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DOC)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优秀6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优秀6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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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篇一参考建议各位财务、人资、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据自己公司实际情况修改调整完善。
重要在于制度的实施流程与执行管理和执行监督,并与岗位职能挂钩,同时需要符合企业自身的业务特点。
可以将制度和办公OA软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结合执行。
一。
总则1 为加强集团的财务管理,规范集团的各项财务管理行为,保证集团战略和目标顺利落实,保障集团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首联集团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2 集团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以集团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人利益较大化。
3 集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3.1 建立和健全集团基本财务管理体制。
包括组织机制、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信息流转机制等。
3.2 制定集团财务管理规则,包括各财务事项操作规范和管理权限,具体包括:3.3 投资融资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内容是企业发展“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科学统一,具体包括选择融资渠道及合理的资本结构,综合分析评估投资风险与报酬,协助进行投资决策;制定符合股东利益和企业长远发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过系统的全面预算制度和配套的监控体系,对集团业务运作和资金流转进行管理和监控,保证集团战略目标实现的效果和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加强风险防范,保证资产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费用。
3.6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各政府机构和股东提交准确完整的财会信息。
集团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所有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第三条集团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2.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3.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集团下属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执行和监督公司财务预算;2. 负责公司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3. 负责公司成本费用控制、核算和分析;4. 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5. 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和税务申报;6.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7. 完成集团下达的其他财务工作任务。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财务、会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 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计划第七条集团下属公司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投资预算等。
第八条财务预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合理预测;2. 综合平衡,突出重点;3. 优化结构,提高效益;4. 稳妥可靠,可控性强。
第九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集团下属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第十一条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 资金筹集:合理确定资金筹集方式,确保资金来源稳定;2. 资金使用: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 资金回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确保资金回收及时;4. 资金结算:规范资金结算流程,提高资金结算效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DOC)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DOC)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DOC)1. 引言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为确保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进行而制定的,旨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财务操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并加强对集团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与控制。
2. 财务管理职责与权限2.1 财务管理部门职责财务管理部门承担以下职责:编制和执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集团公司财务预算,并监控预算执行情况;负责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资本运作及投融资活动;负责集团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和披露等工作。
2.2 财务管理部门权责财务管理部门享有以下权责:对集团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分析,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各项财务业务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参与制定公司的财务目标和策略,并协助各部门实施。
3. 财务管理流程3.1 财务预算管理流程财务预算管理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 收集各部门的预算需求;2. 编制财务预算草案;3. 召开预算审定会议,讨论并确定最终财务预算;4. 按照财务预算指导各部门实施财务安排;5. 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召开预算执行情况汇报会议。
3.2 财务报表编制流程财务报表编制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 收集各部门的财务数据;2. 核对和整理财务数据,确保准确性;3. 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4. 审核和复核财务报表;5. 报送财务报表给相关部门和股东。
4. 财务风险管理4.1 财务风险评估财务风险评估是为了提前识别和评估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财务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集团公司财务风险的分类和评估;集团公司财务风险的概率和影响程度评估;针对财务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策略。
4.2 财务风险控制财务风险控制是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措施来降低财务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财务风险控制应包括以下方面: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落实;财务风险的成因和防范措施的培训和宣传;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集团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母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母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等。
第三条集团母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管理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五)保密性原则:加强财务信息保密,防止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集团母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六条财务部下设以下部门:(一)会计核算部: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
(二)资金管理部:负责公司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等工作。
(三)成本管理部:负责公司成本核算、成本控制等工作。
(四)税务管理部:负责公司税务筹划、税务申报等工作。
(五)内部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风险控制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七条财务核算管理(一)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
(二)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第八条资金管理(一)制定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二)加强资金预算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三)加强资金监控,防范资金风险。
第九条成本管理(一)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规范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流程。
(二)加强成本核算,准确反映公司成本状况。
(三)加强成本控制,降低公司成本。
第十条税务管理(一)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规范税务筹划、税务申报等工作。
(二)依法纳税,确保公司税务合规。
(三)加强税务风险防控,降低税务风险。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1. 引言本文档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总则,旨在规范和指导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涵盖了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流程规范等方面。
2.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为确保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制定如下基本原则:2.1 依法依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2 透明公正财务管理应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内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与准确性,对外准确公布财务数据,确保相关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
2.3 风险控制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财务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规避或降低。
