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完整版)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意见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必须执行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应当执行计价规范中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规定。
第三条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是工程造价文件生效的必备条件。
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必须由注册在本单位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完成,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方能生效:(一)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二)编制人是造价员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并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三)建设工程当事人必须盖法人单位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
第四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明确其他项目费、承包人风险、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时效等相关内容;没有明确或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附表一至四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参照附表一至四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计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描述不完整的,可在开标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招标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据实调整,并在开标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除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外,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量清单错漏责任转嫁给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考虑工程量清单以外的缺项漏项、数量错误等内容,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
关于贯彻执行2024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贯彻执行2024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是广东省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统一和标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通知的出台旨在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的计价依据,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广东省建设工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该通知明确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
通知对广东省建设工程的计价依据进行了详细细化,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各个方面。
通过明确计价依据,可以减少计价过程中的主观性和歧义性,提高计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其次,该通知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方法做出了规定。
通知针对计价方法给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定额法、市场调查法、成本加利润率法等。
这些计价方法的规定和使用,可以提高计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减少计价结果之间的差异。
此外,该通知还规定了建设工程计价中的一些特殊问题和处理方式。
例如,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或调整时,通知对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的计价进行了具体规定。
通过这样的规定,可以有效解决变更和调整可能带来的计价争议,确保计价的公正和合理。
此外,该通知还明确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的审核和监督制度。
通知对计价审核、计价监督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义务。
通过建立和完善计价审核和监督制度,可以加强对计价过程的监管,防止计价结果的失真和不合理。
最后,该通知还对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的操作规范进行了明确。
通知中对建设工程计价报告的编制、提交和审批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细化,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流程。
通过规范计价管理的操作规范,可以提高建设工程计价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总之,贯彻执行2024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标志着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统一和标准化管理的开始。
该通知的出台将对广东省建设工程行业的质量和效益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广东省建设工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通过规范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的使用,加强计价审核和监督,推进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总说明一《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 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5.1-2008)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格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是编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1.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或试验记录。
2.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4.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 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 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的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4) 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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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意见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必须执行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应当执行计价规范中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规定。
第三条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是工程造价文件生效的必备条件。
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必须由注册在本单位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完成,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方能生效:(一)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二)编制人是造价员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并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三)建设工程当事人必须盖法人单位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
第四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明确其他项目费、承包人风险、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时效等相关内容;没有明确或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附表一至四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参照附表一至四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计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描述不完整的,可在开标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招标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据实调整,并在开标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除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外,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量清单错漏责任转嫁给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考虑工程量清单以外的缺项漏项、数量错误等内容,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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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4 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
说明··························································································································· 75 工程量计算规则·········································································································· 77 D.2.4.1 人行道砖铺设································································································79 D.2.4.2 花岗岩人行道铺设·························································································80 D.2.4.3 人行道垫层··································································································· 83 D.2.4.4 现浇侧(平、缘)石·························································································87 D.2.4.5 侧缘石垫层··································································································· 88 D.2.4.6 缘石铺设·······································································································89 D.2.4.7 侧平石铺设··································································································· 91 D.2.4.8 侧(缘)石后座································································································93 D.2.4.9 砌筑树池·······································································································94
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通则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计划出版社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O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现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2O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价字(2O05]145号)、2O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O05]146号)、2O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7号)、2O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8号)、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9号)同时停止执行。
本计价依据是工程计价的标准;是编审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凡在2010年4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本计价依据计价。
20l0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
(粤建市[2010]1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粤建市[2010]1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4839c68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d6.png)
(粤建市[2010]1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2010]15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现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5号)、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6号)、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7号)、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8号)、20061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9号)同时停止执行。
本计价依据是工程计价的标准;是编审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凡在2010年4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本计价依据计价。
2010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佛建建市〔2010〕2号关于贯彻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订的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已于2010年4月1日颁发施行(见粤建市〔2010〕15号),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为了在我市更好地贯彻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现将有关实施意见通知如下:一、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我省在新形势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定的实施办法,全市必须按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
— 1 —二、凡在2010年7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08-50300)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2010年7月1日前已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三、关于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一)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不分专业、类别,工日动态工资统一按71元/工日计取(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已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
动态人工工资单价应作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的人工费计取依据。
(二)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除幕墙和家具工程外)、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的工日动态工资不分专业、类别,统一按54元/工日(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不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计取;执行 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的“B.5幕墙工程”、“B.7家具工程”这两章内的所有项目的工日动态工资按60元/工日(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不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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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 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1.3 利润 人工费×18% 2 措施项目费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2.1.1+2.1.22.1.1 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2.1.2 按系数计算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3.18%(建筑工程)1×2.52%(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 3.1+3.2+3.3+3.4+3.5+3.6+3.7+3.8 3.1 材料检验试验费 1×0.3%(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除外)3.2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3 暂列金额 1×(10%~15%)3.4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5 计日工 3.6 总承包服务费 3.7 材料保管费 3.8 预算包干费1×(0~2%) 4 规费 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建筑面积(m 2)×2元/ m 2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2.1.1+2.1.22.1.1 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2.1.2 按系数计算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3.18%(建筑工程)1×2.52%(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 3.1+3.2+3.3+3.4+3.5+3.6+3.7+3.8 3.1 材料检验试验费 1×0.3%(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除外)3.2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3 暂列金额 1×(10%~15%)3.4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3.5 计日工 3.6 总承包服务费 3.7 材料保管费 3.8 预算包干费1×(0~2%) 4 规费 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建筑面积(m 2)×2元/ m 2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 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1.3 利润 人工费×18% 2 措施项目费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工费×26.57%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 1×(10%~15%)3.2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3.5 材料检验试验费 3.6 预算包干费 1×(0~2%) 3.7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8 其他费用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2.5%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工费×26.57%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3 其他项目费 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 1×(10%~15%)3.2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3.5 材料检验试验费 3.6 预算包干费 1×(0~2%) 3.7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8 其他费用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2.5%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 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1.3 利润 人工费×18% 2 措施项目费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2.1.2 按系数计算 1×2.90%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 1×(10%~15%)3.2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3.5 材料检验试验费 3.6 预算包干费 1×(0~2%) 3.7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8 其他费用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0.1%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2.1.2 按系数计算 1×2.90%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 1×(10%~15%)3.2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3.5 材料检验试验费 3.6 预算包干费 1×(0~2%) 3.7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8 其他费用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0.1%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 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1.3 利润 人工费×18% 2 措施项目费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2.1.2 按系数计算 人工费×5.25%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 1×(10%~15%)3.2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3.5 材料检验试验费 3.6 预算包干费 1×(0~2%) 3.7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8 其他费用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0.1%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2.1.2 按系数计算 人工费×5.25%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 1×(10%~15%)3.2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3.5 材料检验试验费 3.6 预算包干费 1×(0~2%) 3.7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8 其他项目费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 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0.1%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