队××大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改
措施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

写作格式如下:
一、标题-写清楚对什么项目的自查报告
二、写作内容
1、企业/部门/个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2、本次自查的依据,自查范围和内容
3、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4、整改措施及整改计划
三、结尾
一般用语:特此报告,也可以省略不写。

特警支队××大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改措施特警支队××大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改措施
5
4特警支队××大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改措施特警支队××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以,在组织发动阶段中,多次召开支部会议和全体民警大会,就我大队目前的工作展开了积。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总结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总结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总结背景介绍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给予他人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物品,以便获取某种经济利益的行为。

商业贿赂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还容易导致商业领域的腐败和不公。

因此,对于商业贿赂问题,各国政府都在不断加强打击力度。

在中国,商业贿赂问题也十分严重。

为了加强商业领域的监管,去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法》,加强对商业领域的监管。

但是,法律制度的完善并不能消除商业贿赂问题。

因此,各企业也应该加强自身的整改工作,规范商业活动。

整改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内部管理是企业整改工作的基础。

首先,企业应该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商业活动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管。

这包括:•审批制度:对商业活动的合法性进行审批,确保商业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外部往来制度:建立外部往来人员登记制度,确保商业往来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奖惩机制:对于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等。

•内部审计制度:对商业活动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其次,企业应该加强员工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这包括:•建立制度:建立员工教育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教育,帮助员工提高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资料宣传: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资料,让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商业活动。

•反贪污宣传:开展反贪污宣传,宣传反贪污的成果和对贪污的惩治,提高员工的反贪污意识。

业务合规风险把控企业应该在商业活动中增强业务合规风险把控,避免商业贿赂行为。

首先,应该对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对高风险供应商进行核查和把控。

其次,应该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建立业务人员考核和管理制度,确保业务人员的合法合规行为。

此外,企业还可以建立投诉举报渠道,让员工和外部人员可以进行投诉和举报。

董事会监管董事会是企业治理的核心机构。

在商业活动中,董事会应该加强对商业活动的监管,防止商业贿赂行为。

董事会应该审查商业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对商业活动进行定期的审计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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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

为此,党和国家在反腐败的统一框架下,把开展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大领域作为xx 年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也自然就在情理之中。

准确把握现阶段商业贿赂的特点,积极探索反商业贿赂对策,不仅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而且也是将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了配合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使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在法治的轨道内顺利进行,推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在已有研究队伍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研究中心。

赵秉志教授任研究中心主任,卢建平教授、李希慧教授任研究中心副主任。

6月6日上午,研究中心在北师大主楼举办第一期治理商业贿赂专题论坛。

高铭暄教授、赵秉志教授、卢建平教授出席论坛并作了主题发言。

左坚卫副教授: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商业贿赂“一对一”的行为特点以及行贿受贿双方结成利益共同体的现实,决定了查处商业贿赂的难度较大,犯罪黑数较高。

因此,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不宜放在惩办已经发生的违反犯罪活动上,而应当防范于未然,从源头上减少商业贿赂发生的机会。

因此,完善监管体系,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

对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在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最重要的是确立严格而明确的市场准入条件和作为这种条件的体现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

只有取得了经营资格的主体,才能够在某一核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建立市场退出制度方面,主要是要做到将那些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极差,以及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市场主体强制性清退出市场。

第二,建立与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体系(一)加快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管理立法步伐(二)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在建立与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体系后,就可以通过对存在行贿记录等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严格监管,甚至将一些信用极差的市场主体强制性清退出市场,减少商业贿赂产生的源头,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发生。

第三,建立健全商业贿赂高发领域的行政监管体系从已经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来看,相关领域行政监管的缺失,是商业贿赂得以肆虐的重要原因。

建立健全商业贿赂高发领域的行政监管体系,已经成为治理商业贿赂的当务之急。

1、完善商业贿赂高发领域的行政监管法律法规;2、健全监管机构;3、将监管职责落到实处。

吴宗宪教授:治理商业贿赂的对策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严重影响中国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正常运行的重大问题,需要从多方面采取对策加以治理。

目前,特别应当重视下列方面的工作:一、构建反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商业贿赂不仅涉及面广,而且存在着极其复杂的情况,仅仅依靠某一种或者某一类法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

因此,需要建立反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

1.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

在目前涉及到商业贿赂的立法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内容比较笼统,而一些部门规章,法律层级太低,法律效力较弱。

这些都限制了立法在遏制商业贿赂方面的作用。

所以,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整合现有立法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

2.完善刑事惩罚法律。

要在刑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商业贿赂罪的刑事责任,增大这类行为的成本,遏制犯罪者从中牟利的现象。

3.制定行政法规。

在颁布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之后,要通过国务院行政法规,细化《反商业贿赂法》中的有关内容,解决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反商业贿赂问题。

4.制定部门规章。

有可能发生商业贿赂行为的政府主管部门,都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情况,进一步明确本领域中商业贿赂的具体表现形式,确定相应的处置措施、行政责任和预防对策。

二、完善举报制度针对商业贿赂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的特点,要完善举报制度,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

1.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2.严惩侵害举报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3.改进举报人奖励制度三、改进政府管理体制四、完善监管制度赵秉志教授:商业行贿犯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商业行贿犯罪所涉及的刑法典第164条规定的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389条第1款规定的行贿罪,第391条规定的对单位行贿罪,以及第393条规定的第一种单位行贿罪,都以行为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成立要件。

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认定谋取不正当利益存在分歧,同时,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设置使惩治行贿犯罪陷入了某些困境。

