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立建筑节能法 购房合同将附能耗指标
上海住宅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

简介:上海住宅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关键字:住宅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 Font Definitions */@font-face{font-family:宋体;panose-1:2 1 6 0 3 1 1 1 1 1;mso-font-alt:SimSun;mso-font-charset:134;mso-generic-font-family:auto;mso-font-pitch:variable;mso-font-signature:3 135135232 16 0 262145 0;} @font-face{font-family:"\@宋体";panose-1:2 1 6 0 3 1 1 1 1 1;mso-font-charset:134;mso-generic-font-family:auto;mso-font-pitch:variable;mso-font-signature:3 135135232 16 0 262145 0;} /* Style Definitions */p.MsoNormal, li.MsoNormal, p.MsoNormal{mso-style-parent:"";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mso-pagination:none;font-size:10.5pt;mso-bidi-font-size:12.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font-kerning:1.0pt;}span.GramE{mso-style-name:"";mso-gram-e:yes;}/* Page Definitions */@page{mso-page-border-surround-header:no;mso-page-border-surround-footer:no;}@page Section1{size:595.3pt 841.9pt;margin:72.0pt 89.85pt 72.0pt 89.85pt;mso-header-margin:42.55pt;mso-footer-margin:49.6pt;mso-paper-source:0;}p.Section1{page:Section1;}-->1 概述1.1 编制本标准目的在于降低能耗尤其是尖峰负荷2 热工节能检测方法一般规定2.1 规定热流计法适用范围包括屋顶、外墙、分户墙、楼板的传热系数现场和实验室测量。
购房合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买卖双方在民用建筑节能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购房合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一条合同双方应遵守国家关于民用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确保所购买的民用建筑符合节能标准。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采取节能措施,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第三条买方在购买民用建筑时,有权要求卖方提供以下材料:1.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意见书;2. 民用建筑节能竣工验收报告;3. 民用建筑节能标识;4. 民用建筑节能相关技术文件。
第四条卖方应保证所出售的民用建筑符合以下要求:1. 民用建筑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标准;2. 民用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供冷、照明、通风、给排水等系统应符合节能要求;3. 民用建筑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应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买方在购买民用建筑时,有权要求卖方提供以下节能措施:1. 门窗的保温隔热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2. 墙体、屋面的保温隔热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3. 供热、供冷系统的运行效率应符合国家规定;4. 照明、通风、给排水等系统的运行效率应符合国家规定。
第六条买方在购买民用建筑时,有权要求卖方提供以下节能设备:1. 太阳能热水系统;2. 地热能利用系统;3. 高效节能照明设备;4. 高效节能空调设备。
第七条卖方在出售民用建筑时,应如实告知买方民用建筑的节能情况,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第八条买方在购买民用建筑后,发现民用建筑不符合节能要求的,有权要求卖方采取以下措施:1. 采取补救措施,使民用建筑符合节能要求;2. 减少或者免除部分购房款;3. 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
第九条本条例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条本条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购房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售房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11.01•【分类】审议意见的报告正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2010年5月26日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毛文佩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收到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议案后,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有关专家,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进行解读。
2010年5月10日,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及其说明进行了审议。
