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类节目主持的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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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法制电视节目主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我国法制电视节目主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我国法制电视节目主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近些年来,法制节目的发展也催生了对于优秀主持人的要求,在当前电视节目形态下主持人作为非常重要的节目因子,是法制类电视节目和电视受众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主持人是电视节目整个进度、流程的安排者,也是影响整体法制电视节目效果的关键因素。

而举案说法类法制节目在其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是法治宣传的重要渠道之一。

因此,本文研究焦点集中在举案说法类法制电视节目主持策略。

标签:法制电视节目;主持;问题;对策一、我国举案说法类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存在的问题(一)缺乏对于受众需求的认识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法制类电视节目的主持人仅仅还是停留在“主持”阶段,很少会有主持人深入到一线,了解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因此这种缺少实践经历的主持可能在节目定位上面很难准确把握,自然也就会受到广大受众的质疑。

2009年,撒贝宁在主持《今日说法》十周年时曾经表示“我最大的失败就是这10年来主持的3000多个案子都是别人告诉我的,我没有经历过,也很少去采访,很少有机会和当事人见见面聊聊天。

”他希望今后可以走出演播室,走向全国各地结合当地法制热点和受众需求做节目。

只有主持人真诚的希望做出改变,通过亲身和当事人交流,才可以在主持节目时做到自然流露,从而更好地为建设法制社会服务。

笔者认为举案说法类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需要全程参与到节目的整体制作当中去,如果缺乏对于节目整体的认识以及对于受众需求的认识,就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主持人,很难获得预期的节目效果。

(二)缺少创新和把控能力“创新能力是主持人应该具有的能力之一。

”当前我国举案说法类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队伍虽然规模大,但是通过创新理念形成独特风格的主持人不多,并且主要集中在中央电视台,而一些省级、市级电视台模仿中央台主持,导致主持风格千篇一律。

举案说法类法制电视节目不应该是高高在上教育人的节目,更多的是需要揭露社会的阴暗面,对于弱势群体加以帮助,这才是法制节目的服务性重要体现。

主持人的法律与法制节目如何普及法律知识与维权意识

主持人的法律与法制节目如何普及法律知识与维权意识

主持人的法律与法制节目如何普及法律知识与维权意识在当今社会,法律意识的普及和提高对于维护公平正义以及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许多电视台开设了法律与法制节目,通过主持人的角色来普及法律知识和引导观众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

本文将探讨主持人在法律与法制节目中如何普及法律知识与维权意识,旨在帮助观众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法律。

一、主持人的解读与分析主持人在法律与法制节目中扮演着解读与分析的角色,通过对法律知识的深入解读和相关案例的分析,帮助观众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主持人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解说能力,能够将复杂的法律概念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传达给观众。

二、案例分享与讨论通过案例的分享与讨论,主持人可以引导观众学习案例中的经验教训并引发观众的思考,加深对法律问题的认识。

主持人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律师或法官加入讨论,通过各方的观点碰撞,形成多维度的解读和思考,使观众能够全面了解问题的不同方面。

三、现场互动与答疑法律与法制节目的互动环节可以搭建观众与主持人之间的沟通桥梁,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方式,观众可以向主持人提问、分享自己的疑惑或者法律困扰。

主持人可以根据观众的问题进行解答,解决观众的疑惑,帮助他们在实际生活中正确运用法律知识。

这种互动形式能够让观众更加参与节目,提高他们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四、维权宣传与教育法律与法制节目不仅仅是传达法律知识,还应当承担着维权宣传与教育的责任。

主持人可以借助节目的影响力,向观众普及维权的相关知识、途径和方法,让观众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的途径,并具备相应的维权意识。

这样做不仅有助于提高观众的法律素养,还能够为社会维权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定期专题与系列报道为了深入挖掘法律问题,主持人可以进行定期的专题报道和系列节目,全面解析某个具体领域的法律知识和案例。

通过这种方式,主持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问题进行剖析,使观众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和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法制节目主持人素质的提升策略探寻

法制节目主持人素质的提升策略探寻

法制节目主持人素质的提升策略探寻法制节目是传播法律知识、推进法制建设、提高社会法律意识的重要平台,而主持人的素质更是影响节目质量的重要因素。

为了提升法制节目主持人的素质,以下是几项有效的策略。

一、加强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是提高主持人素质的重要环节。

在培训的过程中,可以向主持人介绍法律知识,政策法规等内容,同时提高其法律理论知识水平。

并通过模拟主持、实际主持等多种方式,让主持人具备丰富的沟通技巧和面对观众的能力。

二、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在实践中掌握技能是主持人素质提升的重要手段。

应该让主持人多参与法制节目,积累丰富的经验。

在实际主持节目时,应该注意展现自己的特长,例如善于发问、会引导观众思考等。

三、不断学习、更新知识主持人的素质提升除了通过岗前培训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之外,还需要不断的学习,更新法律知识、政策法规等信息。

