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83-2011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DBJT 15-83-示范文本)

一、设计依据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3.《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5.《夏热冬暖地域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7.《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8.《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9.《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0.《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1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1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15.《民用建筑供暖通风和空气调整设计规范》GB507361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1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1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19.《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建筑幕墙》GB2108621.《广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T15-13322.《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623.《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015124.《城市居住区热环境设计标准》JGJ2862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6.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二、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建筑类型:建筑功效:项目用地面积:㎡项目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地下:㎡建筑高度: m;建筑层数:,其中地上:层,地下:层三、绿色建筑设计自评表四、绿色建筑设计技术方法1、节地和室外环境(设计参评分累计分,实际得分分,折算后得分分)必需说明内容(控制项)建筑专业4.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镇计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建设控制要求。
技术方法说明:(应说明对场地保护方面技术方法,包含原有地形地貌维持、森林及古树保护、水系湿地保护)证实材料:□环评汇报,批复文件。
《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标准全文

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green building design in Guangdong provinceDBJ --201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2019批准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9年××月××日××××出版社2019 广州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2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的通知(粤建科函〔2012〕79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变更广东省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名称的批复(粤建科函〔2016〕369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以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和广东省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为基础,认真总结近年来广东省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和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国际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给水排水设计、建筑电气设计、景观设计、装修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评估与审查。
本规范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
本规范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广州大学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仕超周荃孟庆林肖毅强江刚周孝清彭世瑾邢华伟陈杰吴培浩丁可张广铭张进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2目次1 总则 (7)2 术语 (8)3 基本规定 (9)3.1 一般规定 (9)3.2 绿色建筑设计组织 (9)3.3 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要求 (9)4 规划设计 (11)4.1 一般规定 (11)4.2 基本设计要求 (11)4.3 一般设计要求 (11)5 建筑设计 (14)5.1 一般规定 (14)5.2 基本设计要求 (14)5.3 一般设计要求 (16)6 结构设计 (20)6.1 一般规定 (20)6.2 基本设计要求 (20)6.3 一般设计要求 (20)7 暖通空调设计 (22)7.1 一般规定 (22)7.2 基本设计要求 (22)7.3 一般设计要求 (23)8 给水排水设计 (26)8.1 一般规定 (26)8.2 基本设计要求 (26)8.3 一般设计要求 (27)9 建筑电气设计 (30)9.1 一般规定 (30)9.2 基本设计要求 (30)9.3 一般设计要求 (31)10 景观设计 (32)10.1 一般规定 (32)10.2 基本设计要求 (32)10.3 一般设计要求 (33)11 装修设计 (35)111.1 一般规定 (35)11.2 基本设计要求 (35)11.3 一般设计要求 (35)12 绿色建筑设计评估与审查 (37)12.1 绿色建筑的等级策划 (37)12.2 绿色建筑的设计评估 (37)12.3 绿色建筑的施工图审查 (37)附表1 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自评表 (39)本标准用词说明 (48)引用标准名录 (49)条文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东省绿色住区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讲解

广东省标准 DBJ xx-xx -2012广东省绿色住区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residential area of Guangdong Province(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12-xx-xx 实施2012-xx-xx 发布前言本标准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科函〔2010〕317号文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粤制监标函〔2010〕172号文的要求,由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本标准为贯彻落实完善资源节约的要求,总结近十年来广东省绿色住区方面实践的经验和研究成果,在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的《广东省绿色住区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了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住区综合评价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专家的意见,吸取国内外在绿色住区评价方面的经验,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设计、建筑工程、住宅功能、环境建设、生活能源、物资消耗、住宅产业化、物业管理、文化艺术。
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5号五羊新城广场1123室;邮政编码:510600;电子邮箱:gdfx@)和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总结实践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和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编单位: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工业大学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5)4 规划设计 (9)5 建筑工程 (20)6 住宅功能 (29)7 环境建设 (34)8 生活能源 (41)9 物资消耗 (48)10 住宅产业化 (52)11 物业管理 (55)12 文化艺术 (59)本规范用词说明 (71)1 总则1.0.1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等政策法规的精神,提高城市居住区规划、建设的综合管理水平,给居民创造更加安全、舒适、优美、健康、宜居的居住环境,编制本标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8.15•【字号】粤建科函[2011]527号•【施行日期】2011.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科函〔2011〕527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为规范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引导我省绿色建筑健康发展,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本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和《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依据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2011),对建筑物进行等级确认,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一种评价活动。
根据不同的评价阶段,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两类,其中:“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是对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进行标识评价,标识有效期为两年;“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是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一年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进行标识评价,标识有效期为三年。
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仅能申报“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
第四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定、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建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和选择技术依托单位。
13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DBJT_15_83_)

