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管理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以及燃气设施的设计、施工、维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燃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第五条燃气生产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确保燃气质量符合要求。
第六条燃气储存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七条燃气输配管道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检测。
第八条燃气输配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燃气输配安全。
第九条燃气输配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和保养。
第十条燃气输配企业应当加强燃气输配管道的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燃气经营第十一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经营,确保燃气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燃气经营安全。
第十三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燃气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燃气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和保养。
第十五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
第四章燃气使用第十六条燃气用户应当具备合法的燃气使用资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使用燃气。
第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为确保燃气使用的安全性,维护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燃气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燃气设施管理1.燃气设施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
2.燃气设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规定。
第三章燃气供应管理1.供气单位应定期对燃气管网进行巡视和维护,确保正常供气。
2.供气单位应配备燃气泄漏和火灾报警装置,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
第四章燃气使用管理1.燃气使用者应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无泄漏。
2.燃气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动燃气设施的结构和管线,如需改动,应向供气单位申请并经批准。
3.燃气使用者应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随时注意燃气使用情况。
第五章燃气安全意识教育1.供气单位应定期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燃气使用者应参加供气单位组织的燃气安全培训,了解燃气的性质、使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
第六章燃气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燃气事故时,燃气使用者应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如关闭燃气阀门、通风换气等。
2.燃气事故应立即向供气单位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七章违规处理1.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停气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2.对因违规使用燃气导致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1.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关燃气使用的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2.供气单位和燃气使用者应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推进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结语本管理规定旨在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有效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
燃气供气单位和使用者应共同遵守规定,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的提升,为社会和公众的安全保驾护航。
燃气运用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运用安全管理规定燃气作为一种广泛使用的能源,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为了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燃气运用安全管理规定。
一、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1、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安装质量。
2、燃气管道、阀门、计量器具等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检查和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记录。
3、严禁在燃气管道上悬挂重物、搭建建筑物或进行其他影响管道安全的行为。
4、对于燃气储罐、调压站等重要设施,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靠近。
二、燃气使用的安全管理1、用户在使用燃气前,应仔细阅读燃气器具的使用说明书,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燃气器具应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
3、使用燃气时,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燃气积聚引发事故。
4、每次使用完燃气后,应及时关闭燃气阀门,确保燃气不会泄漏。
5、如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撤离现场,到安全地带拨打燃气抢修电话。
三、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1、燃气经营单位应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经营燃气业务。
2、燃气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燃气经营单位应定期对燃气设施和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应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用户整改到位。
4、燃气经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燃气安全监督管理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燃气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和使用燃气的行为。
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 概述燃气是广泛应用于家庭和工业的能源之一。
为了保障燃气的安全使用,制定了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定,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建议。
2. 燃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2.1 安装要求a)燃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操作手册中的要求。
b)安装前必须对燃气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其质量合格,并做好相关记录。
c)燃气设备的安装位置需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风良好,且易于操作和维护。
2.2 维护保养a)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燃气泄漏的检测等,确保其正常工作。
b)定期清洁燃气设备的内部和外部部件,确保其通畅和安全使用。
c)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记录相关维修情况。
3. 燃气的使用注意事项3.1 燃气泄漏的应急处理a)在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和电源开关,打开门窗,迅速将人员疏散,并及时拨打燃气公司的紧急救援电话。
b)禁止使用明火或触电设备,以防引发爆炸或火灾。
c)等待专业人员到达后进行排除故障和处理。
3.2 使用燃气的安全要求a)防止燃气泄漏,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和接口,保持其完好无损。
b)确保燃气灶具和燃气热水器通风良好,避免在无通风条件下使用。
c)使用燃气热水器时,要保证孩子和老人的安全距离,禁止他们单独使用。
4. 燃气使用安全意识教育4.1 建立安全使用制度a)燃气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完善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要求。
b)制定安全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提供安全培训及技术支持。
4.2 常态化安全巡查a)定期对燃气使用单位进行安全巡查,检查燃气设备的安装、维护和使用情况。
b)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燃气使用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4.3 安全宣传和教育a)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b)向居民和企业发放燃气使用安全手册,提供安全使用指导。
5. 燃气事故的处理和报告5.1 燃气事故处理a)燃气使用单位发生燃气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进行相应的事故现场保护。
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6)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
三、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
1.燃气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2.燃气经营企业应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抢修,确保设施安全无泄漏。
3.燃气经营企业应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的宣传、指导和检查,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3.燃气设施改造和更新工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4.燃气设施改造和更新期间,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措施,保障用户的正常用气需求。
十九、燃气安全文化建设
1.各级政府及燃气管理部门应倡导燃气安全文化,提高全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
2.燃气经营企业应通过举办燃气安全知识竞赛、燃气安全宣传活动等方式,增强员工和用户的燃气安全意识。
