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卷二《刑法》预习知识点:想象竞合犯
2017年司法考试刑法要点:想象竞合犯

2017年司法考试刑法要点:想象竞合犯
想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各科的考点吧,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刑法要点:想象竞合犯”,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想象竞合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
例如,行为人出于杀人故意向乙开枪,结果打死了乙,又打伤了另外两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和过失伤害罪两个罪名,属于想像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
所谓一个行为,是以法定犯罪构成之客观方面的行为要件为标准判断出行为人的行为是一个行为,而不仅仅是基于自然的观察或社会的一般观念认为是一个行为。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行为不等于是一个动作,而是包括一系列的动作,例如,开枪杀人,包括举起枪支、对准目标、扣动扳机等动作。
2.一个行为必须触犯数个罪名。
所谓数个罪名,是指一行为表面上同时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数个犯罪构成,触犯了数个不同的罪名。
但是,如果触犯的数个罪名是同种罪名,一般不构成想象竞合犯。
想像竞合犯虽然在形式上是数罪,但毕竟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因而实质上为一罪。
例如,某甲意图杀害某乙,晚上乘乙在文娱室和其他人围看电视之机,向乙扔去一颗炸弹,结果不但炸死了乙,而且还重伤了某丙、某丁,炸坏丁的彩色电视机一台。
在本案中,某甲只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却触犯了数个罪名:爆炸罪、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某甲的犯罪行为虽然发生了几个结果,触犯了几个罪名,但不能以数罪论处,只能作为一罪处理。
那么,对想像竞合犯究竟如何处理呢?我国通行的刑法理论认为,应当按行为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最重的一罪定罪量刑。
想象竞合犯的典型例子

想象竞合犯的典型例子
想象一下,有两家公司都在开发一款新的智能手表,它们都非常先进,可以追踪健康、完成日程并连接到其他设备。
这两家公司就是经典的竞合犯例子。
竞合犯,也称为同案犯或竞争犯罪,是指两个或多个独立的个体或组织,在竞争中出现共同利益,并在某个时候、某些方面或某些地点共同行动,以实现它们各自的目标。
这种行为常常被视为市场领导者之间的博弈。
在竞合犯情况下,每个公司都需要设计出令人印象深刻的产品以吸引消费者,同时避免过多地倾向于与竞争对手类似的设计。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之间的竞争强度越高,它们的产品与服务相互影响的可能性就越大。
而且,竞合犯的行为也必须遵守规定,例如反托拉斯法和欺诈法令。
如果一家企业被确定参与竞合犯,则会面临严重的罚款和法律诉讼问题。
因此,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诚信和合规非常重要。
另一方面,竞合犯对于市场和消费者来说也有好处。
由于企业之间的竞争,它们将不断推出更好的产品来吸引消费者,提高了市场的整体质量和效率。
所有这些优势都将转化为消费者的利益,因为他们可以更方便地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
总体而言,竞合犯不仅影响了公司的销售和市场份额,而且改变了整个市场的面貌。
竞合犯行为在要求企业遵守规定的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好的选择和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因此,企业需要保持合法纯洁,因为在遵守规定的同时,共同创造一个更健康、更美好的市场环境。
司法考试答疑精华:想象竞合和法条竞合的区别

司法考试答疑精华:想象竞合和法条竞合的区别
【问题】想象竞合和法条竞合的区别?
【回复】想象竞合是指想象的数罪,观念上的竞合,是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但是最终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想象竞合犯的目的在于禁止对一个犯罪行为进行重复处罚;注意:想象竞合犯永远是针对一个个具体的案件事实来判断的。
而法条竞合是指撇开一个个具体案件,单从法条本身的逻辑关系来看,一个案件事实只能使用竞合法条中的一个;解决法条竞合问题的目的在于对一个行为进行重复的评价。
在想象竞合犯中,第一,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第二,一个行为必须造成了数个结果,触犯了数个罪名。
行为与数结果中的任何一个结合都可以成立一个罪名;第三,由于行为人只有一个行为,因此最后择一重罪处罚。
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数个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而按照条文之间的逻辑关系只能适用其中的一个条文,从而排除其他条文适用的情形。
区别:
1、一行为触犯的数罪名所在法条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内容上的重合,如果不存在任何重合,属于想象竞合犯;如果存在某种重合,是法条竞合犯。
2、触犯的数罪名所在数法条之中,能否有一个法条完整的评价该犯罪行为。
如果不能完整评价,是想象竞合犯;如果能完整评价,是法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想象竞合犯的基本内容是什么想象竞合犯,又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一行为数法,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
想象竞合犯的基本内容是什么想象竞合犯的特点:(2)触犯了数个罪名。
原因在于一个行为造成了两个以上的结果或者具有多重属性,在构成要件的评价上符合数罪的构成要件。
(3)数罪名所在的数个法条之间在逻辑上不存在包容或者交叉关系。
(否则,属法条竞合)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处罚。
理由:行为人仅有一个行为。
例1:盗窃属于国家秘密的国有档案,成立盗窃国有档案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例2:以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情节严重的,成立强迫劳动罪与非法拘禁罪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例3:行为人从窗外扔西瓜,砸死一人、重伤一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注意特殊规定】(1)《刑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201条(逃税罪)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规定处罚。
可见,以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
(2)从一重罪从重处罚。
使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又毁损数额较大财物的,触犯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从一重罪从重处罚。
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1)法条竞合。
是指由于立法的错综复杂的规定,导致一行为会触犯多个刑法条文,但仅定一罪。
(2)法条竞合的类型。
②交叉竞合:过失致人死亡罪与医疗事故罪中致人死亡、交通肇事罪中致人死亡。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
原则上: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例如,合同诈骗罪优于诈骗罪、盗窃枪支罪优于盗窃罪。
特别情况下:为了保持刑法的协调和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重法(一般法)优于轻法(特别法)。
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的区别

