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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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范文

2023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范文

2023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范文试点目的近年来,猪瘟疫情频发,猪群的疫病爆发导致大量猪只死亡。

这些病死猪如果不得妥善处理,不仅会造成空气、水源和土壤污染,还会引发其他动物的感染传播。

为了保护环境健康和食品安全,有必要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本试点方案旨在针对2023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进行试点探索,为后续全面推广提供经验。

一、试点范围本试点方案的试点范围为某省农村地区,选择3个乡镇进行试点示范。

二、试点内容1.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在每个试点乡镇设立集中收集点,将农户病死猪运输至集中处理点。

集中处理点应考虑到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选择远离居民区和饮用水源的地方进行设立。

2. 定期收集和处理病死猪设立统一调度机制,定期收集各个乡镇的病死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收集方式可以采用定期回收或农户主动送达两种形式,鼓励农户自行运送,减少处理成本。

3. 无害化处理技术(1)堆肥处理:将病死猪与有机废弃物一同堆肥,提高堆肥温度,加速堆肥过程,确保彻底无害化。

(2)高温灭菌处理:使用高温灭菌设备对病死猪进行高温处理,通过高温的作用,快速杀灭病原体,达到无害化处理的效果。

4. 检测监测对处理后的病死猪处理物进行检测监测,确保处理效果符合无害化要求。

监测项目包括病原体、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检测。

5. 处理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处理后的病死猪处理物可以进行资源化利用,如作为有机肥料用于农田种植或发酵生物制剂的原料等。

6. 宣传推广通过各种途径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和支持。

可以采取宣传海报、宣传视频、宣传展览等方式,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7. 资金保障试点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可以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农业保险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试点成果与评估1. 试点成果(1)完成乡镇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的建立;(2)定期收集和处理病死猪,确保试点地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实施;(3)建立和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备;(4)设立病死猪处理物检测监测体系,确保无害化处理效果。

2024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2024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2024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试点方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一、背景说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防控畜禽疫病传播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我国农村地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式不规范、效果不尽如人意,给人留下了较差的印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并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二、目标及原则1. 目标: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和疫病传播风险。

2. 原则:(1) 科学性原则:依据科学理论和技术,制定处理方案。

(2) 规范性原则:明确操作规范,确保无害化处理质量。

(3) 高效性原则:提高处理效率,减少无害化处理周期。

三、试点范围本试点方案将在指定的农村区域进行试点,覆盖一定数量的病死猪处理点。

四、试点内容及具体措施1. 完善监测体系(1) 建立监测网络:在试点区域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报告病死猪情况。

(2) 加强监测设备建设:配备先进的监测设备,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建立信息平台: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信息平台,方便信息共享和监测数据上传。

2. 规范处理操作(1) 制定操作规范:制定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操作规范,包括处理流程、质量要求等。

(2) 提供培训和指导:组织专家团队对处理人员进行培训,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操作规范的执行。

3. 探索有效处理技术(1) 开展研发工作:加大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力度,探索高效、低成本的处理技术。

(2) 试点推广应用:在试点区域推广应用已经验证的无害化处理技术,收集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

4. 健全政策法规(1) 立法制度建设: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 提高处罚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威慑,减少违规行为发生。

5. 加强宣传教育(1) 宣传无害化处理知识: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和方法。

2024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三篇)

2024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三篇)

2024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试点方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一、背景和意义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由于病死猪的处理方式不当,容易引发疫情传播和环境污染,给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风险。

因此,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迫切需求。

本试点方案旨在探索可行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在试点地区建立科学、高效、可持续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为全国范围内的病死猪处理提供经验和参考。

二、试点地区选择本试点方案将选择面积较大、猪肉养殖业发达的地区作为试点地区,以重点县为主进行试点。

试点地区将根据其病死猪处理情况、资源环境和产业发展情况等因素进行科学选择,确保试点效果的可评估性和可复制性。

三、试点目标1.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确保病死猪的安全、环保处理。

2. 提高病死猪的处理率,减少无害化处理漏网之鱼。

3. 探索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备,提高处理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4. 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处理质量和安全性。

5. 促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产业的发展,实现资源化、产业化、规模化。

四、试点内容和措施1. 建立病死猪收集体系(1)建立病死猪收集回收机制,确保及时、全面收集到病死猪资源。

(2)加强病死猪收集点建设,提高收集效率和质量。

(3)完善病死猪收集登记管理制度,确保病死猪源头可追溯。

2. 探索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备(1)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备。

