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协商议事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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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范文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范文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推动民主决策,提升社区自治水平,增强居民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是指由社区居民代表组成,对社区事务进行协商、决策和监督的集体决策机构。

第三条会议是依法行使社区民主组织权力的组织,履行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和社区发展的职责。

第四条会议成员必须是本社区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章程,具有民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会议成员应当坚持依法决策,尊重多数决定,履行社区监督职责,维护社区居民的权益,发展社区事业。

第六条会议秘书处是会议日常事务管理机构,负责会议的召开、议程筹备、文件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会议组织第七条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主席团由会议成员选出。

第八条会议主席由会议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续连选连任一次。

第九条会议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由会议主席决定。

第十条会议设秘书长一人,由会议主席指定。

第十一条主席团对会议的工作负总责,领导和管理会议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会议主席团会议制定会议议程,并根据需要召开会议。

第十三条会议的决议和决定以多数票通过,连任提案和选举按获得简单多数的人数决定。

第三章会议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主席团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

第十五条会议召集通知应提前15日发出,并附议事日程及有关材料。

第十六条会议从召集、参加、发言与表决等关键环节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第十七条会议以会议主席主持,对辩论和表决进行引导。

第十八条会议应当特别关注社区居民的意见和需求,提供充分的发言机会。

第十九条会议的发言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发言,不得滥用讲话权和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条会议的表决应当公开进行,会议主席公布表决结果,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第二十一条会议的决议应当制定行动计划,并确定责任人,跟踪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会议的会议纪要应当及时整理,由秘书长签字并向全体会议成员发放。

协商议事会规则范文

协商议事会规则范文

协商议事会规则范文一、会议目的。

咱们这个协商议事会啊,就是为了让大家把心里的想法、遇到的问题、想到的好点子都拿出来唠唠。

不管是村里的大小事,还是社区里那些让人头疼或者让人兴奋的事儿,都能在这儿商量出个办法来。

二、参会人员。

1. 议事会成员。

这些成员可是从咱们社区或者村里各个角落选出来的。

有热心肠的大爷大妈,他们经验丰富,知道好多以前的事儿;也有年轻有活力的小伙子和小姑娘,他们脑子灵活,点子多。

大家凑在一起,那就是一个超棒的组合。

2. 相关利益方代表。

如果是讨论小区停车位的事儿,那车主代表、没车但觉得停车影响生活的居民代表都得请来。

谁和这事儿有关系,谁就有资格来参加,这样才能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到。

3. 特邀嘉宾。

有时候,咱们可能需要一些专家来给咱们指点指点。

比如说要搞个绿化改造,那就请个园艺专家来,给咱们讲讲种啥树好,咋布局好看又实用。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1. 时间。

一般提前个三五天就定好时间,尽量选在大家都比较有空的时候。

可不能大半夜或者大清早开会,那时候大家都迷迷糊糊的,也没法好好商量事儿。

像周末的下午就不错,大家吃了午饭,休息一会儿,精神抖擞地来开会。

2. 地点。

地点要方便大家来,社区活动室或者村里的大院子都行。

地方得宽敞明亮,坐得舒服,要是夏天再有点风扇吹着,冬天有个小暖炉烤着,那就更完美了。

四、会议流程。

# (一)开场。

1. 主持人开场。

主持人就像个领路人,得热情地欢迎大家来开会。

说点轻松的话,比如“各位街坊邻居,咱们今天又聚在一起啦,就像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唠家常一样,不过今天咱们唠的可是关系到咱们大家生活的大事儿呢。

”然后简单介绍一下今天要商量的事儿是咋回事儿。

2. 参会人员介绍。

主持人把参会的人大概介绍一下。

“这是咱们社区的李大爷,在这儿住了几十年了,对咱们这儿的情况熟悉得很;这位是小张,年轻有为,经常给咱们社区出谋划策呢。

”让大家互相认识认识,毕竟咱们是来一起商量事儿的,得知道都有谁在。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范本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范本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范本一、会议召开目的本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旨在促进居民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解决社区内的问题,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福利,提高社区居民的满意度。