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作为行贿犯罪构成要件的“谋取不正当利益”。

正确认定行为人是否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关键,在于准确界定“不正当利益”。

在界定不正当利益时,应当明确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不正当利益”不限于“非法利益”,二者之间是一种包容关系,非法利益为不正当利益所包含,不正当利益中除了法律禁止取得的利益即非法利益外,还包括根据国家政策、国务院各部门规章不应当取得的利益。

第二,“不正当利益”不同于“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

首先,从逻辑上看,这两个概念无法等同;其次,从《通知》的规定来看,“不正当利益”也不能理解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最后,如果将不正当利益等同于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那么规定行贿犯罪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构成要件就是多此一举,因为通过行贿获得的利益都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应当是对这一要件进行修改。

笔者主张,将刑法典规定的作为某些行贿犯罪构成要件的“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修改为:“为了促使有关人员滥用职权或者违背职责,进而谋取利益;或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进而谋取利益”。

这样,既可以将那些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行为纳入刑法的打击范围,又可以对那些虽然谋取的不是不正当利益,但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谋取利益,并且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造成破坏的行贿行为,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内予以刑罚制裁。

同时,还避免了将那些只是为了加快官员例行职权的行使而被迫行贿的无辜者纳入打击范围。

刘广三教授:商业贿赂犯罪的证据问题商业贿赂犯罪的证据与其他犯罪证据一样,也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特征。

但除此以外,商业贿赂犯罪的证据还具有以下特点:(1)案件证据的单一性;(2)案件证据的互证性;(3)案件证据不稳定;(4)直接证据缺乏。

由于商业贿赂犯罪证据的上述特性,我们用传统的证据规则来惩治这类犯罪显得无力,为能达到预防、惩治和消灭犯罪的作用,应重新确立有关的证据规则。

第一,关于证明责任的推定规则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在控方,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但亦有例外,如我国xx年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就针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规定了证明责任的倒置。

结合具体司法实践,我国也可以确立贿赂推定规则,就是当出现行贿人与受贿人单独联系的一对一情形下,行贿人或受贿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受贿或行贿后,被指控受贿或行贿的一方应当提供相反证据以示清白,如不能提出反证,则推定受贿或行贿罪成立。

当然,贿赂推定原则适用的范围应有所限制,根据我国司法实践,贿赂推定只宜在“一对一”证据情形下适用。

第二,关于商业惯例不得作为证据的规则在审判实践中,常常会碰到被告人以商业惯例收受费用为由进行辩护,法官在没有明确的法律根据的情况下不得不考虑被告人的抗辩理由,甚至宣告被告人无罪,因此在立法上确立商业惯例不得作为证据规则有着积极的意义。

高铭暄教授:中国反商业贿赂的历史进程在新中国成立之后,50年代之初,我们曾经开展过三反五反运动,从这个运动揭示出来的关于资本家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现象,如果用今天的眼光看就是商业贿赂,反行贿作为五反的目标之一。

当时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但当时不用这个名字,受贿包含在贪污罪里。

1979年刑法第八章规定的渎职罪包含9个罪名,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但是没有规定公司企业人员贿赂罪,但是由于国有公司企业人员也是国家干部,有关罪名也可适用公职贿赂罪名,所以就没有商业贿赂。

xx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制止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风的通知》,《通知》制止企事业单位、经济单位在经济活动中私通买卖、禁止从中牟利、禁止回扣,xx年关于严惩贿赂犯罪的规定提高公职人员贿赂犯罪的法定刑,科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xx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禁在经济活动中牟取非法利益的通知》。

xx年,对受贿人的构成要件和法定刑的主体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

xx年《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规定了经营者贿赂的民事责任形式责任。

xx年2月28日《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第9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职工受贿罪,作为商业贿赂内容之一,单行刑事法律首次予以规定。

《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构成商业受贿罪。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个决定开始,这种行为为商业受贿罪。

商业贿赂一般是从xx开始叫的。

xx年12月18日正式在司法领域定的商业贿赂罪。

xx年新的刑法颁布,把主体严格的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后来的第三节,既规定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也规定了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前者规定在第163条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并处没收财产。

xx年底,包括我国在内120多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加强与商业贿赂作斗争。

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在xx年12月和xx年4月,先后两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商业贿赂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之外的其他单位人员,并加大对商业贿赂的处罚力度。

卢建平教授: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及其启示“朗迅”、“得普”和“张恩照”案件是我国治理商业贿赂行动中比较引人瞩目的亮点,而这些案件无一不和一部外国法律有关:这就是美国1977年的《反海外腐败法》。

xx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简称fcpa)于1977年制定,期间经过xx 年、xx年和xx年三次修改,其宗旨在于限制美国公司和个人贿赂国外政府官员的行为,是目前规制美国企业对外行贿的最主要的法律。

《反海外腐败法》的立法背景是由于“水门事件”的影响,美国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发现不少美国公司为了获取有利于自己的待遇,曾经对某些外国政府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的官员大量行贿。

由于《反海外腐败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本国公司和个人,给美国公司的海外扩张带来了一定的制度成本,因此,自该法颁布之时,就受到众多大公司的激烈反对。

为此国会通过了xx年《全面贸易与竞争法》(otca),对《反海外腐败法》进行了修订,如将向国外政府官员的支付分成两类:一种称为腐败性支付,其目的在于诱导该官员滥用或偏离其职责,从而获得或者保留某些合同、特权等;另一种支付称为加速费,其目的仅在于完成或加快政府例行职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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