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销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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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业销售管理办法

木业销售管理办法

木业销售管理办法根据公司业务规划,适应客户及市场要求,建立有效的销售渠道和体系,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销售人员职责1、负责木材销售的具体落实,制度执行、销控管理,重要客户的洽谈,客户资源管理与维护,市场调查,相关报表整理上报,客户档案管理,日常业务培训,销售回款等。

2、协助总监制定销售任务,同时负责销售的组织实施及有效推行。

3、负责发现销售过程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及时上报。

4、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激励措施销售人员薪酬由底薪+提成组成,底薪为8000元人民币。

1、提成按照利润的5%执行。

2、超出公司制订价格销售的,超出部分按照10%提成。

3、提成按月发放,为税前金额,扣除个税后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4、销售货款全额回款后提成才能发放。

5、其他奖励按照公司制度统一执行。

三、约束机制为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明确责任,落实目标,公司将对销售人员采取警告、留岗查看、辞退等处理方式。

1、当月未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将对销售人员采取警告处理,责任人必须书面说明未完成销售指标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2、如连续两月未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将对销售人员采取留岗查看处理,同时降低20%工资。

3、如连续三月未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将对销售人员采取辞退的处理方式。

4、如发现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私收回扣,营私舞弊,中饱私囊,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同时公司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管理制度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

2、主动参与公司各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

3、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4、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上级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已规定的价格。

5、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保守公司的各项业务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6、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新客户和扩展新的业务项目。

7、积极沟通,及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

8、协助负责领导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明确销售目标,建立销售网络。

木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大全

木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大全

木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材公司销售管理工作,提高销售效率,确保销售订单的准确履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材公司销售部门的业务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木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应遵循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保密等原则。

第四条木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由销售部门负责,并经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章销售流程管理第五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销售流程管理系统,包括客户开发、销售洽谈、合同签订、订单执行、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六条销售部门应根据公司销售计划和市场需求,制定销售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销售活动。

第七条销售人员应积极开展客户开发工作,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客户信息和商业机密。

第八条销售人员在与客户洽谈时,应准确了解客户需求,提供合适的产品和服务,并按照公司规定的价格制度进行报价。

第九条销售人员应与客户签订正式合同,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了,条款合法合规。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及时将客户订单和需求传达给生产部门,并协调生产计划,确保订单按时交付。

第三章销售绩效考核第十一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绩效考核制度,评估销售人员的工作表现和销售成绩。

第十二条销售绩效考核应综合考虑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销售技能和团队合作等因素。

第十三条销售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销售人员的晋升、激励和奖惩依据。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认真执行销售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提高销售水平,完成销售目标。

第四章市场营销第十五条销售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知名度。

第十六条销售部门应积极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动态,为产品开发和销售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市场信息收集和分析的机制,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和产品定位。

第十八条销售部门应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系,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客户忠诚度。

第五章售后服务第十九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问题,保障客户权益。

第二十条销售人员应在销售过程中重视售后服务,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木材销售管理制度

木材销售管理制度

木材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木材销售行为,保障公司的经济利益,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木材销售业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木材销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经营实际,合理确定木材销售策略。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木材销售管理体系,提高销售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木材销售数据系统,及时掌握木材销售情况,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加强员工的销售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销售服务水平。

第七条公司应加强对木材销售渠道的管理,保障销售渠道的健康发展。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对木材销售数据的分析和研究,提高销售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产品,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提高用户满意度,保障公司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销售管理组织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销售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销售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公司应设立销售管理岗位,根据销售情况确定销售管理岗位的数量和层级。

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销售业务的需要,设立销售分部和销售服务中心。

第十四条公司应明确销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体系。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销售情况,确定销售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公司应根据销售情况,确定销售管理人员的激励政策和激励办法。

第十七条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确定销售部门的规划和发展方向。

第三章销售基本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销售行为,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合理的销售目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销售目标的数量和时间。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销售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销售计划。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销售预测体系,根据销售预测,制定销售计划。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销售报表制度,及时掌握销售情况,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销售资料管理体系,便于销售业务的开展和管理。

木材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木材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木材销售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木材销售活动的员工,包括销售部门、仓储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销售部,负责木材销售业务的策划、执行和售后服务。

