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商引资合同

甲方: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黔江区新城投资建设住宅项目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黔江.新城恒大地产开发综合体。

1.2项目地址:项目开发用地位于黔江新城正阳组团(详见用地红线示意图)。

1.3项目用地面积及土地用途:开发用地面积约690亩 (具体位置、四至界线以乙方在不动产权属登记中心登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为准),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1.4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按不超过1.9的综合容积率计算(建设规划方案和容积率按区政府审定方案为准)。

1.5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45亿元。

1.6项目建设期限:乙方在重庆市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地后60日内开工,建设总工期6年。一期在2018年12月底前开盘。

第二条项目用地情况

2.1本项目用地按土地管理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以重庆市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乙方(或乙方在黔江区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2供地标准:现状交地。由甲方负责将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通信设施、地下管网、电线杆路等拆迁安置补偿完毕,终止项目地块范围内的所有租赁关系、承包关系及其它土地使用关系,并完成项目地块范围内的一切补偿,将项目地块交乙方开发建设而无第三方阻止。乙方不需要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偿,无第三方因交地前的事由向乙方主张权益或影响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

2.3 土地共分三期招拍挂,一期土地招拍挂面积约280亩(2018年春节前挂牌),后两期土地招拍挂相应启动相关工作,力争在2018年12月31日前招拍挂。

2.4乙方获得该宗土地只能用于本合同(经甲方所在的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除外)约定项目的建设使用,不得擅自转让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或改变土地用途、性质和项目内容,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另行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优惠政策

3.1项目从动工之日起5年内,甲方按照乙方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实得部分60%的标准,安排其他资金给乙方用于投入公益(即本合同约定的学校、公园)设施建设。其中,一期地块的优惠政策在乙方缴纳上述税费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二、三期地块的优惠政策待公园竣工验收后再安排。

3.2为了引进高级管理人才,项目从动工之日起5年内,甲方按照乙方

企业高管(30人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实得部分的标准,安排其他资金用于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奖励。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同时”。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和安全文明生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提出申请后,甲方不按约定及时、全面兑现本合同约定优惠政策,属甲方违约。甲方按应兑现优惠政策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同时还应全面兑现优惠政策。

5.2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供地且延期达6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以发出《解除合同函》为准)本合同。

5.3从重庆市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地之日起且办理施工许可证后,乙方超过2个月(因甲方造成的延期除外)仍未进场施工,或超过建设工期6个月仍未建成投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已供土地。甲方对乙方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综合价金在扣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计提基金和相关优惠政策兑现金额后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对乙方已投入的基础设施、建构筑物等,乙方同意由甲方单方委托的审计机构或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报告确定的总金额的30%计算,并扣除乙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支付给乙方。该违约责任不影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对乙方征缴土地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等行为。

第六条其他约定

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进行明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有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6.3本合同仅为甲乙双方为项目投资而达成的旨在促成双方实现投资项目的合同,不作为乙方对外进行相关经济运作的文本依据。

6.4乙方未竞得本项目土地,本合同终止。

6.5双方确认送达地址为双方的注册登记地址。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对方。双方同意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本合同履约、仲裁、诉讼相关文书,相关文书到达其所提供的地址即为已送达。

6.6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渝南仲裁院)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由违约方承担仲裁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用。

6.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或授权倾人: ? 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