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工资管理办法》(201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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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司薪酬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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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员工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执行力,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三条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等组成。

第四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学历、工作经验、技能等因素确定的。

第五条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因素确定的。

第六条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业绩等因素确定的。

第七条福利补贴包括五险一金、年终奖、节假日补贴等。

第三章薪酬发放
第八条员工薪酬实行月薪制,每月 x 日发放工资。

第九条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及员工个人表现,年度末发放。

第十条福利补贴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发放。

第四章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员工薪酬定期进行调整,调整周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薪酬调整依据员工个人表现、公司业绩及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

第五章激励机制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各类奖项,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员工晋升、晋级、涨薪等激励措施,依据公司规定和员工个人表现实施。

第六章薪酬保密
第十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薪酬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他人薪酬信息。

第十七条违反薪酬保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铁路公司薪酬制度模板旨在保障员工权益,激发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执行力,通过合理的薪酬结构、发放方式、调整机制和激励措施,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发展。

熊伟、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熊伟、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熊伟、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06【案件字号】(2020)豫15民终11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杰马勇姚涛【审理法官】张杰马勇姚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熊伟;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熊伟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熊伟【当事人-公司】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亚玉河南精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亚玉河南精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亚玉【代理律所】河南精致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熊伟【被告】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双方当事人的举证、陈述,结合诉辩双方的上诉理由和答辩意见,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为:1、上诉人熊伟在被上诉人处工作期间是否存在加班,是否应当支付加班工资,若支付,如何支付;2、加付25%赔偿费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合同约定反证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罚款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双方当事人的举证、陈述,结合诉辩双方的上诉理由和答辩意见,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为:1、上诉人熊伟在被上诉人处工作期间是否存在加班,是否应当支付加班工资,若支付,如何支付;2、加付25%赔偿费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首先,关于加班工资问题。

《国家铁路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不包括间歇时间。

故原审根据熊伟信号工岗位的工作特点以及单位规定,结合熊伟工作的实际情况综合认定熊伟每月总计工作时间未有证据证明超过相关法律规定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月工作时间,并无不当。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岗位薪点工资制管理办法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岗位薪点工资制管理办法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岗位薪点工资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企业内部工资支付行为,更好地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增强企业的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特制定本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试行岗位薪点工资制,突出岗位要素在薪酬分配中的作用,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倾斜,树立“一岗一薪、岗变薪变”观念,鼓励岗位人员的正常流动。

本《办法》的设计原则是:1、公平原则、竞争原则、经济原则与激励原则。

2、简单透明原则。

3、浮动考核原则。

4、前瞻性与可行性相结合,成长性与平衡性相结合原则。

5、突出岗位要素在工资分配中的决定性地位为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机关和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国际公司除外)机关全部在岗员工(不含试行年薪制的岗位任职者),具体由集团公司统一确认。

各子公司、事业部制单位参照执行,具体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确认。

第二章岗位薪点工资制构成与实施第四条岗位薪点工资制是以管理岗位为主要实施对象,以薪点数为标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按企业结算工资总额确定薪点值,以岗位贡献为依据,以员工贡献大小为基础,确定岗位劳动报酬的一种弹性工资分配制度。

第五条岗位薪点工资制坚持“以岗位为主确定薪点数、以绩效考核增减薪点数、以效益好坏核定分公司工资总额、以机关结算工资总额确定薪点值”为原则。

第六条岗位薪点工资制由基本薪点工资、辅助薪点工资和保障工资三大部分构成。

工资总和=基本薪点工资+辅助薪点工资+保障工资基本薪点工资包括:岗位薪点工资、技能薪点工资和学历薪点工资。

辅助薪点工资包括:工龄薪点工资和效益薪点工资。

第七条基本薪点工资和辅助薪点工资是由薪点值和薪点数共同确定的。

铁路公司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铁路公司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铁路公司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铁路公司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项目部的施工生产和经营创效能力,加大薪酬管理力度,根据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体现“按劳取薪、按效取酬”,不断提高项目部员工收入水平,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层次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范围公司所属项目部、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全体在岗人员(领导班子除外)均纳入岗位绩效工资实行的范围之内。

