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改委,建设部三个PPP文件对比分析
中国PPP项目政策大全

(四)发改委发布
2014.12.0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1996.03 《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计建设[1996]673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初步结果核查工作的通知财预201524号2014042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201212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20121105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20100730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湖南平安虹安三发改委发布2014051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41047号2013082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2050号2013080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1890号2013072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31410号2013051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企业债券发行申请部分企业进行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1177号2013041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95720130407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障房项目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742号2012121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3451号2012100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发债过程中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2804号2011072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2011060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388号2010112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2
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PPP政策文本分析

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PPP政策文本分析作者:刘晓瑜蒋龙祥来源:《辽宁经济》2022年第03期〔内容提要〕PPP作为一种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模式,其独特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可满足我国不断扩大的公共服务需求。
运用政策内容分析法,选取2014—2020年间我国国家层面出台的51份PPP政策文本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我国PPP政策类型多以通知、意见为主,立法存在欠缺;政策发布主体主要为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政策发布数量也逐渐减少;各类政策工具选择分布不均,且政策工具内部组合结构存在巨大差异。
因此,政府应完善顶层制度建设,加强PPP规范立法、平衡政策工具的使用频率及内部组合结构。
〔关键词〕PPP政策政策工具内容分析法一、引言近年来,PPP以其丰富的交易模式、广阔的使用范围、多元的投融资体系以及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正逐步成为政府在各个领域广受欢迎的投融资方式。
目前,PPP市场逐步成熟,并进入规范平稳的发展轨道,但鲜有学者从政策工具的角度,对规范新发展阶段的PPP国家政策进行文本分析。
因此,本文从政策工具视角出发,探究政策工具在PPP政策文本中的使用情况,一方面可以揭示政府对待PPP模式发展的态度,另一方面有助于以一种科学、规范的方式发掘PPP政策的隐性特征,为我国PPP政策的完善与发展提供新视角。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框架(一)我国PPP政策研究现状PPP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在我国被称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主要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委将优良社会资本引入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领域。
现代意义的PPP兴起于英国,由Reymont(1991)最早创立,主要应用于缓解西方国家财政困难与解决政府治理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关于PPP政策的研究现状,大致可分以下几个方面:在政策演化研究方面,陈琤等认为PPP政策发展可以按间断松散期、低密集期和高密集期三个阶段进行划分,此外,我国部分学者还按照时间顺序将中国的PPP发展分为探索阶段(1984—1993年)、小规模试点阶段(1994—2002年)、推广试点阶段(2003—2008年)、调整阶段(2009—2013年)以及规范新发展阶段(2014至今)。
PPP政策汇总

PPP政策汇总一、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重点内容: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和财力状况,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交通、环保、医疗、养老等领域采取单个项目、组合项目、连片开发等多种形式,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应。
要合理把握价格、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稳定项目预期收益。
要发挥工程咨询、金融、财务、法律等方面专业机构作用,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二、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重点内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标准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应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三、国办转发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重点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保证社会资本和公众共同受益,通过资本市场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等多元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应能力与效率。
四、国家发改委文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重点内容: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
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工作机制,包括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实施主体,建立联审机制,标准价格管理,提升专业能力。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解读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解读摘要:被业界称誉为PPP基本法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业经国务院2015年4月21日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于4月25日联合发布。
《办法》提出,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办法》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经济发展“双引擎”。
一、《办法》出台背景说到《办法》,首先要提到与之密切相关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它是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一个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效力上讲无法约束地方政府.近年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指导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的法律文件,许多省市也出台了与自身实际情况相匹配的PPP意见。
需要强调的是,与上述法律文件相比,该《办法》法律效力是最高的。
目前,社会资本介入PPP项目依然非常谨慎,项目签约率低.有分析机构统计称,自2014年9月以来,34个省市区地方政府共推出总额约1。
6万亿的PPP项目.但到目前为止,真正签约的大约为2100亿,仅占总额的约13%.可以说,《办法》是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地方政府性债务亟待清理、国企改革深入推进以及民间投资活力不足的大背景下推出,为激活社会资本、鼓励社会化融资的一项有力举措。
PPP项目相关国家政策文件汇编