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自评估报告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盖章)参与单位名称:建筑类型:自评星级:自评分数:自评依据:《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填写说明(必读)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由申报单位填写。
2、封面的“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参与单位名称”应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3、各类指标汇总表中,控制项的填写方式:在“达标/得分”列内填写,达标填写“√”;不参评填写“—”。
得分项的填写方式:在“达标/得分”列内填写实际得分;在“不参评分”列内填写不参评分;其它空白格填写“0”。
4、条文中,如因项目实际情况致使某些条文不参评,请在该条文“评价要点”中阐明原因,并在“实际提交证明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
5、“实际提交材料”文本框中填写实际提交材料的全称、查阅路径。
证明材料路径宜详细,定位到所需证明材料。
6、本报告样式在不删除技术内容和要求前提下,可根据项目申报需要进行编辑性修改。
7、换算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自评总分按四舍五入简化为一个自然数。
8、本报告中涉及数字指标的,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目录一、自评总述 0二、项目效果图(需标示申报范围) 0三、自评内容 (1)4 节地与室外环境 (1)4.1 控制项 (2)4.2评分项 (9)Ⅰ土地利用 (9)Ⅱ室外环境 (15)Ⅲ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21)Ⅳ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28)5 节能与能源利用 (34)5.1 控制项 (36)5.2 评分项 (44)Ⅰ建筑与围护结构 (44)Ⅱ供暖、通风、与空调 (52)Ⅲ照明与电气 (59)Ⅳ能量综合利用 (65)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2)6.1控制项 (73)6.2评分项 (77)Ⅰ节水系统 (77)Ⅱ节水器具与设备 (82)Ⅲ非传统水源利用 (86)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90)7.1 控制项 (91)7.2 评分项 (94)Ⅰ节材设计 (94)Ⅱ材料选用 (102)8 室内环境质量 (112)8.1 控制项 (114)8.2 评分项 (122)I室内声环境 (122)II室内光环境与视野 (128)III室内热湿环境 (134)IV室内空气质量 (136)11提高与创新 (141)一、自评总述经自评估,本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控制项全部达标,评分项与加分项的分值达到设计阶段星级的标准。
建筑给排水专业节能节水设计和审查依据及要点.pdf

