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相关问题(转载)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内容提要: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对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此背景之下中小企业私募债(以下简称“私募债”)应运而生,并于2012年5月22日正式试点启动。
试点初期,私募债受到了资本市场的极力追捧。
但很快市场开始理性地关注其中的风险。
逐渐转为观望态度。
本文在结合私募债推出背景和意义的前提下,系统分析了私募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尝试性地提出了私募债发展的可行性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对策研究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2)06—0090—0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以2012年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出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办法》为标志,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在国内正式启动。
截至2012年10月17日,试点已进行了近六个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先后四次公告62家证券公司具有承销私募债资格。
据投中集团统计显示,截至9月20日,共有40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完成发行,平均期限2.25年,平均票面利率9.08%,发行总额37.83亿元。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推出的背景和意义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推出的基础。
“十一五”时期,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大幅提高,国民财富显著增加,实体经济发展明显。
根据2011年初公布的2010年经济数据,中国以58786亿美元的国内生产总值,超过日本的54742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
宏观经济的迅速发展必然对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对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赋予了更多期待。
政策的大力支持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推出的关键。
在资本市场发展的历史性时期,政府大力号召加强资本市场效率,鼓励证券行业创新。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债条件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债条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债条件一:背景介绍私募债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本文旨在提供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债条件的详细说明,以便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了解相关要求,并做好相应准备。
二:基本条件1. 注册企业:只有合法注册的中小企业才能符合私募债发债条件。
2. 经营状态:企业需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3. 债券偿付能力:发债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偿付能力,并提交相关财务报表。
4. 承诺风险抵补:发债企业需要承诺在债券到期前按时偿还本息,并提供担保措施。
5. 拟发债额度:企业需根据实际融资需求明确拟发债额度。
三:债券信息披露要求1. 发行人信息:发债企业需提供详细的企业信息,包括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 发行目的和使用情况:明确发行债券的目的,并具体说明融资资金的使用情况。
3. 项目情况:如有特定项目融资,需提供相关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4. 债券偿付能力分析:提交过去3年的财务报表,并提供偿付能力分析报告。
5. 相关风险分析:对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披露。
四:发行方式1. 私募方式:中小企业私募债只能以私募方式发行。
2. 投资者范围:发债企业可以选择符合相关法规的合格投资者进行私募。
3. 发行标准:发债企业需满足私募债发行的相关标准,包括发行门槛、申报材料等要求。
五:财务报告要求1. 财务报表类型:发债企业应提交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2. 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报表应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
3. 披露周期:财务报表应按年度进行披露,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表。
六:法律法规要求1. 企业法人资格:发债企业需符合企业法人资格的相关要求。
2. 债券发行相关法规:发债企业需遵守相关债券发行的法律法规。
3. 登记备案:发债企业需按规定进行债券发行登记备案手续。
七:附件1. 企业基本信息表格2. 财务报表模板3.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模板4. 债券偿付能力分析报告模板注释:1. 发债企业:在本文中指中小企业作为债券发行方的企业。
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案例分析

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案例分析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案例分析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融资难度大等因素的限制,它们经常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私募债市场逐渐兴起。
本文将以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案例进行分析,探讨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特点、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案例概述某市某中小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竞争力,决定发行私募债进行融资。
该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制造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稳定发展。
然而,由于资金短缺,企业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决定通过发行私募债进行融资。
案例分析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特点中小企业私募债相比于公开发行债券具有以下特点:1. 灵活度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融资方式和期限。
2. 适应性强: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较高的适应性,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变动。
3. 风险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较高,由于缺乏公开市场的监管,投资者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意义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 解决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使中小企业能够通过多元化的方式进行融资,解决了传统融资渠道难以满足的问题。
2. 提高竞争力:通过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提升其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 促进经济发展: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的发展有助于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挑战与问题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在发展中仍面临一些挑战与问题:1. 缺乏监管:中小企业私募债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容易产生问题和风险。
2. 面临信任难题: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较高,投资者在参与其中时可能存在信任难题,对企业的信誉和盈利能力缺乏了解。
3. 对中小企业的要求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对企业的规模、信誉等方面有一定要求,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而言,难以满足相应要求。
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中小 企 业 私 募 债券 首 次 取 消 了发 债 的 审 批 制 . 而采 取备 案制 。备案 制下 交 易所 只 负责 对备 案 材 料 的完备性 进行 核对 。备案材 料完备 的 , 交易所 自接 受 材 料 之 日起 1 0个 工作 日内 出具《 接 受备 案通 知 书 》 。 备案 制 下 取 消 了 监 管部 门对 债 券 发 行 的行 政 审批 .