对于法律法规需要仔细研究,及时掌握,以方便在节目中能够提供更加精准的解答。

四、建立个人品牌建立良好的个人品牌也是主持人素质提升的重要策略。

在主持法制节目时,主持人应有自己的对待问题的观点和态度,用个人特色吸引受众,从而树立品牌,进一步提高知名度。

五、注意形象塑造主持人是法制节目中的形象代表之一,其形象直接影响了观众的接受程度。

主持人需要注意自己的服装、发型、妆容等细节,塑造端庄、专业的形象,以增强观众信任感。

综上所述,提高主持人素质应该从岗前培训入手,培养沟通技能和提高法律知识。

同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注重更新知识,建立良好的个人品牌,注意形象塑造。

这些策略将有助于提升法制节目主持人的素质和节目品质,达到更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法制讲座主持词

法制讲座主持词

法制讲座主持词恭敬的各位佳宾、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担任本次法制讲座的主持人。

法制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了解和遵守的重要规范。

在这个讲座中,我们将深入探讨法制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

接下来,我将从五个方面为大家介绍。

一、法制的意义1.1 法制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可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的利益和权益。

1.2 法制是国家管理的基础。

法律是国家行使权力的基本依据,也是国家管理的重要手段。

1.3 法制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

法律的实施可以确保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二、法律的作用2.1 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的存在可以防止和惩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2.2 保护个人权益。

法律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个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2.3 促进社会进步。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促进社会的繁荣和稳定。

三、法律的适合范围3.1 公民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了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3.2 经济法律责任。

法律规范了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行为,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3.3 行政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了政府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的遵守方法4.1 加强法律意识。

大家要明确法律的重要性,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4.2 学习法律知识。

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4.3 倡导法治精神。

积极倡导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共同维护社会的法制环境。

五、法律的追求与实践5.1 争取公正与公平。

我们要努力争取公正和公平的法律环境,为自己和他人争取合法权益。

5.2 参预法律建设。

积极参预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为社会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5.3 建立法律意识。

要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公民。

在今天的法制讲座中,我们将通过专家的讲解和案例的分析,深入了解法制的重要性和实践方法。

法制节目主持人素质的提升策略探寻

法制节目主持人素质的提升策略探寻

法制节目主持人素质的提升策略探寻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法制节目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作为法治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法制节目的主持人素质对于节目的质量和影响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针对当前法制节目主持人存在的问题,探讨主持人的素质提升策略。

一、提高法律素养主持人作为法制节目的中心人物,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素养。

目前一些主持人在主持节目时,常常出现因理解不深刻、法律名词使用不准确而导致误导观众的问题。

为此,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主持人的法学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

2. 要求主持人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内容,避免因缺乏最新法律知识而出现误导观众的情况。

3. 鼓励主持人深入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进行学习交流,了解最新的法律实践案例和判例,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二、提升口才能力主持人作为节目的主角,其口才能力至关重要。

优秀的主持人能够以其独特的嗓音、身体语言和表情,引导观众进入节目情境,将复杂的法律知识变得生动易懂。

要提升主持人的口才能力,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2. 着重训练主持人在现场主持过程中的临场应变能力,让他们能够做好应对突发状况的准备。

3. 加强主持人的情感表达和场上表现能力,以更好地调动观众的情感,提高观众的参与度。

三、强化专业素质做好法制节目,除了熟悉法律知识、具备一定的说服力,还需要主持人具备专业素质,这包括对节目制作和运营的深刻理解,以及对客观公正的坚守。

以下是具体措施:1. 主持人需要熟悉节目的制作流程和环节,对节目的内容、形式、时长、观众评价等有着深刻的理解。

2. 主持人需在节目制作中始终保持客观公正,在处理一些敏感问题时,应谨慎选择表述方式,严格按照节目制作规范操作,以避免涉及违反法律的问题。

3. 强化主持人的职业道德和素养,要求其保持一定的文化素养,言行举止得体,展现出优秀的职业形象,从而为观众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职业道德标准。

综上所述,法制节目主持人作为法治教育的主要载体和传播者,在素质提升方面需要从法律素养、口才能力和专业素质等多方面着力,以提升法制节目的节目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浅析法制类节目的主持

