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之税务行政处罚共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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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

一、税务行政处罚概述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一)法定原则。

税务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设定,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而且税务执行处罚必须由法定的税务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实施。

(二)一事不二罚原则(1)税务机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税务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

(2)税务机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税务违法行为已经受到罚款处罚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给予相同种类的税务行政处罚。

(3)税务机关对当事人的同一税务违法行为可以给予不同种类的税务行政处罚,即对同一个税务违法行为可给予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

(三)过罚相当原则。

过罚相当是指税务行政处罚设定和实施方面,都要根据税务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而定。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五)监督、制约原则税务行政处罚的权限国、省、地、县四级主体,税务所不是行政处罚的主体。

【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这是法律的特别授权】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税务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年。

]二、程序简易程序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适用的程序,也称“当场处罚”。

【有别于“当场收缴”。

】一、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税务机关的执法人员应当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税务行政处罚共24页PPT资料

税务行政处罚共24页PPT资料

程序: ①当事人出示税务行政执法身份证件; ②告知当事人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依据
和陈述申辩权; ③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 ④填写具有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
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⑤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报所属税务机关备案; ⑥执行(参见一般程序中的执行)。
2、一般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及其 执法人员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 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行为,经过立案、调 查、告知、审查、决定、执行等程序后, 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一 般是情节比较复杂,处罚比较重的案件。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1)罚款; (2)没收非法所得; (3)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4)停止出口退税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1)主体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的税
务机关。税务机关是指能够独立行使税收 征收管理职权,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 各级地税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 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 行政处罚。但是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 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法律的形 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2)国务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 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
(3)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立警告和罚款。 税务行政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 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 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0000 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 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程序如下: (1)凡属听证范围的案件,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首先向当事人送

税务行政处罚.完整版PPT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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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程序
1、立案 2、对违法案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
有关证据。必要时可以依法进行检查,并制作《询问 笔录》; 3、根据调查情况制作《调查报告》; 4、根据调查情况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建议,并将案卷 材料及各种文书、笔录移送一般税务案件审理岗; 5、根据审理结论和拟处罚决定,制作《税务行政处 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如听证)
2、组织听证的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
内提出。 (6) 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交至税务机关。 ①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
(2)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 税务执行人员接到批准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后,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按照有关规定,将《税务处理决定》送达被查对象,并监
税务行政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 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 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 10000元;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收缴发 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6、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制作《陈述申辩笔 录》,并由当事人签字押印;
7、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 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 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8、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
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指税务行政处罚机关按照法律的特别规定 并依据当事人的要求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组织全部 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所应适用的程序。

税收管理(第三版)课件:税务行政处罚

税收管理(第三版)课件:税务行政处罚
处罚的依据不同
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和 其他有关法规;税务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刑法》。
处罚的决定机关不同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是由税务机关为行政主体作出;税务刑事处罚 是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处罚的手段不同
税务行政处罚的处罚手段包括财产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 行为罚(停止出口退税权、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税 务刑事处罚有五种主刑(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 制)和三种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包括:一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 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二是给予的处罚较轻,仅适 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 000元以下罚款的 违法案件。
符合上述条件,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按照 下列程序进行:(1)向当事人出示税务检查证或者其他税务行政执法身 份证件;(2)告知当事人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依据和陈述申 辩权;(3)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4)填写具有预定格式、编有 号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作出罚款决定的税务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税务机关对当事 人作出罚款处罚的,应当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 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但是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在20元以下或者不 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或者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依照 一般程序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经当 事人提出,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的当事人。 税务行政处罚是以对税务违法者惩戒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
具体行政行为。

税务行政处罚_税收理论与制度_[共4页]

税务行政处罚_税收理论与制度_[共4页]

第十六章税务行政法制第一节 税务行政处罚一、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与内容为了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法于1996年10月1日实施。

这是继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后制定的又一部重要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制度。

税务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保护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996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公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税务行政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这些实施办法于1996年10月1日实施。

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当事人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规范,客体是指侵犯了税收征收管理秩序而应当承担的税务行政责任。

第二,从当事人主观方面说,并不区分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只要有税务违法行为存在,并有法定依据给予行政处罚的,就要承担行政责任,依法给予其税务行政处罚。

第三,是尚未构成犯罪而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第四,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1. 法定原则该原则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对公民和组织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如无明文规定不得处罚。

(2)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在其职权范围内设定。

(3)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法定的税务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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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课件PPT课件

税务行政处罚课件PPT课件
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 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 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05
税务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
定义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 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 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 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行政行为。
决定与执行
处罚决定书
根据听证会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决定,并制作处罚决 定书。
处罚执行
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如逾期不履行,将依法采取 强制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结果公示
将处罚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04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体内容
偷税行为的处罚
偷税行为的定义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 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偷税行为的处罚措施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 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 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 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 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抗税行为被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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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某纳税人因对税务机关的纳税调整不满,采取暴 力手段阻挠税务人员执行公务,严重扰乱税收秩 序。

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之税务行政处罚

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之税务行政处罚

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之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处罚一:税务行政处罚概述1.1 税务行政处罚的定义税务行政处罚是指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纳税人或其他纳税义务人进行的行政惩罚。

1.2 税务行政处罚的目的税务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惩治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2.1 税收法律法规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处罚法》等税收法律法规。

2.2 相关部门规章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还包括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等税务机关制定的相关部门规章。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情形3.1 主要种类税务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

3.2 适用情形税务行政处罚的适用情形包括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

四: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4.1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机关在发现可能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后,将展开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4.2 听证程序对于需要听取纳税人或其他纳税义务人陈述申辩的案件,税务机关将组织进行听证程序。

4.3 处罚决定税务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程序结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4.4 申诉和复议程序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申诉或复议程序。

五:税务行政处罚的附则本文所述的税务行政处罚适用于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义务人,具体适用情形及处罚金额等依据相关税法和税务机关规定。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 税务行政处罚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偷税:指故意隐瞒应纳税款的行为。

2. 逃税:指故意避开税务机关的监管,以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

3. 骗税:指通过虚构交易、伪造发票等手段,骗取税务机关的行为。

4. 抗税:指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税务行政处罚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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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 警告和罚款。税务行政规章对非经营活 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 000 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 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 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0 000元;没有违 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 000元 ;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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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
税务行政处罚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 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 条规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 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 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3)纳税人的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税务机关
执行的两个以上的法律的规定,该税务机关应
当根据《立法法》规定的法律效力的高低确定
法律依据。
(4)对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税收违法行为,如 果税务机关先前已对该行为进行了罚款,对“ 逾期不改正行为”不得再予以罚款。
(5)纳税人的数个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
法分别予以处罚,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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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行政处罚的适用规则和原则
税务机关发现时间:
“发现时间”是指行政机关的立案时间, 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
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期限内
发现违法行为,但最后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时超过行政处罚追究期限的,对
这种情况法院不以超出行政处罚追究
时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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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程序是税务行政程序的一种,即 有权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应当遵循的 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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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45、自己Leabharlann 饭量自己知道。——苏联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之税务行政处罚
46、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47、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 爱。— —英国
48、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 勒 49、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 罚才能 使犯罪 得到偿 还。— —达雷 尔
50、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 威·厄尔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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