2.4 效率优先财务管理应以提高效率为目标,不断优化流程,提高财务管理的效能和效果,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 财务管理职责分工为保证财务管理的协同性和专业性,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分工如下:3.1 财务部门集团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组织、规划、监督和执行。
财务部门应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和技能,并承担以下责任:•编制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贯彻财务预算和资金计划;•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 -监督财务合规性,并提供相关报告。
3.2 各部门各部门负责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执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子公司和关联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和关联企业应依法独立进行财务管理,但同时要遵循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与集团公司保持紧密合作与信息共享。
4. 财务管理流程规范为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以下财务管理流程规范:4.1 预算管理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包括年度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和评估反馈等环节。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背景和目的背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发展,财务管理在集团公司中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对财务风险的控制,集团公司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并降低财务风险。
通过建立制度来规范各个环节的财务管理行为,集团公司能够更好地做出决策、评估风险和控制成本。
第二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框架和内容框架该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财务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财务制度和流程、财务报告与分析、预算管理和控制、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管理等。
财务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这部分涉及集团公司内部的财务部门设置、职责分工和人员配备等,确保财务管理的高效运作和信息的畅通流动。
财务制度和流程明确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流程,包括会计制度、核算制度、报销制度、审批流程等,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财务报告与分析规定了财务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时间表,以及财务分析的方法和依据。
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帮助他们制定正确的决策和应对风险。
预算管理和控制明确了集团公司的预算编制流程和管理方法,以及预算执行和控制的措施,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预算目标的达成。
内部控制和审计规定了内部控制的要求和方法,并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职责和程序。
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系统的有效性。
风险管理制定了一套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等,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
致力于防范和控制各类财务风险,保护公司的利益和稳定经营。
第三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执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和支持。
各个部门和岗位应按照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同时,需要建立相应的督导机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督集团公司设立财务监督部门,负责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精选4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精选4篇)第一条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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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篇一(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相关费用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1、公司规定,部门主管领导及副总所有拥有的审批借款金额权限为:①部门领导≤100元,借款不超过100元的直接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交财务确认后方可借款;②公司副总>100元≥500元,借款超过100元且不超过500元的在经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再由公司副总签字确认,最后交财务确认后方可借款。
③借款超过500元的在经过部门领导、公司副总签字确认后,还需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交财务确认领款。
2、凡及需申请借款付款金额超过1000元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3、借款销账规定: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4、借款未销账的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销账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除。
1、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是否领现金或将借款打到指定银行卡里(注:打到卡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并签上名字)。
2、审批流程:借款人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签字→领导审核签字→公司副总领导审核签字→公司副总→公司总经→财务复核确认→领款。
财务管理制度篇二为进一步规范政协机关的财务行为,加强机关经费和财产的管理,节约开支,勤俭办事,增强约束机制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区政协正常公用经费的需要和机关工作的有序运行,制定如下制度:1、认真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财务制度。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集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集团经济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3、集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统筹规划、分级管理、效益优先、风险控制。
二、财务管理体制1、集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集团总部设立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集团整体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单位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2、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编制集团财务预算、决算;组织集团财务核算和财务分析;监督集团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协调集团内部财务关系;参与集团重大经济决策等。
3、各单位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编制本单位财务预算、决算;进行本单位财务核算和财务分析;管理本单位资金和资产;按时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报送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等。
三、财务预算管理1、集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
2、各单位应根据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3、财务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4、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单位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进行分析和调整。
四、资金管理1、集团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原则,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集团规定的资金审批权限和流程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挪用、截留资金。
3、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监控集团资金的流动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筹集和使用,确保集团资金的安全和正常周转。
4、加强资金的风险管理,建立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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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辽宁人民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 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总公司推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分业经营,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由总 公司财务总监统一领导全公司的财务工作,分(子)各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单位的 一切财务活动。
第四条 公司鼓励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积极依法依本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分(子) 公司和股东权益。
财务人员管理第一章聘任与管理本制度所指财会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部长、各岗位会计、出纳、记账员。
其他财务人员由财务总监会同各区域经理共同选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 用。
所有财会人员接受财务总监和所在区域经理的双重领导。
对不服从所在公司正常 管理、不爱岗敬业或业务水平低下的财会人员,所在单位有权向总公司申请调离。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五条 热爱公司,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风,有良好的财会人员 职业道德。
第六条 有财会人员上岗资格证,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 从事会计工作三年 以上工作经历。