浅析法制类节目的主持

浅析法制类节目的主持作者:余红来源:《新闻爱好者》2009年第16期一、电视法制节目的概述和电视法制节目主持的现状电视法制节目的含义及由来。

电视法制节目,是以“电视为载体,借助电视的制作和表现手段,以宣传法制为主题,以法制与社会生活方面的密切联系为切入点的各种节目形态”。

1985年上海东方电视台《法律与道德》栏目的创办,标志着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产生。

20多年后的今天,法制类节目异军突起,无论对党和政府的宣传工作,对电视市场,还是对社会的影响,都在日益扩大。

电视法制节目主持的现状。

以案说法的样式是电视法制节目主持最初的形式。

“以案说法”的样式是目前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中主流的表达手段。

最典型的是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采取主持人用案例说法加之大众参与和专家评说的节目样式。

以情景再现的方式表达叙述的内容。

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将案件作为素材,进行二度创作变成剧本,拍摄成小电视剧,这时的主持人在其中起到“开头”、“制造悬念”、“结尾”的作用。

它要将受众定位为“需要了解法律信息”的公众,以公众愿意接受的形式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

带有幽默演说的表达手段。

《文涛拍案》这种类型的节目即为幽默演说的表达手段。

窭文涛以新颖的说书风格,深入浅出地解析古今中外各种离奇莫测的案例。

此节目追踪两岸三地乃至世界每一个角落发生的最新刑事案件,从其中的来龙去脉、蛛丝马迹、犯案人的背景、犯案时的复杂心路历程等,来了解各地的法制及执法程序。

二、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的素质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社会知识。

首先,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应该了解和基本掌握各方面的法律知识。

法律案例涉及社会的不同层面、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人,这就要求主持人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及法律案例面前,既能够客观真实地报道,又能够深入透彻地给予法律阐释与点评。

其次,法制节目主持人需要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以外的各方面的社会知识。

比如心理学常识的学习,因为法制节目经常接触到的对象是各种案件的当事人,在采访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家属或罪犯时,就必须了解他们非常特殊的心理状态。

法治文艺演出主持词

法治文艺演出主持词

法治文艺演出主持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各种文艺演出是不可缺少的。

而在这些演出中,主持词作为重要的环节,也被越来越多的人重视起来。

毕竟,主持人的话语能够引导现场氛围,带动观众情绪,是文艺演出不可或缺的一环。

那么,在这场演出中,如何让主持词更具有法治的意义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探讨。

一、打造富有法治精神的主持词根据司法部网站的介绍,法治精神包括了法律意识、法制意识、法律敬畏和法制信仰等多个方面。

而要让主持词更具有法治意义,我们可以进行以下方面的努力:1. 强调法律在主持词中,可以通过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强调守法、遵法等方式,让观众更加意识到法律的存在与重要性。

例如,在一个音乐会上,主持人可以提到“版权法保护了音乐家的创作权利,我们应当尊重他们的作品”。

2. 宣传法治观念由于不同演出的主题和内容有所不同,宣传法治观念的方式也可以多元化。

例如,赛事直播中可以强调公平竞争的重要性、话剧演出中可以探讨社会公义与人性、文学晚会中可以倡导爱好书法、保护文化遗产等等。

3. 尊重法律程序在演出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有关法律程序的内容,主持人可以相应地强调尊重法律程序、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司法公正。

例如,在一个法律讲座中,主持人可以强调“只有遵从法律程序,才能保证司法公正,维护法制宪政的基本稳定”。

二、主持人如何成为法治文化的代言人?除了对演出过程中的主持词进行有针对性的加强外,主持人自身也是承担了法治文化传播的重要角色。

那么,如何成为一位富有法治精神的主持人?1. 了解法律常识作为传播法治文化的代言人,主持人应当具备相关的法律常识。

例如,在涉及到商标、版权、著作权等方面的问题时,主持人都应当掌握相应的法律条款,以更好地为观众提供帮助与解答。

2. 强调公平竞争虽然文化艺术是创意性很强的行业,但作为文艺演出的主持人,应当表现出对公平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

这样才能带动更多的观众,帮助推动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3. 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具有影响力的舞台人物,主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关注社会问题与公共利益,用自己的影响力来推动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浅析法制节目主持人的主持风格

浅析法制节目主持人的主持风格

浅析法制节目主持人的主持风格----以今日说法为例摘要本文通过浅析法制节目主持人的主持风格-以《今日说法》为例这一课题,为我们今后法制节目的形式创新和内容创新提供理论依据,为我们今后法制节目主持人的自身素质提升和主持技巧丰富提供方法和途径,有助于我们在法制节目中充分发挥节目主持人的关键角色,不断在节目中塑造主持形象和支持风格,从而实现法制宣传和法制环境的改善,最终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目的,通过法制节目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公平和正义,重塑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不断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顺利实施。

