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及处理方法与设计方案
电子商务中的电子证据与网络纠纷解决

电子商务中的电子证据与网络纠纷解决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了现代商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网络纠纷也随处可见。
在处理网络纠纷时,电子证据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中的电子证据的重要性以及网络纠纷的解决方法。
一、电子商务中的电子证据的重要性电子证据在电子商务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首先,电子证据可以有效地记录和保存交易活动。
传统的商业活动往往需要大量的纸质文件进行记录,而电子商务可以通过自动化系统来实现数据的收集和存储,从而减少了纸质文件的使用,提高了信息的处理效率。
其次,电子证据具有不可抵赖性和完整性。
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每一步都可以通过电子证据进行记录,从而使得交易的过程清晰可见。
这一点可以有效防止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产生争议,保护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电子证据的可追溯性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便利。
每一笔电子商务交易都可以追踪到其来源和去向,通过对这些电子证据的分析,可以迅速确定责任方,加快纠纷解决的进程。
二、网络纠纷的解决方法在电子商务中,网络纠纷时有发生。
针对这一问题,社会各界以及相关法律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法。
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方法。
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或者第三方仲裁组织进行协商,寻求互利的解决方案。
这种方法可以有效减少纠纷的扩大化,并且可以保护交易参与方的声誉和形象。
其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也是一种常用的方法。
当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当事人可以寻求法律救助,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然而,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使用显得尤为重要。
当事人应保留和提供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以及其他与纠纷有关的电子证据,并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最后,通过在线纠纷解决平台解决纠纷也是一种新兴的解决方法。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在线纠纷解决平台,通过这些平台,双方可以在线提交纠纷信息,并由专业的仲裁团队进行裁决。
这种方法具有高效和便捷的特点,可以快速解决纠纷,减少交易参与方的损失。
法院工作中的电子证据的使用与审查方法与经验

法院工作中的电子证据的使用与审查方法与经验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证据在法院工作中的使用越来越普遍。
电子证据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聊天记录、云存储文件等。
相比传统的纸质证据,电子证据具有易获取、易保存、易传递等优点,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挑战。
本文将探讨法院工作中的电子证据的使用与审查方法与经验。
一、电子证据的获取在法院工作中,电子证据的获取是一个关键环节。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电子证据的来源。
电子证据可以来自各种渠道,比如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平台、手机通讯记录等。
根据不同的案件特点和需要,我们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获取电子证据。
其次,我们需要确保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电子证据的完整性是指证据的内容没有被篡改或删除,真实性是指证据的来源可信。
为了保证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获取原始数据、查验证据的元数据、调取相关的电子日志等。
二、电子证据的保存与管理电子证据的保存与管理是法院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由于电子证据具有易丢失、易篡改的特点,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安全的电子证据存储系统。
该系统应具备备份、加密、权限管理等功能,以确保电子证据的安全。
同时,我们还需要定期对存储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修复潜在的问题。
其次,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电子证据管理流程。
该流程应包括电子证据的收集、登记、归档、检索等环节,以确保电子证据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在管理流程中,我们还可以引入一些技术手段,比如数字签名、时间戳等,来增加电子证据的可信度。
三、电子证据的审查与鉴定电子证据的审查与鉴定是法院工作中的核心环节。
在审查和鉴定电子证据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们需要审查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合法性是指证据的获取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可信度是指证据的内容真实可信。
在审查电子证据的合法性时,我们需要查验证据的来源、获取方式等;在审查电子证据的可信度时,我们需要查验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等。
电子证据的收集方法和措施

电子证据的收集方法和措施
电子证据的收集方法和措施是指在收集电子证据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方法和步骤,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合法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电子证据收集方法和措施:
1. 搜索和获取数据存储介质:搜索和获取需要收集的电子证据所存储的数据存储介质,例如计算机硬盘、移动设备等。