第三条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绩效考核作为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必须做到“考核有标准、发放有依据”,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收入水平,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岗位绩效工资第四条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由四个单元构成,即: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技术(能)津贴、绩效工资。

(一)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岗位的劳动差别,包含岗位责任、贡献、技术含量等。

具体岗位工资标准如下: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作业和辅助人员岗位工资标准(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员工对企业的积累劳动贡献。

其标准为连续工龄每年10元。

工龄工资按年计算,从每年一月一日起增发。

计算工龄时,以员工参加工作见习期满的当年为第一年。

实际计算工龄时为当年减去参加工作年份。

(三)技术(能)津贴项目部技术津贴实行范围: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岗位(含试验检测技术岗位)、经营核算岗位、安全质量环保、财务管理岗位取得工程和财务专业系列技术资格,并聘任为相应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的人员。

技能津贴实行范围:项目部作业层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从事本专业的员工。

技术(能)津贴标准表(四)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责任奖、安全生产奖与上级奖组成。

1、责任奖责任奖是项目部根据责任目标、施工生产、经营结果、安全、质量和排除隐患等具体指标,对员工完成个人责任目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和节约成本等浮动计发的劳动报酬。

责任奖原则按以下比例分配,也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由项目领导班子研究调整奖金比例。

西安铁路局2016年企业职工岗位工资标准

西安铁路局2016年企业职工岗位工资标准

西安铁路局2016年企业职工岗位工资标准西安铁路局2016年企业职工岗位工资标准2016-08-31浏览:分享人:龚庆欣手机版为推进路局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2016 年调整企业职工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铁总劳卫〔2016〕14号),经路局党政联席会议、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 2016 年 1 月 1日起,调整职工岗位工资标准、继续在运输生产一线职工中开展安全效益达标考核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职工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序列 1~9 档的岗位工资标准增加 360 元;22~26档的岗位工资标准增加490元;9~22档之间按档差10元的标准递增。

(二)适当提高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临时工资水平和退岗休养人员生活费标准女工留休、职工休病假以及实行疾病救济费待遇的人员,按提高后的岗位工资标准重新计发有关工资待遇。

职工待岗培训并支付生活费人员待上岗工作后执行提高后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继续在运输生产一线职工中开展安全效益达标考核2016 年继续在运输生产一线职工中开展安全效益达标考核。

考核项目、标准等具体事项仍按路局《运输安全效益达标考核实施办法》(西铁劳卫函〔2016〕244号)、《月度安全考核办法(试行)》(西铁劳卫函〔2016〕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调整职工岗位工资标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按照把好事办好的总体要求,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2.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效率效益。

各单位要按照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通过强化经营管理,千方百计增收节支,提高路局效率效益以及调整内部工资分配结构,解决因调整职工岗位工资标准所需的增加部分。

3.确保安全稳定,推动改革发展。

各单位要以提高职工岗位工资标准为契机,全面落实]严、实、细、和、创^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动员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牢固树立竞争意识、市场意识、效益意识,真正建立起分配靠效益、收入靠贡献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努力开创内实外美、平安和谐西铁建设新局面。

中铁薪酬管理制度范文

中铁薪酬管理制度范文

中铁薪酬管理制度范文中铁薪酬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激励员工发挥个人能力,提高工作绩效,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薪酬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

薪酬分配应公平合理,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不歧视任何员工。

2. 激励激励原则。

根据员工努力程度和工作绩效,激励员工取得优秀业绩。

3. 具体可行原则。

薪酬管理制度要具体明确,操作简单实用。

4. 合法合规原则。

薪酬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三章薪酬管理体系1. 岗位与薪酬挂钩。

根据岗位的级别、职责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薪酬水平。

2. 绩效与薪酬关联。

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通过绩效考核来决定薪酬的增长幅度。

3. 福利与薪酬结合。

将员工的福利和薪酬相结合,确保员工的全面保障。

第四章薪酬管理流程1. 薪酬计划制定。

每年初,制定薪酬计划,根据公司绩效目标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

2. 绩效考核与评定。

每年底,进行员工的绩效考核,评定员工的绩效等级。

3. 薪酬调整与发放。

根据员工的绩效等级和薪酬计划,进行薪酬调整并发放。

4. 薪酬反馈与评估。

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反馈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第五章薪酬激励机制1. 岗位绩效奖励。

