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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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文献综述

农村金融体系研究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多依靠城乡

区域发展协调互动,不断增强长期发展的后劲”。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解决农业问题是重中之重,因此“三农”问题已经不再仅仅是单个部门或局部

的问题而是关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局战略部署的重要问题。“三农”经济在我

国经济腾飞的过程中做出了卓绝的贡献,但是,长期以来,“三农”被忽视的问

题远远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虽然2014年11月以来,央行多次下调农村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率,意在扶持“三农”融资,但是小农业经济转型中资金融通和金融服务问题仍然是三农经济成长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多年来,学界围绕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做了大量的研究。本文首先从我国农村金融供求现状出发,指出我国农村金融需求与供给不平衡的现状,并已经有学者针对这一现状进行了有价值的探索。其次从内在与外在两面着手,分析“三农”面临融资困境的原因。最后对构建农村多元化金融体系给出建议。

二、农村金融供求现状

农村金融体系是农村地区经济主要的资本要素配置方式,其存在的主要作用就是解决“三农”融资问题。学界在讨论“三农”经济组织融资问题时,通常以农村金融的需求与供给作为研究的起点。因此,多年来学者们持续、广泛的关注着农村金融的供求问题。汴静(2010)通过深入地考察我国农村地区的信贷规模总量、信贷用调结构、信贷额度机构和信贷期限结构四个方面,进行研究;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农村金融整体供求处于失衡状态,另外他还指出失衡不仅影响“三农”问题的解决而且制约农村金融的发展和财政支农的作用,加剧城乡发展的不均衡。

为解决供求失衡的矛盾,学者们做了很多有价值的探索。王玉靓(2013)认为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农业的生产流程、技术含量和资金回收速度与其他行业相比独具特点;在金融监管当局没有对农村信贷产品给予特别规定,以及

农村金融机构在推出农村信贷产品同时并未设计相应的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的情况下,按照统一的审核流程和风控措施使得融资手续过于复杂不符合农”经济的实际融资需求。

“三农”融资困境

(一)内在原因

1.农业的天然弱质性

农业是基础产业,同时也是世界各国公认的弱质产业,这可以在世界各国家普遍运用财政补贴保护农业发展上得到验证。农业弱质性受农业生产周期长、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大、农产品的供给与需求弹性小、涉农科学技术革新缓慢等因素的影响;再加上我国传统的小农经济农业基础设施较差、生产技术较为落后等因素更加阻碍了农业发展的“三化”进程。因此,我国农业呈现更强的弱质性。

付兵涛(2008)认为农业生产投资与其他产业相比,由于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农业投资收益低而且不稳定,导致稳定的现金流无法保证。可控性和可测性都很低的系统性自然风险加大了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这就意味着“三农”的信贷自偿能力低下,进而导致农村金融机构“惜贷”。李景波、田露(2011)、郑良芳(2013)又进一步指出农业的天然弱质性又引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与农企的弱质性。

2.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主体缺位

(1)农业发展银行

世界各国政府现行的普遍做法是设立专门的政策性的金融机构以扶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作为我国唯一为“三农”经济发展服务的政策性金融组织机构, 农业发展银行的行为与初设时的宗旨相违背,长期以来却主要从事以粮棉收购以确保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的供应安全,并且仅仅主要以大型农业企业为服务对象。

(2)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几经变迁,虽然很多问题仍然存在着争议,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自从“人民公社”以来农村信用合作社空有头衔,脱离了“社员入股”的组织形式和为社员服务的宗旨,已经不再具备实质意义上的合作性质(路伟,2012;

杨峰,2012),并且进一步指出机制和制度是造成农信社作为合作金融主体缺位的根本原因。

2003年以来对农信社的多次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信用社的问题, 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政策措施只是使农信社的存在的诸多问题得到改善。对此很多学者发出了农信社“缺机制而非缺资金”、“改革关键的解决机制问题”的感慨(应朝晖,2010;曹军,2011;匡国建,2012等),并指出农信社改革的屡屡失败正是政府强制性的制度变迁造成的。