2. 确保证据不被篡改:在收集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电子证据不被篡改,例如保持数据存储介质的完整性,使用安全的获取工具等。
3. 文档和记录整个收集过程:在收集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整个过程,包括收集的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可跟踪性和可证明性。
4. 保护现场:在需要对电子设备现场进行收集时,应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避免任何操作对电子证据的损害或污染。
5. 保持证据的完整性:在收集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电子证据的完整性,例如制作数据镜像、计算和验证哈希值等。
6. 确保证据的可读性和可分析性:在收集的电子证据中,应确保数据的可读性和可分析性,以方便后续的取证、分析和检验。
7. 遵守法律和隐私规定:在收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法律和隐私规定,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8. 保护证据的备份和存储:在收集到电子证据后,应制作证据的备份并妥善存储,以备将来的审查和证明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电子证据的收集方法和措施可能会因不同的案件类型、司法管辖区等而有所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和操作。
同时,如果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建议请专业人士参与和指导收集过程。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据取证系统设计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据取证系统设计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犯罪案件屡屡发生,电子证据的取证问题也日益凸显。
传统的电子证据取证方式效率低下、易被篡改,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网络安全,提高电子证据取证的效率和可信度,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据取证系统应运而生。
一、区块链技术概述区块链是一种去中心化、分布式记账技术,由比特币的发明人中本聪提出。
它通过数据加密、区块链连接、共识机制等技术实现了信息的不可篡改性和公开透明性。
各节点参与者的共同维护构成了区块链生态系统,保证了信息的安全性和一致性。
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据取证系统设计1. 系统架构设计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据取证系统采用分布式架构,系统包含证据采集、证据存储、证据鉴定、证据审批等环节。
证据采集模块采集相关证据信息,并以哈希值的形式上传至区块链网络;证据存储模块将证据文件保存在分布式文件系统中,确保证据的可访问性和可扩展性;证据鉴定模块通过多种技术手段对证据进行认证鉴定,避免造假和篡改;证据审批模块负责对证据进行审批和归档等工作。
2. 系统功能设计为了确保电子证据的取证效率和可信度,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据取证系统具备以下功能:(1)证据采集功能证据采集功能支持多种证据类型的采集,包括文本、图片、音频、视频、数据库日志等。
证据采集模块采用哈希算法对证据信息进行加密,保证证据的不可篡改性。
(2)证据存储功能证据存储功能采用分布式文件系统进行存储,在多个节点之间实现数据备份和冗余,确保了证据的可访问性和可扩展性。
(3)证据鉴定功能证据鉴定功能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对证据进行认证鉴定,包括数字签名、时间戳、指纹识别等技术,避免证据被篡改和伪造。
(4)证据审批功能证据审批功能负责对采集、存储、鉴定的证据进行审批和归档等工作,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三、系统实现效果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据取证系统应用于实际案件中,取证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证据的可信度也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网络经济纠纷处理电子证据与法律适用

网络经济纠纷处理电子证据与法律适用网络经济纠纷处理:电子证据与法律适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网络经济纠纷案件也逐渐增多。
而在网络经济纠纷的处理中,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兴的证据形式,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电子证据的特点以及法律对其适用的规定,也给争议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题。
本文旨在探讨网络经济纠纷处理中的电子证据及其法律适用问题。
一、电子证据的特点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已经成为诸多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证据形式。
相较于传统的书面证据,电子证据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1 难以篡改电子证据通过计算机记录的形式存在,一旦产生即难以篡改。
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电子证据可以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和验证,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1.2 多媒体性电子证据可以是文本、图片、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
相比于传统的书面证据,电子证据能够更加直观地还原纠纷发生的情景,提高证据的说服力。
1.3 跨地域性网络空间的特点使得电子证据可以在不同地域之间迅速传输,并且不受地域限制。
这种跨地域性为追踪侵权行为和证明纠纷事实提供了便利。
二、电子证据的法律适用2.1 电子数据的收集与保存在网络经济纠纷中,当事人需要及时收集并保存相关的电子证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存储、下载、截屏等方式采集电子证据。
同时,为了保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当事人应当尽量选择一些可信度高的存储方式,例如公证存证或第三方存证平台。
2.2 法院对电子证据的认定法院在审理网络经济纠纷案件时,对电子证据的认定通常采用两种方式。
