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 金融仓储
动产质押权相关银行业务流程2风控与合规管理

定义
动产质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 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 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特点
动产质押权以动产为标的物,不移转所有权,仅移转动产的占有 ;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动产质权人享有留置权、优先受偿权 和物上代位权等权利。
动产质押权相关银行业务流程 2风控与合规管理
目
CONTENCT
录
• 动产质押权基本概念及法律法规 • 动产质押权设立与变更流程 • 风险控制策略与实践 • 合规管理要求及操作指南 • 案例分析:成功与失败经验教训分
享 •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与挑战应对
01
动产质押权基本概念及法律法规
动产质押权定义及特点
动产质押贷款业务
银行接受动产作为担保物,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业务。在此业务中,银
行需对质押物进行评估、登记和管理,确保担保物足值且易于变现。
02 03
动产质押监管业务
银行对质押物进行监管,确保质押物安全、完整且符合合同约定。同时 ,银行还需对质押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跟踪,及时调整质押率以控制风险 。
动产质押处置业务
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物权法》相关规定
明确动产质押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规定 ,保障交易安全。
《担保法》相关规定
规范担保行为,保障债权实现,明确动产质押的担 保范围、实现方式等。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如《合同法》、《拍卖法》等,对动产质押权的实 现方式、争议解决等进行规定。
银行业务中动产质押权应用
01
加强质押物风险评估
建立更加完善的质押物评估体系,对质押物进行全面的 调查和评估,确保其价值稳定和易于变现。
金融仓储业务管理办法(1)

金融仓储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金融仓储业务依法、合理、规范地运行,防范经营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金融仓储业务是指客户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其自有的存货(质押物)质押给银行,公司接受银行委托,由公司监管部对质押物进行监管与管理,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质押物必须是出质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法拥有的,不存在所有权、货权、税收等方面纠纷和争议的原材料、半成品或产成品,且已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了检验并获得了相关证明其质量、等级的证明文件或检验证书,并且必须符合银行规定办理质押的各项条件。
第四条动产质押物监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本公司与银行、出质人所签订的《质押监管协议》。
第二章金融仓储业务品种第五条本公司现阶段金融仓储业务范围主要为:动产质押融资监管、标准仓单融资监管以及金融仓储融资咨询服务等。
1.动产质押融资监管:是指借款企业将其合法拥有的库存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及机器设备等动产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由本公司代表金融机构在贷款期限内对质押物进行占有;并进行质押物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确保质押物安全、足值。
2.金融仓单质押:是指为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和金融机构管理需要,由本公司提供专业仓储、监管等服务,由第三方开出同等价值的仓单作为质押物,为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保证。
3.金融仓储咨询:为企业提供动产抵(质)押融资监管、金融仓单质押等方面的咨询、仓单转让、抵押备案等服务。
第三章客户对象与基本条件第六条本公司开展的金融仓储业务,主要是帮助和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在客户具备法人资格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下,本公司将根据业务的风险控制程度,慎重选择客户。
客户应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信用,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经营范围内应包括存货的生产、使用和销售,并拥有稳定的存货来源和销售渠道;(四)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货款卡;(五)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企业主要股东和经营者均无不良记录;(六)符合银行融资业务规定的其他条件。
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金融仓储