PPP项目相关国家政策文件汇编PPP项目相关国家政策文件汇编2014年至2016年1月(内部资料)PPP项目相关国家政策文件1、2014年9月21日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2、2014年9月23日财金(2014)76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3、2014年11月16日国发〔2014〕60 号《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4、2014年11月29日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5、2014年11月30日财金(2014)112号《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6、2014年12月2日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7、2014年12月30日财金〔2014〕156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8、2014年12月31日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9、2014年12月31日财库〔2014〕215号《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10、2015年2月13日财建〔2015〕29号《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11、2015年3月10日发改投资[2015]445号《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12、2015年4月7日财金[2015]21号《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13、2015年4月21日财综[2015]15号《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14、2015年4月25日第25号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15、2015年5月11日国办发〔2015〕40号《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的意见》16、2015年5月22日国办发〔2015〕42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17、2015年6月25日财金[2015]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18、2015年6月30日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9、2015年9月25日财金[2015]109号《关于公布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的通知》20、2015年12月18日财金[2015]158号《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21、2015年12月18日财金[2015]166《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22、2015年12月18日财金[2015]167号《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23、2016年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征求意见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 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精神,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尽快形成有利于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发展的制度体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重要意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
PPP的法律法规

PPP与BOT和BT模式的关系PPP模式起源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英国,广义PPP以授予私人部门特许经营权为特征,包括BOT等多种形式。
狭义的PPP是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特殊目的机构(SPV),引入社会资本,共同设计开发,共同承担风险,全过程合作,期满后再移交政府的公共服务开发运营方式。
PPP模式分类PPP模式含义狭义的PPP不仅仅是一种融资机制,是政府与私营投资机构长期合作关系,公营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更是一种管理机制、合作机制,它与BOT等其他模式在操作上有很大的不同。
BOT与PPP的共同点主要包括:①这两种融资模式的当事人都包括融资人、出资人、担保人;②两种模式都是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使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发生契约关系的;③两种模式都以项目运营的盈利偿还债务并获得投资回报,一般都以项目本身的资产作担保抵押。
BOT 与PPP的区别主要包括:①组织机构设置不同,BOT模式参与项目的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之间是以等级关系发生相互作用的,PPP模式是政府、赢利性企业和非赢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②运行程序不同,两种模式的不同之处主要在项目前期,PPP模式中私人企业从项目论证阶段就开始参与项目,而BOT模式则是从项目招标阶段才开始参与项目,PPP模式中政府始终参入其中,而在BOT模式中在特许协议签订之后政府对项目的影响力通常较弱。
PPP模式法律关系所谓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或者说,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为前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没有法律的规定,就不可能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社会关系,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国家会动用强制力进行矫正或恢复。
法律关系由三要素构成,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财政部相关政策梳理汇总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财政部相关政策梳理汇总自2014年11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以来,出于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和疏导社会资本方面考量,国家高层力推PPP项目,本文对财政部下发的各项通知按照发文部门进行梳理,其中涉及金融司主导的有5项通知,国库司主导的有2项通知,经济建设司主导的有3项通知,多部委联合经财政部综合司发文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项通知。
一、财政部金融司关于PPP合作模式的相关通知自2014年11月29日至今,财政部金融司先后下发4项通知推广PPP模式,加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设置在财政部金融司,金融司颁发的各项通知高屋建瓴、提纲挈领。
其他司局均围绕金融司PPP各项意见进行展开或深化。
经过简单梳理,关于PPP模式的各项通知时间上由远及近、内容思路上逐渐清晰、可操作性越来越强。
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本通知和财金[2014]112号通知均为2014年12月4日正式刊发披露,国家发改委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也是12月4日刊发。
另外一点题外话,财金[2014]113号通知11月29日刊发,财金[2014]112号通知11月30日刊发,时间逻辑关系上不大对。
话回正题,通知总共7个章节,除去开篇的总则和收尾的附则外,其余5各章节按照PPP操作推进顺序进行阐述,分别为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
第一章、总则。
对社会资本进行定义,社会资本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但是在2015年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三部委《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2号)中,将本地脱钩后的政府平台公司可列为社会资本方。
PPP政策解析及制度建设

