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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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实施方案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的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的通知》《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权利,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

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

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把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扎扎实实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

建立区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以下简称区政府领导领办制度),有利于创新办理方式、拓展办理渠道、提高办理质量,推动形成区人大、区政协督办,区政府领导领办,承办单位具体落实,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全过程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

各镇办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部门职能分工,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证区政府领导领办制度落到实处。

二、办理程序(一)确定领办任务。

根据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和省、市、区政协确定并交办的年度重点建议和提案,区政府办公室拟定各副区长领办建议,原则上每名副区长领办1—2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

根据领办件所涉及的事项,区政府办公室及时确定承办单位,分别报告通报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和区政协提案委,并按程序会签《区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提案确认单》。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推动问题解决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往往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 出,实施方案的制定将促使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解决 问题,推动改进工作和政策制定,切实回应人民群众 关切。
增强政府公信力
通过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政府能够展现出对民意的 尊重和回应,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实施方案将确保办理 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02
03
04
交办
将立项的建议提案交由相关部 门或单位进行承办,明确承办
要求和时限。

跟踪督办
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跟踪督 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
汇报与反馈
定期向提案人汇报承办进展, 及时收集提案人的意见和建议
,调整优化办理方案。
结项评估
在承办完成后,进行结项评估 ,总结办理成效和经验教训,
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和考核评价, 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03 办理工作流程
接收与登记
01
02
03
接收
设立专门的接收渠道,确 保及时获取人大建议和政 协提案。
登记
建立详细的登记制度,记 录建议提案的标题、提案 人、联系方式、提交时间 等信息。
确认与反馈
04 监督与考核
办理工作监督
监督主体
明确监督主体为上级人大、政 协组织,通过定期检查、抽样 调查等方式对办理工作进行监
督。
监督内容
包括办理工作的程序合规性、 办理质量、办理效率等方面的 监督,确保办理工作严格按照 规定进行。
监督方式
采用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 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 办理工作的实际情况。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15•【字号】汴政办〔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2024年,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分别交给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共1528件(含分别办理件),其中建议678件,提案850件。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代表委员履行监督职能、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对于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具有促进作用。

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对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积极作用。

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办理建议提案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把每一件建议提案办实办好。

二、严格程序,认真办理(一)交办。

承办单位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网络系统签领的建议和提案,要逐件清点、核对、登记。

根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已征求各单位的意见,无充分理由,接受的建议、提案不得退回。

(二)分办。

承办单位收到交办任务并清点登记后,要及时将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相关领导和责任科室。

交办的建议和提案涉及到多个单位的,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负责,根据建议、提案所提内容,分别答复代表、委员。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方案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方案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方案
人大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委员依据职责和权利,向人民政协提出的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提案的办理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之一。

那么,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方案是什么呢?
提案的办理应该遵循程序。

提案的办理程序包括提案的提交、审查、讨论、决定和报告等环节。

在这个过程中,政协委员应该积极参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提案的办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提案的办理应该注重实效。

提案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实际效果。

政协委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为提案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

提案的办理应该注重民主。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的代表,他们的提案代表了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因此,在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应该注重民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多数人的意见,保障少数人的权利。

提案的办理应该注重公开。

提案的办理应该公开透明,政协委员应该积极向社会公开提案的内容和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方案应该遵循程序、注重实效、注重民主、注重公开。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为国家的发
展和人民的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方案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方案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方案
政协委员是中国特有的群众团体代表人士,代表各行各业,包括党外人士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代表人士。

作为委员的代表,他们有权向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提出建议,建议的内容涉及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各个领域。

为了更好地落实和推进提案工作,政协委员会提出了以下提案办理方案。

二、方案内容
1. 提案的形式
政协委员向政协委员会提出建议的书面形式称为提案。

提案内容应当明确、准确、具有可行性,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等。

2. 提案的审核
政协委员会应当对提案进行审核,包括审查提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有可行性等。

3. 提案的分类
根据提案内容的性质和具体要求,政协委员会将提案分为信息性提案、调查研究类提案、政策性提案和建议性提案等。

4. 提案的办理
政协委员会将提案转交有关部门,并要求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

政协委员会可以在有关部门回复后,对回复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方案效果
通过制定这一提案办理方案,政协委员会能够更好地推进提案工作的落实,促进政协委员的建议得到实际解决和落实,为推进国家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各个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议和参考。