第三章基本职责第七条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搞好所在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重大事项 及时报告。
第九条 参与所在公司业务计划的制订和主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与执行, 检查计划、合同的 执行情况和结果。
第一条 第二条 财务总监由总公司聘任和管理。
第三条 第四条第十条组织编制财务计划,落实完成计划的各项措施,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解决办法。
第十一条加强所在公司的资金和资产管理,保证资金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组织资金调拨与结算。
第十二条积极参加总公司组织的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应尽的其它职责。
第四章离任与交接第十四条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以下程序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1由总财务总监、审计部派员组成审计小组,办理离任审计。
2、经审计合格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前,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十五条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的凭证应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帐目在电脑中的,应将最后一笔余额在移交清册中写明。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要核实自己经管的所有内外帐目、财产物资帐,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
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岗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的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交接内容应详细列明移交人所经管的如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公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会计软件、密码及数据磁盘,并将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发票等。
第十六条接管人员办理接交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清点验收,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簿余额进行验交。
当出现现金、有价证券与余额不一致时, 移交人员要在监交人员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清查完毕。
2.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无误。
4.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5.接管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七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移交清册应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各执行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
第十八条现金、有价证券短缺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第五章考核与管理第十九条对财务主管工作质量和职责履行考核由总部及各区域经理及财务总监进行综合评定。
对财务主管的考核采取按季考核、年终综合评价的办法。
其他财务人员的考核在各分(子)公司进行,年终将考核结果报总公司总经理。
考核内容以所在公司的会计基本制度执行情况、财务制度和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工作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所在单位的内在管理水平为主。
考核结果与个人的经济利益及评先挂钩。
会计核算原则第一章会计核算原则第一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
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
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碳素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五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第七条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二章会计凭证第八条财务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九条客户签发或内部签发的凭证,其经济内容应符合国家政策或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应真实、合法、印章齐全,要素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
第十条自制的记账凭证应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附件或填制依据;冲正错账、调整暂收、暂付、扣划款项和费用开支等凭证审批及经手人员签章应齐备。
第十一条各种资金存入、戈y出或账户之间的划转凭证应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记账凭证中的会计分录和有关金额应准确,有关签章应齐备、清晰。
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除结转凭证)。
第十三条物品采购凭证应附有详细的物品清单、物品入库单及批准文件。
资产管理第一条本制度所指资产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一章流动资产管理第二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条现金的收付及保管由经被授权的出纳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收支和管理现金。
现金支出的审批人员应同出纳员、银行票据保管员和记账员分离。
第四条现金使用范围主要限于:①支付奖金及津贴等。
②支付差旅费。
③依银行规定和结算起点(在2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第五条营业所取得的现金,应由出纳清点并送存银行。
任何人不得坐支现金。
第六条负责应收帐款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现金收入账的工作。
第七条保管银行票据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和调整银行存款账。
第八条负责调整银行存款帐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银行存款帐、现金支出帐、应收款帐、应付款帐。
第九条收支现金时,经办人员要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所附单据是否合法,数额是否完整,审签手续是否齐备等。
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应予以纠正或拒绝办理收付。
第十条认真做好库存现金保管工作。
现金和有价证券应置于保险箱(柜)里以确保安全和完整无缺。
第十一条因工作关系需配备备用金的,需要人应向所在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公司领导同意,备用金支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和业务内容,不得移作他用或私人挪用,出纳人员应对该类备用金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
第十二条现金收付款项,均应按业务性质分别填写交款单或费用报销单,并应写明收付的内容、用途、金额及有关情况经有关人员审核盖章后方能办理收付手续。
第十三条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当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在(原则上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与各分(子)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的现金收付都应通过所在公司财务部门入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自行保留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公司财务部应经常督促检查。
第十五条对超过现金收付范围或限额以上的款项进行收付时,必须通过银行结算,禁止化整为零套取现金,禁止利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第十六条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在经营业务需要使用银行票据付款时,一律由经办部门填写银行票据申请单,凭合法有效和批准手续齐备的依据经所在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办理银行票据领取手续。
第十七条银行票据领用者,必须在银行票据登记簿上写明领用日期、付款内容并签字。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签发银行票据时,应进行登记并将该票据项目填写齐全。
使用支票时,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若无法明确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时,应把付款用途、签发日期写明。
第十九条实行计划控制的费用或物资采购,在付款时应同时核实计划。
超过计划的部分应在按规定先追补手续。
第二十条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依本条规定确定专人办理银行票据事宜,并应同时遵守银行的相关规定,确保银行票据使用安全。
欢迎下载1.银行票据包括: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
2.业务员将收到的票据交给会计,由会计对收到的银行票据进行审核(日期、金额、收款单位全称、印章齐全与否)。
审核后交出纳保管,出纳将票据号码、金额、背书转让等进行登记,然后进帐。
出纳进帐后将单据及时交会计入帐。
3.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纳保管,给付应另立台账,写明票号、金额、经手人、销账单位。
4.公司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纳登记清单,并提前筹划资金,以确保银行能按期支付到期款项。
5.银行票据经办人或结算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外来银行票据并代客承兑,特殊情况下应经所在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一条银行存款管理人员应正确使用和审核各种银行结算凭证,及时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及时审核银行往来对账单,如月末有未达账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按月打银行对账单,并于年末一起装订成册。
第二十二条货币资金的清查:1.现金及有价证券的清查,由财务主管或主管会计主持,出纳员在场,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实存数,再与其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盈亏。
盘点结束后, 根据盘点结果,填制“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
2.银行存款的清查,由财务主管或主管会计主持,采用与开户银行对账的方式进行。
核对完毕后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现金、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的清查应采取不定期清查的方式,一般每月至少一次。
第二十三条所有应收性质的款项,如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及各类预付款项,均应按季进行帐龄分析,编制《帐龄分析表》,上报总公司,并向欠款单位和经办人落实追收工作,规范各类应收帐款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