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目录第一章质押物监管要求 (2)第二章出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3)第一节质押物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3)第二节质押物出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6)第三章在库监管操作 (8)第一节在库监管内容和要求 (8)第二节监管环境检查内容和要求 (9)第三节出质人经营管理状况监督 (11)第四节现场监管问题处理 (11)第五节现场监管其他工作要求 (13)第四章监管终止 (14)第一章质押物监管要求1、明确种类:品名、规格、型号、外包装、产地等2、明确质量验收标准:标准,验收依据、标识,验收程序等3、明确数量:计量方法、验收方法、验收程序、盘点方法等4、明确权属:要求提供的具体权属依据。
5、明确保值期:要求保质期较长,不易变质的物品。
6、存储条件要求:要求易保管,易清点。
7、明确质押物计价方法:明确各品种监管单价、计算方法。
8、明确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9、明确监管预警线:原则上为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的1.1倍。
10、明确质押物冻结线。
当库存监管质押物价值等于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时,为质押物冻结线。
11、明确质押物存储要求明确存储库位、堆码要求、监管标识、隔离措施等要求。
质押物存储库位、堆码、标识要符合质押物存储条件、货物进出方便、安全等要求。
12、明确质押物进出库操作流程质押物日常进出库操作流程要能满足公司对质押物的质量、数量的监管要求同时又符合监管协议的要求。
第二章出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第一节质押物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一、首次出质入库(1)项目主管带领监管员到达现场,确认监管区范围,树立监管区标志。
(2)安排监管点的办公和生活条件;存留监管点的电话和传真号。
(3)项目主管带领监管员与客户的现场操作人员(或第三方仓库操作人员)接洽,确认监管流程,出入库单据;确认关于监管业务的联系人及授权书(操作联系人和负责人)。
(4)监管区域划分,建立区、排、垛位,树立垛位标志(如果监管现场有明确的垛位标志,则按现场垛位标志)。
质押监管仓库管理制度,质押仓货物出入库与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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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巡查
1.防盗、防破坏。仓管员对仓库的安全负有直接的责任, 仓管员下班时,应巡视仓库并关闭门窗、电源,发现安全 设施损坏时要立即报告,并记录在检查表上,采取紧急措 施。 2.仓库应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满足所存放产品的特性需求,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以达到防火(爆)、防盗、防潮、防 腐(蛀)等目的,并保证产品的品质。
出库流程
谢谢
用电安全
1.仓管员每天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和电灯( 必要的 电器除外),禁止借用外部电源插座来进行仓库内部 照明。
2.加强仓库用电管理,定期检查电源线是否有老化, 裸露和漏电现象。
3.对事故预防和处理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法》及公司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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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出入库流程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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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流程
入库流程
管理原则
5.规范、准确地出具、编制、更新、归档、保管并向质权人提交有关担保存货 管理的单据、台账、记录(包括电子或影像记录)、报告等。 6.配合质权人确立、维护和形式担保权益。 7.规划好仓储的区位及货位。不可露天存放的产品,和不可直接放置在地上 (特殊包装除外)的产品,均应放置于库区、货位,以集中放置同一批次、入 库日期或同一仓单的产品为原则。 8.产品进出一律凭单作业,只要产品发生数量上的变动,即登陆计算机账,物, 卡确保一致。 9.对未经质权人同意的担保存货移位、移库、调换、出库等情况,应及时向质 权人报告。
职责分工
账卡管理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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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完整的货物 账,进出存卡。
04
(2)当日物料,当日 完成。
05
(3)每月与质权人做 好对账工作,确保准确
无误。
质押监管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1.0目的规范质押监管业务流程及操作。
2.0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大运公司委托管理单位的质押监管业务的管理与操作。
