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范文(三篇)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范文一、组织领导责任1. 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召开相关会议,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3. 负责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机制,对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部门责任1. 各部门要制定相关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和细则,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2. 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
3. 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单位的工作,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
三、个人责任1. 每个人应树立良好的政风行风意识,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
2. 每个人要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习惯,做到严格遵守纪律和规定。
3. 每个人要加强自我约束,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或违纪行为。
四、监督责任1. 负责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负责处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3. 负责向上级汇报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指导。
以上是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范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政风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范文(二)一、总体要求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特制定本工作责任制,通过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责任主体(一)党委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核心,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总责,承担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职责。
具体责任为:1. 制定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针政策,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 组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3. 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4. 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共同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范文(4篇)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范文一、背景与目标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政府的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
为了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提升政府形象,优化政府服务,我们制定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
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科学、高效的责任分工机制,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有序、持续、全面地推进。
二、责任主体和分工1.市委、市政府:- 负责制定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规划和目标,明确工作的重点、方向和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推进;- 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推动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 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市纪委、市监委:- 负责监督和检查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监督和教育;- 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水平;- 定期向上级报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各县(市、区)委、政府:- 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廉洁自律和高效履职;- 定期向上级报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
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 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加强乡镇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 加强对乡镇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廉政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定期向上级报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
5.各单位:- 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风行风建设活动,提升单位形象和服务质量;- 定期向上级报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监督与评估1.定期检查:市纪委、市监委将定期组织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问题进行整改,并提出改进意见。
行风建设责任书

行风建设责任书为切实加强行风建设,确保全市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全局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的行风建设负总责。
局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单位的行风建设负领导责任。
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
第二条行风建设责任:1、定期研究分析和布置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针对本单位的政风行风问题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制度和措施,认真完成行风建设的各项任务。
2、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学习和遵守有关政风行风的要求和规定,推进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增强干部职工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
3、认真落实自治区交通厅《交通建设及公务活动八条禁令》和“三不准”规定,积极推行便民“八项措施”,坚持执行交通部推行的《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实行政务公开,加强文明执法、规范风纪风貌。
4、经常开展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单位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及时处理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确保有案必查、有诉必应,件件回复,不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5、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媒体的监督,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拓宽群众诉求渠道,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研究和解决。
6、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和收费管理,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杜绝重复检查,严禁以罚代管等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无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败诉行为。
7、及时纠正和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严禁以各种形式下达罚没收入指标任务,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严禁自设名目、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确保无“三乱”行为发生。
8、严格按“公示制”、“承诺制”办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大便民利民措施,无违法违诺行为。
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自查报告2010年以来,我局局党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加大预防力度,加强行风建设,狠抓任务落实,取得了新的成效。
现将一年来我局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对党风亷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工作十分重视,列入了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年内,先后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落实党风亷政建设工作任务。
局党组还不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把这项工作融入到日常事务工作中去,特别是对行风建设、执法以及审批等与廉政密切相关的工作更是着力加以重视,在部署工作任务的同时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结合起来,专题研究,专题强调。
每次都根据阶段性工作有所侧重,使局党组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10年全市党风亷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制定了《关于落实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意见》,将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建立了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廉政工作机制。
为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由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使廉政责任细化到人,分化到岗,进一步明确了党组成员及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为落实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奠定了基础。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范本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责任制,提高公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责任制范本。
第二章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基本要求第一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是公务人员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有力保障。
第二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依法公正、服务民生、廉洁奉公、高效务实、创新落地的要求。
第三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实施要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参与、依法有序、严肃问责的原则。
第四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对象为所有从事政府工作的公务人员。
第五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机关为政府部门。
第六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内容包括目标确定、责任细化、考核评估、奖惩激励四个方面。
第三章目标确定第七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目标是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弘扬正气,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八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目标应当围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确定。
根据工作实际,拟定明确的目标任务,确保责任明确、具体可行。
第四章责任细化第九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责任细化应当体现层级分明、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第十条政府机关应当根据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责任岗位。
第十一条政府机关负责人应当统筹协调、层层抓落实,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责任得到切实落实。
第十二条政府机关负责人应当制定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计划和措施,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第十三条责任单位应当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四条责任人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
第十五条责任岗位应当明确工作职责、协调配合、条块分工,确保责任得以落实。
第五章考核评估第十六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评估应当坚持结果导向、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体现综合评估、客观评判的特点。
医院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书

医院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书一、总体要求医院作为公共福利机构,负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健康安全的使命。
为了加强医院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特制定本责任书,明确医院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目标任务1. 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的建设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2. 推进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医院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效能;3. 建设规范化、公正透明的医院管理系统,保证医疗资源公平分配和合理使用;4. 建立健全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提升员工素质和工作能力;5. 加强医院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6. 建设和谐的医患关系,增强医院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三、主要责任部门和人员1. 医院党委书记:负责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工作;2. 医院院长:负责医院整体管理和政风行风建设;3. 医院各级领导和管理岗位人员:负责推进医院各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四、具体措施和具体责任1. 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1)加强医院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的培养;(3)建立健全医院党风廉政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问责制度;(4)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2. 推进医院管理体制改革(1)完善医院组织机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2)推动科学决策,实行民主权益保障制度,增强管理科学性和规范性;(3)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和岗位工作的监督和控制;(4)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共享和管理水平。
3. 建设规范化、公正透明的医院管理系统(1)制定和完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2)加强对医疗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公平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杜绝浪费和滥用;(3)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院各项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4. 建立健全医院人事管理制度(1)制定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和透明;(2)加强对员工培训和绩效考核,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3)着力解决员工权益保障问题,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
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工作方案