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委员会认为,本市建筑能耗已占社会总能耗的18%,推进建筑节能,是本市节约能源、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2007年和2008年,市人大代表连续两年提出有关议案,要求通过地方立法来规范建筑节能,提高建筑用能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根据代表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将《建筑节能条例》的制定分别列为2008年、2009年的预备项目,2010年的正式项目。
目前,国家有关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本市的建筑节能工作。
由于我国南北气候条件差异较大,各地建筑节能标准及实践不尽相同,上述法律法规在对建筑节能管理部门、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等作了普遍性规定的同时,也明确了各地可以结合地方特点,制定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2009年本市在制定《节约能源条例》时也考虑到建筑节能的特殊性,仅对其作了原则规定,这些都为《建筑节能条例》的制定预留了立法空间。
2009年,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法工委和立法研究所一起对本市建筑节能立法进行了课题研究,深入分析了本市建筑节能领域存在的问题,从节能标准的制定、节能建材的选用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管理机制的完善等方面提出了立法建议。
《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

第七 条 编制城 市 详细 规 划 ,应 当按 照 民用建
筑 节能 的要 求 , 合 周边 建 筑 的特 点 , 定 建筑 的 结 确 布局 、 形状 和 朝 向。
第三 条 本 条例 所称 的 建筑 节 能 ,是指 在 民用 建筑 的建 设 、 改造 、 用 过程 中 , 使 以及 在 工业 建筑 和 城市 基础 设施 的施 工过 程 中 , 照有 关 法律 、 规 、 按 法 技术标 准 的要 求 , 取有 效措 施 , 采 降低 能 源消 耗 , 提 高能源 利 用效率 的 活动 。
市 建设 行 政 管理 部 门应 当将 节 能 建设 工 程 材
单位拒不改正的 ,监理单位应 当及时报告建设单
位 , 向有 关行政管 理部 门报告 。 并
料 纳 入本 市 建设 工程 材 料 的推 广 、 制 、 限 禁止 使 用
测、 监理等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强制
性标 准。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 当遵守民用建筑节能法
律、 法规 和 强 制性 标准 , 得 明示 或 者暗 示 设计 单 不
位 、 工单位违 反 民用建筑 节能 强制 性标准 进行 设 施
地 方 建筑 节 能强 制 性标 准优 于 国家标 准 或 者
建 筑 节 能 专 栏
《 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
编者 按 :上 海市 建筑 节能 条例 》 由上 海 市 第 《 已 十 三届 人 民代表 大会 常 务委 员会 第二 十 一 次会 议
于 2 1 年 9 1 通 过 , 0 1 1 1 00 月 7 l E 自2 1 年 月 日起 施 行 。为
第 四条 市 建设 行政 管理 部 门负 责本 市 建筑 节
商品房能耗将写进购房合同

商品房能耗将写进购房合同
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房者通常会关注房屋的面积、装修风格、楼层高低等方面,却很少会考虑到房屋的能耗情况。
然而,随着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房屋能耗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最近,一些城市开始将房屋的能耗指标写进购房合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背景
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的高能耗、高排放的建筑,这些建筑不仅浪费能源资源,还给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为了推动建筑行业向低碳、节能方向发展,一些城市开始尝试在购房合同中加入能耗指标,要求开发商和业主在建筑设计和使用过程中更加注重节能减排。
商品房能耗标准
据了解,商品房能耗标准主要包括建筑设计阶段的能效要求和购房者日常使用的能源消耗限制。
建筑设计阶段的能效要求包括采光、隔热、空调系统等方面的设计标准,以确保建筑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尽可能地减少能源消耗。
购房者日常使用的能源消耗限制则主要关注水电气的使用情况,要求购房者在使用水电气时要尽可能地节约能源,避免浪费。
能耗写进合同的意义
将商品房能耗写进购房合同,对于推动建筑行业向低碳、节能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这样可以促使开发商在建筑设计阶段就注重节能减排,避免在后期花费更多成本进行改造。
其次,能够提高购房者对能源消耗的意识,鼓励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浪费。
最重要的是,这样有助于减少建筑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保护地球家园。
结语
商品房能耗写进购房合同,是我国建筑领域向可持续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
在未来,希望更多的城市可以参照此举,将房屋能耗纳入购房合同,推动整个建筑行业向低碳、节能方向迈进,共同建设美丽的家园。
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草案)》的说明

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11.01•【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草案)》的说明——2010年5月26日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黄融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政府委托,就《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一、制定的必要性节约能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