第四条销售部职责:1. 制定销售计划,包括销售目标、销售策略等;2. 负责市场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和竞争对手情况;3. 负责客户开发、维护和关系管理;4. 负责签订销售合同,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完整性;5. 负责销售订单的执行和跟踪;6. 负责售后服务,处理客户投诉和售后问题;7. 定期向上级汇报销售情况。

第五条仓储部门负责木材的储存、保管和发货。

第六条仓储部门职责:1. 负责木材的入库、出库管理;2. 确保木材的储存条件符合规定,防止木材变质;3. 及时向销售部门反馈木材库存情况;4. 负责木材的包装和发货;5.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木材销售款项的收取和支付。

第八条财务部门职责:1. 负责销售款项的收取,确保及时足额;2. 负责销售款项的支付,确保合规合法;3. 定期编制销售报表,向管理层提供财务分析;4. 负责销售合同的财务审核。

第三章销售流程第九条市场调研与客户开发1. 销售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定期进行市场调研;2. 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客户开发计划;3. 通过电话、邮件、展会等方式开发潜在客户。

第十条合同签订1. 销售部门与客户协商确定合同条款;2. 财务部门对合同进行财务审核;3. 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正式销售合同。

第十一条订单执行与跟踪1. 销售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向仓储部门下达订单;2. 仓储部门根据订单要求,安排木材的出库;3. 销售部门跟踪订单执行情况,确保按时完成。

第十二条发货与运输1. 仓储部门根据订单要求,完成木材的包装和发货;2. 物流部门负责木材的运输,确保安全及时送达。

贵州省木材流通管理办法:规范木材经营行为

贵州省木材流通管理办法:规范木材经营行为

贵州省木材流通管理办法:规范木材经营行为引言为了规范贵州省木材流通市场,并确保木材经营行为合法、公正、透明,贵州省制定了《贵州省木材流通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加强对木材经营者的监管,保护木材资源,促进木材行业的健康发展。

下面将对该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第一章总则本章对贵州省木材流通管理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定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做了规定。

第一条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贵州省木材流通市场,打击非法木材经营行为,构建科学合理的木材流通管理制度,推动木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境内的木材流通经营者、使用者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中的相关定义如下:1.木材:指自然形成的树木经过加工后的产品,包括原木、锯材、板材等。

2.木材流通经营者:指从事木材采购、销售、贮存等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3.非法木材:指未经合法手续采伐、销售的木材。

第二章木材采购管理本章对木材采购的规范要求和流程进行了详细阐述。

第四条木材采购资格木材流通经营者必须具备合法的木材采购资格,需要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未经登记备案的木材流通经营者不得从事木材采购活动。

第五条木材采购手续木材流通经营者在进行木材采购前,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木材采伐许可证、运输证明等。

同时,对于跨省采购的木材,还需要办理相关的跨省运输手续。

第六条木材采购记录木材流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木材采购台账,记录每批次的木材来源、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信息,并保存相关票据和凭证。

第三章木材销售管理本章对木材销售的规范要求和流程进行了详细阐述。

第七条木材销售资格木材流通经营者必须具备合法的木材销售资格,需要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未经登记备案的木材流通经营者不得从事木材销售活动。

第八条木材销售价格木材流通经营者在进行木材销售时,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不得操纵价格、哄抬价格等非法行为。

第九条木材销售合同木材流通经营者与购买者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木材品种、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要素。

木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最新

木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最新

木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木材公司销售管理行为,提高销售效率,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材公司所有销售人员,包括直销人员、渠道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销售管理制度是公司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二章销售部门组织第四条公司销售部门实行分级管理,设立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人员等职务。

第五条销售经理负责公司整体销售工作的策划和组织,负责制定销售计划和目标,并监督销售人员的工作。

第六条销售主管负责所在区域或部门的销售工作,协助销售经理完成销售目标。

第七条销售人员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和推广工作,必须按照公司的销售计划和目标进行工作。

第三章销售管理制度第八条公司销售管理制度要求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欺骗、强迫销售等违法行为。

第九条销售人员必须对公司产品进行充分了解,了解产品的特点、优势以及市场定位,提供客户准确的产品信息。

第十条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销售政策,不得低价竞争、私下议价,保证公司产品的价格稳定性。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销售流程,按照客户需求进行产品推荐和销售,不得违背客户意愿进行销售。

第四章销售目标管理第十二条公司每年制定销售目标,销售经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实际情况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分解目标到各销售主管和销售人员。