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一: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市外经贸局20XX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根据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关于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文件要求,今年我局承办的市政协委员提案共2件。

为确保办理工作稳步推进,切实提高提案办理满意率,拟提出如下办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工作统领,深入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内容(一)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领导机制为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布署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成立由刘红敏局长任组长,杨彩云局长助理任副组长,钟瑞生、杨志慧、华丽红、杨芳、刘志荣为成员的局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布署安排局提案办理工作,指定杨志慧同志为提案承办人,具体负责提案办理。

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人员认真办的良好氛围,使办理工作做到了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

(二)加强与提案人的交流沟通根据上级要求,建议提案办理见面率要达到100%。

我们将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理念,采取与代表表委员直接见面、电话联系代表委员等方式,想方设法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交流意见,实现100%的见面率。

(三)书面办理与实地调查办理相结合对于承办的提案,我们拟采取书面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办理,通过实地察看,督促办理意见的落实,并采取个别走访或召开小型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办理和落实情况,积极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努力做到代表委员表示满意后再出具正式答复意见,力争满意率达到100%,争取在5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

三、主要措施(一)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的制度。

(二)不断创新办理方式。

要求大家在继续发扬以往好的作法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办理方式。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具有提案资格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向国家机关提出的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这些提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意,也是人大及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更好地履行这一职能,人大政协应加强提案办理工作,提高提案办理效率和质量。

一、提高提案办理效率提案的办理时间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通常情况下,提案最好能够在一个月内得到反馈。

这既便于提案人及时了解反馈结果,也有利于修订提案并重新提交。

因此,人大政协应当完善起草、审核、交办等环节的工作流程,保证提案及时转交相关政府部门并得到及时反馈。

在此基础上,人大政协还应对提案经办人进行一定的考核,对于不能及时处理或不认真处理提案的经办人应当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此外,为了提高提案办理效率,还可以通过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来实现。

比如,建立提案投递系统、提案办理平台等,简化提案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提案办理不仅有办理的时间问题,还应当关注办理的质量。

提案质量好坏不仅关乎提案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因此,在提案办理中应当注重以下方面:1、提高起草水平,规范提案内容。

提案内容应简明扼要、语言通顺、理论上有科学性,并且能清晰地表达提案人的观点和提案出发点。

提案的表述应当准确、清晰明了,不应存在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述。

2、充分调查研究,加强实践基础。

提案在起草之前应当充分了解相关背景和实际情况,能够准确把握问题的实质,并根据调查研究结果进行提案的修订和修改。

人大政协可以设立专门的研究部门,负责提案提出后的相关调查和研究工作,让提案更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强提案评审制度。

人大政协应当建立完善的评审制度,根据评审结果,对于优秀的提案可以给予宣传奖励鼓励,对于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提案应当及时退回或要求提案人进行修改。

提案评审制度应当公开透明,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组成员真正起到评审的作用。

2016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活动方案范文

2016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活动方案范文

2016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活动方案范文篇一: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一、建立三级承办制度,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由局长统一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各科室根据主管领导批办意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科室负责人对办理和答复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由局办公室负责议案、建议和提案的签收、清点、登记工作。

对认为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按有关程序退回区委、区政府办。

三、对于区人大代表议案和区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案、区政协重要提案,在一个月内,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会同会办单位(或主办单位)共同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并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定。

四、对于本单位办理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由局办公室制订办理方案,由主管领导审查,提出批办意见,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五、办理过程中,应注意调查研究,要加强与议案、建议和提案提出代表与委员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

对议案、建议和提案提出的问题,凡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应抓紧解决;应该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应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涉及上级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解决;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解决或不可行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解释清楚。

六、对区人大代表议案、区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案和区政协重要提案,其答复意见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后由本局答复。

七、答复应做到内容有针对性,态度诚恳,表述准确,文字精炼,按照《深圳某南山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细则》要求的格式打印,并以我局正式函件印发。

八、时限要求。

作为主办单位,承办科室应在交办之日起二个月内,在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答复,报分管局领导和主要局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将回复送达代表或委员,并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区政协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确因问题复杂在二个月内不能答复的,应事先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向区委、区政府办说明理由,但正式答复最迟不超过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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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2005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今年我厅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03件(人大建议236件,政协提案67件)。

其中,思路类的2%,项目资金类258件,占办理总数的
85 %;解释说明类的39件,占办理总数的13%。

今年建议、提案办理有下列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办理任务重。

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总数比上年大幅增加,办理总量列省直办理单位之首。

二是办理的要求高。

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对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提出了新的要求。