建筑业是能源需求增长较快的领域,2005年全国建筑能源消耗已占到了社会能源消耗总量的27.5%。
近五年,本市平均每年新增建筑面积约3000万平方米,因此,建筑节能潜力巨大,是节约能源的重点领域。
本市自2002年起启动住宅项目的建筑节能试点,至2005年共建设节能建筑面积1259万平方米。
2005年5月,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建筑节能纳入法制化轨道,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2005年至2009年,新建住宅项目全部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建筑面积达到13377万平方米;新建公共建筑开始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建筑面积达到3071万平方米。
与此同时,本市还完成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258万平方米。
在此期间,市建设交通委及时总结经验,制定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公共建筑节能智能化技术规程》、《既有民用建筑能效评估标准》等一批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在本市建设项目中广泛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高效保温材料、密封材料、保温管道等一些节能新技术和新材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虽然本市在建筑节能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建筑节能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有相当差距。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节能减排要求不断提高,本市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一)缺乏符合本市实际的建筑节能规范体系。
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

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27•【字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27日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2024年9月27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品质,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和碳排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以及激励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包括绿色民用建筑(含绿色居住建筑、绿色公共建筑)和绿色工业建筑。
第三条本市绿色建筑发展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公众参与,以人为本、健康宜居、绿色低碳,统筹规划、标准引领、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绿色建筑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绿色建筑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本市绿色建筑活动的综合管理,组织编制本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并负责相关专业领域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水务、绿化市容、房屋管理、国防动员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领域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说明》

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说明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关于第二条(适用范围)《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使用城镇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以下统称建筑物)的建筑节能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同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鼓励农民个人建造节能住宅,并参照适用本办法。
(一)民用建筑定义我国房屋建筑划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
工业建筑是用于工艺过程所需要的建筑,民用建筑则分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其中,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建筑;居住建筑主要指住宅建筑,此外还包括集体宿舍、招待所、托幼建筑、敬老院等。
(二)新建民用建筑1、新建民用建筑定义新建民用建筑,指新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建质[2005]105号)有关名词术语解释,以及《建设工程质— 1 —量管理条例》释义,新建建筑是指:一是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二是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
2、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规定《管理办法》规定本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节能标准,采取建筑节能措施。
