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通知书(兽药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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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兽医备案情况整改情况报告

执业兽医备案情况整改情况报告

执业兽医备案情况整改情况报告一、调研的基本情况1.诊疗机构的基本情况。

全省共有诊疗机构413家,其中集体性质的120家,个体的293家,有362家核发了动物诊疗许可证,51家没有取得诊疗许可。

406家有固定场所,7家无固定场所。

2.诊疗人员的基本情况。

全省共有诊疗人员680人,其中大专以上306人,中专203人,高中以下171人。

高级职称的17人,中级职称的133人,初级职称的140人,无职称的390人。

3.诊疗监管情况。

自2004年省人民政府颁布《黑吉辽省动物诊疗管理办法》以来,全省动物诊疗监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诊疗监管工作从起步到发展,诊疗市场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为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各市、县(区、市)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黑吉辽省动物诊疗管理办法》的规定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严格动物诊疗许可管理制度,对申请办理动物诊疗的单位和个人,对其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对其设施设备,诊疗从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查,达到条件的发放《动物诊疗许可证》,对条件不够或不按要求从事动物诊疗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予发放。

二是将监管工作作为监督人员和各乡站半年及年终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做到责任到人。

三是对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员登记建档, 统一使用由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动物诊疗病历登记表、处方笺、兽药进出登记表,建立动物诊疗病历档案。

四是对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对档案记录、兽药使用及疾病诊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经营、使用违禁、假劣兽药及非法行医活动,规范动物诊疗行为。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是在换发和新发《动物诊疗许可证》时,加强对动物防疫条件、学历、兽医资格等方面的审核和监管,对符合要求的换、发证,做到持证规范经营。

平罗县的动物诊疗监管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平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并下发《动物诊疗活动管理规定》、《动物诊疗场所卫生消毒制度》等管理制度。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屠宰检疫工作情况汇报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屠宰检疫工作情况汇报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屠宰检疫工作情况的汇报***卫生监督所:近年来,在市县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为载体,以畜产品、兽药饲料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规范畜产品安全监督执法行为,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了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促进了我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现将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屠宰检疫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1、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动物卫生监督规章制度。

根据工作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如:检疫票证管理制度,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动物卫生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动物卫生监督听证制度,行政处罚程序以及假冒伪劣兽药饲料销毁制度,以及动物卫生监督办事流程图等。

2、规范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首先,我们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规范,结合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一厅式办公,实行一窗式许可办理,提高了行政效能。

其次,我们对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印制使用了全国统一的新式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

第三,我们对执法程序进行了规范,在对管理对象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并要求当事人签字认可,对监督检查出来的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填写责令整改通知书,通知当事人。

第四,我们对证据保存进行了规范,对监督检查或者举报案件调查过程中采集的证据,统一建立电子档案,实行诚信追踪制度,对初次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对多次违法行为实行重罚。

第五,我们对养殖档案、购销台帐进行了规范,统一印制了养殖大户的养殖档案和兽药饲料经营户的购销台帐,对养殖大户和兽药饲料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

第六,我们对养殖大户和兽药饲料经营户的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针对养殖大户和经营户的管理制度混乱问题,我们组织制定了动物疫情登记、统计、报告制度,动物疫情监测制度,动物卫生消毒制度,预防免疫接种制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用药管理制度,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动物出入场管理制度,兽药购销登记制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等,并统一格式,统一印制,统一发放,整齐划一。

畜牧业工作总结五篇

畜牧业工作总结五篇

畜牧业工作总结五篇【篇一】今年以来,市畜牧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敢于担当、勇于担当,以加快畜牧业新旧动能转换为主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畜牧业总体保持较好发展态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国兽药减抗科技下乡活动、**中国(**)肉牛产业健康发展大会、全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现场会先后在我市成功举办。

一、**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一)坚持综合管控力度不减,非洲猪瘟防控成效显著。

继续落实疫情排查、外疫封堵、部门联动执法、禁止泔水喂猪、消毒灭源、技术培训等综合防控措施。

全市累计排查场点50万余场次、生猪7800万余头次(均含复查数),发放消毒药品273吨,举办培训班60班次、6200余人次,印发防控知识手册、明白纸3万余本(张),监测样品2880份。

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将无害化处理厂全部纳入市畜牧业监管平台,管控关键部位,实现实时监管。