PPP政策解析及制度建设网络课堂PPP政策解析及制度建设网络课堂 (1)一、PPP的概念、发展历程及主要特征 (2)第一讲PPP的概念、发展历程及主要特征一 (2)一、PPP概念解析 (2)第二讲PPP的概念、发展历程及主要特征二 (5)第三讲PPP的概念、发展历程及主要特征三 (7)二、PPP模式的引入及推广 (7)第四讲PPP的概念、发展历程及主要特征四 (14)三、PPP模式的主要特征 (14)二、PPP模式政策解析 (18)第一讲PP模式政策解析一 (19)一、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政策解析 (19)第二讲PP模式政策解析二 (25)二、财政部PPP政策解析 (25)三、国家发展改革委PPP政策解析 (29)第三讲PP模式政策解析三 (31)四、PPP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主要问题 (31)第四讲PP模式政策解析四 (35)三、PPP模式操作流程 (41)第一讲PPP模式操作流程一 (41)一、公共服务领域PPP操作流程 (41)第二讲PPP模式操作流程二 (45)第三讲PPP模式操作流程三 (49)二、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操作流程 (49)三、PPP操作重点关注问题解析 (51)第四讲PPP模式操作流程四 (54)四、完善我国PPP制度 (58)第一讲完善我国PPP制度一 (59)一、PPP制度顶层设计及体制改革 (59)二、通过PPP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63)第二讲完善我国PPP制度二 (64)三、完善PPP政策及支持体系 (64)一、PPP的概念、发展历程及主要特征第一部分目录■ PPP概念解析■ PPP模式的引入及推广■ PPP模式的主要特征第一讲PPP的概念、发展历程及主要特征一一、PPP概念解析●对PPP定义的综述● PPP与BOT● PPP与PFI● PPP与特许经营● PPP与政府采购● PPP与股权合作1.PPP定义的综述>> 联合国开发署(UNDP):PPP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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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改委,建设部三个PPP文件对比分析--徐向东
--加强协同,攻坚克难,推动中国PPP突破性发展
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以财金〔2014〕113号文发布了《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下称“财政部PPP指南”),而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2年12月2日以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下称“发改委PPP 意见”)。
这两个有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下称“PPP”)的指南和指导意见,一经发布,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重大反响。
其反映了中央部委对PPP的重视和大力推广的精神。
一时间,众说纷纭,各种评论和意见也层次不穷。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时期,发改委牵头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征求意见稿)进入第八稿,其同时编制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下称“发改委PPP管理办法”)也已经向部分社会征求意见,其代表了发改委的基本思路和想法。
因此,本人将财政部的PPP指南与发改委PPP意见、发改委PPP管理办法中的重点内容同时进行对比分析。
我们也知道,2004年3月29日原建设部发布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我们也适当的与该管理办法进行对比分析
本人自2002年起,进入PPP项目的运作和实施,参与了从项目开发、商业模式与交易架构的设计、招投标、合同起草谈判、投融资、财务税收、工程建设、运维的全过程工作,包括鸟巢、水上公园、垃圾焚烧发电和水务等众多国内外PPP项目。
回顾十多年的工作,拟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对上述有关PPP的重磅文件进行解读,以求中国PPP模式的良性发展贡献微薄力量。
经过上述对比,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无论是财政部、发改委对中国PPP的认识基本上或者实质上都是一
致的,从定义、基本特征、具体运作方式、适用范围、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力论证、回报机制、监管等方面;
2.财政部、发改委均有自己的亮点,而这些亮点也是需要进一步落实
和创新的地方;
综上,正如本人在《PPP项目实践十大法律问题》中提出的建议,从实践操作的额角度,财政部、发改委对中国PPP的认识基本上或者实质上都是一致的,并无实质性区别。
因此,建议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只有协同,才能形成合力,才能促成中国PPP的良性发展。
例如,发改委提出“依法依规为准经营性、非经营性项目配置土地、物业等经营
资源”的运作方式,在实践操作必须获得国土部门的认可,否则也不具有可操作性。
而对于财政部和发改委共同提出的“金融机构的提前介入,创新融资方式等”也是需要银行系统和银监会的创新的。
这种协同不仅表现为同一个部委之间的协同、各个部委之间的协同;部委与国务院之间的发文也要协同。
如国务院2014年12月09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提出:“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
对违法违规制定与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包括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以代缴或给予补贴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坚决予以取消。
其他优惠政策,如代企业承担社会保险缴费等经营成本、给予电价水价优惠、通过财政奖励或补贴等形式吸引其他地区企业落户本地或在本地缴纳税费,对部分区域实施的地方级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等,要逐步加以规范”等是否会对政府付费或者补贴的PPP项目运作造成一定的影响,需要关注和研究。
如前所述,财政部、发改委均在自己的文中提出了一些亮点,本人认为这些亮点也是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创新之点。
这些亮点也是中国PPP实践中的“艰难点”。
如财政部创设了竞争性磋商选择社会资本的方式,但是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办法,以解决实践操作和现有法律的问题。
而发改委提出的“依托各类产权、股权交易市场,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渠道”,是一种非常好的解决PPP项目退出和
上市交易的一个思路,然而需要落地细化。
总结为一句话,就是需要“攻坚克难”。
回顾2014年,被称为中国PPP的元年。
的确“PPP”在2014年成为最火热的词汇之一。
现在这个元年马上就要过去了,进入2015年。
展望2015年,希望加强协同,攻坚克难,大家共同推动中国PPP能够有突破性的发展。
希望2015年成为中国PPP的“协同年”和“攻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