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贮存管理制度(20200515191259)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贮存场所的卫生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应设有防蝇、防鼠、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定期进行清扫除虫灭害。
食品库房应当保持清洁、整齐,应有与库存物品相适宜的盛器、容器。
物品放置应按类分别上架存放,并建卡备查。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处理,同时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杜绝鼠害和虫害。
冷藏、冷冻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定期清洗、除霜、除臭。
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放,标识清楚。
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并具明显标识以防交叉污染。
对库存食品,应当建立库存记录,及时记载食品的名称、进货日期、保质期、数量等内容。
保证食品质量,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霉烂变质、污秽不洁食品及检验结果异常的食品应及时报请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处理。
距离1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污水,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停放和修理自行车等。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方式等内容。
销售的散装熟食制品,不得离开放置熟食专用加工设备(操作间)的地方,及时销售。
剩余未售出的由加工该熟食制品的经营者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冷藏或冷冻保存。
食品贮存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贮存无关的物品。
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并存放有盖的垃圾箱和垃圾桶。
贮存场所、容器应当加盖、上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贮存场所,无关人员不得接触食品。
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
食品原料、半成品可分区存放。
有明显标识。
贮存的食品应当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不得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回收食品等再加工或重新使用。
贮存场所可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
先进先出,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严格防止贮存场所变成垃圾场,做到存放整齐有序,保持环境清洁。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4篇)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____等内容。
食品安全____应急处置方案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减轻食品安全____的社会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1、成立食品安全____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____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2、建立食品安全____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一旦发生食品安全____,立即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第一时间向本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立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____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
4、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____有关事宜。
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为切实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公司各部门、经营门店获悉不合格食品信息时,要立即报告顾客经营中心、商品经营中心。
贮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贮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储存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食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由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三)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储存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限、储存条件等要求,合理选择储存方式和方法。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要求,并采取必要的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等措施。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不同食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易腐食品应当存放在冷藏设施中,并在保质期内使用。
第十条企业应当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检验、检疫,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库管理制度,对出库的食品进行检查,确保食品符合销售要求。
第四章食品安全运输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和运输距离,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方法。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运输工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运输过程中的食品进行温度、湿度等监测,确保食品在适宜的环境中运输。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品质量,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食品的贮存管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辅助材料等。
第三条食品贮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分类存放,分区管理;(三)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食品贮存管理小组,负责食品贮存管理的全面工作。
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组成。
第五条食品贮存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监督食品贮存环境的维护;(三)组织食品贮存人员的培训;(四)定期检查食品贮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处理食品贮存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食品贮存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遵守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贮存管理工作,包括:(一)监督食品贮存环境;(二)检查食品贮存设施设备;(三)记录食品贮存情况;(四)处理食品贮存过程中的问题。
三、食品贮存环境与设施第八条食品贮存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第九条食品贮存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具有防尘、防鼠、防虫、防潮、防霉、防火、防爆等功能;(二)设施布局合理,便于操作和管理;(三)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设施设备。
四、食品分类与存放第十条食品应按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一条食品分类存放要求:(一)易腐食品与其他食品分开存放;(二)生食与熟食分开存放;(三)干货与生鲜食品分开存放;(四)有毒、有害食品与其他食品分开存放。
第十二条食品存放要求:(一)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食品储存柜(架)中;(二)食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摆放;(三)食品标签应清晰可见,内容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四)食品存放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提示食品贮存注意事项。
食品安全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贮存流程,确保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2. 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贮存活动。
二、贮存设施与设备要求1. 贮存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毒。
2. 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具备适当的温湿度控制功能。
3. 应有防止虫害和鼠类侵入的措施。
三、食品贮存条件1. 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贮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3. 冷藏、冷冻食品应存放在符合温度要求的设施中。
四、食品标识与追溯1. 贮存食品应有明显的标识,包括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2. 实施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五、贮存期间的管理1. 定期检查食品贮存条件,确保温湿度等符合要求。
2. 定期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防止交叉污染。
3. 对贮存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六、应急管理1. 制定食品贮存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食品污染、设备故障等情况。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监督检查1. 建立食品贮存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食品贮存情况进行检查。
2. 对违反食品贮存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记录。
八、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食品贮存记录,包括食品进出库记录、温湿度记录等。
2. 记录应至少保存至食品保质期后六个月。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食品的贮存、运输和管理,确保食品在贮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质量。
二、食品贮存的基本要求2.1 食品贮存场所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持清洁、卫生、通风,避免阳光直射,防止食品受潮、变质、生虫、发霉等。
2.2 食品贮存场所应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或存放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物品混合存放。
2.3 食品贮存场所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如冷冻库、冷藏库、防鼠网、挡鼠板等,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
2.4 食品贮存应按照食品的种类、性质、贮存温度等要求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不同食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2.5 食品贮存应遵循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的原则,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标识不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贮存的管理3.1 设立专人负责食品的贮存、运输和管理,进行原料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