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的区别在犯罪领域中,存在着多种不同类型的犯罪,其中包括竞合犯。
竞合犯是指在同一犯罪行为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参与犯罪的情况。
然而,竞合犯也可以进一步分为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两种不同类型。
本文将详细探讨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之间的区别。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什么是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是指在同一犯罪行为中,多个人虽然分别实施了不同的犯罪行为,但他们的行为互相影响,使整体上构成了一个共同的犯罪行为。
这种情况下,每个人的犯罪行为是相对独立的,但它们的组合使整个行为构成犯罪。
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有三个人一起实施了一起抢劫案。
其中,A负责守住门口,B负责拿走现金,C负责制服店员。
虽然每个人的行为是相对独立的,但他们的行动协作使整个抢劫案发生,因此构成了想象竞合犯。
而法条竞合犯则是指在同一犯罪行为中,有多个法条适用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参与犯罪的人只需要实施了其中一项犯罪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犯有该罪名。
与想象竞合犯相比,法条竞合犯的关键在于不同的法条适用。
以盗窃罪为例,假设有两个人共同盗窃了一家商店的商品。
如果其中一人被拦截并被起诉,他可以被认定为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
而与此同时,另一个人仍然还没有被抓获,他的行为也可以构成盗窃罪。
虽然参与犯罪的人可以因为不同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但他们都涉嫌盗窃罪,因此可以被视为法条竞合犯。
综上所述,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之间主要的区别在于参与犯罪者的行为关系和法条适用情况。
在想象竞合犯中,每个人的犯罪行为是相对独立的,但整体上构成了共同的犯罪行为。
而在法条竞合犯中,参与犯罪的人只需要实施其中一项犯罪行为,就可以构成犯罪。
此外,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在法律适用和法律后果上也存在差异。
对于想象竞合犯来说,法律可能会采取一种整体分析的方式,综合考虑每个人的行为,以确定犯罪的程度和惩罚的力度。
而对于法条竞合犯来说,每个人的行为将被单独评估,根据相关法条进行犯罪认定和判决。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临考模拟试题及答案(2)

1.约翰(美国⼈,⽆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于1999年乘坐我国民航飞机去瑞⼠旅游,在瑞⼠上空实施了盗窃⾏为,盗窃了⼀德国⼈的名贵⼿表,试问,我国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 A.有管辖权,因为是在中国的航空器上实施的犯罪 B.⽆管辖权,因为约翰是美国⼈ C.⽆管辖权,因为是在瑞⼠实施的犯罪 D.⽆管辖权,因为是对德国⼈实施的犯罪 2.甲仇恨⼄,某⽇到⼄家向被⼦⾥的⼄射击后逃⾛,其实⼄早已死亡。
甲的⾏为属于( ) A.意外事件 B.对象错误 C.⼿段错误 D.过失犯罪 3.某甲在12周岁时抢劫了价值2000元的物品,在14周岁⽣⽇的那天抢劫了8000元的物品,并在抢劫过程中将被害⼈杀死,在15周岁时抢劫了价值为9000元的物品,并在抢劫过程中将被害⼈打成重伤。
则( ) A.甲构成抢劫罪,数额为1.7万元 B.甲构成抢劫罪,数额为9000元 C.甲构成故意杀⼈罪和抢劫罪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4.陆某与肖某事前商量好,陆某抢劫银⾏之后,以肖某家为暂时窝藏地点。
对肖某应以何罪论处( ) A.窝藏罪 B.包庇罪 C.抢劫罪 D.伪证罪 5.王某犯了三个罪,审判时只判了两个罪,甲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最后决定执⾏的刑期为9年。
执⾏3年后,发现他还有⼀个丙罪没有判决,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最终对王某决定执⾏的刑期幅度是( ) A.9年以上14年以下,3年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 B.9年以上14年以下,3年不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 C.6年以上11年以下,3年不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 D.7年以上17年以下,3年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 6.赵某因共同盗窃犯罪被⼈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民法院量刑时考虑到赵某有积极退赃和检举他⼈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
缓刑考验期满之后不久,司法机关查获赵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盗窃价值约5000余元的财物。
对赵某应当如何处理?( )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D.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将⼆罪并罚 7.某甲意图杀害某⼄,某晚趁某⼄在⽂娱室和其他⼈⼀起看电视之机,向某⼄扔去⼀颗炸弹,结果不但炸了⼄,⽽且还炸死炸伤其他⼈,同时还炸毁了电视机。
2017年第065期——每日重点考点继续犯、结果加重犯、想象竞合、法条竞合(4星考点)

