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
gb50367-2006混凝土结构加固规范

gb50367-2006混凝土结构加固规范
以下是gb50367-2006混凝土结构加固规范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 建筑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3. 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修订说明 GB50010-2010
4. 混凝土结构检修与加固技术规范 JGJ/T248-2014
5. 利用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
CECS13-2009
6. 使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加固混凝土结构理论与应用胡允亮,柳树文编著
7. 钢筋混凝土结构加固的理论与应用司波编著
注:以上参考内容为部分内容,如需全面了解,可参考相应资料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的要求,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设计、企业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分析和验证性试验,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实践经验;与国外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
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行了试设计和试点工程的试用,对重点章节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基本规定、材料、增大截面加固法、置换混凝土加固法、外加预应力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粘贴纤维复合材料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增设支点加固法、绕丝加固法、钢丝绳网片-复合砂浆外加层加固法等的设计、计算与构造规定以及有关的附录。
此外,还有与各种加固方法配套使用的植筋技术、锚栓技术、混凝土裂缝修补技术和钢筋阻锈技术等。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颁布。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充实提高规范的质量,请各使用单位在施行本规范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55号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邮编:610081;)。
本规范主编单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加单位:同济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福州大学、湖南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上海加固行建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洋机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慧鱼(太仓)建筑锚栓有限公司、厦门中连结构胶有限公司、亨斯迈先进化工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北京风行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库力浦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固特邦土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大连凯华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台湾安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概述.doc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概述.doc1:概述:本文档是《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简要概述,旨在为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提供指导和参考。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和施工,包括建筑、桥梁、水工、隧道和其他工程结构。
1.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规范层次和保留规定2.术语和定义2.1 术语2.2 定义3.设计基本原则3.1 加固目标3.2 加固方法选择原则3.3 加固设计的基本要求3.4 加固设计的承载力验算方法4.材料和施工4.1 加固材料的选择和性能要求4.2 加固施工的要求和控制4.3 确定加固后构件受力形式和承载力的试验方法及评定5.加固设计的要求5.1 加固设计基本要求5.2 加固设计的构思和评价5.3 加固构件的受力性能和参数要求6.施工控制和质量验收6.1 加固施工控制6.2 加固施工质量验收7.附则7.1 加固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7.2 加固设计的使用寿命7.3 加固施工质量保证和监督检查附件:1. GB50367技术参数2. 加固设计示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 混凝土结构:指以混凝土为基础材料构建的各类工程结构体系。
2. 加固:指对已有的混凝土结构进行改造和增强,以提高其承载能力和稳定性的工程行为。
3. 加固设计:指根据已有的混凝土结构的受力性能和现状,进行加固方案设计和验算的过程。
2:概述:本文档是《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详细概述,旨在为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参考。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和施工,包括建筑、桥梁、水工、隧道和其他工程结构。
1.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规范层次2.术语和定义2.1 术语2.2 定义3.设计原则3.1 加固目标3.2 加固方法选择原则3.3 加固设计的基本要求3.4 加固构件受力形式和承载力的试验方法及评定4.材料和施工4.1 加固材料的选择和性能要求4.2 加固施工的要求和控制5.加固设计及验算5.1 加固设计基本要求5.2 加固设计的构思和评价5.3 加固设计的承载力验算方法6.施工控制和质量验收6.1 加固施工控制6.2 加固施工质量验收7.附则7.1 加固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7.2 加固设计的使用寿命7.3 加固施工质量保证和监督检查附件:1. GB50367技术参数2. 加固设计示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 混凝土结构:指以混凝土为主要构建材料所建立的各类工程结构体系。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2006

P.35 7.2.1条、7.2.3条 外加预应力计算方法不实用且不安全,应补充内力分析
和承载力计算公式。 P.57,P.75 9.2.5条粘钢加固与10.2.4条粘碳纤维加固锚固长度lc与lsp计算公式
60mm要求
h - Cmin = (80 ~ 120) - 60 = 20 ~ 60mm
负筋植在板底合理?