本市建筑节能推进工作,按照《上海市“十五”期间建筑节能实施纲要》确定的“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已设立了相关管理环节。
《管理办法》的颁布,对依法加快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确立了法律依据。
目前,本市建筑节能管理按下列要求进行:(1)新建居住建筑本市对新建居住建筑分外环线以内和外环线以外两部分确定实施要求的,其中:环线以内新建居住建筑建设项目从2004年2月1日起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或者2004年2月1日前初步设计文件已审查的、但在2004年4月1日以后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应当按规定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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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对 改变 上海建 筑节 能 的现状 提 出 了不 少新 思路 。 在新 建公共 建筑 节能方 面 , 上海 市人 大法 制委 员
快大 型水 电核 电建 设 , 学 发展 风 电和 太 阳能 , 科 大力 发展其他 生物质发 电 。 国家 能源 专家 咨询委 员会副 主任 、 国能源研 究 中
会 常务 副理事 长周大 地说 , 根据对 这三 个层 次的 能源 战略规划 ,对各 个阶 段能耗 总量控 制设 定 的 目标 为 : 到 22 0 0年 实 现 能 源 消 费 总 量 为 4 0亿 t 准 煤 , 标 到
( 婷, 周 来源 : 国新 能 源 网 2 1.62 ) 中 000 -9
上海拟立建筑节能法
今后购房 合 同将 附能耗指 标 。 《 海 市建 筑 节 能条例 ( 案 )提 请 审议 , 上 草 ) ) 6层 以 下新建 住宅要 必装 太 阳能 。
购房合 同将附能耗指标
会认 为 , 从住宅 间距 规范 、 日照 时 间、 集热面 积等 因素 计算 , 目前在有热 水 需求 的公共建 筑和 6层 以下住宅 中应 用 太 阳 能热 水 系 统 较 为可 靠 , 议 把 《 例( 建 条 草 案) ) )相应 条款 修 改为 : 新 建有 热 水系统 设计 要求 的 “
升 ,成 为 我 国新 的绿 色 能源 支柱 。预 计到 2 2 0 0年 、 23 和 25 0 0年 0 0年 , 国水 力装机 容 量 可望 分别 达到 我
旭 日干 指 出 , 了实现 这一 长期 目标 ,0 0年前 为 22 十年 , 别是“ 二五 ”时期 , 低碳 ”将是 能源 发展 特 十 “ 的重要特 征 , 必须优 化煤炭 产业 , 大力 发展 天然气 , 加
25 0 0年 达到 4亿 k 以上 ,届 时可 以提 电是 2 3 0 0年前 可再 生 能源 发 展 的第 一 重点 , 积 极加 快 有序 发 展水 电, 力发 要 大 展 非水 可 再 生 能源 ,使 可 再 生能 源 战略 地位 逐 步提
今 后 , 海市 民购 买的新建 商 品房 , 可能像“ 上 很 绿 色家 电” 一样 , 附带一份醒 目的“ 能耗指标 ” 而环保 的 。 太 阳能热水 系统也 有望成 为 6层 以下 新建住 宅 的“ 标 配” 。上海 市十 三届 人大常 委会第 二十 次会议 昨 日听 取了 《 上海 市 建筑 节 能 条例 ( 草案 )( ) 以下 简称 《 例 ) 条 ( 草案)) )的说 明, ) 并审议其 修改稿 。 作为上海 市首部建筑节 能的地方 性法规 , 条例( ( ( 草
公共建 筑或 者 6层 以下 住宅 , 建筑 单位应 当统 一设计 并安装 符合相关 标准 的太 阳能热水 系统 。 励 7层 以 鼓 上住 宅设 计并安 装太 阳能热水 系统 。 ”
为 让房屋 的节 胄“ 级 ” 购房 合 同中一 目了然 , 皂等 在 市 人大 法制 委 员会建 议 , 《 例( 案)相 关 内容修 将 条 草 ) ) 改 为: 新建 民用 建筑 销售 时 , 设单 位应 当在合 同中 “ 建 载 明建 筑 能源 消耗 指标 、 能措 施和 保 护 要求 、 温 节 保 工程保 修期等 相关 内容 。” ( 来源: 筑能网2 1 0. ) 00 8 4 . 0
装机 3亿 k 4亿 k 和 45亿 ~5亿 k 。 W、 W . W
在 发展 天 然气 ( 煤层 气 、 含 页岩 气 ) 面 ,0 0年 方 23
可 达 到 国 内产 天然 气 30 0 0亿 m3加 上 进 口可 达 , 40 0亿~5 0 0 0亿 m 占到一次能源的 1%, 0 , 将 0 成为我 国能源 发展 战略 中 的一个亮 点和 绿色 能源支 柱之一 。
成 的关键 期 。
2 3 能源 消 费总量 为 4 0 0年 5亿 t 准煤 ,00年 能源 标 25
消费 总量为 5 0亿~5 亿 t 5 标准煤 。
吴吟说, 从世 界 能源 发 展 的历 史 过程 看 , 已经历 过 两次 能源 变革 , 由煤 炭代 替薪 柴 、 即 油气 代替 煤炭 , 目前正 处在第 三 次能源 变革 , 即可 再生 能源和新 能源 组 合将在 能源消 费结构 中 占据 主导地位 。
2 o 第 期总 卷 第 期 0 年 (第 4 )
N . n 2 1 (oa o 3 , o.8 o i 0 0 T tl . 4 V 1 ) 8 N 2 3
建 筑 节 髓
一 行 业 资 讯
T RENDS
我国设定三层 次能源战略规划
国 家 能 源 局 副 局 长 吴 吟 在 中 国 能 源 战 略 与 “ 二五 ”能源 发展论 坛上 发言 时指 出,我 国的 国家 十 能源 战略体 系设计 分为 三个层 次 :国家 能源战 略 , 设 计到 2 5 0 0年 我 国能源 发 展 的框 架和 总体 思路 ;能源 中长 期规划纲 要 ,规划 到 2 3 0 0年 的能源产 业重 点 布 局; 能源“ 二五 ”规划 , 十 以未来 五年 能源 发展 的重 点 项 目为主 。 中长 期规划 近期定稿 据介 绍 ,这三层 次 的能源规 划一直 在 同时进 行 。 据 中国工程 院院士 、中 国工程 院副 院长旭 日干透 露 , 由中 国工 程 院承 担 的中 国能源 中长期发 展 战略研 究 , 即 23 0 0年 和 2 5 0 0年 发展战 略研 究重大 专项 , 于近 将 期定 稿 。 根据我 国的能源战略规划体系, 2 5 到 0 0年前四十年 是 我 国能源 体系 的转型 期 ,届 时我 国 的能源 消 费 结 构 中 , 洁 能 源 的 消 费 比 重 将 达 到 5 % : 0 0年 清 0 23 前 二十 年是 转型 期 中 的重 点期 ,是攻 坚 任 务能 否 完
“ 二五 ”发展三 大重点 能源 十 周大地 透 露 ,十 二 五 ”期 间需重 点推进 核 电、 “ 水 电和 天然气 的发展 。
周大 地 介 绍 , 经过 国产 和进 口并举 努力 , 资源 铀 已不 构成对 我 国核 电发展 的根本 制约 因素 ,因此 , 积
极发 展核 电是我 国能源 的长期 重大战 略选择 , 是重 也 要 的绿 色 能源支 柱 。预计 到 2 2 0 0年核 电可望 达到 建 成 70 0 ~80 0万 k ,到 2 3 0 万 0 W 0 0年 建成 2亿 k , w