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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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处方、不合理处方用药干预制度流程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处方用药干预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不合格处方、不合理处方用药干预制度
为了落实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根据我院合理用药的有关规定,制定制度如下。

一、门诊不合格处方的处理
(二)临床药师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一)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院在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精心整理
(二)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医嘱)的水平。

(三)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医院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管理机制

医院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管理机制

医院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管理机制首先,医院不合格处方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处方的不规范和不合理。

有些医生在开具处方时没有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和用药要求,没有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的用药指导,而是一刀切地使用通用的处方模板,导致用药效果不佳。

还有一些医生在处方中过度使用药物,可能是考虑到药物的利润或是其他因素,而不是出于真正的医学需要。

这样的处方不仅增加了患者的药物负担和不良反应的风险,还可能导致耐药性的增加和治疗失败。

其次,医院的用药管理机制不合理也是导致医疗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些医院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存在贪污腐败、假冒伪劣药品进货、过度依赖销售提成等问题,导致医院在用药选择上偏向于利润最大化而非患者的最佳利益。

此外,一些医院在用药配送环节存在滥用药物、错配药物、没有进行严格的药物追踪等情况,这些行为不仅增加了患者用药的风险,还可能导致患者药物误用或滥用,甚至危及生命。

再次,医院在用药监测和反馈方面也存在着问题。

尽管大部分医院在开具处方后会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跟踪和反馈,但是一些医院在用药监测上存在疏漏。

例如,个别的医院没有建立及时的用药副作用监测系统,在患者使用药物后无法及时发现药物副作用并给予适时处理。

此外,医院也需要建立完善的医疗事件报告和处方用药评估制度,从而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用药。

针对医院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用药管理机制问题,有几点建议:首先,医院应加强医生的用药指导和培训,提高临床判断和用药决策的水平。

医生应准确把握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针对个体情况开具个体化的处方。

同时,医院还应建立起处方审核制度,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查,确保其规范和合理。

其次,医院应加强对药品采购的监管,建立起公平、透明、合规的采购体系。

医院应明确药品采购的标准和流程,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筛选和管理,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的出现。

同时,医院还应加强对药物的追踪和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

最后,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用药监测和反馈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药物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5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医院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医院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医院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为落实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提高医院的处方质量,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对点评处方结果实施干预,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一、处方干预的目地处方干预的目的:减少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优化药物治疗,提高处方质量,保证用药安全合理。

二、处方干预的依据1.卫生部下发的《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2.《市三院处方点评制度与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3.药师要掌握丰富的药学知识和技能,掌握药物治疗与疾病的关系。

三、处方干预实施方法1.坚持每月进行处方点评工作,将点评结果定期上报医务科,点评结果应作为干预性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相关临床医生。

2.坚持每月进行不合理处方统计工作,上报点评结果,通过行政手段规范医生处方行为。

3.审方时发现处方不规范问题和不适宜问题,及时与相关医生进行沟通,进行即时性干预措施,提出修改建议;若在原处方上修改,修改处留医生的签名;临床药师进行药学查房时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4.若干预与患者出现矛盾,使干预不得不终止时,将原处方留出,再次与医生进行沟通,避免下次出现重复问题,杜绝用药安全隐患。

5.针对性的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培训和相关法规的学习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

6.设立用药咨询电话,及时解答临床关于药品规范名称、药品包装规格,剂型,用法用量,药品适应症和不良反应等相关药品信息问题,加强与临床医生的沟通。

四、处方干预的重点1.药品剂量和用法的正确性的干预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医生未按照药品说明书一般用法、用量开具处方的,药师应与医生沟通提出修改意见,若医生坚持诊疗必须执行该用法时,医生应当注明理由,并在该药品用法、用量处再次签名方可有效。

2.处方超量的问题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专指我院《处方管理实施细则》中归定的39种疾病),处方量可适当延长至30天;其他疾病如需增加处方量,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

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

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a为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降低不合理处方率,特制定我院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如下:
一、加强临床医师和药师《处方管理办法》的培训与考试。

