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建筑施工过程中危险作业的安全,并确保工人和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单位、承包商和所有相关人员。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1. 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危险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
2. 危险作业管理部门应设置专门的人员,负责危险作业的监督和指导,并确保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提升。
三、危险作业的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较高风险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焰作业、爆破作业、有毒有害物质操作等。
四、危险作业管理的要求1. 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 每个参与危险作业的工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3. 在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警戒线,并确保参与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4.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装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5. 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交底和沟通,确保每个人员对作业的要求和安全规定有清楚的了解。
6.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危险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监督。
五、危险作业的管理流程1. 危险作业计划制定:危险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和批准。
2. 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制定: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培训和证书管理: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4. 现场安全管理: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警戒线,并确保参与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5. 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装备管理:危险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装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6. 作业交底和沟通: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交底和沟通,确保每个人员对作业的要求和安全规定有清楚的了解。
2024年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024年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的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和施工工地,涉及建筑施工中的危险作业。
第三条建筑施工危险作业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引发其他安全风险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电焊作业等。
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施工工地应当设立专门的危险作业区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分类与管理第六条建筑施工危险作业分为一级危险作业和二级危险作业。
第七条一级危险作业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者大面积人员伤亡的危险作业,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由专业人员才能进行。
第八条二级危险作业是指可能导致一定程度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危险作业,必须经过基本的培训和考核,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才能进行。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危险作业的不同分类,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培训计划,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施工工地应当将危险作业区域划定明确,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危险作业不会对其他施工人员产生影响。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与培训第十一条进行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当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二条高空作业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如设置安全网、安全带等。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并严格遵守安全距离。
第十四条电焊作业必须配备专业的电焊工具和设备,并进行安全维护。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危险作业的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操作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施工工地应当定期组织危险作业的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施工单位的危险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施工工地应当接受建设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按照要求整改。
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篇11、各单位务必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务必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务必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思考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2小时。
深基坑边坡支护要经力学计算并经审核、审批。
槽、坑、沟、井边设围护,1m以内不得堆土,1.5m以内不得存放材料、机具。
5、临时用电务必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务必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务必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务必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务必使用安全电压。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务必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
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9、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务必持续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务必加强通风。
10、起重吊装作业,务必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在危险环境下进行作业时的员工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可能出现危险的作业环境,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焰作业、高温作业、高压作业、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等。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评估风险:在进行危险作业前,由专业人员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危险源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紧急预案。
2. 安全培训:对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作业规程、安全操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3. 保护装备和设备:根据作业环境的特点,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专业设备,确保员工在危险环境中的安全。
三、作业执行过程中的控制措施1. 作业许可证:制定作业许可证制度,对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许可,并明确作业的时间、地点和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2. 现场管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严格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保持现场整洁,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3. 安全防护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操作步骤和所需的控制措施,禁止操作人员违反规程进行作业。
5. 作业监护:对作业现场进行监护,保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6. 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危险事故或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保护员工的安全。
四、作业后的处理工作1. 安全验收:作业结束后,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验收,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和收效。
2. 记录和总结:对危险作业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评价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并提出改进意见。
3. 设备维护:对使用过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专业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下次使用时的可靠性。
4. 员工关怀:关注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怀。
施工现场危险工程作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危险工程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合理规范危险工程作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危险工程作业。
三、责任与义务1.施工单位应当成立负责危险工程作业管理的专门机构,明确该机构的职责与权力,并有专职人员负责危险工程作业的监督与指导。
2.施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3.在危险工程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
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安全措施1.危险工程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现场没有明显的安全隐患。
2.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作业指导书,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3.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4.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危险工程作业区域,相关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
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对危险工程作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施工现场,及时清除危险物品和废弃物。
五、应急预案1.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2.危险工程作业中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时,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人员的安全。
六、监督与检查1.相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危险工程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从业人员有权利举报施工单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和利益。
七、处罚与奖励1.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在危险工程作业中表现出色的人员,施工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可进行修改和补充。
工程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施工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工程施工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工程施工危险作业安全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工程施工危险作业安全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己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二章危险作业分类第五条工程施工危险作业主要包括:(一)高处作业:指在距地面2米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二)电气作业:指接触带电设备或线路进行的作业。
(三)机械作业:指使用机械设备进行的作业。
(四)焊接作业:指使用焊接设备进行的作业。
(五)起重作业:指使用起重机械进行的作业。
(六)挖掘作业:指进行挖掘、填筑、压实等作业。
(七)爆破作业:指进行爆破作业。
(八)其他危险作业:指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第六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七条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票,明确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