(2)探索催化剂、微生物和生物制剂等技术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的应用。

(3)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备的规范和标准。

3. 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1)组织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处理技术和操作规范。

(2)制定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操作规程,确保处理过程安全、卫生。

(3)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范文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范文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目前,我国农村养殖业面临着严峻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问题。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工作,涉及到农村环境整治、防控动物疫病、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

然而,现实中存在着处理方式滞后、技术水平不高、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

因此,为了改善农村养殖业的环境质量,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水平,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势在必行。

二、试点目标本试点方案的目标是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有效处理病死猪,减少疫病传播的风险,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具体目标如下:1. 完善病死猪收集和运输机制,确保及时处理;2. 制定科学、规范的病死猪处理方法和操作规程;3.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处理安全、无害化;4. 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管理体系,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5. 提升农民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意识和参与度。

三、试点内容和方案1. 完善病死猪收集和运输机制(1)建立病死猪收集网络,包括养殖场、屠宰场、农户等,确保病死猪能够及时被发现和收集起来。

(2)建立病死猪运输制度,加强对病死猪运输车辆和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输。

2. 制定科学、规范的病死猪处理方法和操作规程(1)根据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制定病死猪处理的科学标准和操作规程,包括处理地点、处理方法、处理工艺等。

(2)推广科学技术,提升病死猪处理的技术水平,培训农民和相关从业人员。

3.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1)建设专门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包括病死猪临时存放场所、处理设备、处理工艺等。

(2)设施应满足环保要求,保证无害化处理的效果。

4. 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管理体系(1)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政府、执法部门、养殖场、屠宰场、农户等的责任和职责。

(2)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定期检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操作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 提升农民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意识和参与度(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重要性的认识,并教授相应知识和技能。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范文(三篇)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范文(三篇)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范文由于猪瘟等疫情的爆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成为了当前畜禽养殖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为了有效应对这一问题,需建立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并制定相应的试点方案。

本文将就该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方案背景近年来,猪瘟等疫情频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成为了养殖业面临的难题。

传统的处理方法存在着成本高、效率低、资源浪费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起一种长效机制来解决这一难题。

二、方案内容1. 设立专门机构: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疫情爆发时病死猪处理的协调工作。

2. 完善监管制度:建立起健全的监管制度,确保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符合相关标准。

3. 推广科技手段:推广应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科技手段,提高处理效率。

4.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养殖户的宣传教育,提升其处理病死猪的意识和能力。

5. 建立补贴机制:建立起政府资金补贴机制,支持养殖户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6. 强化行业协作:加强行业协会和企业之间的协作,共同推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开展。

三、方案效果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降低养殖业受疫情影响的风险,保障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四、方案实施1.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协同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试点方案的实施。

2. 各地方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方案细则,并加强监督检查。

3. 养殖户要积极配合,按要求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确保安全和卫生。

4. 机构和企业要加强科研攻关,提供新技术支持,推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深入发展。

综上所述,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只有通过政府、企业、养殖户及科研机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推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该方案能够得到各方的支持和重视,尽快落实并取得实效。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范文(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防止疫病传播和保护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四篇)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四篇)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试点方案:____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国养猪产业发展迅速,养猪规模不断扩大,但也带来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难题,对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完善病死猪收集、处理和处置环节,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确保病死猪的收集、处理和处置环节具备合规性和科学性,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2. 任务:a. 完善病死猪收集网络,建立全覆盖的收集体系;b. 加强病死猪处理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无害化处理的效率和质量;c. 建立病死猪处置监管机制,加强对病死猪处置环节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三、实施方案1. 完善病死猪收集体系a. 基层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病死猪上报制度,确保及时上报病死猪信息;b. 建立病死猪收集站,提供规范的病死猪收集服务;c. 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对病死猪收集的重视程度。

2. 推广无害化处理技术a. 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研发,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b. 推广应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建立无害化处理示范基地;c. 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养殖户和处理人员的无害化处理能力。

3. 加强监管与执法a. 建立病死猪处置监管机制,加强对病死猪处置环节的监管;b. 加大对非法处置病死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执法效果;c. 增加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高额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组织与保障1. 组织机构:成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成员。

2. 资金保障: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五、预期效果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后,预计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 养殖场病死猪收集率明显提高,病死猪处理覆盖率显著提升;2. 无害化处理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病死猪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得到大幅提升;3. 非法处置病死猪行为受到有效遏制,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最大程度保障。

2024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范文(2篇)

2024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范文(2篇)