第十三条销售主管和销售人员按照制定的销售目标进行工作,必须定期向销售经理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四条销售经理按照销售主管和销售人员汇报的情况进行销售目标的调整和评估。

第五章销售绩效考核第十五条公司对销售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包括销售额、客户满意度、市场拓展等指标。

第十六条销售绩效考核以年度为考核周期,销售经理根据绩效情况对销售人员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公司对销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激励优秀销售人员,促进销售团队的工作积极性。

第六章销售培训和激励第十八条公司定期组织销售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培训、销售技巧培训等,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能力。

木材销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木材销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木材销售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木材销售业务的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规范木材销售操作流程,确保木材销售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木材销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修订和完善木材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三)定期检查木材销售安全设施及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四)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五)总结、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六条木材采购与验收:(一)采购木材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木材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验收木材时,严格检查木材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等,确保无误。

第七条木材储存:(一)木材储存场地应选择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地方;(二)按照木材种类、规格分类存放,确保堆放整齐,便于管理;(三)定期检查木材储存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八条木材运输:(一)运输木材时,应确保车辆安全、完好,遵守交通规则;(二)在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超速,确保行车安全;(三)货物装载、卸载过程中,应确保操作人员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第九条木材销售:(一)销售人员应了解木材知识,掌握销售技巧,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二)销售过程中,应确保客户了解木材的性能、用途及注意事项;(三)签订销售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了解并掌握木材销售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检查与奖惩第十二条定期对木材销售安全工作进行自查、互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木材销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木材销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木材销售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木材销售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员工。

第三条木材销售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木材销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木材销售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木材销售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要求第七条木材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八条木材储存、搬运、运输等环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第九条木材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木材搬运、装卸作业应使用专用工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木材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第十二条木材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确保木材质量符合标准。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九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二十条对在木材销售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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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销售管理办法
旺业甸实验林场木材销售管理办法根据赤峰市林业局《关于国有林场生产的木材进入市林业要素市场竞标销售的通知》精神,“凡属皆伐性质的林木采伐其采伐权必需在赤峰市林业要素市场挂牌公开竞标拍卖;抚育作业生产的林木由林场自行采伐销售”。

为加强木材销售管理,规范木材销售行为,提高木材销售的经济效益,适应新的林木采伐销售管理体制,根据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旺业甸林场木材销售管理办法》,将木材销售分为山场采伐权拍卖、山场木材拍卖和木材站销售三种方式分别进行管理。

一、山场采伐权拍卖、采伐权拍卖的前提主要指皆伐地块。

由生产科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场作业设计的批复,在旗林业局开具林木采伐作业许可证后,方可对采伐作业地块的采伐权进行拍卖。

、采伐权拍卖操作流程1、小班蓄积及各材种出材量测算复核株数:由生产科及拍卖地块所在营林区工作人员共同对拟拍卖地块林木进行全小班每木查数,查清准确株数。

标准木造材:在全面踏查的基础上以5%的比例设定标准地并进行每木检尺,在各个径阶选取有代表性的标准木伐倒后实际造材,检尺后求算材积。

求算结果:按照以上测量结果,根据《一元材积表》和《原木材积表》计算出全小班的蓄积、实际产材及各材种比例。

2、对测算结果进行分析、会商,确定各材种出材量如果测算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则以该测量结果计算标的物价格;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测量设备、技术手段及选取标准木的经验等多种原因,可能导致测量结果与实际情况出现较大偏差,此时应由分管场长及生产科所有参加外业测量人员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原因,修正偏差,共同会商确定测算结果,以使测算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

3、计算标的物价格根据木材价格及各材种出材量,计算出标的物的实际价格,提交场长办公会研究决策。

4、确定竞标底价场长办公会根据生产科提交的测算结果,综合考虑木材市场供需状况、采伐难易程度等因素,扣除采伐费、运费、作业占地费等各种费用及销售商合理利润,在此基础上确定标的物竞拍底价。

5、制作标书,发布信息由生产科根据场长办公会确定的标的物底价,根据《旺业甸林场森林采伐作业管理办法》中关于采伐权拍卖地块的有关管理制度,制定标书。

之后在赤峰林业要素市场及林场周边公开发布采伐权拍卖信息并充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6、竞拍有意竞标者在知晓拍卖信息后,在指定的日期内到场财务科购买标书并交纳竞标保证金后,取得竞标人资
格,参加市林业要素市场的林木采伐权竞拍会。