完成县级兽医化验室建设。

投入95万元、发放消毒药品40吨。

近期列支520万元,购买消毒药品,对全市养殖场、屠宰场等,再次集中消毒灭源;列支600万元奖补资金,建设运输车辆洗消中心。

市县联动,采取市级培训所有生猪规模养殖场、县级培训散养户的形式,培训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实现全覆盖。

加强动物产品检疫监管,严格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公示。

建设完成3处省级动物道路检查站、总数达到6处。

查处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案件10起。

市政府出台《**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统筹做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争取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417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487万余元,全年调拨免疫禽流感等强制免疫疫苗6858万头份,圆满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任务。

新增1处省级布氏杆菌病净化场。

(二)坚持调转并举节奏不变,动能转换迈出坚实步伐。

针对生猪生产下滑不利形势,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

兽药饲料讲义

兽药饲料讲义

四、饲料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检查要点
2、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采购的 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的名 称、产地、数量、保质期、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质量 检验信息、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 式、进货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只从事批发业务的兽药经营企业,可以不设置零售柜台、货架等设施, 但其办公、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仓库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 办公、经营场所面积≥ 20平方米;仓库面积≥ 100平方米。
第一章 场所与设施
第三条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能 够保证兽药质量的常温库、阴凉库(柜)、冷库(柜)等仓库和相关设施、设 备,并应分类存放。 仓库面积和相关设施、设备应当满足合格兽药区、不合格兽药区、待验兽 药区、退货兽药区等不同区域划分和不同兽药品种分区、分类保管、储存 的要求。 变更仓库位置,增加或减少仓库数量、面积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 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报批,需减少仓库面积及相关设施、设 备的要报发证机关报批。
(二)在乡镇设立的小型兽药经营企业,其主管质量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 机构(如果设置的)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畜牧等相关专业中 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或者具有乡村兽医登记证。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三)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从事兽药质量管理的人员应不少于2人,
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兽用生物制品专业知识。 (四)兽药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在本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该条为关键项,必须通过。 (五)主管质量的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发生变

兽药饲料整改情况汇报

兽药饲料整改情况汇报

兽药饲料整改情况汇报近期,针对兽药饲料的安全问题,我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工作,并就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

在此,我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针对兽药饲料安全存在的问题,我们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整改工作组,对兽药饲料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整改。

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立即采取了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在生产环节,我们对兽药饲料生产过程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生产设备进行了维护和清洁,并对生产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在储存环节,我们对兽药饲料的储存条件进行了检查,对储存设施进行了整改和加固,确保兽药饲料的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在运输环节,我们对兽药饲料的运输过程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运输车辆进行了安全检查和维护,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驾驶培训,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可靠。

除此之外,我们还加强了对兽药饲料质量的监控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兽药饲料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我们的努力,目前公司兽药饲料的安全生产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兽药饲料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确保公司兽药饲料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总的来说,我们公司在兽药饲料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兽药饲料的安全生产水平,为保障兽药饲料的质量和安全作出更大的努力。

兽药饲料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将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兽药饲料的安全生产作出更大的贡献。

兽药饲料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

兽药饲料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

兽药饲料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兽药饲料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是为您推荐的内容,希望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兽药饲料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第1篇上半年,我们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开展兽药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蛋鸡养殖场抗生素使用专项整治活动、兽药及饲料生产经营活动日常监管等工作,杜绝了兽药类投入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共出动执法车辆40余车(次)、执法人员430余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220家(次)、中等规模以上养殖场57个、抽检兽药饲料样品13个批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效维护了我区兽药饲料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一、积极宣传兽药饲料行业法律法规今年以来,我们深入兽药饲料经营门市部认真宣传《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行业法规,还将宣传重点放在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上,特别是利用包村联户、新型职业农民暨养殖大户培训之机,有针对性地宣传养殖环节禁用药物名录、科学用药方法、滥用抗生素的危害等知识。

通过宣传让养殖户知法、懂法、守法,从而自觉配合管理部门共同搞好兽药市场管理及合法合规使用兽药。

二、认真开展兽药饲料打假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我区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制订了实施方案,落实人员、车辆、资金等,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着重抓落实,使此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行动期间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20余家(次),查封饲料违法生产加工窝点1个,查处无二维码标识、过期失效药物一批。

三、认真开展蛋禽养殖场抗生素使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我们组织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等养殖量较大的乡镇,深入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滥用抗生素和使用禁药的危害,并同重点养殖大户签订了《养殖场规范用药用料承诺书》。