的发 行利 率不 得 超过 同期 银行 贷 款 基准 利率 的 3倍 以上 。从 我 国 目前发 行 的中小企业 私募 债券来 看 . 其
布了 《 上 交 所 中小 企 业 私 募 债券 业 务 试 点 办 法 》 和 《 深 交 所 中 小企 业 私 募 债 券 业 务试 点 办法 》 ( 以下 简 称两《 试 点 办法 》 ) , 将 中小企 业 债券 融 资 推进 到 一个
( 一) 发行 门槛低
我 国 中小 企业 由于其 社 会 公信 度 低 、经 营规 模 小、 财 务 状况 不 稳 定 、 发 展前 景 不 明 朗等 特 点 . 一 直 存 在融 资难 的 问题 。为推 动 中小企业 健康 发展 , 监管
部 门推 出一 系列 政策 , 拓宽 中小企 业 的融资 渠道 。在
大大缩 短 了债 券发行 的时间 。
式 共 同发行 , 并 约定在 一定 期 限还本付 息 。为进一 步
缓解 中小企 业融 资 困难 , 拓 宽 中小 企业 融 资 渠道 . 经 证 监会 批 准 , 2 0 1 2年 5月 2 2日,沪深交 易 所分 别 发
( 三) 融资成本 高
根据两《 试 点 办法 》 的 规定 , 中小 企业 私 募 债 券
金 融类 公 司除 外 ) , 首 次取 消对 发 债规 模 不超 过 发 行
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及防范

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及防范[摘要]中小企业私募债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但中小企业私募债面临着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其他风险,所以风险防范将是我国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面临的最大问题。
文章借鉴美国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提出了防范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防范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境内市场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企业债券,也被称为中国版的垃圾债,与之对应的是较高的风险。
因此如何提前防范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能出现的风险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将要面临的主要风险。
中小企业普遍信用较低,管理相对不规范。
而私募债是3-5年的中长期的产品,所以这些发债企业的偿付能力以及是否能够接受相关约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信用问题将导致违约等一系列风险的出现。
相比上市的高门槛,中小企业私募债对发行人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等无硬性要求,无需审批,实行交易所备案发行制,与已有的债券品种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充分突出市场化原则。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市场化原则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发行人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等没有硬性要求,由承销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资金用途进行把握;二是发行的各种要素,诸如发行金额、利率、期限等,均由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者自行协商确定,通过合同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三是采取交易所备案发行制,交易所对备案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
由此可见,中小企业私募债降低了准入门槛,但这也增加了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风险,未来有可能出现债券到期后,企业不能按时清偿债务的情况。
如果遇到这一状况,投资者就可能遭遇较大损失。
(二)流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另一个风险是流动性不足。
按照信托法要求,每只私募债的持有人只有200位。
过少的持有人基本不可能随时达成市场交易。
沪深两市的试点办法也规定私募债券不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而是通过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及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转让,这可能会导致私募债的流动性风险,买了想卖没那么容易。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条件及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条件及流程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条件及流程一、导言中小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实现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私募债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灵活、高效的融资方式。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条件及流程。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条件1.资质要求中小企业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发行私募债:(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稳定经营和财务状况;(3)没有重大诉讼或违法记录;(4)根据监管规定,需要满足特定的注册资本要求。
2.债券申报要求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发行计划书,包括发行规模、发行用途、利率、期限等信息;(2)发行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3)担保人情况介绍,包括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担保方式等;(4)风险揭示书,包括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和应对措施等。
3.投资者适格要求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者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投资风险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2)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和知识,理解私募债的风险和收益特征;(3)投资者类型上可能有限制,如需特定机构投资者或符合特定财富水平的个人投资者。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1.筹备阶段(1)确定融资需求和发行规模;(2)选择承销机构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和法律审核;(3)起草发行方案和发行文件。
2.准备阶段(1)提交发行申请材料并支付相关费用;(2)证监会审核并发行批复。
3.发行阶段(1)承销团队进行销售宣传及投资者交流活动;(2)投资者进行投资申购;(3)发行人根据投资者申购情况确定发行结果;(4)发行完成后,与投资者签署债券发行协议。
4.发行后阶段(1)债券交易所挂牌;(2)发行人按时偿付本息,并履行其他义务;(3)及时披露信息并与股东保持沟通。
附件:本文档中所提到的附件包括发行计划书、风险揭示书、债券发行协议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私募债:指由企业或金融机构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发行对象通常为特定的投资者。
关于私募债的解读

1、中小企业私募债被称为中国版的垃圾债,它的"垃圾"体现在哪里?首先从信用评级来讲他的评级较低,一般的信用评级都分为10个等级,分别是A、B、C、D,这样,从办法对他的发行要求看,我觉得中小微私募债的评级应该在一般公司债之后,也就是BBB一下,这是一个方面。
·其次是从融资成本来讲,信用好的融资一般成本较低,那么我们把一般的间接融资渠道分成三大类,债券、贷款和信托,债券一般包含,国债、地方债、城投债、公司债等等,他的融资成本是6到10 左右,银行贷款一般是6.5上浮,也就是8左右,信托融资则是10到14 这个水平,如果私募债成本定位19.5.那么他的融资成本远高于信托了。
温州人民银行近期公布的民间融资成本是21.5的话,私募债融资成本都高过民间融资了第三个方面是,私募债由于是私募的形式,发型人数不能超过200人,人数限制使他的流动性受到很大影响,尽管交易所提供了电子交易平台,但200人的限制肯定会让流动变得非常困难,买入容易兑现难。