3.0职责3.1公司金融物流事业部职责公司金融物流事业部负责《质押监管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的制定和修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2被管理单位职责各单位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可在此办法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操作规范。
各单位主管领导对质押监管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进行总体控制,金融物流事业部门具体执行本办法。
4.0工作过程描述4.1机构设置及主耍职责4.1.1金融物流事业部开展质押监管业务的单位必须设金融物流事业部和专门人员从事管理和业务操作,明确组织机构,落实负责人和岗位人员。
对关键业务环节和关键岗位必须分权控制管理,合理授权。
金融物流事业部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客户的开发、合同的洽谈、合同评审和向主管领导提供签订合同的依据。
2负责库外监管场所的选择、评价和跟踪评价。
3负责合同管理和客户档案管理。
4会同质权人、出质人,必须在第一次对质物确认时对质押货物期初库存量共同进行盘点,三方在盘点记录上签字、盖章确认。
5负责出质手续、提货手续和相关单据的审核、确认和管理,负责登记《质物控制总账》和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
6每日调查质物市场价格,记录在《质物市场价格调查表》中,并根据合同规定负责向银行提供《质押货物价格变动通知单》。
7向每一个库外监管场所派出至少两名合格的监管人员。
8配合人力资源部测试和招聘库外监管人员并建立库外监管人员考核制度,并对其进行考核。
9就质押监管业务负责与质权人和出质人的联系沟通。
统计监管收入,定期向出质人提供收费明细,并收取费用。
10金融物流事业部巡查人员对库外监管点每周巡查一次,巡查的真实结果记入《质押业务巡查表》。
库外监管点超过10个,必须配备2名以上巡查员。
11研究质押监管业务的新情况和衍生业务。
4.1.2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预测,并釆取相应的对策予以控制。
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金融仓储

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金融仓储一、动产质押监管流程1.动产质押登记:质权人与质押人在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登记动产质押合同,并提交相关质押物的证明文件。
2.质权物的评估:监管机构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质押物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质押率。
3.质押合同签订:质权人与质押人在监管机构签订质押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质押物的保管与处置方式。
4.质押物的交付:质押人将质押物交付给监管机构,由其进行安全保管。
5.监管机构的监管:监管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包括对其数量、质量、存储状况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
6.质押物的处置:在质押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监管机构可以处置质押物,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或其他债务。
7.监管结束:当贷款或债务全部还清后,监管机构将质押物返还给质押人,监管流程结束。
二、金融仓储管理要求1.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金融仓储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质押物的入库、出库、存储、核查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和流程。
2.安全保障措施:金融仓储机构应采取各种安全措施,确保质押物的安全,防止丢失、破坏和盗窃等情况的发生。
3.定期检查和盘点:金融仓储机构应定期对质押物进行检查和盘点,核对数量、质量和存储状况,确保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4.保险保障:金融仓储机构应购买相应的保险,以便在质押物丢失或受损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5.研发信息化系统:金融仓储机构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质押物的电子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6.加强员工培训:金融仓储机构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风险意识,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和合规操作。
7.审计监管:金融仓储机构应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和审计,确保其管理和操作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
8.信息披露:金融仓储机构应及时向监管机构和质押人披露质押物的存储情况和变动情况,保持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以上的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和管理要求,可以有效地保护质押人和质权人的权益,降低质押交易的风险,促进经济的发展。
动产质押流程

动产质押流程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作为债务保障的一种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动产质押流程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下面将详细介绍动产质押的具体流程。