一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等问题,可以由当事人举证;二是对于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出具的电子数据取证书或其他电子证据的公证书,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予以认定。
2.3 电子证据的证明力电子证据在法院中的证明力依然需要特别关注。
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中的关键电子证据保全

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中的关键电子证据保全一、引言网络安全已成为当今社会中一个重要的议题,每天都会有大量的电子数据在互联网上进行传输和交换。
然而,随着网络攻击事件的不断发生,保护和保全关键的电子证据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中关键电子证据保全的重要性以及有效的措施。
二、电子证据的重要性电子证据是指在网络攻击事件中所涉及的与事件相关的各种电子数据。
这些证据在调查和识别网络攻击者、确定责任和起诉犯罪分子方面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关键电子证据可以包括入侵日志、系统快照、网络流量数据以及相关的通信记录等。
1. 识别攻击者:通过保全和分析关键电子证据,网络安全专家能够确定攻击者的入侵路径、使用的攻击工具以及攻击者的行为特征。
2. 确定责任:关键电子证据能够帮助相关部门或机构确认事件的责任方,并对其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
3. 起诉犯罪分子:通过保全关键电子证据,执法机构可以搜集充分的证据,对网络攻击的犯罪分子提起刑事诉讼,确保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三、关键电子证据保全的措施为了确保关键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网络安全应急预案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进行电子证据的保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措施:1. 数据备份与恢复:建立定期备份机制,将关键电子证据保存在不同的存储介质和地点上,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毁。
同时,建立恢复机制,使关键证据能够在需要时快速恢复。
2. 访问控制:限制关键电子证据的访问权限,并对所有访问进行记录和审计。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证据,从而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密码保护:对于存储在电子设备或云存储中的关键电子证据,应采取强密码进行保护,并定期更换密码,以防止非授权访问或窃取。
4. 加密技术:对于特别敏感的关键电子证据,可以使用加密技术进行保护,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解密和访问。
5. 安全存储:关键电子证据应被妥善地存储在安全环境中,包括物理和网络安全。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够接触到存储设备,并且存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电子取证网络解决方案

电子取证网络解决方案
电子取证网络解决方案,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电子取证变得越来越重要。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犯罪活动也逐渐转移到了网络空间中。
因此,合法机构和执法部门需要采取措施来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保存和分析与电子证据相关的信息。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个综合性的电子取证网络解决方案应该具备以下关键特点:
1. 高效的数据获取:解决方案应该能够帮助用户以快速、高效的方式获取需要的电子证据数据。
这可能涉及到从各种设备和存储媒介中收集数据,包括电脑、移动设备、云存储等。
2. 安全的数据保存:解决方案应该提供安全的数据存储功能,确保收集到的电子证据不会被篡改或丢失。
同时,解决方案还应该遵循相应的法律和隐私保护规定,确保数据的合规性和保密性。
3. 高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功能:解决方案应该具备高级的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功能,帮助用户快速发现、分析和理解电子证据中的有用信息。
这可以包括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文本分析等技术。
4. 多平台支持:解决方案应该能够兼容多种操作系统和设备,例如Windows、Mac、Android等。
这样才能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从而提供更广泛的服务。
5. 报告生成和执法支持:解决方案应该能够生成详尽的报告,并提供法律部门进行调查和起诉所需的支持。
这包括可搜索的报告文档、可视化图表、证物链等。
通过采用综合性的电子取证网络解决方案,用户可以更加高效地进行电子取证工作,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这对于提高执法部门的效率,加强犯罪打击力度非常重要。
基于区块链的电子证据存证与溯源系统设计

基于区块链的电子证据存证与溯源系统设计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电子证据在法律诉讼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然而,由于信息的易篡改性以及传统存证方式存在的不足,电子证据的可信性常常受到质疑。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基于区块链的电子证据存证与溯源系统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这样一个系统的设计思路和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区块链的基本原理。
区块链是由一系列区块组成的链式数据结构,每个区块包含了若干个交易记录。
区块链的特点是去中心化、分布式存储、公开透明和不可篡改。
这使得区块链成为一个理想的存证和溯源工具。
在设计基于区块链的电子证据存证与溯源系统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1. 证据的存储和上链:系统应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存储空间,用于保存电子证据。
每个证据都应被哈希处理以确保其唯一性,并且存储在区块链的一个区块中。
在存储过程中,应考虑到证据的隐私和安全性,并采取相应的加密措施。
2. 证据的认证和验证:系统应提供一种机制来确保存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这可以通过对存证数据进行数字签名和时间戳戳记来实现。