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工作方案为了推进全党全社会的政风行风建设,我们要采取五大行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推动工作落地,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行动能够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行动顺利实施针对政风行风建设行动,我们将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行动能够顺利实施。
在具体落实中,我们还将自上而下开展政治学习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行动能够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行动落地政风行风建设行动的落地需要有严格的责任制。
我们将在相关单位建立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相结合、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相统一的责任制。
同时,我们将加大问责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瞒报或虚报等行为进行严肃追究,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行动能够落地。
三、全面摸排问题,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行动未雨绸缪在政风行风建设行动中,我们要全面摸排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行动未雨绸缪。
具体措施包括开展专项调查、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手段,深入挖掘和研究存在的问题,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行动能够走在前列。
四、强化宣传教育,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行动深入人心政风行风建设行动的开展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使政风行风建设行动深入人心。
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行动的阐释、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声音和氛围,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行动得到大力支持。
五、加强激励约束,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行动形成长效机制政风行风建设行动的推动还需要加强激励约束,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行动形成长效机制。
我们将建立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措施,通过量化考核、奖惩制度等手段,强化对政风行风建设行动的持续推进和成果评价,确保政风行风建设行动能够形成长效机制。
以上五大行动是政风行风建设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举措。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总支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内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县政府办公室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县政府办公室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题。
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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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
为切实抓好政风行风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我所依法检验,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健全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全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事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政风行风建设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争创一流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宗旨;坚持依法把关,优质服务;方便进出,监管有效;管理科学,与时俱进的质量方针。
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推进我所的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二条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责任机制,必须紧紧围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全面推进全所依法行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为各项检验检测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
纪律保障。
第三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必须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领导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落实“一岗两责”,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与检验检测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坚持“思想教育是基础,日常管理是保证,制度落实是重点,严格监督是关键,群众满意是标准”的基本经验,政风行风建设必须在“深化、细化、强化”上下功夫。
第五条坚持“从严治标,重在治本、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思路和贯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坚持“跨前一步,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坚持继承和创新的统一,治表和治本的统一,阶段性和长期性的统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把政风行风建设的任务和阶段性目标分解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限,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八条责任机制与教育机制、制度保证机制、预防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等都是政风行风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政风行风建设必须坚持责任机制与其他机制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原则。
第三章工作机制
第九条建立、健全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并确定所办公室为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协调监督部门。
第十条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
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坚持将政风行风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同各种创优争先活动相结合,推动全所精神文明和各项业务工作整体提高。
第十二条实行规范服务,落实公开承诺。
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完善为服务对象办实事的举措。
定期组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检验检测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三条坚决把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政风行风问题的投诉,做到认真、及时解决和处理。
第十四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深化政务公开内涵,明确政务公开程序,履行行政事项告知制度,提高管理、执法和服务的透明度和各部门办事效率,树立锡盟特检所文明、廉洁、勤政、高效的良好形象。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发挥义务监督员的作
用,及时听取义务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拓展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定期征求管理、执法、服务对象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施政风行风建设责任状签订制度,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不定期开展日常督查和自查自纠,坚决查处违反纪律的部门和人员,落实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坚持每年对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进行总结和自查,针对我所政风行风建设的难点、重点,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使政风行风建设更具针对性。
加强对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研讨,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政风行风责任追究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惩处与纠错并重原则。
第十九条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追究的行为。
单位或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政风行风建设责任:
一、政风行风建设的组织不全,领导不力;
二、对干部职工中发生政风行风问题处理不力;
三、本单位或部门发生重大政风行风问题;
四、不正之风在本单位或部门蔓延的;
五、其他损害政风行风建设的行为和事件。
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政风行风建设责任:
一、在管理、检验检测中不作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检验检测申请不予办理的;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投诉不按规定日期处理的;
二、乱收费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服务对象财物,吃拿卡要的;
四、不按业务规程规范服务、文明办事的;
五、工作时态度粗暴,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引发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因管理、检验检测、服务不规范,致使被媒体曝光、批评的;
七、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
八、其他损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政风行风建设的行为和事件。
第二十条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追究方式。
对单位、部门的责任追究方式:
一、全所的内部通报;
二、取消当年先进科室考核和奖励资格;
对检验检测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诫免谈话;
3、扣发奖金;
4、通报批评;
5、调动工作岗位;
6、给予行政处分;
7、降职或免职;
8、辞退或解聘。
第五章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将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考核列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
考核与政风行风测评相结合,广泛听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普通群众的意见。
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业绩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