首先,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动产质押的意向,双方需签订动产质押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动产质押的具体内容、质押物的种类和数量、质押的期限、质押物的处置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债务人将质押物交付给债权人,并办理动产质押登记手续。
其次,债权人在收到质押物后,需要对质押物进行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确定质押物的价值,以便在债务人违约时能够通过处置质押物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评估完成后,债权人将评估报告和质押物的相关信息报送给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接着,债务人在动产质押登记完成后,可以向债权人申请贷款。
债权人根据质押物的价值和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决定是否放款以及放款的金额和利率等具体条件。
债务人在获得贷款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并按时偿还债务。
最后,在动产质押期限届满或者债务人违约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处置质押物以实现债权。
债权人可以通过公开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处置质押物,并优先从处置所得中收回债权。
如果处置所得不足以偿还债权,债权人可以追加要求债务人偿还不足部分的债务。
总的来说,动产质押流程包括签订合同、办理质押登记、评估质押物、放款和偿还债务、处置质押物等环节。
在整个流程中,债务人和债权人都需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动产质押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同时,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强对动产质押交易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动产质押流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实际操作中,债务人和债权人需要充分了解动产质押的相关法律法规,谨慎操作,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动产监管与仓储质押监管规划方案

动产监管仓储质押监管系统方案1.1系统介绍仓押系统介绍仓押系统是通过物联网手段进行仓储质押监管的智能系統,通过该系统,可以最大化的通过物联网手段全流程无盲点低成本的监管质押货物的情况,包括具体货物的存放仓库、详细仓位、货物重量、通过智能化手段判断人员是否移动或损坏货物,并产生不同等级的报警。
使得业务各方即能够随时随地查看货物情况,又能够在货物产生异常时第一时间收到报警信息。
仓押系统能够全时严密监管货物,减少甚至屏蔽人工监管带来的监守自盗风险。
仓押系统的主要特点为●全流程无盲点的对质押货物的监管●符合传统业务流程●低成本和高效率仓押系统范围包括物联网前端系统及后端软件、完善的运维手册及方法,并不包含运营团队和运维团队本身。
在途监管系统在途监管系统通过物联网监管手段进行货物在运输途中的监管系统。
通过该系统能实时监控货物、车辆的位置,防止运输途中换货。
系统主要服务于对于大件贵重金属质押监管服务使用。
以目前开展的融资代采业务为例,从合同签订到货物进入智能金服指定监管库止,需要智能电商提供阶段性担保。
担保金额成为业务规模扩大的瓶颈。
在途监管系统能够从上游供应商发货到货物入库对货物进行监管,可降低或取消担保金额,同时配合仓押系统,实现了对货物全程无遗漏的监管。
在途监管系统的主要特点:●能够增强以银行为主的质权方对货物的监管范围,降低银行业对于出质人贷款的风险评定,增加银行的贷款业务额度;●降低或取消了智能电商的担保金额;●能够给以钢贸企业为主的出质方提供更为容易和低成本的贷款;●因满足了出质方和质权方带来的便捷,使得以仓库为主的仓储方有更多的仓储业务带来更多的收入;目前存在两种模式:➢模式一:贸易商提货贸易商提供提货单 -> 业务团队根据采购合同确认提货单无误 -> 运营团队联系物流公司指定车队去贸易商仓库提货 -> 仓管员确认仓库到货➢模式二:厂商发货厂商提供在途清单 -> 厂商指定物流公司发货 ->仓管员确认仓库到货由于目前厂商发货模式很难协调钢厂在发货时安装智能卡设备,以及车辆安装网关设备,同时业务部门考虑达到一定业务量后协商在钢厂建立库中库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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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目录第一章质押物监管要求 (2)第二章出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3)第一节质押物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3)第二节质押物出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6)第三章在库监管操作 (8)第一节在库监管内容和要求 (8)第二节监管环境检查内容和要求 (9)第三节出质人经营管理状况监督 (11)第四节现场监管问题处理 (11)第五节现场监管其他工作要求 (13)第四章监管终止 (14)第一章质押物监管要求1、明确种类:品名、规格、型号、外包装、产地等2、明确质量验收标准:标准,验收依据、标识,验收程序等3、明确数量:计量方法、验收方法、验收程序、盘点方法等4、明确权属:要求提供的具体权属依据。