除非有类似于转股上市这种预期。
第四是信息透明度不够,由于他不是公众公司,因此其信息披露的要求也远不如公开市场的企业信息透明度高,尽管“办法”对信披做了一定的要求,但是托管人很难照顾到那么细致,另外也没有明确的处罚条例,任何的信息披露不实或者不及时,都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直接损失。
2、如果将中小企业私募债算到如今理财市场的投资工具中,各个投资工具的风险系数如何排序?如果按照理财产品的信用等级划分,私募债应该排在信托产品之后,基金股票之前,因为在管理办法里面没有强制要求评级或者担保,那么从产品划分的角度讲应该排在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最后一档。
3、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对理财市场会带来什么影响?目前国内债券市场被人为的分割成两块:一是银行间市场;二是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以银行为主,资金量大、流动性相对较强;而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规模小, 流动性差,交易额目前仅占整个债券市场的5%。
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易规则

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易规则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易规则1. 引言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中小企业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债券。
为了规范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交易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保护市场秩序,制定本规则。
2. 定义2.1 中小企业: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包括小微企业和中型企业。
2.2 私募债:指发行对象为特定投资者的债务融资工具。
3. 发行条件3.1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申请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2 发行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有偿还债券本息的能力。
3.3 发行企业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材料,接受投资者的尽职调查。
4. 发行程序4.1 发行企业应聘请合格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发行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的准备等。
4.2 发行企业应编制发行招募说明书,详细披露发行债券的相关信息,包括资金用途、还款来源等。
4.3 发行企业应向监管部门递交发行申请,包括招募说明书、律师意见书、会计师报告等。
4.4 监管部门应及时受理发行申请,并进行审核。
审核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发行企业反馈。
4.5 发行企业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材料提交及修改。
4.6 监管部门核准发行后,发行企业可以开始向特定投资者发行债券。
5. 交易行为5.1 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易应遵守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
5.2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买卖应在合法的交易场所进行,不得进行场外交易。
5.3 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易应按照规定的交易规则和交易流程进行,包括报价、报盘、成交、交割等环节。
5.4 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易的价格应由市场供求决定,交易各方应自行确定交易价格。
5.5 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易的买卖双方应签订书面交易合同,明确债券数量、交易价格、交割日期等交易要素。
6. 信息披露6.1 发行企业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
6.2 发行企业应及时公布重大信息,如债券违约情况、债务重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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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相关问题(转载)1.背景1.1定义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1、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 期限在三年以下(上交所)2、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3、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1.2出台时间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5月2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1.3试点地区1、第一批: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2、第二批:湖北、重庆3、第三批:山东1.4承销资格6月6日,经过证券行业协会的专业评价,20家券商获得了全国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8、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中信、海通、华泰三大券商目前未承销一单,而中小券商较为积极,国泰君安承销最多。
目前通过获得承销资格的券商共计38家。
1.5发行情况6月7日和8日,深交所和上交所首批分别通过了9家和10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备案申请。
截至8月2日,上交所共受理了上海同捷科技、新丽传媒、江苏华东镀膜玻璃、北京航材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等39家企业的私募债券备案申请,29家通过备案,16只债券完成发行。
通过备案的29只私募债券备案总金额为27.55亿,规模最小的为2000万元,规模最大的为2亿元;期限最短的为1年,最长的为3年;其中17家为高新技术企业。
所有债券均有一定程度的担保。
完成发行的16家私募债券,票面利率最低的为7.0%,最高的为11%。
从目前的发行情况来看,发行利率平均为9%,中介机构(包括券商、会计审计、律师)发债费率为3%,综合成本为12%左右。
这一水平与市场其它融资水平相比不算太高,但是考虑到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还债能力相对较弱,这样的成本还是略嫌高了一点。
2.发行2.1发行人条件(一)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未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三)不属于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四)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
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及营业收入要求如下:1、农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3、建筑业: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亿元以下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亿元以下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亿元以下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亿元以下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0.5亿元以下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
2.2合格投资者1、合格企业投资者: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本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2、合格个人投资者【深交所不接受个人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理解并接受私募债券风险。