新旧钢筋焊接连接 接长板负筋 12@250
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挑板钢筋 12@250
10d=60
焊接最简单
P.95 13.1.3~4条 关于锚栓的适用范
围,主要应根据锚固连接的破坏型态和
延性确定,机械定型锚栓一般较为粗短,
加固方法及防腐措施 耐久性年限 与普通结构相同 与普通结构相同 30~40 40~50 10~30
加大截面法,外包型钢法且有效防腐时,置换混凝 土法,绕丝法外粉水泥砂浆时,体外预应力法有效 防腐时,结构体系加固法,增设支点加固法等。 化学植筋
采用无机胶粘锚或“有机 胶+锚栓”双重锚固时 有机胶锚固 粘贴纤维复合材料加固 法,粘贴钢板加固法 采用无机胶粘贴或“有机 胶+锚栓(或射钉)”双 重保险时 有机胶粘贴时
加固结构承载力计算
加固结构承载力极限状态是以截面变形达下列情况之一时 为标志:
1. 原混凝土或新加混凝土压应变达混凝土极限变形值 cu = 0.0033时;
2. 原钢筋或新加钢筋拉应变达钢筋极限变形值 su=0.01时; 3. 混凝土达 及钢筋达 su 时。
cu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的要求修订而成,由XXX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参与。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进行了多项专题研究,总结了我国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实践经验,并与国外先进标准规范进行比较和借鉴。
本规范主要规定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基本规定、各种加固方法的设计、计算与构造规定,以及配套使用的植筋技术、锚栓技术、混凝土裂缝修补技术和钢筋阻锈技术等。
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各使用单位在施行本规范过程中应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提交给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
2术语和符号本章节规定了本规范中所使用的术语和符号的定义和解释,包括加固、增大截面加固法、置换混凝土加固法、外加预应力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粘贴纤维复合材料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增设支点加固法、绕丝加固法、钢丝绳网片-复合砂浆外加层加固法等。
3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基本规定本章节规定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包括加固设计的目的、加固前的调查和评估、加固设计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分析、加固设计的基本步骤和程序等。
此外,还介绍了加固设计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加固后的检验和评定方法。
4材料本章节规定了混凝土结构加固所使用的材料,包括混凝土、钢筋、预应力钢筋、粘贴剂、纤维复合材料、钢板、锚具等。
对于材料的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5增大截面加固法本章节介绍了增大截面加固法的设计、计算和构造规定,包括增大截面的原理和应用范围、截面增大的计算方法、截面增大后的构造及注意事项等。
6置换混凝土加固法本章节介绍了置换混凝土加固法的设计、计算和构造规定,包括置换混凝土加固的原理和适用范围、置换混凝土的计算方法、置换混凝土加固后的构造及注意事项等。
7外加预应力加固法本章节介绍了外加预应力加固法的设计、计算和构造规定,包括外加预应力加固的原理和适用范围、预应力的计算方法、预应力加固后的构造及注意事项等。
gb50367-2024混凝土结构加固规范

gb50367-2024混凝土结构加固规范
《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涵盖了加固对象的范围,结构加固的目的和原则,加固设计的基本要求,加固材料和构配钢筋的选用和试验,加固的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加固验收等方面。
首先,规范明确了结构加固的对象范围,包括现浇混凝土结构、预制装配混凝土结构和混凝土填充钢管结构等。
同时,规范对加固的目的和原则进行了阐述,以确保加固后结构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规范要求加固设计必须满足结构的受力要求,包括强度、稳定性、刚度和耐久性。
在加固设计中,还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条件、施工工艺和其他相关要求。
在加固材料和构配钢筋的选用和试验方面,规范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材料、设备和工艺。
加固材料的力学性能测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规范的要求,以确保其质量和性能。
规范对加固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封裹加固、钢板加固、钢筋加固等不同的加固方法。
对于每种加固方法,规范提供了详细的施工工艺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加固效果的达到设计要求,同时还规定了加固的验收方法和标准。
(完整word版)《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 [1999]308 号文的要求,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设计、企业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分析和验证性试验,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实践经验;与国外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
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行了试设计和试点工程的试用,对重点章节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基本规定、材料、增大截面加固法、置换混凝土加固法、外加预应力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粘贴纤维复合材料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增设支点加固法、绕丝加固法、钢丝绳网片-复合砂浆外加层加固法等的设计、计算与构造规定以及有关的附录。
此外,还有与各种加固方法配套使用的植筋技术、锚栓技术、混凝土裂缝修补技术和钢筋阻锈技术等。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颁布。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充实提高规范的质量,请各使用单位在施行本规范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 55 号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邮编: 610081;/)。