数字签名确保存证数据的不可篡改性,而时间戳戳记则提供了存证数据的时间信息。
3. 证据的溯源和追踪:系统应能够追踪证据的源头和流转信息。
通过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可以确保证据源头的真实性,并通过交易记录来追踪证据的流转路径。
4. 用户权限与隐私保护:系统应根据不同用户的角色和权限来管理访问和操作证据的权限。
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用户的隐私,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性。
5. 法律合规性:系统应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电子证据的合法性认可和隐私法规的遵守。
为了实现这一点,系统可能需要与政府机构或相关的法律组织进行合作,并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可以提出一个基本的系统架构。
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模块组成:1. 电子证据上传模块:用户可以通过该模块将电子证据上传至系统中。
上传过程中,系统会对证据进行哈希处理,并生成相应的数字签名和时间戳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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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技术公开了一种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及处理方法,处理系统包括:主控端、接入服务器、与主控端远程连接的被控端、清洁性检查模块、屏幕录像模块、文件记录模块、数字签名模块、证据存储模块、系统还原模块、出证模块,所述接入服务器、被控端、清洁性检查模块、屏幕录像模块、文件记录模块、数字签名模块、系统还原模块、出证模块均处于第三方监控环境下。
处理方法:用户通过主控端远程控制被控端访问互联网,同时屏幕录像模块进行屏幕录像,第三方采用数字签名模块对取证的文件进行数字签名后进行存储,当需要出证时,出证模块对经过数字签名的证据进行完整性验证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取证、存证、出证过程均在第三方的见证下,因此可以对用户上网的真实过程进行还原。
技术要求1.一种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包括主控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接入服务器,响应用户的登陆请求并进行用户身份信息验证;具有访问互联网功能的被控端,所述被控端通过网络与接入服务器连接,且能被主控端远程控制;清洁性检查模块,用来对被控端进行持续性的清洁性检查,形成相应的清洁性检查报告;屏幕录像模块,用来对被控端进行屏幕录像,形成相应的视频记录文件;文件记录模块,存储被控端下载的文件;数字签名模块,用来对所述清洁性检查报告、视频记录文件和下载的文件进行数字签名、时间戳签名形成证据;证据存储模块,对经过数字签名模块签名的证据进行存储;系统还原模块,对被控端进行系统还原;出证模块,对证据存储模块中经过签名的证据进行完整性验证,根据通过验证的证据所记录的内容出具相应的报告;所述接入服务器、被控端、清洁性检查模块、屏幕录像模块、文件记录模块、数字签名模块、系统还原模块以及出证模块均处于具备公信力的第三方监控环境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入服务器为WEB服务器或APP服务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端安装有VNCviewer,所述被控端安装有VNCserver且被控端为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之一或任意组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被控端只要开机,清洁性检查模块就对被控端进行持续性的清洁性检查,所述的清洁性检查包括对被控端的系统和安装软件进行系统漏洞和病毒的实时监测、查杀和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的校准。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4所述的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签名模块还包括对清洁性检查报告、视频记录文件和下载的文件进行加密的功能。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视频预览模块,用来对视频记录文件和下载的文件进行预览播放。
7.一种网络电子证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系统,并且包括以下步骤:接入服务器响应主控端的登陆请求并验证用户身份信息;验证通过后,接入服务器授权主控端与被控端进行远程连接,开始取证;被控端持续进行清洁性检查,并生成相应的清洁性检查报告,同时被控端开始进行屏幕录像,并生成相应的视频记录文件;主控端远程控制被控端访问互联网,被控端下载的文件,存储至文件记录模块;完成取证后,主控端与被控端断开连接,系统还原模块还原被控端系统;若要保存本次取证操作获得的数据,则第三方的数字签名模块对清洁性检查报告、下载的文件以及视频记录文件进行数字签名、时间戳签名形成证据后将其存储至证据存储模块;若不保存本次取证操作获得的数据,则退出系统或主控端与被控端重新进行远程连接,重新开始取证;出证时,由出证模块对证据存储模块中经过签名的证据进行完整性验证,依据通过完整性验证的证据所记录的内容出具相应的报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网络电子证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签名模块对清洁性检查报告、下载的文件以及视频记录文件进行数字签名、时间戳签名并进行加密处理,相应的,出证模块对清洁性检查报告、下载的文件以及视频记录文件进行完整性验证并进行解密处理。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网络电子证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访问互联网包括浏览网页、下载文件、查看或/并运行下载的文件。
说明书一种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及处理方法技术领域本技术涉及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及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各种计算机技术的普及,我们各类信息都在迅速的电子化。
随之而来的,电子数据也正在成为各类纠纷的主要证据。
为此我国相关法律(民诉法、刑诉法)2012年赋予了电子数据正式证据地位。
在司法实践中,若举证一方通过自我保全或者将电子数据保全在第三方平台时,对方总是可以以举证一方在某个环节拥有对于举证电子数据的“控制权”,提出数据可能遭篡改的合理质疑,从而使得举证一方的证据难以被采信,最终蒙受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因此,由于电子数据较为脆弱(易被篡改且无法鉴定),对于重要的电子数据,我们一定要通过某种形式来确保其司法效力。