作业票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危险作业前,应召开现场安全生产会议,告知作业人员安全风险,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掌握相关安全知识。
第九条危险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第十条监护人应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项目中涉及的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
三、职责分工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施工危险作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危险作业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危险作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完善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危险作业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3、作业负责人负责危险作业的现场组织和实施,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4、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危险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的分类及定义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高处作业(2m-5m)、二级高处作业(5m-15m)、三级高处作业(15m-30m)和特级高处作业(30m 以上)。
2、动火作业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焊接、切割、加热、打磨等可能产生明火、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作业。
3、有限空间作业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地下室、污水井、沼气池、储罐、管道等。
4、临时用电作业在施工现场临时使用电源进行的作业,包括临时架空线路、电缆敷设、配电箱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等。
5、起重吊装作业利用起重机械将重物吊起,并进行吊运、安装、拆卸等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审批流程1、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详细说明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人员、安全措施等。
2、审批表依次提交给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进行审核和批准。
3、对于特级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危险作业,还需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批。
施工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在检维修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
3.职责安全部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4.1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4.1.1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安全环保科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
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4.1.2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审核。
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4.1.3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4.2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4.2.1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2.2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2.3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4.2.4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2.5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安全环保科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4.2.6参加检维修的人员(包括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之前,检维修组织机构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维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保护以及预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落实停工检维修的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施工现场,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设施损坏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焊作业、爆破作业、挖掘作业等。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持续改进”,旨在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作业带来的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六条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资质证明。
第七条危险作业的有关规定应与本单位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协调,相互支持。
第八条危险作业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的责任及要求第九条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的管理责任属于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项目经理等相关管理人员。
第十条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并且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实施。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的组织实施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将其通知并培训施工人员。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的组织实施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讲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作业任务的要求和工作方法;(二)作业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逃生路线;(四)相关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要求;(五)安全技术措施的配备和使用。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的组织管理员必须严把施工作业准入关,每位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资质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第十四条危险作业中涉及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第十五条危险作业组织实施时,必须按照作业计划,严格控制工作数量、工作时间和参与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气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避作业风险,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高风险作业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高风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
第三条高风险作业实行作业票制度。
作业票应详细说明高风险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高风险作业票》保存一年以上,并录入hse信息系统。
第四条作业票是作业现场操作依据,不得涂改、代签。
作业票只限一处一次使用。
每次开工前,应由作业人、监护人共同检查作业现场,核对安全措施,合格后经签字确认方可作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分公司外部施工队伍。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六条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作业票的申请,并负责委派现场监督,保证作业票的各项措施得以实施。
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参与作业票的审批,并监督作业票的执行。
第七条项目责任单位安全职责(一)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符合安全作业的现场条件;(二)向施工单位明确作业现场的危险点源;(三)配合施工单位制定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四)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五)监督施工单位维护各种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工艺设备、设施;(六)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高风险作业票》,严禁施工单位未办理作业票进入现场从事高风险作业。
第八条施工单位安全职责(一)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批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作业;(二)负责作业前的安全教育,使作业人员熟悉掌握现场危险源及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执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三)维护各种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工艺设备、设施;(四)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五)负责作业队伍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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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那么,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参考。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
一、目的
对本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
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责任
1、企业安委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
三、危险作业范围: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动火作业;
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审批
1、凡属于上述8种范围,在生产中不常见,又急需解决的危险作业。
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企业安全科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
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科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险作业范围: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 、带电作业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包括有爆炸危险和有中毒、窒息危险作业)
5、设备(构件)吊装拆卸作业
6、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二、审批手续与安全措施:
1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公司安保科审查和现场检查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
3 、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统一指挥。
4、公司安保科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布置安全专(兼)职人员做好现场监督,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 、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三、作业人员条件与要求: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上岗。
5、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6、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7、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8、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9、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点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10、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11、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2、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13、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 10m以上。
14、防火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
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15、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6、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