《建筑给排水专业节能节水设计和审查依据及要点》全省施工图建筑节能审查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测试班(第二期)讲稿授课专家简介•••••••主编参编规范、手册•••••••••••••••••••国家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建筑屋面排水系统技术规程》(参编)•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参编)水是生命之源•••••地球有“水球”之称••人类与水共存的历史••黄河流域——曾经长时期作为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被誉为中华文化的摇篮。
历史上频繁的灾害,也使黄河被称为“中国的忧患”。
•••••节水型社会的建设•••节能节水建筑的设计建造从设计建造开始建筑给排水节能节水设计和审查的依据涉及建筑给排水节能节水设计审查内容的规范••••••••涉及建筑给排水节能节水设计审查内容的规范••••涉及建筑给排水节能节水设计审查内容的规范•••涉及建筑给排水节能节水设计内容的规范••涉及建筑给排水节能节水设计审查内容的规范••涉及建筑给排水节能节水设计审查内容的规范•••涉及建筑给排水节能节水设计审查内容的规范•••涉及建筑给排水节能节水设计审查内容的条例••涉及建筑给排水节能节水设计审查内容的参考书•••未涉及建筑给排水节能节水设计审查内容的规范•••••••未涉及建筑排水给节能节水设计审查内容的条例•简单了解一下标准••基本概念•基本概念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已列入《国际标准题内关键词索引》中的27个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和公认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某些标准。
基础分类•(1)技术标准(2)管理标准(3)工作标准、检查方法、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
(1)基础标准(2)产品标准(3)方法标准(4)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标准标准的分级(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标准的分级(3)地方标准(4)企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和主管部门••最近改为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管,如:建筑给排水•••工程建设标准的指导思想•工程建设标准的指导思想(1)强调和国际接轨,和发达国家先进技术接轨,提高技术水平(2)缩短修订周期(从全面修订到局部修订)(3)增强透明度,强调公正性(网上公布项目,网上征求工程建设标准的指导思想(4)放宽限制条件,促进技术发展:••工程建设标准的指导思想5、强调时代特征,贯彻方针政策•••••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存在问题及对策•工程建设标准和国际接轨的双轨制探索双轨制第一种探索•••双轨制第二种探索••双轨制第二种探索(续)•••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不同点••••双轨制第二种探索(再续)••••双轨制第三种探索•••双轨制第四种探索••••双轨制探索工作尚未结束•••双轨制的下一步探索••••建筑给排水设计及审查所面临的难题••••其它省市的情况•••建筑给排水专业节能节水设计和审查要点初步设计节水设计专篇编写格式•。
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1190410

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 发布
XXXX -XX-XX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广东省标准
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in Guangdong
DBJ XXXX—XXXX
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6
4.2.1 住宅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符合《〈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
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0 的规定。 4.2.2 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 能效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1 中的有关 规定值。 4.2.3 采用集中采暖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设 施。 一般项 4.2.4 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窗墙(地)面积比, 使住宅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并根据需要设遮阳设施。 【条文说明】下表任意三项内容达标即满足该条文。
应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1.3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周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 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并提交相应分析报告。 3.1.4 申请评价方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规划、设计与施工阶段进行过程控 制,并提交相关文档。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 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 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3.2.2 绿色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 4 章住宅建筑或第 5 章公共建筑中所有控制项的 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 5 个等级,等级划分按表 3.2.2-1、表 3.2.2-2 确定。(其中Ⅱ级相当于国标★,Ⅳ级相当于国标★★,Ⅴ级 相当于国标★★★) 当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 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按原比例调整确 定。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声明