5、明确保值期:要求保质期较长,不易变质的物品。
6、存储条件要求:要求易保管,易清点。
7、明确质押物计价方法:明确各品种监管单价、计算方法。
8、明确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9、明确监管预警线:原则上为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的1.1倍。
10、明确质押物冻结线。
当库存监管质押物价值等于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时,为质押物冻结线。
11、明确质押物存储要求明确存储库位、堆码要求、监管标识、隔离措施等要求。
质押物存储库位、堆码、标识要符合质押物存储条件、货物进出方便、安全等要求。
12、明确质押物进出库操作流程质押物日常进出库操作流程要能满足公司对质押物的质量、数量的监管要求同时又符合监管协议的要求。
第二章出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第一节质押物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一、首次出质入库(1)项目主管带领监管员到达现场,确认监管区范围,树立监管区标志。
(2)安排监管点的办公和生活条件;存留监管点的电话和传真号。
(3)项目主管带领监管员与客户的现场操作人员(或第三方仓库操作人员)接洽,确认监管流程,出入库单据;确认关于监管业务的联系人及授权书(操作联系人和负责人)。
(4)监管区域划分,建立区、排、垛位,树立垛位标志(如果监管现场有明确的垛位标志,则按现场垛位标志)。
(5)质权人、客户与监管部项目主管、监管员共同对客户拟质押物进行盘点;盘点完毕后,客户向质权人提交拟质押(抵押)物清单。
(6)质权人、客户向监管部出具的《出质查询通知单》(以具体协议内容要求为准),监管部以《质物品种、价格、最低价值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监管点。
(7)项目主管会同监管员及客户相关人员对监管物按照《质物品种、价格、最低价值通知书》要求核对,无误后,客户向项目主管提交格式如三方协议格式的《货物入库质押申请/批准单》、《监管物库存表》(首日须为明细)。
(8)监管员在《质物品种、价格、最低价值通知书》上签章确认,提交监管部,监管部核对无误后,质押业务部备档并通知质权人,在《出质查询通知单》回执上签章确认,出质完成,开始履行监管职责。
(9)项目主管指导监管员根据盘点结果和《监管物库存表》和《货物入库质押申请/批准单》,建立电子帐(软件)或手工帐(总账、分类帐、明细账),首次出质入库完成。
二、日常入库操作: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以及质押物的要求和验收办法对质押物和相关单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质押物按照存储要求、库位及堆码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验收入库完毕后填制入库单(三联单,弟三联交出质人)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登记卡、电脑帐、手工帐、整理保管好相关单证。
不符入库要求的,拒绝入库、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将相关情况立即报告项目监管主管。
三、质押物变更入库操作程序:(1)、公司接到质权人出具的《质押物变更通知书》(注:通知书必须明确:变更的理由、新增质押物的具体要求:品种、名称、质量、数量、验收方法、验收程序、存储要求、价格、价值、存储库位、堆码要求等),由风控部、监管部核对质权人、出质人预留印鉴,并电话核实无误后,由监管部将审核后的《质押物变更通知书》复印件送至现场监管人员或发送电子扫描件/传真件至现场监管人员,并电话告知进行质押物变更操作。
(2)、现场监管人员在明确质物变更相关情况后,按照相关要求对新增质押物和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入库,验收合格的质押物按照存储要求、库位及堆码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验收入库完毕后(注:入库完成后方可进行《质押物变更通知书》中相应的出库操作;质押物变更实行先入后出的操作方法),填制入库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登记库存卡片、电脑帐、手工帐、整理保管好相关单证;(3)、变更确认:验收合格、入库完毕后,由现场监管人员和项目监管主管填写《质押物变更通知书》回执,经监管部、风控部审核无误后,报公司审查对《质押物变更通知书》回执进行签章确认。
四、价格变动质押人补充质押物的入库操作:由于质押物价格下跌幅度较大,质权人向我公司出具《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以及《质押物变更通知书》,调整质押物价格以及追加新的质押物。
(1)、公司接到质权人《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注:通知书必须明确:变更的理由、必须明确质权人确定的各品种质押物的最新价格)后,由风控部、监管部核对质权人、出质人预留印鉴,审核无误并电话核实后,由监管部将《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复印件、扫描件或传真件发送至现场监管人员。
(2)、现场监管人员在收到公司发送的《质押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并签收确认已清楚质物变更相关情况后(注:要求现场监管人员根据最新监管价格测算最低控货量,确定是否需要出质人补货及补货量);需要出质人补货的,按照相关要求对新增质押物和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入库,验收合格的质押物按照存储要求、库位及堆码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验收入库完毕后填制入库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登记库存卡片、电脑帐、手工帐、整理保管好相关单证。