二、药师加强门诊药房处方的审核,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登记与拦截,并与临床医师进行沟通或将不合理处方退回。

三、临床药师加强病区医嘱的审核。

四、利用合理用药系统进行过滤电子处方与医嘱,对用药不适宜处方实施自动干预。

五、每月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处方点评细则》对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并定期在《处方与临床用药通报》公示,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离岗培训。

六、行政干预:药剂科、医务科、门办每周对处方(医嘱)质量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在每周例会通报,并按《医院工作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及考评细则》讲行处罚。

医院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管理机制

医院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管理机制

医院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管理机制背景:医院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机构,合格处方和合理用药是医院工作的关键方面。

然而,一些医院存在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用药的问题,给患者的健康带来潜在风险。

因此,建立健全的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用药管理机制非常重要。

不合格处方:不合格处方包括处方内的错误或缺陷,如药物选择不当、药量不准确、用药时间不合理等。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患者的健康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

为减少不合格处方的发生,医院应加强对医生的处方培训和评估,并建立合格处方的标准和流程。

不合理用药:不合理用药是指医生在治疗过程中的药物选择和应用不符合临床规范和科学依据。

这可能导致患者的病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或产生其他不良后果。

为避免不合理用药,医院应加强临床指导和规范制定,确保医生的用药决策符合科学、安全、合理的原则。

管理机制建议:1. 建立医院内部的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用药监测机制,定期对处方和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2. 强化医生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升其处方和用药水平。

3. 设立专门的药学团队,提供药物治疗相关的咨询和监督。

4. 指定药师参与处方审核和临床用药决策,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对药物治疗的理解和依从性。

结论:医院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用药管理机制的建立,对保障患者的健康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应加强内部管理,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来提升处方和用药质量,以更好地服务患者和社会。

参考资料:1. 张三,李四,王五. 医院合格处方和合理用药管理研究. 医药管理杂志,2020,(4): 23-28.2.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用药监测通报解读. 2021.。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是指在医疗领域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处方药的不合理开具、不合理用药干预等。

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医生个体行为原因、药企销售策略原因、患者就医行为原因等。

本文将从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用药干预两个方面进行讨论。

首先,不合格处方是指医生开具的处方存在一些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这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处方错误:这是一种常见的不合格处方,包括剂量错误、给药途径错误、服用时间错误等。

这种错误可能是因为医生忙碌或疏忽所致,也可能是因为医生没有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而导致的。

2.滥用药物:这是另一种常见的不合格处方问题。

有些医生为了赚取更高的费用或满足患者的需求,会过度开具一些药物。

这些药物可能具有潜在的风险,包括药物依赖性、副作用等。

此外,有些医生可能会开具不必要的抗生素等药物,导致细菌耐药性问题。

3.过度治疗:有些医生为了满足患者的期望或追求更好的治疗效果,可能会过度治疗。

这包括开具过多的药物、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手术等。

过度治疗可能会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经济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其次,不合理用药干预是指药企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对医生的用药决策产生干预的行为。

这种干预可能出于商业利益考虑,导致用药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药企推广:有些药企会通过在医学会议上的演讲、研究经费的提供等方式来影响医生的用药决策。

这种推广可能存在片面性,使得医生只关注其中一种药物或治疗方式,而忽视了其他有效的治疗方法。

2.贿赂行为:有些药企可能会采取贿赂的方式来影响医生的用药决策。

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医生开具不必要的药物或使用不合理的治疗方法,从而让患者承担不必要的治疗费用。

3.奖励机制:有些药企会通过奖励机制来鼓励医生使用其产品。

这种奖励可能导致医生以商业利益为导向,而非患者的最佳利益为准则,从而产生用药不合理的问题。

面对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用药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2篇)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1.目的。

建立医院处方点评制度,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

2.责任者。

医务科、药剂科。

3.制度:⑴处方点评的形式:定期对书写规范和对处方用药合理性进行点评,并记录在专用表格。

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依据:各种文献资料及药品说明书,如遇到文献资料与药品说明书不符,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⑵合格处方评价的标准:《处方管理办法》。

