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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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

机制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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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

环境状况风险评估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有关单位:

为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强高危行业(企业)风险评估,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风险评估范围、主体及时间要求。交通运输系统高危行业风险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公路工程施工(重点桥梁工程)、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

高危行业(企业)法人代表是本行业(企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风险评估时间要求,原则上一年一次,每年6月底前须完成风险评估,国家对各行业风险评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安全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运输:对运输车辆、运输货物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停车场安全距离,特别是企业周边生产经营单位对企业的安全影响要分析论证,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统计分析表

1、此表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运管处、农村公路管理站填制,每次评估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办公室。

2、各高危行业(企业)每次评估后向各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统计分析表,可参照此表制作。

对以上这些重大安全风险,请你们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措施,于年月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和专家论证意见分别经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涉及的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

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电话(传真):

附:重大安全风险整改指令书回执单

(章)

年月日

注:《整改指令书》发给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的,此回执分别由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涉及的分管领导签收;《整改指令书》发给市直有关部门的,此回执由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收。并在3日内将回执单传真至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办公室,传真电话:235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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