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
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实施一通三防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一切生产经营场所,包括生产区域、办公区域、仓库、车间等。
第三条一通三防是指通风、防火、防爆、防尘措施,是一个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并积极参与一通三防工作。
第二章通风第五条通风设施应保持畅通,确保工作场所空气新鲜、清洁。
第六条每天开工前应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第七条生产区域应安装通风设备,确保有良好的通风效果。
第八条办公区域应保持空气流通,如有窗户应及时开启。
第九条通风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正常运行。
第三章防火第十条防火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应按时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每个工作区域应设置合适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十二条生产区域严禁乱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物品存放整齐、有序。
第十三条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四条禁止将明火和明火源带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第四章防爆第十五条防爆装置应与生产设备配套,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使用易燃气体的区域应设置合适数量的防爆电器设备。
第十七条禁止在易燃气体区域进行明火焊接和使用明火工具。
第十八条禁止在易燃气体区域进行露天烧烤和生火活动。
第十九条必要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确保防静电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五章防尘第二十条工作场所的清洁工作应按时进行,确保工作环境整洁。
第二十一条高尘区域应设置合适数量的除尘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洁。
第二十二条生产区域应对易积尘物品进行覆盖和定期清理。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三条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二十四条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应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组织员工撤离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第二十五条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开展事故调查,加强事故预防。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一通三防(一通风,三防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第一章:总则1. 本细则旨在规范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工作,确保工作安全、质量稳定。
2.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第二章:一通防治理一、通风系统检查1. 检查通风系统的合理设计和布局,确保空气流通畅通。
2. 检查通风系统的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正常工作。
3. 检查通风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消防系统检查1. 检查消防设备的齐全性和完好性,确保应急处理时能够正常使用。
2. 检查消防巡查情况,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 检查灭火器配备情况和使用、保养情况,确保有效性。
三、防腐蚀措施检查1. 检查防腐蚀涂料的涂刷情况,确保涂层完整。
2. 检查防腐蚀结构的材料选择和施工质量,确保防腐蚀效果。
第三章:三防治理一、防震治理1. 检查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状况,确保建筑物能够承受地震力。
2. 检查防震设备和构件的安装情况,确保密封、牢固。
3. 检查建筑物内部设施的防震措施,确保不发生滑倒、坠落等事故。
二、防水治理1. 检查建筑物的防水层施工质量,确保防水效果。
2. 检查排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确保排水畅通。
3. 检查建筑物周边的排水设施,确保不发生积水。
三、防火治理1. 检查建筑物内部防火隔离措施,确保火势不扩散。
2. 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3. 检查消防设备和逃生通道的设置和维护情况,确保及时疏散和救援。
第四章: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流程1. 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目标、时间和责任人。
2. 进行现场勘查,检查一通三防治理情况。
3. 编写检查报告,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指导。
4. 验收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5. 形成检查记录和总结经验,用于提升一通三防治理水平。
第五章:检查责任与追究1.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责任,并定期组织检查工作。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3篇)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一通三防”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可靠,提高质量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一通三防”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工作,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靠,达到规定的安全指标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检查,应该进行全程覆盖,包括前期准备、施工作业、验收验收等阶段。
第四条“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检查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独立、高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强化“预防为主”的管理思想,通过检查和指导,提高施工项目的安全质量。
第五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安全质量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质量检查的内容第六条“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工程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是否具备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满足软硬件设施的要求。
(二)施工现场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各项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是否按照规范进行验收,质量是否达标。
(四)施工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证书,是否有过硬的技术能力,是否按照施工规范进行作业。
(五)施工工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超时作业现象,是否存在疲劳作业现象。
(六)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管理漏洞。
(七)工程建设是否按照质量要求进行验收,是否达到交付标准。
第三章检查依据和方法第七条“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检查应先明确审查依据和检查方法,确定检查的具体内容和重点。
第八条检查依据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规范和工程设计文件。
第九条检查方法主要包括现场检查、资料查阅、询问调查等。
第十条检查应按照市、县、乡三级分级检查,按照检查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重要节点需进行重点监督。
第四章检查组织和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安全质量检查工作。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范本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范本1. 概述本细则旨在规范“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以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2. 一通三防概述“一通三防”是指一工地通风、三搬移动,即通风、防尘、防踩踏、防淋雨。