主要检查内容有:养殖场养殖档案建立使用情况,购药用药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是否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执行休药期等问题,是否使用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禁用药物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兽用抗菌药组方、规格、用法用量等问题。

兽药监管年度总结(2)

兽药监管年度总结(2)

兽药监管年度总结(2)兽药监管年度总结兽药监管年度总结 [篇2]2011年,我委紧紧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以行政许可、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等工作为抓手,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市场整顿,规范使用环境,扎实做好兽药饲料监管工作,为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一、严格源头管理,确保地产投入品质量安全1、严格执行兽药GMP后续动态监管制度。

2011年,我委对辖区内9家兽药生产企业开展了GMP后续巡查,企业全部严格执行GMP 规范依法生产。

同时认真落实省农委《切实加强兽药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4家兽药制剂生产企业严查超范围生产,重点巡查生产“非药品”。

2、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申证审核。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按照《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严要求、高标准完成3家新单一饲料生产企业验收工作。

配合省农委完成4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和1家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工作。

3、认真做好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及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饲料生产企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2017年度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备案审查。

全市共有47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完成2017年度备案工作。

二、严格措施监管,确保投入品市场秩序规范1、全面推进渔药GSP创建工作。

2011年,我市大力推进近300家渔药经营企业的集中创建工作。

11月适时召开全市兽(渔)药GSP 推进会,再次明确GSP创建的要求和标准。

通过行政指导、行政告知和行政推动,至2012年2月底,全市共有208家兽(渔)药经营企业完成GSP创建,其余渔药经营企业已经停业关闭,全市兽(渔)药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人员素质、规章制度有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明显2、备案饲料经营企业。

在对饲料经营企业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市273家饲料经营企业建立了企业档案,包括经营品种、销售规模、产品去向等基本情况。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一: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为了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根据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___畜牧局于8月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活动,现总结如下:一、重点排查对象及内容。

养殖及活畜收购贩运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不按规定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经营环节,非法添加违禁物质、无证收购经营运输生鲜乳、不合格生鲜乳处理的企业;屠宰环节,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饲料兽药生产环节,生产假劣兽药饲料等违法添加饲料和药物添加剂,不按照兽药GMP、GSP规范生产经营的企业等。

二、排查工落到实处,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从源头入手,集中力量对我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及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

我们采取分片包干的制度,由___副所长和___副所长带队,____逐户、逐场、逐点进行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此次排查工作落到实效。

监督养殖场(户)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

进场排查时检查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病死畜禽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严格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有效防范动物疫病传播,确保从源头上抓好畜禽安全。

对养殖各个环节进行检查。

一是检查存栏量、是否使用违禁药物、是否做到出栏必报检、抽检饲料是否合格等。

二是严把“瘦肉精”检测关。

检疫人员除每天对待宰生猪按照2%-5%的比例进行“瘦肉精”监督抽检外,还督促屠宰厂(场)开展自检,做好检测记录,已经确认“瘦肉精”检测呈现阳性,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截止目前,共出动900人次,车辆150车次,养殖场户1600个次,兽药生产经营企业75人次,饲料生产经营企业34人次,“瘦肉精”检测600批次,经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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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兽药、饲料经营单位:
我所于2012年月日对你单位兽药饲料经营情况依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GSP 认证证书》等资质证件;是否
2、兽药、饲料经营的产品包装是否有合法有效的产品批准文号及生产许可证号,兽药是否有GMP证书号;是否
3、兽药包装是否有“兽用”标识,是否销售假劣兽药及人用药品;
是否
4、是否销售原料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销售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是否
5、是否销售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过期产品;是否
6、是否具有相应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
7、是否具有供应商资质鉴定档案,具有备齐的与经营的产品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兽药GMP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备案的标签说明书等);是否
8、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采购、验收、入库、出库、销售、清查等各项记录,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是否
9、经营场所是否进行明确的划分管理,生活区、经营区域是否分别独立设置;是否
10、经营场所和库房是否进行分区、分类管理,经营产品是否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别存放;是否
11、经营场所和库房是否采取与存放的兽药、饲料相适应的保存条件,如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是否上述各项整改内容,由企业法人负责,逐项认真落实,务必于7日内整改完成,并递交书面整改报告。

我所将按照整改要求进行复查核实,逾期未整改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被检查人(签名):
现场执法人员(签名):
二〇一二年五月日
秦州区兽药饲料监察所注:次整改通知一式两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被检查单位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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