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贸易壁垒的理论分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绿色贸易壁垒的理论分析

随着全球环境保护浪潮的兴起和贸易保护政策的出台,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一种全新的贸易保护手段已悄然登上国际大舞台,这就是渐受瞩目的“绿色壁垒”。这种合法的绿色壁垒呈不断加强的趋势,发达国家利用经济和技术上的优势,通过绿色壁垒,有效地保护本国市场,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形成了不平等的贸易关系,给发展中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由此可见,我们对绿色壁垒的理论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1.1 绿色壁垒的含义及其性质

1.1.1 绿色壁垒的含义

所谓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及动物、植物健康或安全甚至生命为名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措施,以阻止某些外国商品进口或在进口时受到一定的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市场和环境的目的。可见,绿色壁垒是指一些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合理的。

绿色贸易壁垒涉及范围非常广泛从原材料生产流程、加工工艺、包装标签、卫生安全、技术标准到环境保护等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了绿色技术标准、绿色产品包装和标签、卫生和检疫规定、绿色环境标准、绿色市场准入制度等。

1.1.2 绿色壁垒的性质

关于绿色壁垒的性质,我们应当用客观的眼光来看待,绿色壁垒有正当和不正当之分。实施正当绿色壁垒的进口国,是出于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动机。如“二恶英”污染事件中,我国政府对部分进口的奶粉进行了封存,禁止其继续进口,此举纯粹是为了保护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相反,如果进口国是借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其抬高本国环境保护标准实际上是为了构筑阻挡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屏障,那么这种绿色壁垒无疑就是不正当的。实施不正当绿色壁垒的进口国,其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其一,对特定国家的相同产品未能遵守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其二,对国内产品和国外产品实行双重标准,从而违反了WTO的国民待遇原则。正是由于发达国家动辄设置不正当的绿色壁垒以排斥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从而掩盖模糊了绿色壁垒固有的、正当的、合理的一面。

1.2绿色壁垒的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也叫环境壁垒,与其他非关税壁垒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

1、“绿色壁垒”有一定的合理性

近几年,人们越来越关注生态环境,关心生活质量,对污染环境、危害健康的商

品和服务表现出强烈的排斥性。绿色壁垒正是符合公众这一环保消费心理而变换手法以保护本国工业与市场。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保护世界资源和人类健康,使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合理性。

2、“绿色壁垒”具有形式上的合法化

因环境保护而导致的各式各样的绿色壁垒都是在合法的外衣下进行的。绿色壁垒与传统的非关税壁垒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通过公开立法加以规定和实施的,以一系列国际国内公开立法为依据和基础,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目前国际上已签订150多个多边环保协定,发达国家更是大力推行环保立法,为绿色壁垒提供法律支持。但这种形式上的合法性并不能掩盖其不合法的本质,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3、“绿色壁垒”具有内容上的广泛性

绿色壁垒其保护内容十分广泛。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国际社会组织颁布了很多保护性公约,保护的内容涉及从陆地到海洋,从人类到动物,从动物到植物,从固体到流体,从流体到大气。这些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健康有关商品的生产、销售方面的规定和限制,而且对工业制成品的安全、卫生、防污等标准也做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些绿色保护措施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挑战性。

4、“绿色壁垒”具有实施的强制性

绿色壁垒以一系列国际国内立法为依据,因此在实施时具有强制性。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环保运动开展较早,已经从行政、立法、经济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环保规范。在从事国际贸易过程中,必须遵守一国法律、条例和法规,这些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在实施时往往能很快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5、“绿色壁垒”具有隐藏性

绿色壁垒借助环境保护之名,隐蔽于具体的贸易法规、国际公约的执行过程之中,成为进口国拒绝外国产品的“尚方宝剑”。绿色壁垒和其他如进口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相比,回避了分配不合理、歧视性等分歧,不易产生摩擦。它把贸易保护的视线转移到保护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安全上,加之各种检验标准和检测技术较为复杂,出口国不易发现其贸易保护本质,往往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具有更大的隐蔽性[3]。

6、“绿色壁垒”具有贸易上的歧视性

许多由绿色壁垒而引起的贸易争端,都是因为设置这类壁垒的进口国实行歧视性贸易政策而引起的。更为重要的是,人们通常认为尽管绿色壁垒属于贸易保护措施,但由于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因而,只要在对国内外同种产品都实施同一环保标准的限制时,就视为做到了贸易政策的“公正、公平”。然而,在现阶段以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去要求发展中国家,显然是极端不合理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落后国家贸易上的歧视。

7、“绿色壁垒”具有存在的动态性

绿色壁垒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停的在变化着。随着进口国家的技术进步、居民对于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标准不断向越来越高的方向发展,这就要求出口商应该不断绝进行技术改革,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还要及时掌握进口国的环境标准,以便及早做出反应。

8、“绿色壁垒”具有时效性

绿色壁垒只能在某一定时间内有效,实施者不可能永久性地把某一特定出口商的产品挡在国门之外。如果出口商的产品达不到进口国关于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要求,其产品被拒之门外,当出口商经过一段时间的技术改造和采取一系列的绿色措施,其产品的环境标准和其他技术一旦达到进口国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时,进口国原来对该产品的绿色壁垒就不复存在了,所以针对某一产品所实施的绿色壁垒有一定的时效性。

1.3绿色壁垒成因分折

“绿色壁垒”是上个世纪环保浪潮的产物。在初期,绿色壁垒的形成是出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安全的需要,消费者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全球绿色消费运动的兴起进一步促进了绿色壁垒的发展。随着近年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关税壁垒和各种传统非关税壁垒有越来越减弱或消除的可能,绿色壁垒逐渐取代关税和出口配额、许可证制等非关税壁垒,成为一种新型的贸易壁垒。由于绿色壁垒独特的双重作用:既可保护环境,也可保护国内产品和市场,所以他已经成为在国际贸易中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并且竞相被发达国家采用。

其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球环保意识提高

由于上世纪世界环境灾难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人们的危机感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关注环境问题。(如图)

资料来源:《国际贸易问题》1998年第2期

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给人仍敲响了警钟,人类开始了深刻的反思,从危机中觉醒。1972年6月5日,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