本规范主编单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加单位:同济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福州大学、湖南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上海加固行建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洋机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慧鱼(太仓)建筑锚栓有限公司、厦门中连结构胶有限公司、亨斯迈先进化工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北京风行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库力浦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固特邦土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大连凯华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台湾安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

《建筑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建筑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简介
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结构的加固设计,确保建筑物在面对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预测的情况下更加安全可靠。
设计原则
1. 设计过程应该满足工程审查及验收的要求,确保建筑结构的可持续性和可靠性。
2. 加固方案应根据具体建筑结构的特点和使用条件进行设计,确保加固效果最大化。
3. 在加固设计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特别是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相关的标准。
4. 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安全、经济、可行性和施工方便性。
加固设计要求
1. 加固设计应根据建筑结构的损伤程度和屋内外环境状况合理选择加固方案。
2. 加固设计应满足建筑结构的荷载要求,并确保结构在加固后具备足够的抗震能力。
3. 加固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同时考虑材料的可获得性和成本效益。
4. 加固施工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确保加固效果的可靠性和持久性。
5. 加固设计应考虑建筑结构的可维护性和维修性,方便后期的维护和保养。
结论
本文档提供了建筑结构加固设计的一般规范和要求,旨在确保建筑物在加固后能够更加安全可靠。
在具体实施加固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结构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细节设计和工程实施,确保加固效果符合要求,并满足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GB50367前言本规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的要求,由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设计、企业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修订组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分析和验证性试验,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实践经验;与国外先进的标准规进行了比较和借鉴;与相关的标准规进行了协调。
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行了试设计和试点工程的试用,对重点章节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主要规定的容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基本规定、材料、增大截面加固法、置换混凝土加固法、外加预应力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粘贴纤维复合材料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增设支点加固法、绕丝加固法、钢丝绳网片-复合砂浆外加层加固法等的设计、计算与构造规定以及有关的附录。
此外,还有与各种加固方法配套使用的植筋技术、锚栓技术、混凝土裂缝修补技术和钢筋阻锈技术等。
本规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容将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颁布。
本规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充实提高规的质量,请各使用单位在施行本规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市一环路北三段55号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管理委员会(邮编:610081;.astcc./)。
本规主编单位: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加单位:同济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大学、大学、大学、大学、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省建设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建筑西南、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加固行建筑技术工程、东洋机械建筑工程、喜利得(中国)、慧鱼(太仓)建筑锚栓、中连结构胶、亨斯迈先进化工材料()、风行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库力浦实业、固特邦土木技术发展、凯华新技术工程、安固工程股份。
本规主要起草人:梁坦王永维陆竹卿梁爽吴善能黄棠林文修卓尚木古天纯贺曼罗倪士珠书禹莫群速侯发亮卜良桃屈文俊大川王立民力平王稚吴进友明成英线运恒剑单远铭首文唐超伦欣温斌1 总则1.0.1 为使混凝土结构的加固,做到技术可靠、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承重结构加固的设计。
1.0.3 混凝土结构加固前,应根据建筑物的种类,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进行可靠性鉴定。
当与抗震加固结合进行时,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GB50011或《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进行抗震能力鉴定。
1.0.4 混凝土结构加固的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已有结构加固strengthening of existing structures对可靠性不足或业主要求提高可靠度的承重结构、构件及其相关部分采取增强、局部更换或调整其力等措施,使具有现行设计规及业主所要求的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
2.1.2 原构件existing structure member实施加固前的原有构件。
2.1.3 重要构件important structure member其自身失效将影响或危及承重结构体系整体工作的承重构件。
2.1.4 一般构件general structure member其自身失效为孤立事件,不影响承重结构体系整体工作的承重构件。
2.1.5 增大截面加固法structure member strengthenting with R.C增大原构件截面面积或增配钢筋,以提高其承载力和刚度,或改变其自振频率的一种直接加固法。