附件1-1绿色建筑认定申报自评估报告(居住建筑参考版本)本报告以《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2011)为依据进行编制,执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的工程项目,请参照本报告样式另行编制。
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自评等级:DBJ/T 15-83-2011 级年月日目录一、自评总述 (2)二、自评内容 (3)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3)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12)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20)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26)4.5 室内环境质量 (31)4.6 运营管理 (37)三、附录说明 (40)1、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说明 (40)2、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说明 (40)3、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说明 (40)经自评估,本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控制项全部达标,一般项与优选项项数达到设计阶段级的标准。
一般项与优选项的达标情况见表1:表 1 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达标情况注:运营管理项有5项不参评项,按比例调整后,本项目达标1项即可满足该项一星 B 要求。
项目效果图4.1 节地与室外环境控制项4.1.1 场地建设不破坏本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尽可能维持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
1) 达标自评:□达标;□不达标2) 评价要点:场地内是否有以下资源或地形:□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其他保护区、□以上皆无简要说明场地地形或资源概况(100 字以内)。
若含有上款所列资源或地形,简要说明保护或改造的措施(200 字以内)。
4.1.2 建筑选址应避免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无超标的污染、辐射危害源,远离重大危险源。
建筑电力、控制等重要设备如建于地下,应采取措施,确保不被雨洪淹没。
1) 达标自评□达标;□不达标2) 评价要点场地选址附近是否有以下威胁或者危险源:□洪灾、□泥石流、□含氡土壤、□风切变、□抗震不利地段(如地震断裂带、易液化土、人工填土等)、□电磁辐射(如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火、爆、有毒物质等(如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等)、□以上皆无简要说明避免以上威胁或危险源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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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环境
利用
源利用 料资源利用
(共 7 项) (共 11 项) (共 6 项) (共 8 项)
2
3
1
2
室内环 境质量
(共 7 项)
2
运营 管理
(共 8 项)
优选项数 (共 13 项)
2
-
Ⅱ
3
4
2
3
3
3
1
Ⅲ
4
5
3
4
4
4
3
Ⅳ
5
6
4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6
5
5
6
Ⅴ
6
8
5
7
6
6
10
3.2.3 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
1
2术语
2.0.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 生的建筑。 2.0.2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dex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 数。 2.0.3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2
3 基本规定
3.1 基 本 要 求
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以建筑群或建筑单体为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室 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建筑所处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3.1.2 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阶段评价” 和“运行阶段评价”。“设计阶段评价”应在施工图完成后进行;“运行阶段评价” 应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1.3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周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 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并提交相应分析报告。 3.1.4 申请评价方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规划、设计与施工阶段进行过程控 制,并提交相关文档。
节水与水资 源利用
(共 6 项)
1
节材与材 料资源利用
(共 7 项)
1
室内环 境质量
运营 管理
优选项数 (共 9 项)
(共 7 项) (共 7 项)
1
2
-
3
2
2
2
2
3
1
4
3
3
3
3
4
2
5
4
4
4
4
5
3
6
5
5
5
5
6
5
表 3.2.2-2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
等级
Ⅰ
一般项数(共 47 项)
节地与室 节能与能源 节水与水资 节材与材
当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 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按原比例调整确 定。
3
表 3.2.2-1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
等级
Ⅰ Ⅱ Ⅲ Ⅳ Ⅴ
节地与 室外环境
(共 9 项)
2
节能与 能源利用
(共 8 项)
1
一般项数(共 44 项)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 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 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3.2.2 绿色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 4 章住宅建筑或第 5 章公共建筑中所有控制项的 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 5 个等级,等级划分按表 3.2.2-1、表 3.2.2-2 确定。(其中Ⅱ级相当于国标★,Ⅳ级相当于国标★★,Ⅴ级 相当于国标★★★)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广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1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 更好地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结合广东省 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场馆类建 筑、医疗建筑、文教类建筑和旅馆建筑。 1.0.3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 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1.0.4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的气候、资源、 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进行评价。 1.0.5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 的有关标准,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项要求均满足时方能评为通过。
4
4 住宅建筑
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4.1.1 场地建设不破坏本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 区,尽可能维持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场地内有较高的生态价值的树木、水塘、 水系,是传承区域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应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及本地相关规定予 以保护。确实需要改造的,工程结束后,须生态复原。对场地内文物应按照国家 和广东省的相关规定予以保护。 4.1.2 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建筑场地会造成毁灭性破坏,氡、电磁波等 对人的健康也会产生危害;油库、煤气站、有害物质车间等均有发生火灾、爆炸 和毒气泄漏的可能;绿色建筑选址必须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的安全规定。 4.1.3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 43m2、多层不高于 28m2、中高层不高于 24m2、高层不高于 15m2。 4.1.4 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日照间距等相 关指标满足所在城市(地级以上)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4.1.5 种植适应本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种植乡土植物应确保植物的存 活,减少病虫害,能有效减低维护费用,合理控制绿化与景观的造价。不得移植 野生树木和树龄超过 15 年的树木。 4.1.6 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 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 1m2。 4.1.7 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1.8 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大气污 染、土壤污染、噪声影响、水污染、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4.1.9 住区内无障碍设施满足《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 的要 求。超高层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避难层。
建设部备案号:J XXXX—XXXX 批准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科函[2009]250 号文件的要求,由广东省建 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总结近年来广东省绿色建筑 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一部多目标、多层 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3.1 基本要求 ····························································································3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 4 住宅建筑 ····································································································5 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5 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6 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8 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0 4.5 室内环境质量 ·····················································································11 4.6 运营管理 ··························································································13 5 公共建筑 ··································································································15 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15 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16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8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20 5.5 室内环境质量 ····················································································22 5.6 运营管理 ··························································································24 本规范用词说明······························································································27 条文说明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