2017年第065期——每日重点考点继续犯、结果加重犯、想象竞合、法条竞合(4星考点)一、行为单数(一)继续犯1、概念:犯罪既遂后,危害行为与法益侵犯的不法状态还在持续进行。
一个犯意,一个行为,侵害一个法益,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持续,按一罪处理。
如,绑架罪,拐卖犯罪,重婚罪;持有型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窝藏罪,窝赃类犯罪;一些纯正不作为犯,如遗弃罪。
状态犯与继续犯相对,指不法状态虽然还在持续,但行为已经结束,如盗窃罪等财产犯罪。
2、既遂时间点:行为只要在持续期间侵害了法益就构成既遂;犯罪既遂以后,如犯罪行为继续侵害客体,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允许进行正当防卫。
【注意】既遂时间点≠行为终了的时间点,行为最终结束不再持续行为才终了。
3、共同犯罪:在犯罪既遂后,行为终了前,第三人参与犯罪的,成立承继的共同犯罪。
【注意】在继续犯中,只要犯罪行为还在持续进行,他人参与犯罪的,都成立共犯。
在状态犯中,行为结束后,他人不能成立共犯,可能成立妨害司法活动的犯罪。
4、追诉期限的起算:犯罪行为终了之日;状态犯追诉时效的期限通常从犯罪行为成立之日开始起算。
5、继续犯行为持续到新法生效期的,直接适用新法,不存在溯及力问题。
状态犯行为在新法生效前结束,即使不法状态还在继续,要适用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
(二)结果加重犯1、概念:一个行为,侵害两个法益,造成两个结果,一是基本结果,危险结果或实害结果,二是加重结果,只能是实害结果。
(1)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法定加重结果;(2)对基本犯一般为故意(偶有过失),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偶有故意);(3)刑法对加重结果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
只认定为一罪,根据加重的法定刑量刑。
2、构成要件:(1)必须是基本犯罪导致的结果,如果是另外行为导致的,数罪并罚;(2)对象要求,原则上:加重结果通常只能发生在基本犯罪指向的对象;例外:拐卖妇女、儿童致人重伤、死亡。
对象包括妇女、儿童及其近亲属;(3)要求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自杀通常不是加重结果。
司法考试想象竞合犯及法律规定从一重

司法考试想象竞合犯及法律规定从一重(欢迎大家补充)
一、想象竞合犯
1、因为放火引起爆炸,放火罪与爆炸罪想象竞合。
2、伪造的银行存单作质押,骗取银行贷款的,成立金融凭证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想象竞合。
3、遗弃罪与不作为的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想象竞合。
4、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致人死亡的,属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故意杀人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
5、行为同时具有欺骗很恐吓性质、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产生了恐惧心理二者同时起作用成立想象竞合。
6、如果强迫他人吸食毒品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则构成强迫他人吸食毒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
7、同时构成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是想象竞合犯
8如果行为人将贵重文物出售给外国人的构成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与倒卖文物罪成立想象竞合犯。
9、组织传染病患者出卖血液或者血液制品,并将血液或血液制品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司法卷二《刑法》预习知识点:想
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
例如,行为人出于杀人故意向乙开枪,结果打死了乙,又打伤了另外两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和过失伤害罪两个罪名,属于想像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
所谓一个行为,是以法定犯罪构成之客观方面的行为要件为标准判断出行为人的行为是一个行为,而不仅仅是基于自然的观察或社会的一般观念认为是一个行为。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行为不等于是一个动作,而是包括一系列的动作,例如,开枪杀人,包括举起枪支、对准目标、扣动扳机等动作。
2.一个行为必须触犯数个罪名。
所谓数个罪名,是指一行为表面上同时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数个犯罪构成,触犯了数个不同的罪名。
但是,如果触犯的数个罪名是同种罪名,一般不构成想象竞合犯。
想像竞合犯虽然在形式上是数罪,但毕竟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因而实质上为一罪。
例如,某甲意图杀害某乙,晚上乘乙在文娱室和其他人围看电视之机,向乙扔去一颗炸弹,结果不但炸死了乙,而且还重伤了某丙、某丁,炸坏丁的彩色电视机一台。
在本案中,某甲只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却触犯了数个罪名:爆炸罪、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某甲的犯罪行为虽然发生了几个结果,触犯了几个罪名,但不能以数罪论处,只能作为一罪处理。
那么,对想像竞合犯究竟如何处理呢?我国通行的刑法理论认为,应当按行为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最重的一罪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