2.1.6 外粘型钢加固法structure member strengthening with externally bonded steel frame对钢筋混凝土梁、柱外包型钢、扁钢焊成构架并灌注结构胶粘剂,以在到整体受力,共同约束原构件要求的加固方法。
2.1.7 复合截面加固法structure member strengthening with externally bonded reinforced materials通过采用结构胶粘剂粘接或高强聚合物砂浆喷抹,将增强材料粘合于原构件的混凝土表面,使之形成具有整体性的复合截面,以提高其承载力和延性的一种直接加固法。
根据增强材料的不同,可分为外粘型钢、外粘钢板、外粘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和外加钢丝绳网片-聚合物砂浆层等多种加固法。
2.1.8 绕丝加固法compression member confined by reinforcing wire该法系通过缠绕退火钢丝使被加固的受压构件混凝土受到约束作用,从而提高其极限承载力和延性的一种直接加固法。
2.1.9 外加预应力加固法structure member strengthening with externally applied prestressing通过施加体外预应力,使原结构、构件的受力得到改善或调整的一种间接加固法。
2.1.10 植筋bonded rebars以专用的结构胶粘剂将带肋钢筋或全螺纹螺杆锚固于基材混凝土中。
2.1.11 结构胶粘剂structrual adhesives用于承重结构构件粘接的、能长期承受设计应力和环境作用的胶粘剂,简称结构胶。
2.1.12 纤维增强复合材fibre reinforced ploymer(FRP)采用高强度的连续纤维按一定规则排列,经浸渍适配的胶粘剂固化后形成具有增强效应的复合材料,简称纤维复合材。
2.1.13 复合砂浆composite mortar(polymer mortar)掺有改性环氧乳液或其他改性共聚物乳液的高强度水泥砂浆,也称聚合物砂浆。
适合承重结构用的复合砂浆除了应能改善其自身的物理力学性能外,还应能显著提高其锚固钢筋和粘结混凝土的能力。
2.1.14 有效截面面积effective cross-section area扣除孔洞、缺损、锈蚀层、风化层等削弱、失效部分后的截面。
2.1.15 加固设计使用年限design working life for strengthening of existing structure or its member加固设计规定的结构、构件加固后无需重新进行检测、鉴定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间。
2.2 符号2.2.1 材料性能E so——原构件钢筋弹性模量;E s ——新增钢筋弹性模量;E a ——新增型钢弹性模量;E sp——新增钢板弹性模量;E f ——新增纤维复合材弹性模量;f co——原构件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原构件钢筋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f yo、yof y、y f'——新增钢筋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f a、a f'——新增型钢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f sp、sp f'——新增钢板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f f ——新增纤维复合材抗拉强度设计值;f f,v ——纤维复合材与混凝土粘结强度设计值;f bd ——结构胶粘剂粘结强度设计值;f ud ——锚栓抗拉强度设计值;εf ——纤维复合材拉应变设计值;εfe ——纤维复合材环向围束有效拉应变设计值。
2.2.2 作用效应及承载力N——构件加固后轴向力设计值;M——构件加固后弯矩设计值;V——构件加固后剪力设计值;M ok ——加固前受弯构件验算截面上原作用的初始弯矩标准值;σs ——新增纵向钢筋受拉应力;σso ——原构件纵向受拉钢筋或受压较小边钢筋的应力;σa ——新增型钢受拉肢或受压较小肢的应力;εfo ——纤维复合材滞后应变;ω——构件挠度或预应力反拱。
2.2.3 几何参数h o、h o1——构件加固后和加固前的截面有效高度;h w ——构件截面的腹板高度;h n ——受压区混凝土的置换深度;h sp ——梁侧面粘贴钢箍板的竖向高度;h f ——梁侧面粘贴纤维箍板的竖向高度;h ef ——锚栓有效锚固深度;A so、soA'——原构件受拉区、受压区钢筋截面面积;A s、s A'——新增构件受拉区、受压区钢筋截面面积;A fe——纤维复合材有效截面面积;A cor——环向围束混凝土截面面积;A'——新增受拉钢板、受压钢板截面面积;A sp、spA a、a A'——新增型钢受拉肢、受压肢截面面积;l s——植筋基本锚固深度;l d——植筋锚固深度设计值;l l——植筋受拉搭接长度;D——钻孔直径;W et ——锚栓截面抵抗矩;2.2.4 计算系数α1——受压区混凝土矩形应力图的应力值与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的比值;βc ——混凝土强度影响系数;β1——矩形应力图受压区高度与中和轴高度的比值;αc ——新增混凝土强度利用系数;αs ——新增钢筋强度利用系数;αa ——新增型钢强度利用系数;αsp ——防止混凝土劈裂引用的计算系数;ψ——折减系数、修正系数或影响系数;η——增大系数或提高系数。
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混凝土结构经可靠性鉴定确认需要加固时,应根据鉴定结论和委托方提出的要求,由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本规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
加固设计的围,可以是整幢建筑物或其中某独立区段,也可以是指定的结构、构件或连接,但均应考虑该结构的整体性是否需要加强。
3.1.2 加固后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结构的重要性和加固设计使用年限,由委托方与设计方按实际情况共同商定。
3.1.3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应与实际施工方法紧密结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增构件和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新增截面与原截面粘结牢固,形成整体共同工作;并应避免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
3.1.4 对高温、高湿、低温、冻融、化学腐蚀、振动、温度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影响因素引起的原结构损坏,应在加固设计中提出有效的防治对策,并按设计规定的顺序进行治理和加固。
3.1.5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技术经济效果,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
3.1.6 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混凝土结构,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提出相应的临时性安全措施,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3.1.7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 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由业主和设计单位共同商定;2 一般情况下,宜按30年考虑;到期后,若重新进行的可靠性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其使用年限;3 对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加固的结构、构件,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