根据员工岗位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绩效奖励。

2. 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的工龄进行相应的工资增长。

3. 能力素质津贴。

根据员工的能力素质,给予相应的津贴。

4. 奖金与提成。

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给予相应的奖金与提成。

第六章薪酬管理监督1. 薪酬计划审批。

薪酬计划的制定和调整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 绩效考核监督。

绩效考核结果需经过审批并进行公示。

3. 薪酬发放监督。

薪酬发放需经过严格审核,确保正确无误。

4. 薪酬评估监督。

对薪酬制度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其他规定1. 薪酬保密。

薪酬信息应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2. 薪酬与离职。

重点学习路局对触碰“红线、岗位退出办法”》及重点文件内容摘要2015-8

重点学习路局对触碰“红线、岗位退出办法”》及重点文件内容摘要2015-8

《重点学习路局对触碰“红线、岗位退出办法”》及重点文件内容摘要》一、房建系统“红线”情节特别严重:1.行车重要房屋屋面严重漏雨,危及行车安全。

房屋设备侵限,未及时发现。

2.进入燃油、燃气锅炉房携带火种。

3.2米以上房屋建筑物构件存在坠落隐患,未采取处置措施。

4.有限空间作业未经审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盲目施工。

情节严重:1.地区性锅炉房因设备故障造成供暖中断6个小时及以上。

2. 排水管路堵塞,危及邻近房屋建筑物安全使用,未及时采取措施。

3.生活水箱(池)未定期清洗、消毒,经检测发现存在非一次供水原因造成有害物质超标。

4.高空作业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带,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5.作业人员与带电体安全距离不够。

6.房屋设备发生下沉、倾斜且影响安全使用时,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

二、施工安全“红线”情节特别严重:1.擅自改变施工方案。

情节严重:1.隐蔽设备未经确认盲目施工。

三、消防安全“红线”情节严重:1.在油库、加油(气)站(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违章动用明火的。

四、道路交通安全“红线”情节特别严重:1.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车。

五、通用“红线”情节特别严重: 1.酒后上岗,擅自离岗。

情节严重:1.扒乘运行过程中的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2.在区间、站内线路、道岔上施工,检修作业及设备检查时按规定应设防护但未设专人防护。

3.停电作业时,不执行停电、验电、接地封线制度。

4.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事故和相关事件(含职工工伤)。

5.当班睡觉、打牌。

6.现场检查弄虚作假。

7.在重点工作任务盯岗期间擅自脱岗。

《摘自《兰州铁路局“红线”及对触碰“红线”人员处理办法》(兰铁劳卫〔2014〕80号)》二、《兰州铁路局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兰铁劳卫【2015】35号)第六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第三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予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违反《劳动合同书》约定,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分配或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七)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铁路部门薪酬制度模板

铁路部门薪酬制度模板

铁路部门薪酬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铁路部门薪酬制度的原则铁路部门薪酬制度坚持以公平、激励、竞争、经济、合法的原则,建立与铁路行业特点相适应的薪酬体系,以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铁路行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条铁路部门薪酬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铁路系统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

第三条铁路部门薪酬制度的管理机构铁路部门薪酬制度由铁路部门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修订,以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基本工资第四条基本工资的确定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岗位、职级、工作年限和能力等因素确定的,以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第五条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根据岗位的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和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的,分为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标准。

第六条职级工资职级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级和能力等因素确定的,分为高级职级、中级职级和初级职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职级工资标准。

第七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确定的,随着员工工作年限的增加,工龄工资逐步递增。

第八条能力工资能力工资是根据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因素确定的,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业务能力考核来确定能力工资标准。

三、绩效工资第九条绩效工资的确定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第十条年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是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团队合作和职业道德等因素进行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绩效工资标准。

四、补贴和福利第十一条补贴和福利的确定补贴和福利是根据员工的岗位、职级和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的,包括岗位补贴、地区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等各种补贴,以及带薪年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种福利。

第十二条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是根据员工的岗位和工作地点等因素确定的,以补偿员工在工作中所面临的特殊困难和额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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