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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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食品仓库管理制度食品仓库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本店铺精心整理的食品仓库管理制度(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仓库管理制度1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地防止义叉感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化,严禁直接裸露土地,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发霉,变质发生虫子。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

6.食品库房更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理、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为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食品仓库管理制度2为了保障库存及出入库的准确及存货的绝对安全,避免公司资产受损流失,制定以下细则:一. 入库所有产品要符合入库标准,按单收货,做好标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入库,并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货物数量与接收单据不符的;没有包装或批量包装破损的;码放混乱清点困难的;无入库单的;不符合成品库属性不相干的货物。

二. 出库(发货)先进先出为基本原则,严格照单发货。

保管员核实数量后装货,装车后再次复核(含装卸人员),确保出厂数量的绝对准确。

如因此环节赢亏库,多发部分货物由相关责任人按市场价全价赔偿。

责任分摊:保管员70%,装卸人员20%,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10%;少发部分由相关责任人负担补发所产生的一切物流费用,并处以100-200元罚款。

三. 日常管理1. 切实做好仓库的“三防工作”,即防盗,防火防潮,防鼠虫。

因货物丢失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处以货款全价或一定额度处罚。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污染,确保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贮存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贮存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分类管理、科学存放、及时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贮存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章食品贮存场所与设施第五条食品贮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场所应清洁、卫生,无污染源;(二)场所应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三)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四)场所应保持通风、防潮、防虫、防蝇、防蟑螂;(五)场所应有适当的照明、通风、温度控制等设施。

第六条食品贮存容器、工具和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二)容器、工具和设备应保持清洁;(三)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定期消毒;(四)容器、工具和设备应符合食品接触材料的国家标准。

第七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食品种类、性质、贮存温度等要求,合理设置库房、冷藏柜、冷冻柜等设施。

第三章食品贮存与管理第八条食品贮存应遵循先进先出、分类存放的原则。

(一)食品应按照种类、性质、贮存温度等要求,分类、分架存放;(二)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成品、半成品与成品应分开存放;(三)易腐食品、易霉变食品、易潮解食品等应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位置;(四)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等应分开存放。

第九条食品贮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食品应存放于符合要求的容器、工具和设备中;(二)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三)冷藏、冷冻食品应存放于冷藏、冷冻柜(库)中,并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四)食品应避免堆积、挤压存放,不得存放过满。

第十条食品贮存期间,应定期检查食品的质量、数量、保质期等信息,发现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及时清除。

食品安全贮存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贮存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贮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贮存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食品的采购、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贮存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食品安全贮存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食品安全贮存要求第五条食品贮存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贮存的标准和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

第六条食品贮存设施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专用食品库房,面积充足,布局合理;(二)食品贮存柜(架)应采用无毒、无害、不锈蚀的材料,结构合理,易于清洁和消毒;(三)设有温湿度监测设备,确保食品贮存温度和湿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四)食品贮存设施应有明确标识,区分不同食品种类,避免交叉污染。

第七条食品贮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食品应按照类别、品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因素分类存放,易于识别和追溯;(二)新鲜食品与包装食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易腐食品应置于冷藏或冷冻库,确保温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四)干货、调料等食品应置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防止霉变、生虫;(五)有毒、有害、过期、变质、污染等食品应单独存放,并及时处理。

第八条食品贮存期间,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环境卫生清扫,确保食品贮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食品贮存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细菌滋生,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条食品贮存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二)具备相关学历或培训证书;(三)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

第三章食品安全贮存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贮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贮存管理的职责、流程、要求等。

第十二条食品贮存管理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贮存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做好食品贮存记录,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环境、温湿度等。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5篇)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5篇)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贮存场所、设备均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

苍蝇、蟑螂等,食品与非食品不予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第二条由质管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的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数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予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三条产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第四条仓库内使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第五条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禁止在仓库内抽烟。

第六条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工具盒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食品贮存安全,提高食品库存管理效率,规范食品仓储操作流程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食品仓储管理制度的____字详细介绍。

一、总则1.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食品贮存安全、提高食品库存管理效率、规范食品仓储操作流程,如发现不合规定的食品贮存情况及时处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食品仓储管理工作,所有从事食品仓储和管理人员必须遵守;3.食品仓储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工作,由食品贮存管理部门负责的部门经理进行监督和实施,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食品贮存管理机构提供协助。