3.2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采购索证索票资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得验收入库。
3.3 各类食品应按照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做到距离地面应在10cm 以上,距离墙壁宜在10cm以上。
3.4 食品和非食品(如食品包装材料等)在同一贮存区的,应分设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3.5 食品仓库或贮存区内要保持通风干燥,用机械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流通,防止食品受潮、发霉。
四、食品的运输和管理4.1 食品运输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卫生,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4.2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变质、生虫、发霉等。
4.3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撞击,防止食品损坏、污染。
4.4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按照食品的种类、性质、运输时间等要求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不同食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五、食品贮存、运输和管理的监督与检查5.1 公司应定期对食品贮存、运输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保障食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规范食品贮存管理,减少食品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食品贮存环节的工作人员。
三、主要内容1. 食品贮存场所(1)食品贮存库房应位于室内,通风干燥,并应有良好的防火设施。
(2)应建立食品贮存场所的登记制度,记录食品入库时间、数量、品种、单位等信息,并在食品贮存场所外张贴库存情况表。
2. 食品贮存温度(1)根据不同食品的贮存要求,应按要求控制贮存温度,避免食品腐败。
(2)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及时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 食品贮存期限(1)按照食品贮存期限规定,对食品进行分类,并贴上标签,标注食品的保质期限。
(2)过期食品应及时清理,防止出现变质变质等意外。
4. 食品包装(1)食品应在生产地由生产企业进行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
(2)在入库前应进行验收,检查是否有破损、霉变、腐烂等情况,如有不良情况应拒收。
5. 食品贮存记录(1)应建立食品贮存记录,记录食品贮存情况、入库和出库日期、数量、品种、单位等信息。
(2)在每次出库和入库后应对剩余的库存量重新登记,及时更新库存表。
四、违规处理(1)对于擅自改变食品贮存温度,超负荷贮存食品的,视情况严肃处理。
(2)对于拒绝接受食品质量检测、提供虚假贮存记录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警告处罚、罚款等处罚。
(3)对于严重违反食品贮存管理制度的,可以进行劳动合同解除等严厉处罚。
五、附则本制度施行前已入库的食品以原始贮存管理制度为准。
本制度施行后应严格执行。
对本制度未包含的问题,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品质,以及减少食品浪费,制定食品存储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食品存储的部门和人员。
三、责任1. 食品经理负责食品存储的计划和监督。
2. 食品管理员负责具体的食品储存工作。
3. 所有与食品存储相关的员工应接受相关培训,并遵守该制度。
四、食品储存环境1. 储存温度:食品应根据其要求的储存温度进行存放,并定期监测储存环境中的温度。
2. 湿度:食品储存环境的湿度应适中,避免食品受潮发霉。
3. 通风: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食品变质。
4. 光照:食品储存区域应避免阳光直射,以免食品暴晒变质。
五、食品储存方式1. 食品分类:食品应根据其种类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储存容器:食品储存在密封容器中,避免污染和异味。
3. 食品标识:食品储存容器应贴有清晰的标签,标明储存日期和食品种类。
4. 食品摆放:食品应按照储存要求进行摆放,避免堆放过高或过密。
六、食品储存管理1.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情况,确保食品无异味、无变质。
2. 清理整理:定期清理食品储存区域,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3. 食品定期检测: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废弃处理:对于过期食品或已变质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避免食品浪费。
七、食品储存安全1. 防鼠防虫: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防止鼠虫侵害。
2. 食品保质期:严格控制食品的保质期,避免食品过期造成浪费。
3. 检查食品包装:储存的食品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避免食品受污染。
八、食品储存记录1. 食品入库记录:记录食品的入库日期和数量。
2. 食品出库记录:记录食品的出库日期和数量。
3. 食品检查记录:记录食品的定期检查情况。
九、食品储存制度的执行1. 食品管理员应严格执行食品储存制度,确保食品存储的安全性和品质。
2. 食品经理应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3.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存储制度,做好食品储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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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
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
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
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
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
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
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减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1、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
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2、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
位各项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
进行救治,第一时间向本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
生行政部门报告,立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
原料、工具、设备。
4、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有关事宜。
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为切实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公司各部门、经营门店获悉
不合格食品信息时,要立即报告顾客经营中心、商品经营中心。
2、顾客经营中心立即将不合格食品讯息通知各部门、各经
营门店,全权处理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事宜,如实记录停止经营、
食品召回等情况,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各经营门店要立即将不合格食品的同品牌单品全部下架、
封存,停止销售,返回物流中心。
4、物流中心立即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并停止配送,将各经
营门店召回的食品集中存放,停止接收不合格食品供货商的一切
食品。
5、商品经营中心通知供货商协助处理不合格食品,通知财
务中心冻结供货商货款。
6、如食品复检合格,由顾客经营中心通知各部门、各经营
门店恢复销售。
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规范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1、设置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存放垃圾和废弃
物的设备或设施,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2、禁止在卖场内乱堆废弃物。
3、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整洁
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4、单位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
置行为负责。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实施索证制度。
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
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性。
2、实施索票制度。
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
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
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3、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
台帐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
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各经营门店根据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食品安
全员(师)。
2、食品安全员(师)应当参加专门培训,取得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员(师)证书。
3、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负责参与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
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
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的监督检查。
4、食品安全管理员(师)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各经营门店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
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
实施。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
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
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4、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
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有学习笔记,建立学习培训档案。
5、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6、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
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
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应在卖场醒目位置集中公示。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
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
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
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5、各经营门店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及时掌握
员工身体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