2024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范文试点方案: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一、背景与意义猪是我国的主要畜禽之一,养猪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近年来我国养猪业出现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难题。

大量猪只死亡后无法及时处理,导致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风险。

为了推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开展,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国决定在____年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并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

二、试点目标1.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 探索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有效途径和技术,确保处理结果符合国家环境和卫生要求;3. 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责任主体和监管机制,保障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4. 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处理工作的科学可行性。

三、试点范围试点范围选择在猪养殖集中的地区(如江苏、河南、山东等),以及污染严重的地区。

具体试点范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四、试点内容1. 制定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明确处理方式、工艺流程、处理产品的质量要求等;2. 对试点地区的养猪场进行调查和摸底,了解病死猪的数量和处理情况,确保试点工作的目标和重点;3. 在试点地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集中处理场所,配备相应的设备和技术人员;4. 推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相关工作;5. 加强监管和协调,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监督机制;6. 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养殖户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无害化处理意识和技术水平。

五、试点措施1. 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处理工作符合国家环境和卫生要求;2. 加强监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确保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开展;3. 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和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4. 将试点地区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纳入定期检查和考核范围,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和评估;5. 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医服 务水 平 , 降 低 动 物 死 亡 率 。进 一 步 加 大 标 准

附件 : 试 点 名 单
试 点 名 单

化 规模养 殖 的投入 力度 , 支持规 模养殖 场 ( 户) 、
龙 头企业 、 养殖 专业合 作社 完善基 础设施 , 加 快 推动养殖业标准化 、 规模化 、 生 态化 、 科学化发展 。
厂化 焚烧 处理 。
助, 并加大对 专业 化无 害化处 理厂 的投入 力度 。
( 四) 加 强对 病死猪 无害化 处理 工作 的监管
无 害化处理 工作 的监管 , 一 是 对 万 头 以上 生猪 规
( 三 )加 强 基 层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监 管 能 力 进一步 完善动物 卫生监 督执法体 系建设 , 保
从总体情 况看 , ‘ 一是 对 病 死 猪 应 就 近 进 行 无 害 化 理 工 作 。要 建 立 无 害 化 处 理 与 保 险 联 动 的机 制 ,
处 理 ;二 是 应 考 虑 最 大 程 度 降低 成 本 、 节 约 资 源 加 快 推 进 育 肥 猪 保 险工 作 , 有 条 件 的 地 方 可 按 规 出险 生 猪 理 赔 以及 各 种 无 害 化 处 理 方 法 的 优 缺 点 等 因 素 选 择 定 实 施 育 肥 猪 保 险 保 费补 贴 政 策 , 无害化 处理方 式 ; 三 是 对 发 生 一 类 动 物 疫 病 以及 的 条 件 是 必 须 实 施 无 害 化 处 理 。试 点 省 要 对 养 炭疽 、 结 核 等 重 点 动 物 疫 病 死 亡 的猪 必 须 实 施 工 殖 场 所 建 设 无 害 化 处 理 设 施 设 备 等 给 予 适 当 补
强 化基层 监管 能力 的有效 方式 。各试 点省 (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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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农医发[201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尽快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遵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我部制定了《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试点省份要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本省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试点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

非试点省份也要及时组织建立本省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农业部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为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经国务院同意,选择在部分省份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探索有效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奖补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部分大中城市、养殖密集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及重点水域周边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探索经验,总结完善,逐步推广,尽快在全国建立完善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防止随意丢弃病死猪污染环境,防止病死猪流向餐桌引起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防止病死猪传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试点范围
(一)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型城市的全部区域;
(二)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省的部分地级市、部分生猪调出大县;
(三)辽宁、吉林永吉、海南等经农业部评估认可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试点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试点时间
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

五、试点内容
(一)探索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有效运行机制。

探索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基础、养殖量及养殖密度、方式等因素,采取不同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

一是要求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合作社及龙头企业必须对养殖过程中的病死猪做无害化处理。

其他环节产生的病死猪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是建设无害化处理厂,实施政府直接负责运转或调动社会力量实行企业化运作等多种模式,集中处理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的病死猪。

(二)探索建立完善的病死猪收集体系。

科学测算无害化处理厂的辐射范围,并综合考虑其处理能力等因素,配备必要的专用运输车、运输袋以及相应的设施设备等。

同时建立病死猪收集点,一是年出栏5000—100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必须建设一座存放病死猪的小型冷库;二是年出栏1000—50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备一台存放病死猪的低温冰柜;三是乡镇或村根据生猪饲养情况设立1个或几个病死动物集中收集点,建设冷库,购置冰柜以及短途运输设备等,作为生猪散养户病死猪的临时存放点。