3.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项目根据一通三防的要求,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应包括以下几个项目:3.1 通风检查3.1.1 检查工地现场通风设施的设置情况,包括通风设备的数量、位置和工作状态,保证有效通风;3.1.2 检查通风设施的维护情况,包括设备的清洁和维修情况,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作;3.1.3 检查通风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通风设备是否被恶意损坏或滥用。
3.2 防尘检查3.2.1 检查工地现场尘土控制措施的布置情况,包括尘土控制设备和覆盖物的设置情况;3.2.2 检查尘土控制设备的维护情况,包括设备的清洁和维修情况,确保尘土控制设备的正常运作;3.2.3 检查施工现场的尘土扬尘情况,包括现场尘土清理和处理的情况,确保施工现场的尘土控制达标。
3.3 防踩踏检查3.3.1 检查工地地面的平整程度和稳固程度,确保施工现场没有松动、坑洼或凹陷的地面;3.3.2 检查工地道路和通道的宽度和通畅情况,确保工人和设备的通行安全;3.3.3 检查工地现场的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确保警示标识的醒目和合理设置。
3.4 防淋雨检查3.4.1 检查工地临时设施的遮雨情况,包括临时棚和遮挡设备的设置情况;3.4.2 检查工地地面排水设施的疏通情况,包括排水沟和水泵的维护和清理情况;3.4.3 检查施工现场的防雨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积水和漏水等情况。
4. 检查方法和要求4.1 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知识和技能,按照细则要求进行检查;4.2 检查应全面、细致,对每个项目都要进行实地查看和记录;4.3 基于检查结果,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反馈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4.4 工地负责人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并按要求整改;4.5 检查人员应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和跟踪,确保问题的彻底解决。
煤矿“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

煤矿1、要建立以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⑴、矿井通风管理制度;⑵、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⑶、通风设施管理制度;⑷、巷道贯通管理制度;⑸、矿井瓦斯检查制度;⑹、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⑺、矿井防突管理制度;⑻、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⑼、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⑽、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的安排,必须保证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火灾防治、综合防尘、防突以及通风系统改造等方面的完好。
4、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其中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井下爆破材料库、采区变电所、充电室必须实行独立通风,其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者主要回风巷中;必须按规定设计和施工专用回风巷。
5、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通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
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者冒顶区。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
矿井在同一煤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面严禁同时作业。
6、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一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 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 1 条专用回风巷。
采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运输物料、安设电气设备,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 突出区域,专用回风巷不得行人。
7、串联通风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开采有瓦斯喷出或者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wei)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 2 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以本公司上组煤为例)8、矿井开辟或者准备采区时,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9、工作面顺槽之间不得随意施工联络巷,确需施工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机构审批。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合理指导和服务于矿井的安全、生产,保障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从技术上保证矿井“一通三防”工作顺利进行,减少煤矿“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根据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以及煤矿质量标准化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矿“一通三防”各项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山西交口华润联盛梁家沟煤业有限公司成牛洼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第三章术语第三条“一通三防”---通是指通风,三防是指防瓦斯、防煤尘、防火。
第四条“一通三防”例会---是指由矿长主持,总结上月“一通三防”情况同时安排下月“一通三防”工作,着重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三违”现象---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第六条瓦斯检查“三对口”---是指瓦斯记录本;牌板;台账的内容、时间、人员一致。
第七条“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时,严禁装药放炮。
第八条“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指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设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员,瓦斯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口哨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规原主。
放炮现场必须填写“三人连锁放炮制”交接表。
第九条“三专两闭锁”---是指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供电线路;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第四章“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第十条“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内容(一)矿级领导岗位责任制1、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我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法令、批示和决定,将通风作为矿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到安全工作的始终。