二、食品贮存场所的设立和使用1.食品仓库应根据不同品类、规格和保存方法,设立不同的区域和分区,以便于管理和查找;2.食品仓库设立前必须经过公司食品贮存管理部门的审核,并取得相关许可证;3.食品仓库应符合以下条件:(1)通风、防潮、防火、防虫;(2)环境无污染,且符合食品贮存要求;(3)设有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控制设备;(4)符合相关食品贮存安全标准。

贮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贮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贮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储存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食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由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三)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储存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限、储存条件等要求,合理选择储存方式和方法。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要求,并采取必要的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等措施。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不同食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易腐食品应当存放在冷藏设施中,并在保质期内使用。

第十条企业应当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检验、检疫,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库管理制度,对出库的食品进行检查,确保食品符合销售要求。

第四章食品安全运输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和运输距离,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方法。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运输工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运输过程中的食品进行温度、湿度等监测,确保食品在适宜的环境中运输。

食品安全贮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贮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贮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贮存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的食品安全贮存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贮存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以下简称食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贮存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贮存基本要求第五条食品单位应当选择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贮存场所,并根据食品种类、性质、数量和贮存条件,合理设计贮存区域。

第六条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远离污染源,交通便利,便于监管;(二)地面、墙面、天花板应当采用易清洁、无毒、无害的材料,防止食品被污染;(三)具有通风、排水、防尘、防鼠、防虫、防蝇等功能;(四)温度、湿度应当符合食品贮存要求;(五)配备必要的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确保贮存安全。

第七条食品单位应当根据食品特点和贮存要求,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和贮存方式,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八条食品单位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检验、检疫,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入库贮存。

第九条食品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出库管理制度,对出库的食品进行质量检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出库。

第十条食品单位应当建立食品贮存档案,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地点、贮存条件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监管。

第三章食品安全贮存管理措施第十一条食品单位应当定期对贮存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防止食品被细菌、病毒等污染。

第十二条食品单位应当定期对贮存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食品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贮存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食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5篇】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5篇】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5篇】【第1篇】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食品级的容器内,并在容器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2篇】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储存制度为了加强对入库保健食品和库存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入库时必须检查保健食品外观质量,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与入库进货票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专区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本文来自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食品安全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食品贮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食品的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义务,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本企业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食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二)采购的食品应来源可靠,具有合法的进货凭证;(三)采购的食品应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储存。

第六条食品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储存场所应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卫生,设置纱窗、防虫、防鼠、防蝇设施;(二)食品应按照类别、品种、保质期等条件分别存放,不得混放;(三)冷藏食品应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内,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四)食品储存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五)食品储存应做到先进先出,避免过期、变质食品流入市场。

第三章食品运输与销售第七条食品运输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具备保温、冷藏等功能;(二)运输过程中应保持食品温度稳定,避免食品变质;(三)运输过程中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污染物质混装。

第八条食品销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销售场所应具备卫生许可证,保持环境整洁;(二)销售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三)销售食品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四)销售食品应明示食品名称、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五)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九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

第十条本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环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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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减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1、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2、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第一时间向本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立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

4、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为切实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公司各部门、经营门店获悉不合格食品信息时,要立即报告顾客经营中心、商品经营中心。

2、顾客经营中心立即将不合格食品讯息通知各部门、各经营门店,全权处理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事宜,如实记录停止经营、食品召回等情况,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各经营门店要立即将不合格食品的同品牌单品全部下架、封存,停止销售,返回物流中心。

4、物流中心立即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并停止配送,将各经营门店召回的食品集中存放,停止接收不合格食品供货商的一切食品。

5、商品经营中心通知供货商协助处理不合格食品,通知财务中心冻结供货商货款。

6、如食品复检合格,由顾客经营中心通知各部门、各经营门店恢复销售。

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规范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1、设置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2、禁止在卖场内乱堆废弃物。

3、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4、单位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实施索证制度。

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性。

2、实施索票制度。

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3、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

台帐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各经营门店根据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

2、食品安全员(师)应当参加专门培训,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员(师)证书。

3、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负责参与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食品安全管理员(师)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各经营门店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4、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有学习笔记,建立学习培训档案。

5、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6、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
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应在卖场醒目位置集中公示。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5、各经营门店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及时掌握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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