(三)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无害化处理方式。

目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主要包括深埋、焚烧、高温高压化制以及生物发酵等四种方法。

各地应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各自情况的处理方式。

从总体情况看,一是对病死猪应尽量采取就近的无害化处理措施;二是应考虑到最大程度降低成本,节约资源以及各种无害化处理方法的优缺点等因素选择无害化处理方式;三是对发生一类动物疫病以及炭疽、结核等重点动物疫病死亡的猪必须实施工厂化焚烧处理。

(四)加强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管,一是对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和无害化处理厂,要派出专门人员负责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二是对病死猪收集点,要在无害化处理厂收集病死猪时实施监管,还要实施定期抽查;三是对生猪规模养殖场防疫档案、冷库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的监管。

(五)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猪行为。

公安部门牵头,食药、农业部门共同参与,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猪行为。

各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定期通报打击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六)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

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养殖质量;改善养殖环境条件,提高兽医服务水平,降低动物死亡率。

进一步加大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投入力度,支持规模养殖场(户)、龙头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养殖业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科学化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试点省(区、市)要细化落实省、市、县、乡各级政府的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探索完善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能力的有效方式。

各试点省(区、市)农业、环保、食药、公安、水利、城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农业部门还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专家组,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要进一步明确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及运输经营者是其养殖、运输经营过程中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

(二)健全机制。

试点省份要在落实现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机制,积极探索实施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要建立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的机制,加快推进育肥猪保险工作,有条件、有意愿的地方可按规定实施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出险生猪理赔的条件是必须实施无害化处理。

试点省要对养殖场所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等给予适当补助,并加大对专业化无害化处理厂的投入力度。

(三)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试点区域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全部实行参照公务员法或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保证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求。

要求尚未出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机构建设方案的县(市、区)出台方案,并建成人员充足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加大对养殖场(户)的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健康养殖和防疫常识,增强法制意识、环保意识。

积极推行本地屠宰,大力推广消费冰鲜肉的习惯。

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病死猪的危害及其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群防群控”的长效机制。

(五)其他事宜。

考虑到公众接受程度,建议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命名为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同时,明确其建设用地为农用设施用地,对处理后的肉骨粉、油脂等继续销售,符合条件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加大监管力度。

附件:试点名单
附件:
试点名单
一、北京市(16个区县)
二、上海市(18个区县)
三、天津市(16个区县)
四、河北省(5个县级)
新乐市、徐水县、三河市、滦南县、抚宁县
五、黑龙江省(1个县级)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六、江苏省(39个县级)
地级市:苏州市(11个区县)、无锡市(8个区县)、南通市(8个区县)
县级:阜宁县、泰兴市、盱眙县、新沂县、武进区、浦口区、六合区、仪征市、江都区、靖江市、丹阳市、扬中市
七、浙江省(32个县级)
地级市:嘉兴市(7个区县)、湖州市(5个区县)
县级:鄞州区、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萧山区、临安市、金东区、婺城区、义乌市、兰溪市、浦江县、龙游县、江山市、衢江区、柯城区、绍兴县、平阳县、温岭县
八、山东省(9个县级)
莱州市、乳山市、临沭县、诸城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州市、黄岛区(原胶南市)、莱西市九、河南省(5个县级)
济源市、汝州市、新郑市、永城市、郾城区
十、湖北省(5个县级)
夷陵区、监利县、蕲春县、安陆市、宜城市
十一、湖南省(7个县级)
浏阳市、长沙县、攸县、屈原区、慈利县、双峰县、祁阳县
十二、广东省(2个县级)
高州市、化州市
十三、广西自治区(5个县级)
博白县、武鸣县、全州县、陆川县、兴安县
十四、重庆市(13个县级)
荣昌县、忠县、合川区、黔江区、主城九区(以重庆市动物无害化处理厂为依托)
十五、四川省(5个县级)
简阳市、邛崃市、达县、安居区、泸县
十六、陕西省(5个县级)
杨凌示范区、西乡县、澄城县、榆阳区、兴平市
十七、辽宁省(18个县级)
沈阳市(13个区县)、彰武县、北票市、黑山县、庄河、瓦房店
十八、吉林省(2个县级)
永吉县、九台市
十九、海南省(5个县级)
海口市、三亚市、东方市、儋州市、屯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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