(需参加测试);3、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2.3发行流程2.3.1申请备案私募债券发行前,承销商应当将发行材料报送沪深证券交易所备案。
备案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备案登记表;(二)发行人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发行人内设有权机构关于本期私募债券发行事项的决议;(四)私募债券承销协议;(五)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六)承销商的尽职调查报告;(七)本期私募债券意向发售对象的情况;(上交所规定)(八)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九)发行人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期私募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十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十二)承销商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文件;(深交所规定)(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名册(深交所规定);(十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二)发行人财务状况;(三)本期私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包括私募债券名称、本期发行总额、期限、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四)承销机构及承销安排;(五)募集资金用途及私募债券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程序;(六)私募债券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七)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八)偿债保障机制、股息分配政策、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及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投资者保护机制安排;(九)私募债券担保情况(若有);(十)私募债券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的具体安排(若有);(十一)本期私募债券风险因素及免责提示;(十二)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十三)发行人对本期私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发行程序合规性的声明;(十四)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2.3.2受理备案上交所:接到备案材料后,对备案材料进行初步核对。
无异议的,上交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受理回执》,之后5名备案小组成员参加备案会议,出具“接受备案”、“有条件接受备案”、“推迟接受备案”的意见。
深交所:备案材料完备的,深交所将自接受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
2.3.3发行发行人取得《接受备案通知书》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
逾期未发行的,应当重新备案。
(上交所)发行人可以一次发行或分二期发行。
私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
2.4披露发行人应当在完成私募债券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披露当期私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利率、期限以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其在私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发生的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发行人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发行人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民事或刑事诉讼,或已就重大经济事件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在私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按照本所规定披露本金兑付、付息事项。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转让私募债券的,应当及时通报发行人,并通过发行人在转让达成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私募债的信息披露明显不及公开发行债券的情况,大部分缺少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基本公司信息披露也不全面,相关财务数据也很难获得。
目前尚无统一信息披露平台。
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可以定向向投资者披露。
根据深交所规定,试点初期,私募债券信息披露通过深交所会员业务专区进行,由主承销商登录会员业务专区,以电子化方式发布。
合格投资者可以委托会员查询中小企业私募债相关公告信息。
2.5投资者保护1、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应当为私募债券持有人聘请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
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可由该次发行的承销商或其他机构担任。
为私募债券发行提供担保的机构不得担任该私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2、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下列情况,应当召开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变更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拟变更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发生对私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4、要求发行人提前约定采取限制姑息分配措施,以保障私募债券本息按时兑付,并承诺若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其他要点1、关于政府的补贴。
中关村管委会对企业发债利息进行30%贴息,贴息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贴息年限最长3年。
例如发行总额1000万元,票面利率8.5%,则第一年可以获得25.5万元的补贴。
2、融资平台不能作为发行人。
两类情况可能可以,一是子公司是中小企业,同时具有经营性的收入,可以说的清楚;二是已经退出了平台,且自身具有经营性的收入,可以说的清楚。
这块感觉监管层的思路和标准还不清晰。
3、关于是否需要担保。
虽然不强制担保,但也不鼓励裸发。
担保可以不全额担保。
目前发行的私募债均有担保。
4、关于深交所的定位。
私募债并不在深交所挂牌,深交所只是提供转让确认服务,这是为了满足现行的结算制度。
债券转让完全是靠券商自身,深交所不会提供意向报价服务,证券公司可以自己设计系统。
4.私募债律师服务的主要内容1、为企业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需要,对企业及其关联企业进行尽职调查;3、参与讨论及协助起草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备案文件;4、为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等内设有权机构提供有关法律咨询,起草有关法律文件;5、参加企业与本期私募债券发行有关会议,协调企业与有关各方的法律关系;6、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出具本期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7、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要求,依法起草和出具有关本期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的其他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