第三方公证保全是第三方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
第三方公证保全是迄今为止确保电子数据司法效力最为有效的司法实践。
在具体实践中,可以通过截屏或者屏幕录像的方式对互联网上的内容进行固定,从而形成证据。
若用户直接出示一份截屏的照片或者录像,由于这一结果也可以通过图片合成等技术手段制作,无法证明这一结果是在真实的网络访问过程中通过截屏或者屏幕录像获得,难以具有证明力。
若请公证机构的公证人员对这一过程进行监督,可以排除对于取证操作过程的怀疑,但若取证设备或者网络不是公证机构的,则取证设备的清洁性(是否感染木马、病毒)和网络的真实性(是否真的接入互联网)仍然难以证明,有可能因为计算机感染了病毒或者网络DNS遭到篡改等原因,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内容并不能反映当时互联网的真实信息,证明力仍然不足。
为了确保证据效力,取证设备、网络环境、取证全过程都需要处于公证处的监督之下;实践中,用户通常只能到公证处现场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使用公证处提供的取证设备进行取证。
显然,这一方式对于用户极为不便,无法适应社会大众的需求。
因此,提供一种可以用于公证处的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及处理方法,使得普通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网络电子数据取证并且能实现全过程保全,同时还能最大限度地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并且能对电子数据的完整性进行验证,以增加电子数据的司法效力,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内容本技术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可以随时随地取证并能实现全过程保全的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及处理方法。
第一方面,本技术公开了一种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包括具有访问互联网功能的主控端,所述主控端为手机或计算机或平板电脑;接入服务器,响应用户的登陆请求并进行用户身份信息验证;具有访问互联网功能的被控端,所述被控端通过网络与接入服务器连接,且能被主控端远程控制;清洁性检查模块,用来对被控端进行持续性的清洁性检查,并形成相应的清洁性检查报告;屏幕录像模块,用来对被控端进行屏幕录像,并形成相应的视频记录文件;文件记录模块,存储被控端下载的文件;数字签名模块,用来对所述清洁性检查报告、视频记录文件和下载的文件进行数字签名、时间戳签名形成证据;证据存储模块,对经过数字签名模块签名的证据进行存储;系统还原模块,对被控端进行系统还原;出证模块,对证据存储模块中经过签名的证据进行完整性验证并根据通过了验证的证据所记录的内容出具相应的报告;所述被控端、清洁性检查模块、屏幕录像模块、文件记录模块、数字签名模块、系统还原模块以及出证模块均处于具备公信力的第三方监控环境下。
进一步地,所述接入服务器为WEB服务器(WORLDWIDEWEB服务器)或APP服务器。
进一步地,所述主控端安装有VNCviewer(其中VNC为VirtualNetworkComputer虚拟网络计算机),所述被控端安装有VNCserver且被控端为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之一或任意组合。
采用VNC远程控制软件,可以实现主控端和被控端之间跨平台的远程连接。
进一步地,只要被控端处于开机状态,清洁性检查模块就持续不断地对被控端进行清洁性检查,所述的清洁性检查包括对被控端的系统和安装的软件进行系统漏洞和病毒的实时监测、查杀以及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的校准。
其中系统漏洞和病毒的实时监测、查杀是保证被控端的清洁性,防止木马、钓鱼软件等,对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进行校准,使得被控端的时间与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同步,保证所取的证据的时效性。
作为优选,所述数字签名模块还包括对清洁性检查报告、视频记录文件和下载的文件进行加密的功能,相应的,出证模块还包括对清洁性检查报告、下载的文件以及视频记录文件进行进行解密的功能。
防止所取的电子证据不经授权就被查看。
作为优选,该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还包括视频预览模块,用来对视频记录文件进行预览播放。
当下载的文件为视频文件时,视频预览模块也可以对下载的文件进行预览播放。
便于用户查看屏幕录像视频和下载的文件后判断是否要保存。
进一步地,所述第三方为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以及工商部门中的一种,所述出证模块出具的报告为与第三方相对应的证明文件,例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决定书以及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出具的辅助判决的证明文件等。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所公开的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具有的有益效果是:该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包括取证、存证和出证三部分。
取证部分采用的是具备公信力的第三方的服务器,被控端通过网络与接入服务器连接,且被控端与主控端远程连接,同时被控端、清洁性检查模块、屏幕录像模块、文件记录模块、数字签名模块、系统还原模块均处于第三方监控环境下。
第一,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用户使用的取证设备不可信的问题;第二,使得用户可以通过自己的设备(主控端)与第三方监控环境下的被控端实现远程连接,并在第三方服务器的服务下完成网上取证、存证以及对数据进行数字签名、时间戳签名的过程,实现了取证、存证以及数字签名的全过程见证。
因此,通过本技术公开的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取证(第一时间保全证据),且取证、存证以及对数据进行数字签名是在第三方具有公证效力的服务器的全过程见证下进行,可以对用户上网的真实过程进行还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不能兼顾即时取证又能全过程见证的难题。
本技术公开的网络电子证据处理系统,既可以用于公证处取证保全,也可用于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以及工商部门。
清洁性检查模块对被控端的系统和安装的软件进行系统漏洞和病毒的实时监测、查杀,保证被控端的清洁性,防止取证用户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