(3 )商业性金融机构

农村地区的大多经济活动具有规模小、季节性、分散化等特征决定了具有相当规模的超大银行在满足欠发达国家农村地区小额贷款人金融服务需求方面规模优势无法施展(祝健、张传良,2011等)。

(二)三农融资困境的外在原因

1.缺乏农业风险有效分散路径

长期以来农业高风险是我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主要障碍,中国作为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农业和农村经济存在着“多年致富抵不过一次天灾”的现

象。农业风险主要来自气候的变化无常以及农产品产量和价格的波动两个方面。较其他行业而言,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更为强烈。再加上国家政策过于向农村信贷倾斜导致农业保险发展在政策上的支持不足,农保地位严重被忽视(赵俊英,2010)。

农业因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天生不足,农民受现货价格信号的误导导致生产资源错配使实际收入低于预期收入,例如农业中的“增产不增收”现象。完善的期货市场不仅能够回避价格风险而且能够发现价格,然而,在我国一直以来以政府制度供给为主导的农产品期货市场由于存在诸多缺陷导致农产品期货

市场效率低下,严重制约了农产品价格发现与价格稳定等作用的发挥(谢高强, 2011 ;苏伟伟,2013)。丹新闯(2013)指出由于特殊持仓、市场参与主体自身局限性和市场交易环境三个方面的问题降低了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2.缺乏有效农村信贷担保体系

小农经济的历史传统决定了绝大多数的农企和农户的经济实力较为薄弱, 建筑、土地等传统抵押品缺乏,有些更偏远贫困的农村地区甚至根本无法提供贷款抵押品(陈军,2008)。有效评估的抵押品和资信证明的缺乏以及信息不对称使得信息调查成本很高,贷款风险大,造成三农经济发展所需资金获取困难,

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信贷担保(曹琦,2010;赵文昆,2013;华东, 2014 等)。

3.征信体系落后

熊学萍(2010)指出农户征信制度的缺失是我国发展中突出的“软肋”,已经成为制约农户融资的主要瓶颈之一。中国是一个非征信国家,因此,对于农

村征信体系的建设,很多学者有更多的的期待(杨小玲,2011;欧哲琳,2012;姜文华,2013等)。

三、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

结合我国“三农”经济的实际,众多学者致力于构建政府指导下政策性金

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既相互竞争又协同发展的“三位一体“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

1.注重市场的基础作用

黄慧春(2012)认为农村金融体系功能提升的重要保障就是稳步推进多层次、竞争性的开放农村金融市场的建立。针对我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现象日益增多的现状,闰江奇(2013)提出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政策性金融引入市场化竞争,更好的发挥农村金融体系的功能。在此观点的启发下, 张洁(2013)提出合作性金融同样可以纳入市场竞争机制,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体系对“三农”经济发展的支持功能。

2.谏言政府职能的转变

张传良、祝健(2010)认为在政府主导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通

过制定有效的公共政策引导市场上的其他资金进入基建领域。顾海峰(2010)指出金融全球化和混业经营的不断发展模糊了三大金融领域(银行、保险和证券)与金融产品之间的界限,这必将使基于功能视角对金融组织施行统一监管

成为必然趋势;同时结合我国农村金融的特殊性论证了从监管模式、监管理念、监管方法、内控机制四个方面入手实现农村金融组织监管创新,并提出建立专门完善的农村金融法律法规为功能监管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3.坚持合作金融地位

武霞(2013)认为以合作性金融为基础,建立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新型农村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比较符合我国经济多样性、地区发展不平衡性的现实状况。

4.规范非正式金融

吴正刚(2010)指出长期以来仅是大量的习惯法和一些自愿性的契约规范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由于缺乏相应民间金融法律制度规范,大多民间金融机构游走在法律边缘制约其在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方面作用的发挥。针对这一情况,刘溪(2012)运用DEA模型以村镇银行为非正式金融机构代表,研究非正式金融的效率性并证明了其存在的合理性,认为政府应该允许其合法存在并为之创造条件以实现功能上的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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