2.建设工程涉及到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提前向燃气经营企业申请,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燃气经营企业应加强对燃气设施的巡查保护,发现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4.燃气设施保护区域的划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并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
八、燃气供应与服务
1.燃气经营企业应保证燃气供应的稳定性,不得擅自停止供气,确需停止供气的,应提前通知用户,并采取措施保障用户的基本生活用气需求。
2.燃气经营企业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燃气设施远程监控、智能巡检等管理手段,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3.燃气管理部门应建立燃气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燃气安全监管能力。
十、燃气安全监督检查
1.燃气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燃气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国家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作为一种常见的能源,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燃气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国家对燃气的使用安全进行了严格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来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国家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燃气使用单位的责任
1. 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并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
三、燃气使用人员的责任
1. 燃气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燃气具备,不得私拉私接燃气设施和管道。如有需求,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联系燃气供应商进行安装和接入。
2. 燃气使用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和维修燃气具备,避免燃气泄漏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3. 燃气使用人员应当注意节约能源,合理使用燃气,不得浪费和滥用。
4. 燃气使用人员应当配合燃气供应商和相关部门进行燃气安全检查,不得拒绝或阻碍检查人员的工作。
1. 燃气不符合标准的燃气。
2. 燃气供应商应当定期检验和维修燃气管道、阀门等设施,确保其完好、正常运行。
3. 燃气供应商应当加强对用户的安全宣传和培训,提供必要的使用指南和安全提示。
4. 燃气供应商应当及时处理用户报告的燃气事故和紧急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2. 燃气使用单位应当购买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具备,并确保燃气设施和管道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3. 燃气使用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燃气泄漏、积聚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如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燃气防爆灯等设备。
4. 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处理燃气事故和紧急情况,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燃气供应商。
二、燃气供应商的责任
四、燃气事故的处理和救援
1. 发生燃气泄漏、积聚和火灾等事故时,燃气使用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切断燃气供应并报警求助。
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燃气的各类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居民楼、商业建筑、工业企业等。
第三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与燃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燃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燃气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避免事故扩大。
第七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燃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配备燃气泄漏报警器,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十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与相关监管部门保持沟通和协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燃气设施管理第十一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燃气供应单位的要求,正确安装燃气设施,并保证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燃气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三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燃气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四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燃气设施保护区域,确保设施周围的空间不被堆放杂物。
第十五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确保燃气设施通风良好,不得设置隔离墙或其他影响通风的物品。
第十六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确保燃气设施周围无明火、易燃物品,禁止吸烟等火源行为。
第三章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第十七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燃气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燃气设施的操作和维护,并进行操作技能培训。
第十九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的能力。
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燃气使用是现代家庭和企事业单位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然而,燃气使用存在潜在的危险,如果不加以妥善管理,可能会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
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一、燃气设备安装和使用规定1. 安装资质要求燃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安装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安装人员要求具备熟悉燃气安装技术、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并持有相关的职业证书。
2. 设备安装位置燃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对设备正常运行产生影响的物品。
同时,安装位置应远离明火、高温热源和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等。
3. 燃气管道布置燃气管道的布置要合理、牢固,管道连接处应采用可靠的气密连接方式。
在管道布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使用弯曲过多、角度过大的部分,以减少燃气压力损失。
4. 检查和维护燃气设备安装后,需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定期清洁燃气管道和设备,定期更换老化、损坏的管道和附件,确保燃气系统的安全可靠。
二、燃气使用操作规范1. 开关操作使用燃气设备时,必须按照正确的开关操作程序进行。
在开启燃气阀门之前,要先确认是否有燃气泄漏的情况。
在关闭燃气阀门时,要确保燃气设备已完全停止运行。
2. 通风要求为了防止燃气中毒事故的发生,使用燃气时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特别是在密闭空间中使用燃气设备时,应及时开窗通风或者使用专门的通风设备。
3. 燃气泄漏应急处理如果发现燃气泄漏,首先要迅速关闭燃气阀门,并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排除有害气体。
同时,切勿使用明火、电器开关或其他可能引发火花的设备,以免引发火灾或爆炸。
三、燃气安全意识培养1. 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的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燃气使用安全的重视程度。
可以通过制作宣传册、张贴宣传画、举办燃气安全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大众普及燃气安全知识。
2. 培训和考核对从事燃气设备操作和维护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一、燃气用户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
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
二、在燃气的供应与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1)倒灌瓶装液化石油气;
(2)摔、砸、滚动、倒置气瓶;
(3)加热气瓶、倾倒瓶内残液或者拆修瓶阀等附件
(4)在安装燃气计量表、阀门、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和办公,在燃气设施的专用房间内使用明火;
(5)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
三、用气来源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本市供气企业购买,并与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
四、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含),应设蛋独立的气瓶间。
气瓶间与相邻的建筑用防火墙隔离开。
五、气瓶间设灵敏有效的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气瓶间内的电器设备为防爆型。
开关装在室外。
六、气瓶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倾倒气瓶内残液或加热使用;无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室内管道燃气设施行为
七、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5m,气瓶与灶具之间连接应使用耐油橡胶软管,软管长度应控制在1.2-2.0m之间,并不应有接口。
使用的燃气软管未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八、禁止在地下空间及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九、无违规使用压缩天然气行为。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