二、会议召开频率本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将定期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三、会议召开形式1. 会议可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召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形式。

2. 会议可以通过公告、通知等方式提前告知居民,并告知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信息。

四、会议议题确定1. 会议的议题由社区居民提出,经过居民委员会筛选后确定。

2. 居民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向居民委员会提出议题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议题的标题、内容及解决方案等。

3. 居民委员会应在收到议题申请后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符合会议议题的要求,并通知申请人。

4. 居民委员会将符合要求的议题纳入会议议题,并向社区居民公示。

五、会议议程安排1. 会议议程由居民委员会提前制定,并告知社区居民。

2. 会议议程包括议题的名称、内容、解决方案以及讨论和决策议事规则等。

六、会议主持1. 会议由居民委员会指定人员担任主持人,负责组织会议的进行,维持会议纪律。

2. 主持人应当公正、客观、中立地主持会议,保证各方言论的平等与尊重。

七、会议记录与公示1. 会议应委派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过程、讨论内容及决策结果。

2. 会议记录应在会后及时整理并公示,确保居民对会议内容的了解和监督。

八、会议决策1. 会议决策由社区居民进行投票表决,采取多数原则。

2. 会议决策结果将成为社区居民行为指南,居民应遵守并配合执行。

九、会议纪律1. 会议期间,参会居民应保持秩序,互相尊重,不得干扰会议正常进行。

2. 参会居民有权发言,但应尊重其他居民的意见,不得攻击或侮辱他人。

3. 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会议评估与总结1. 会议结束后,居民委员会应进行会议的评估与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提高下一次会议的质量。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范本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范本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范本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居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议事协商会议制度。

第二条本议事协商会议制度适用于社区居民就社区发展规划、公共设施建设、社区环境卫生等事项进行协商和共商的议事活动。

第三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是指社区居民通过集体讨论、意见交流、协商决策等形式,对社区事务进行 dem 的程序性会议。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组织架构为“主席团—秘书处”。

第五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由社区居民中选举产生的居民代表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

第六条秘书处为议事协商会议的工作机构,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的秘书长及若干秘书组成。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七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按照事前公告、事后公示、议事记录等程序进行。

第八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以由主席团根据需要增加会议次数。

第九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并主持,秘书处为议事协商会议提供会务支持和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符合会议法定人数的代表出席人数达到会议法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开始会议。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内容应由会议的召集单位或居民代表提议,主席团下发会议议程,纳入会议讨论。

第十二条会议议定的决议原则上应当经过主席团、居民代表大会的表决通过,并明确责任单位和相关措施。

第十三条会议的决议事项应当及时向社区居民公示,接受居民的监督。

第十四条主席团可以在必要时组织专题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增进社区居民与专家学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可通过发言、提问、意见征集等方式增加社区居民参与议事的机会。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六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居民代表有提案、发表论述、质询、表决等权利,有参加会议、讨论、协商决策的权利。

第十七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居民代表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发表言论,承担居民的期望与责任。

居民议事协商章程模板

居民议事协商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居民自治,促进居民之间的沟通与协商,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居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活动,旨在规范议事协商程序,提高议事协商效率,保障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权利。

第三条本章程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尊重居民意愿原则;3. 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原则;4. 责任与义务相统一原则。

第二章议事协商组织第四条本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活动由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居民委员会成员;2. 居民代表;3. 社区工作人员;4. 社区特邀代表。

第六条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居民委员会成员担任。

第三章议事协商内容第七条议事协商内容主要包括:1. 社区公共事务;2. 居民生活服务;3. 社区环境与安全;4. 社区文化活动;5. 居民利益诉求;6. 其他需要居民议事协商的事项。