(2)组织和协调通风、生产、机电、供应、计划、财务、职教、运输、安监等部门,保证矿井通风所需人、财、物合理配置,业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监控。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第一节、“一通三防”管理总则 (4)第二节、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4)第三节、主通风司机交接班制度 (5)第四节、主通风机变电所管理制度 (6)第五节、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7)第六节、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8)第七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1)第八节、专用排瓦斯巷管理制度 (12)第九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5)第十节、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17)第十一节、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19)第十二节、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 (22)第十三节、爆破材料丢失后处理办法 (23)第十四节、防灭火管理制度 (24)第十五节、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25)第十六节、定期冲刷巷道制度 (28)第十七节、防尘检查验收制度 (28)第十八节、防尘宣传教育制度 (29)第十九节、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29)第二十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36)第二十一节、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38)第二十三节、测风制度 (40)第二十四节、通风仪表仪器检修管理制度 (41)第二十五节、瓦斯检测仪器定期校验和维护制度 (42)第二十六节、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42)第二十七节、“一通三防”巡查制度 (43)第二十八节、瓦斯队考核细则 (44)第二十九节、通风队考核细则 (47)第三十节、关于切实保障通风人员人身安全的规定 (48)第三十一节、关于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规定 (50)第三十二节、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54)第三十三节、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59)第三十四节、交接班制度 (60)第三十五节、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60)第三十六节、瓦斯抽放工质量验收制度 (61)第三十七节、抽放钻孔、钻场检查制度 (62)第三十八节、通风设备包机制 (62)第三十九节、瓦斯抽放分析总结制度 (63)第四十节、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64)第四十一节、监控室值班制度 (68)第四十二节、监控汇报制度 (69)第四十三节、通风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70)第四十五节、安全监测装置校验室管理制度 (71)第四十六节、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 (72)第四十七节、校验室管理制度 (73)第四十八节、分站、传感器管理制度 (73)第四十九节、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制度 (74)第五十节、密闭点管理制度 (75)第五十一节、监督检测制度 (75)“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一通三防”管理总则一、矿井必须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机构,负责领导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
20条“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矿井“一通三防"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管理,杜绝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矿具体情况特制定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一通三防“管理机构,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保证“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财、物到位。
矿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必须主持研究“一通三防"工作,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例会;矿副职对其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责。
各采掘班组长对所辖区内“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矿安全监察股对“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实施监督.“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负责矿井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装备.二、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各水平采区实行分区通风。
三、必须绘制通风系统图,防尘管路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和安全装备布置图。
由矿主管通风技术员按月补充修改,每季向矿技术负责人交换一次图纸。
在矿调度室悬挂通风系统示意图和通风网路图。
四、矿井通风和防尘设施及通风设备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
五、“一通三防”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已的职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
熟悉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六、通风部门,必须根据采掘进度和矿井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控制或调节风量的措施,以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有足够风量。
七、通风部门,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旬进行一次全矿井测风;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写在记录牌上,每月将测风结果按要求填表报矿领导及矿技术负责人.八、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每班至少检查叁次,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日报表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在场的工作人员,检查手册必须经作业地点班组长签字,瓦斯日报表必须每天送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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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全面开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充分认识到“一通三防”的重要性,根据要求特制度如下管理制度,目的在于提高我矿一通三防的管理水平。
一、通风系统
+1、矿井井下必须有完善合理的分区独立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严格按《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严禁存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和回采工作面利用局扇通风。
2、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按《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3、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
(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块段采煤法经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批准的不在此限)。
4、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
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行通风能力的主要通风机,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21条的规定。
6、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的2/3,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畅通和安全的要求。
7、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
查,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反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40%;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有反风演习报告。
8、矿井主要通风机周边封闭严密不漏风,吸风口装设防护网,外部漏风每年至少要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9、矿井每月分上、中、下旬进行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为矿井总进风道、总回风道和分区进风道、回风道及采掘工作面巷道、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
测风结果要填写测风台帐及测风牌板。
二、通风设施
1)、永久设施
1、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墙体平整;无裂缝(雷管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
2、风桥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两端接口严密不漏风,风桥材料用不燃物构筑,四周见实帮、实底,要填实、牢固。
3、密闭周边必须掏槽。