绪论 (2)一、主持风格的基本内涵、基本特点、重要作用、基本分类、研究现状 (3)(一)基本内涵 (3)(二)基本特点 (3)(三)重要作用 (3)(四)法制类节目主持风格 (3)二、法制节目主持人的主持风格存在的缺陷 (4)(一)节目定位不准 (4)1. 角色定位 (4)2. 法制类电视节目主持人的目标定位 (4)(二)综合素质不高 (5)(三)节目叙述方式和选材问题 (5)1. 叙事方式 (5)2. 选材 (6)(四)节目深度挖掘不够 (8)三、法制节目主持人的主持风格实现路径 (8)(一)科学定位节目宗旨 (8)1. 服务群体的定位 (9)2. 创新的定位 (9)3. 最新时事的定位 (9)4. 撒贝宁在《今日说法》中的角色定位 (9)(二)提升临场应变能力 (10)(三)加强互动和挖掘更新 (11)结论 (12)一、主持风格概述(一)基本内涵1952年,沃尔特·克朗凯特被选为综合报道第34届美国总统大选这一事件,被认为是节目主持人概念肇端。

主持人概念引进国内只有30多年,大致的是职责是以个体代言群体理念,传播信息。

节目主持风格是节目主持人在一定的社会体制、主导思想和制约因素下的传播艺术实践,由主持人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决定的,沟通受众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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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的必备素质
主持人是一个电视节目的外在表达,对于观众来说,节目漂不漂亮,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看主持人。

所以失败的节目在主持人一说话就注定失败了。

对于法制节目来说,出现在屏幕上的除了事件的关系人,表演者,现场记者,就只有法学专家和主持人,而每一期都陪观众坚持到最后的只有主持人,他是那个频繁出现在节目里的人,做得好他就可以成为观众的朋友,是那个每天和大家聊聊法律那点事的邻家妹妹抑或邻家小伙。

做的不好那就只能在让人烦的同时,迫使节目“下架”了,所以主持人的定位至关重要。

本文通过对电视法制节目的功能和节目形态等分析,着重探讨主持人应具备的素质。

一、电视法制节目的社会功能
我国法制类电视节目在法制建设进程中承担着极其重要和多样的社会功能,如果把国家和社会借助电视这一媒介或手段所需要实现的功能称之为工具性价值与功能的话, 那么电视法制节目制作者在表现法制内容中对法制的积极参与则通过传媒与受众之间的关系, 体现了电视作为一种表达的主体或媒体所特有的价值和功能。

它以介绍与阐述法律法规为基点,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为目的,提高公民自觉利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与犯罪现象作斗争的意识。

在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更是由于电视的普及、数字网络的便捷,我国的法制节目可以辐射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直接影响到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以及整个社会的文化水准和道德规范、社会心理及社会组织结构。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这一类节目做得好与不好与中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和和谐稳定有很直接的关系。

二、现有法制节目形态
国内法制类电视节目主要有以下几种形态:一是法制新闻类,以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等为代表。

二是案件纪实类,以上海电视台的《案件聚焦》、重庆电视台的《警方热线》等为代表。

三是举案说法类,以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为代表。

四是庭审(直播)类,以南京电视台的《法
庭传真》、长沙电视台的《现在开庭》等为代表。

还有一些综合类,以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南京电视台的《法治现场》等为代表。

从以上节目形态上分析,主持人的工作大概分为4种,一是播报新闻;二是叙述案件事实,也就是讲故事;三是采访法学专家;四是开头引言,中间串联,结尾总结。

看似和其他主持人方式差不多的工作,其中却需要与众不同的素质。

三、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的必备素质
(一)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

法制节目主持人可以不像专业律师一样,深谙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要旨,但是对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常识的了解必须透彻。

主持工作是灵活多变的,单纯读稿子已经无法满足节目的需要,很多时候主持人需要承担普法者和翻译的工作,例如在法学专家用专业的法言法语讲述某个法律知识的时候,主持人需要在充分理解专家的核心观点后,用观众可以接受的平实的语言讲述出来,这就需要主持人对法律有足够深入的了解,法律是一门深邃的学科,很多词语都不是简单字面理解一下就是正确的。

也就是这个特点让很多不熟悉法律的主持人在主观臆断之后,出了不少笑话。

(二)具备足够的社会经历。

法律案例涉及社会的不同层面、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人,这就要求主持人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及法律案例面前,既能够客观真实地报道,又能够深入透彻地给予法律阐释与点评。