办理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

三是办理的难度大。

我厅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中,要资金要项目的多,而且大部分都在规划或者计划外,解决的难度大;再就是要求撤消收费站的多,还有一部分建议、提案涉及到体制和政策调整问题,短期内根本无法解决。

从上述情况看,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完成办复率是没有问题,但要完成满意率和见面率,由于数量多、难度大,确实比较困难。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按期如质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我们根据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的要求和历来的做法,拟提出如下办理工作方案,请厅领导审定。

一、办理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今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各承办单位和处室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规章文件精神,从讲政治、讲法制的高度,按“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省公路局、厅规划办、计划处、财务处等承办量任务较重的单位和部门,要坚持一把手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负责,抓紧办好。

2005年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

总的要求是:认识要再深化,领导要再加强,方法要再创造,质量要再提高;力争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达到“两个提高”(提高见面率、提高满意率)和“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的目标。

二、办理的主要方法
(一)厅党组集体办理和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
我们在所有建议、提案中选择了一些政策性较强、事关交通全局、通过努力可以解决问题的建议、提案,请厅党组集体办理和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

1、党组集体办理2件:
(1)、1315号建议《建议尽快出台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措施》
(2)、307号提案《解决农村村级公路建设问题的提案》
2、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8件:
李安厅长: 164号提案《请求增补湘西州县际公路计划》
陈明宪副厅长:1448号建议《关于请求建设吉首至凤凰高等级公路的建议》
詹新华副厅长:34号建议《关于解决因重点工程建设失地少地农民生活出路问题的建议》
杜翔副厅长:1669号建议《关于请求对芷江收费站实施搬迁的建议》
邹和平副厅长:72号建议《修改湖南省实施<公路法> 办法,确保公路两侧用地》
吴亚中总工:253号提案《涟水流域生态和城市发展用水水源建设及涟水复航》
汤新建组长:705号提案《关于加强公路修筑中招投标管理的建议》
李德旗局长:707号提案《完善立法,优化环境,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单位、处室分类办理
今年有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的单位和处室有:规划办79件,公路局77件,计划处51件、县乡办42件、财务处31件、航务局8件、高管局7件,基建处6件、法规处2件。

各单位、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要求在4月30日以前全部办结送厅办。

厅办在5月30日以前完成整个办理工作,并写出办理情况总结,分别报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

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对思路类的建议提案要认真研究,把代表和委员提出的一些好的构想充实到全省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中去;对项目类的建议提案要深入论证,把代表委员所提出的关系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列入到计划中去。

对资金类的建议提案要多方想办法,尽可能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取得实效;对一些确实难以解决问题的建议提案,要认真向代表委员解释汇报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办理
根据省上的要求,建议提案办理见面率要达到100%。

各承办单位、处室要走出去、请进来,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办理。

要利用下基层工作的机会与代表委员见面、约请代表委员来长、委托市州交通局与代表委员见面、电话联系代表委员等方式,想方设法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交流意见,实现100%的见面率。

(四)书面办理与实地调查办理相结合
大量建议、提案,我们拟采取书面办理的形式进行办理,并在5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

除此以外,各承办单位要选择若干件建议、提案,采取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办理。

实地调查主要是选择能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提案,实地察看,督促办理意见的落实,并采取个别走访或召开小型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办理和落实情况,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努力做到代表委员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后再出具正式答复意见,力争满意率达到100%。

(五)组织代表委员视察交通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宣传交通工作,争取代表委员对交通工作的更大支持,根据省人大联工委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拟于今年上半年组织一次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视察重点是高速公路工程和县乡公路建设工程。

具体视察方案另行上报。

三、确保办理任务完成和办理质量提高的主要措施
(一)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的制度。

办理情况实行微机管理。

办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二)不断创新办理方式。

要求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在继续发扬以往好的作法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办理方式。

特别是对代表和委员表示不满意或附带有建议的意见,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建立再次办理档案。

(三)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

“答复”行文要简练、充实;数字要慎重、准确;语言要通顺、流畅;文字要工整、清晰。

各单位和部门领导对“答复”意见要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四)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从交办之日开始,厅办每半个月对办理情况督办一次,了解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务必在4月30日之前完成本单位、本部门的办理任务,将经过审核,加盖单位公章的“答复”件送交厅办(同时报送A盘)。

厅办公室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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