⑶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4.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⑴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⑵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⑶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⑷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⑸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⑹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⑺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⑻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⑼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⑽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⑾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⑿无特殊情况的,普通处方超过____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____日用量;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⑴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皮试的;⑵药品的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的;⑶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⑷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⑸药品用法用量欠妥。

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⑹联合用药不适宜的;⑺有重复给药现象的;⑻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⑼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忌;5.处方点评的方法:⑴依据处方评价标准的各个项目,制成表格;⑵采用月底随机抽检不合格处方的方式,并由药师负责登记;⑶医务科和药剂科____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处方用药不合理的情况进行点评,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嘱提出合理建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2)是指医院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确保患者用药安全而建立的管理规范。

处方制度及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制度及处方点评制度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处方管理办法及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处方评分标准,特制定医院处方及处方点评制度;1、处方应由合格的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医师在处方开具过程中应遵循诊疗常规、药品使用要求等;医师书写处方、药师调剂处方等过程均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处方管理办法及省卫生计生委的相3后记中“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师双人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等栏目有缺项;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要求急诊处方、普通处方、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黄色、白色、淡红色、淡红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标注;(2)处方书写规范1开具处方时,处方前记、正文、后记规定的各项目中有缺项,或与病历记载不相一致;2开具处方时使用了规定外的红笔、铅笔和易褪色的笔;3每张处方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4处方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或加盖签章及未注明修改日期;、3处方用药合理性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药品的适应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细不符合;3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针对性不强的“大范围”用药;4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用量超过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5药品用法用量欠妥;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6有重复给药现象;7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品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处方管理小组负责定期对处方用药不合理的情况进行点评,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嘱提出合理建议;4定期汇总各类不合格处方的频次,通过医院内部刊物药讯、每季度医疗质量通报、院内网络等方式进行通报公示;5通过引入奖惩制度,对评价处方的药师进行有效的激励和制约,从而确保其“处方评价的公正性”;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调剂处方药名,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室、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调剂时应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在调剂完成后,应在处方上签名;7、处方由药学部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点评制度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处方点评制度(修订)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的要求,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提高处方质量,制订我院处方点评制度。

一、药师配发药品时应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临床药师应对处方用药的适宜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每月随机抽查各临床科室门诊处方50-150张,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处方质量,包括眉栏是否缺项,有否临床诊断,书写是否规范,修改后有否签名,处方药品是否超过5种或用药时间过长,处方费用是否过高,以及不合理用药情况等。

对问题处方进行登记,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分析点评,明显不规范处方在医院办公平台上公示,传阅到每位临床医师,指导督促改进。

并把各科汇总情况在医院季度医疗质量交叉检查会议上通报,根据不合格处方数进行扣分。

三、每月随机抽查中心药房医嘱情况,主要检查药品配伍、用药指征是否合理、辅助用药使用是否合理、药品用法用量是否恰当等,发现问题记录并及时反馈给临床,促进合理用药。

四、每月检查临床输液配伍中出现的不合理情况,分析点评,促进提醒临床合理用药。

五、处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理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与临床沟通讨论,以对药品的合理使用达成共识。

六、对多次违反《处方管理办法》,不按规定开具、使用处方药品的医师或科室,提出警告或进行相应的扣罚。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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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
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
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
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
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 5 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6.门、急诊病人静脉给药一次处方量超过三天的。

7.门、急诊病人使用特殊管理级抗菌药物的。

8.超剂量用药的。

9.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三、住院病人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无指征用药。

2.给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3.Ⅰ类无菌手术术后使用抗菌药物超过24h的;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超过五天的。

4.病情不需要的超疗程、超剂量用药。

5.不按药敏试验结果使用抗菌药物的。

6.感染病人体温正常、症状及体征消失、血象正常后,抗菌药物使用超过三天的。

7.已明确的单一的普通细菌感染,使用二联以上抗菌药物的。

8.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9.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10.医保及其他商业保险病人不按医保用药规定用药的。

济医附院兖州院区处方干预登记表(4.14.3.6)
……………………………………………………………………………………………………......
济医附院兖州院区处方干预登记表(4.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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