采伐管理1、拨交伐区竞买人中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场财务科交清所有款项及采伐质量保证金后,由生产科与之签订采伐协议并拨交伐区。

为保证采伐行为严格按设计地块进行,对采伐界限外圈的保留木用斧头砍去树皮并用蜡笔签署定界者姓名,以防止采伐人擅自改变采伐界限。

2、作业管理林木采伐权在林业要素市场拍卖成交后,林场仍为采伐作业的监伐人,生产科、采伐地块所在的营林区仍需对采伐作业的质量、进度负责,营林区负责人为该项作业的直接责任人。

具体管理办法详见《旺业甸林场森林采伐作业管理办法》。

3、检查验收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采伐作业,并将伐区迹地清理干净后,经场生产科验收,如各项作业质量符合采伐协议规定,将采伐作业质量保证金全额返还,采伐作业行为中止。

、档案管理为加强资源档案管理,采伐权流转竞拍及采伐结束验收后,生产科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采伐权流转过程发生的各种资料整理归档,包括采伐证、外业调查测算结果、竞拍广告、标书、中标协议书、采伐协议、采伐验收证等。

二、山场木材拍卖、拍卖对象主要指抚育作业地块。

对抚育作业中楞场较大、有条件分材种或材长归楞的作业地块,于集材、造材结束后采取山场公开拍卖方式销售木材。

、山场木材拍卖操作流程1、各材种出材量测算由生产科、木材站及采伐小班所在营林区工作人员共同对拟拍卖木材分材种进行检尺,根据《原木材积表》计算出全小班各材种的产材量。

2、计算标的物价格根据木材价格及各材种出材量,计算出标的物的实际价格,提交场长办公会研究决策。

3、确定竞标底价场长办公会根据生产科提交的测算结果,综合考虑木材市场供需状况、材种运输占地等因素,扣除短途运费及销售商合理利润,在此基础上确定标的物竞拍底价。

4、制作标书,发布信息由生产科根据场长办公会确定的标的物底价及标的物有关资料制定标书。

之后在林场周边公开发布山场木材拍卖信息并充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竞拍有意竞标者在知晓拍卖信息后,在指定的日期内到场财务科购买标书并交纳竞标保证金后,取得竞标人资格,参加我场举办的木材销售公开拍卖会。

、木材运输竞买人中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场财务科交清所有款项后,由生产科通知木材所在营林区准许其发运木材,木材运输期限由中标人与林场共同商定。

档案管理为加强档案管理,山场公开拍卖木材竞标结束后,生产科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木材拍卖过程发生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包括山场木材检尺记录、计算结果、竞拍广
告、标书、中标协议书等。

三、木材站内的木材销售、销售对象1、竞标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流拍而由林场自行采伐进站的木材;2、对抚育作业中楞场较小,无法分材种或材长归楞的作业地块,由林场自行采伐后进站的木材。

、木材站内木材销售方式分整体包库竞标拍卖和传统零售两种方式:
1、整体包库竞标拍卖计算标的物价格标的物根据木材站检尺入库的实际库存数,由生产科、木材站根据木材价格及各材种数量,计算出标的物的实际价格,提交场长办公会研究决策。

确定竞标底价场长办公会根据生产科提交的测算结果,综合考虑木材市场供需状况、材种等因素,兼顾销售商合理利润,在此基础上确定标的物竞拍底价。

制作标书,发布信息由生产科根据场长办公会确定的标的物底价及标的物有关资料制定标书。

之后在林场周边公开发布木材拍卖信息并充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竞拍有意竞标者在知晓拍卖信息后,在指定的日期内到场财务科购买标书并交纳竞标保证金后,取得竞标人资格,参加我场举办的木材销售公开拍卖会。

、木材运输竞买人中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场财务科交清所有款项后,由财务科通知木材站准许其发运木材,木材
运输期限由中标人与林场共同商定。

档案管理为加强档案管理,木材站内木材公开拍卖结束后,生产科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木材拍卖过程发生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包括木材站各材种库存底数、计算结果、竞拍广告、标书、中标协议书等。

2、传统零售方式整体包库拍卖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可能导致木材流拍,对流拍的木材由木材站按照场部制定的木材价格按传统方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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