法制节目主持人需要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以外的各方面的社会知识。

比如心理学常识的学习,因为法制节目经常接触到的对象是各种案件的当事人,在采访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家属或罪犯时,就必须了解他们非常特殊的心理状态。

(三)具有娴熟的采访技巧和现场驾驭能力。

虽然每个合格的主持人都必须具备这样的能力,但是作为法制节目主持人,这项能力被赋予更高的要求。

法制节目需要各种形式的采访,采访者必须把握好采访的方式、环境气氛和自己的态度。

同时还要求主持人善于及时洞察采访对象细微的心理变化,感同身受地去理解采访对象的处境、想法,及时引导,让采访对象讲出该讲的话,让封闭的心灵面对镜头敞开心扉。

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的驾驭能力是其做好一档法制节目必不
可少的能力。

观众在看法制节目时,实际是在享受一种法律知识的服务,要使观众对稿件内容入耳、入心、入脑,就要求法制节目主持人在镜头前有“说”的感觉,而不仅仅是“播”。

将镜头前的“说”与生活中的“说”很好地融合起来,尽可能给观众传递更多的信息和知识,让观众在感受主持人驾驭能力的同时,喜欢主持人及其所“统率”的节目。

(四)具备高度的责任心。

法制电视节目除了要进行普法宣传更要关注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帮助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从这个角度上讲,法制节目主持人身背责任更重,一个优秀的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应该用一种高度的责任心主持节目,以帮助他人为己任,而不是为了一己之私利而日夜忙碌。

人们的利益高于一切,观众就是电视节目的上帝。

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所做的一切,都要
让观众感觉到电视节目主持人是在为他们服务,而且能够帮助他们。

(五)具备无畏的精神。

法律是强制性的保障,所以法律事件的前沿总是充斥各种无法预料和危险,为了核对一些关键细节是否真实,法制节目主持人要深入实际,要跑很多地方很多部门,寻找相关人员仔细了解情况,查明真相。

大家通常想到的可能只是刑事案件的现场是危机四伏的,的确与办案人员并肩作战,及时发回最新报道,这种危险性和战地记者可有一比。

然而看不见的危险其实更可怕,为探究事件的真相,在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很可能触及一些官员的利益,甚至也有可能是一些具有黑社会组织的犯罪团伙,于是各种威胁恐吓就会悄然而至。

所以,一个法制节目主持人要有大无畏的精神,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善于利用身边的资源,在做出一个个让观众喜欢和受益的节目同时,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状态。

(六)懂得以人为本。

观众喜欢与生活相关的节目,更喜欢一个关心自己的主持人,就像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老朋友一样充分表现案件中每个人在法律面前的不同命运,要客观公正。

要细心关注案情中人物的经验和经历,感受他人的伤心与痛苦、欣慰与欢乐。

如果主持人缺乏这种人性的关怀,只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传播者,节目就会失去生气和活力。

这样的主持人永远无法与观众沟通,也不会受到观众的欢迎。

另一方面,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必须把个人放在广阔的法律生活中,才能更深刻地体验生命的意义,生命的脆弱。

通过对个人命运的描述,对现实生活的参与,更准确地把握纷纭复杂的法律现实,尽量抓住人性中最本质的东西,寓教于乐,感动受众。

(七)保持客观公正。

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首先应给自己以客观身份的定位。

报道整个案情要以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态度,不要使播出的节目带有强烈的“媒体审判”色彩。

否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正常的司法审判,损害法律的尊严。

媒体带有感情色彩是十分正常的是,毕竟电视节目是人来做,但是,法制节目主持人必须要注意的是,法制节目不同于别的节目,媒体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种权力,一种社会权力。

法官的判断有程序法的制约,但是媒体没有,所以小小的倾向就能影响公众对整个案件的态度,继而很可能影响司法系统对于案件的判断。

所以通过案件,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要搭建起当事人和受众之间“沟通”的桥梁。

将对于案件的主观强烈感受连同客观世界不露声色地为观众展开。

他不但要与观众共同面对纷繁的世界,尽可能将他所面临的客观事实“和盘”托给观众,而且要让受众了解案件当事人不为人知的心路历程。

参考文献:
[1]范愉电视法制节目与法制建设的互动关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张帆我国电视法制类节目的发展历程、现状及未来收视中国 2008年12月刊
[3]俞红浅析法制类节目的主持声屏世界 2009年8下半月
[4]冷梅法制类电视节目要避免负效应新华网 200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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