第八条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议事协商会议,对协商内容进行讨论、决定。

第四章议事协商程序第九条议事协商程序如下:1. 提出议题:由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或社区特邀代表提出议题,并报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

2. 研究议题: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对提出的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形成初步意见。

3. 公示议题:将初步意见在社区公告栏、微信群等渠道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居民意见。

4. 召开会议:在公示期满后,召开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对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

5. 形成决议:经表决通过,形成决议。

6. 落实决议: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将决议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第五章议事协商纪律第十条参加议事协商的居民应遵守以下纪律: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 尊重他人意见,积极参与讨论;3. 保守国家秘密和社区秘密;4. 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5. 不得借议事协商之名,谋取个人私利。

社区居民议事会章程

社区居民议事会章程

社区居民议事会章程居民是指:在本国长期从事生产和消费的人或法人,符合上述情况他国的公民也可能属于本国居民。

这时,居民可分为自然人居民和法人居民。

自然人居民是指那些在本国居住时间长达一年以上的个人,但官方外交使节、驻外军事人员等一律是所在国的非居民;法人居民是指在本国从事经济活动的各级政府机构、企业和非营利团体,但是国际性机构,诸如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组织,是任何国家的非居民。

社区居民议事会章程范文一:为了规范社区居委会的议事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实现社区居民代表民主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1、集体决策的原则。

凡属社区居民代表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

社区居民代表议事要以社区观念、全局观念,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于涉及社区全局的重大问题,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社区居民代表议事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重大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

3、一事一议的原则。

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一般实行一事一议,一次会议确定一至二个主题,进行深入讨论,做出决策。

二、议事范围1、决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会议的日期、议程。

2、审议社区居委会制定的社区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社区内的重大事项。

3、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4、审议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临时变动。

5、决定社区居委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三、会议的筹备1、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或三分之一代表要求,应及时召开会议。

2、确定议题。

社区居民代表议事要根据社区自治章程所规定的相关议事范围议事。

凡需提交社区居民代表议事的议题,一般由社区居委会提出。

3、议题确定后,应将所列议题向社区居民公布,设立民意畅通意见征求箱,广泛征求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的意见。

4、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会召开五天前,应以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居民代表。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最新版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最新版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最新版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共同治理社区事务,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智慧和主动性,建设和谐、文明、有序的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议事协商会议的组织第二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是社区居民共同协商、研究和决策社区事务的重要形式。

每个社区应定期召开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会议可由社区居民或社区居委会提议召开。

第三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召集1.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召集应提前不少于7天,并通过社区公告、宣传等方式进行通知。

2. 社区居委会作为议事协商会议的召集单位,应确保社区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的平等和便利。

第四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主持1.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由社区居委会主持,确定会议主持人,并由居委会成员充当秘书。

2. 会议主持人应当做到公正、公平、客观,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果。

第五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参与1. 任何社区居民都有参加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权利,可以自愿参与,也可以委托他人参与。

2. 参与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居民应当提前登记,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明材料。

3. 社区居委会应当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确保参与者能够顺利进行议事活动。

第六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表决1. 社区居委会议事协商会议应当采取公开、民主、透明的方式进行表决。

2. 会议主持人在开展表决前应当充分征求与会居民的意见,充分听取与会居民的发言,并在表决前对待表决事项进行明确说明。

3. 表决事项应当通过大多数居民的赞成方可通过,重大事项应当通过绝大多数居民的赞成方可通过。

第七章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议程第七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议程由社区居委会提前制定,并在会议前公布。

第八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议程内容应当围绕社区居民的共同利益和社区事务,重点研究和解决社区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第九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议程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事项:1. 社区居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研究和解决。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模版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模版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和自治意识,提高社区居民的议事协商能力,保障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相关法律法规,在社区居民自治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是居民自主、平等、公正、开放、民主的集体讨论、决策和监督机制。