4、设施周围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5、密闭要设反水池或反水管;密闭前无瓦斯积聚;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封堵严密;要设栅栏、警标、检查管理牌板。
6、风门不少于两组,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矿车长度,人行风门间距不小于5m,进回风巷道之间的风门至少设两组正、反向风门,
风门能自动关闭,有闭锁装置,风门不能同时敞开。
7、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通车风门低坎除外),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曲,调节风窗调节位置要设在门墙上方,并能调节。
2)、临时设施
1、临时密闭要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体接实。
2)设施周围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
(3)设施四周接触严密。
木板设施要鱼鳞搭接,表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
(4)临时密闭不漏风、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
3)、测风站
1、建在进、回风井(平硐、斜井)口30m以里。
立井在井底车场适宜位置建立测风站。
2、测风站长度4m,测风站前后各10m范围内巷道无分支、无拐弯。
3、测风站所在4m巷道范围内应断面光滑。
4、测风站两端抹成流线型,以降低阻力。
三、局部通风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保证正常运转,不发生循环风,一台局扇不能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2、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
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5.5kw以上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消音器。
3、局部通风机要安排指定人员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4、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的瓦斯含量不超限,巷道中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使用阻燃风筒;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1m处感觉不到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
无反接头,风筒接口要反压边。
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丝。
6、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
7、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使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8、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应安放在井风巷道中,距回风侧大于10m;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当任何一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
9、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或采掘供电分开;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采用“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并与安全监控系统联网,每天有专人检查。
四、瓦斯管理
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
允许浓度见《煤矿安全规程》136、137、138、139条规定。
2、每班瓦斯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瓦检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
无空班漏检虚报。
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49条的规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有矿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
3、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长期停风区在停风后立即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4、瓦斯检查仪器、仪表齐全,满足瓦斯检查需要,并定期检验;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布置符合AQ1029—2007相关规定。
5、排放瓦斯有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瓦斯抽放专项设计,并严格执行;应抽采瓦斯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统。
抽放瓦斯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45—148条规定。
6、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记录、台帐三对口,瓦斯日报表和监控日报表必须上报矿长、技术负责人审签。
7、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矿)的有关规定。
8、每年按规定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各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并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五、井下爆破
1.井下爆破材料库符合《规程》规定。
2.矿井建立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3. 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4.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其内容符合《规程》要求,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5.高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执行停电制度。
6.实行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
7. 开掘工作面实现放炮喷雾。
8.矿井配备有足够的爆破专业人员
9. 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
2、每班瓦斯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瓦检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
无空班漏检虚报。
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49条的规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有矿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
1、防尘时,要按时、每天全断面进行防尘,特别是遇各类检查时,消尘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提前防尘。
凡发现一次防尘不彻底或未按要求防尘的,给予相关人员每人50元的处罚.
2、对于防尘管路,接头及其他设备,要合理使用,使用完毕后必须摆放整齐,管路盘好、用绳子绑着,放到专门存放的地方,未经防尘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发现一次,处罚挪用人员30元。
3、灭火器必须天天检查,发现有失效灭火器,必须当天报告通风调度室,并及时更换;灭火器每天要擦拭干净,不得有粉尘,泥,油污,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当事人20元,逢检查加倍处罚。
4、沙箱内沙子必须满足要求,沙箱内不得有杂物,沙箱内的小袋子要摆放整齐,沙箱箱体必须天天打扫干净,遇检查必须进行擦拭,保证干净整洁。
沙箱内禁止放配件,一旦发现罚当事人50元。
5、隔爆水袋必须保证水量充足,隔爆水袋内不得有杂物,保证水质,隔爆水袋不得有缺失现象,如有破损,必须立即报告区队相关领导和通风调度,如不及时汇报的,所有责任自己承担。
6、隔爆水袋必须按时进行清洗,编号清晰,吊挂牢固,凡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的,给予防尘人员每人30元的处罚。
7、架间喷雾、各转载点喷雾,气雾阻化喷雾必须齐全完好,在正常开机时,必须保证各喷雾正常工作,严禁甩掉不用,不得损坏喷雾,严禁私自拆卸各喷雾胶管,支架尾喷雾头每班由放煤工监管处理,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20元。
8、更换各喷雾胶管时,必须按照最初管路铺设的状况进行铺设,严禁出现私拉乱扯的现象,发现一次必须立即整改,并扣除当事人10元。
9、煤机二次负压降尘装置必须坚持正确使用,凡开煤机必须开降尘装置,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开机结束后必须检查降尘装置的完好性,并打扫干净。
10、巷道喷雾设施及水袋必须按时向前移,达到矿规定距离向外200米,所移设施管路不能弯曲吊挂。
11、要爱护通风设施,严禁破坏通风设施,已经发现破坏通风设施的,交矿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