(3)、变更确认:出质人按照要求补充质押物,验收合格、入库完毕后,由现场监管人员和项目监管主管填写《公司质押物价格调整通知书》回执,经监管部、风控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审查,由监管部对质权人《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回执以及《质押物变更通知书》回执进行签章确认。
五、入库操作异常情况处理:出质人不按照约定的入库操作流程操作或不提供规定的入库操作凭证或入库质押物的品种、质量、数量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或不按照要求进行存放、堆码的,要求出质人立即整改,不予整改的不得在入库凭证上签字确认,并立即报告项目监管主管或监管部负责人。
第二节质押物出库操作和管理要求1、正常出库操作:质押物库存价值超出质押物预警线的,出质人就超出部分提货或换货(换货品种符合监管要求)的,现场监管人员按照规定出库操作流程审核提货手续,符合要求的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填制出库单(三联单,弟三联交出质人)由出质人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后办理出库。
出库手续办理完毕后原则上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指挥、监督出库的品种、货位、数量,并收集确认相关单据、凭证,并登记库存卡片、电脑帐、手工帐、整理保管好相关单证。
不符出库要求的,拒绝出库、拒绝办理出库手续,并将相关情况立即报告项目监管主管。
2、预警出库操作:当监管质押物价值达到预警线时,暂停出货,必须立即向公司项目监管主管报告。
出质人就最低控货线的部分提货或换货(换货品种符合监管要求)的,现场监管人员在接到出质人提货或换货申请时必须用邮件或短息的方式向项目监管主管回报请示,并立即填制日报表并将日报表填充色设置为黄色上报公司监管部。
项目监管主管审核后立即给予明确的指示,现场监管人员严格按照项目监管主管指示操作。
3、冻结出库操作当库存监管质押物价值达到质押物最低控货线时,现场监管人员必须立即冻结质押物并向公司项目监管主管报告,停止办理出库并及时出具《停止出货通知书》通知出质人相关管理人员。
立即填制日报表并将日报表填充色设置为红色上报公司监管部。
如果出质人提出换货要求的,现场监管人员在接到出质人换货申请时必须用邮件或短息的方式向项目监管主管汇报请示,项目监管主管审核后立即给予明确的指示,现场监管人员严格按照项目监管主管指示操作。
4、降低最低控货线出货操作:公司接到质权人出具的《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或《质押物查询通知书》下调质物最低控货线释放质押物的通知,由风控部、监管部核对质权人、出质人预留印鉴,审核无误签章确认后由监管部出具两份《质押物控货通知书》(注:通知书必须明确:变更的理由、最新最低控货线(质押物冻结线)、最新质押物预警线、以及出货要求)。
经风控部审核后连同质权人出具的《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或《质押物查询通知书》复印件、扫描件或传真件发送至现场监管人员签收执行(一份留存风控部)。
5、出库操作异常情况处理:出库人未提供有效的提货依据或提货手续不全的,要求出质人立即整改,不予整改的拒绝办理出库,并立即报告项目监管主管或监管部负责人。
第三章在库监管操作第一节在库监管内容和要求1、品种检查监管: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分类堆码,有无混堆现象。
检查质押物品名、规格、型号、外包装等是否符合质押清单要求、是否和监管台账、票据一致。
2、质量检查监管:质押物质量是否符合质押清单要求或三方协议要求,有无破损、变质等现象。
3、数量检查监管:检查堆码数量是否规范。
通过全面盘点或抽盘,检查是否和监管台账、票据一致,是否符合最低控货量要求和预警线要求,有无丢失短缺现象。
每月月底和月中必须由监管部安排至少两人对质押物进行全面盘点,登记盘点记录表,说明差异情况,由盘点人签字后上报监管部。
4、价值检查监管:(1)必须牢记最低控货价值、监管预警线,出库前根据各种质押物数量和质权人确定的价格计算质押物的监管总价值,测算和掌握出质人可以出库的数量,必须确保监管价值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控货价值,(备注:每日由监管部测算出日终质押物价值和可出货数量并出具《质押物控货通知单》,由现场监管人员通知出质人并签章确认)。
(2)、根据企业进货合同票据、大宗交易市场、专业价格网站以及同企业沟通交流等了解目前质押物市场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质押价格的5%时,必须及时向项目监管主管报告。
第二节监管环境检查内容和要求(一)、存储条件检查监管:质押物有存储条件要求的:如防潮、防水、湿度、温度、通风等要求的,检查相关设施是否齐备完好、运行正常,存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二)、防盗抢检查监管:检查防盗抢设施是否齐备完好,检查监控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随时了解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对于封闭式仓库,离开时必须检查门窗是否关闭锁好。
(三)、防火检查监管(对有防火要求的项目必须进行防火检查)。
1、消防设施检查监管: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2、火灾隐患检查监管:(1)、火源控制检查监管:(1-1)、电器电线检查监管:严禁使用容易引发火灾的电器如取暖器、焊机(焊枪)、高瓦数灯泡等,检查电器线路等是否老化,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严格执行电器线路隔离要求:电器、电线必须同堆码商品保持0.5米以上的隔离距离,不得接触或离堆码品过近。
其中: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