第三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适用于社区居民在居民自治范围内开展的议事协商活动。

第四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性质是民主协商。

居民通过自愿参与、平等协商、多数决定的方式,就社区发展、管理等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五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基本原则是公开、透明、合法和有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设立常设组织和临时组织。

第七条常设组织是指每个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都必须设立的组织。

常设组织由社区居民自行选举产生,其中包括主席团、秘书处、审议委员会等。

第八条主席团是常设组织的核心组织,负责组织召开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决定议程、引导会议、维护会议秩序等工作。

主席团由议事协商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由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选举产生,任期3年。

第九条秘书处是常设组织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日常工作、协调各项事务等。

秘书处由常设组织选举产生,由专职人员担任。

秘书处成员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审议委员会是常设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对社区居民提出的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

审议委员会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任期3年。

第十一条临时组织是指针对特定事项成立的组织。

临时组织的成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织,由主席团或者秘书处发起,由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选举临时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章会议流程第十二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召集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会前应当提前3天公布会议通知、议程和材料。

(二)会议主持:由主席团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三)确定议程:会议开始后,主席团根据会议事项确定议程,征求与会居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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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社区协商议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增强广大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协商议事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议事组织。

第三条协商议事会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协商议事会工作必须在村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有序进行。

(二)坚持依法办事。

协商议事会工作必须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

(三)坚持以人为本。

要把服务村民、增进社区合法权益作为议事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坚持平等公正。

协商议事会要积极吸纳民众尤其是相关人员作为议事会主体,纳入到协商的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实施以及管理的各个环节,平等协商,形成共识。

作出的决定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第二章协商议事会组成
第四条议事会成员基本构成为“6+X”(即固定成员+相关人员),所有的相关方都可以作为参与的主体,协商的内容不同,参与协商的人员也会有所不同,但主体主要有以下六类:即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群众代表、有威望的老同志(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等)、社会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驻地单位等)、专业人士(提供经济、建筑、法律等专业技术、咨询的人士)。

社区在具体操作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参与对象进行微调,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长,群众代表则通过邀请参加、民主推荐以及自愿报名后精心筛选等方式产生,最终形成“6+X”的人员结构。

原则上,基层干部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第五条议事会成员实行结构制,常任理事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有威望的老同志、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代表中推选产生,一般
由5—7人组成,设理事长1人,其余为成员,任期与村委会一致。

非常任理事根据涉及事务选举(推荐)产生。

总人数原则上为11—15人。

理事长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的可由支部专职副书记担任)。

第六条常任理事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的,应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补选。

第三章职责和议事范围
第七条协商议事会职责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向全体社区群众负责。

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受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第八条积极宣传并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和带动社区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九条负责组织社区范围内关系群众合法权益的议题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形成决议,并监督决议的执行。

第十条经常联系社区群众,充分利用民情家访、QQ群、微信群等现代网络载体,及时了解、收集、掌握、整理、调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十一条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夹带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协商议事的范围:
(一)社区邻里矛盾纠纷调处涉及的问题;
(二)社区内公共文体娱乐活动所涉及的相关事务;
(三)社区内公共环境所涉及集体利益的有关事务;
(四)社区公共安全防范所涉及的相关事务;
(五)社区公众利益密切相关所涉及的民生问题;
(六)社区内事务引发的公共矛盾;
(七)社区内涉及的其他事务。

第四章议事程序
第十三条协商议事会议应坚持社区党组织领导,理事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原则。

第十四条协商议事会议采取不定期召开的方式,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会成员、五分之一以上18周岁以上居民、五分之一以上户主提议的情形,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五条协商议事会议必须有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才能召开。

根据需要,可以特邀居住在社区内的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涉事代表等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协商议事会在群众中收集意见和建议并提出议题,交社区党组织审查,确定议题。

第十七条协商议事形成的会议决议,报村党支部、村委会备案并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对形成的会议决议,村党支部、村委会应予以最大支持,由社区理事会牵头有关单位、社会组织等具体实施,村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本社区协商议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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